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住建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和钦州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认真深刻吸取20xx年11月8日百色市右江区滨江半岛二期项目工人宿舍区两栋活动板房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卫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梁卫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股,总体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施工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制定本企业和所属在建项目的专项方案,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照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力量前置、现场巡逻看护等严管严控措施。各施工企业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本企业所属在建项目的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和钦州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县质安监站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质安监站、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冬春季节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xx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加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安全防范、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题视频会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根治欠薪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建筑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坚决遏制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
(二)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县质安监站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协助责任,切实保障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条件,规范临时设施建筑布局,严格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提高办公生活区防火要求(建筑工地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消防安全保障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本地实际,县质安监站立即组织辖区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对照附件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查改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自查基础上,将消防安全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一并检查,在日常开展的监督检查或有关专项检查中邀请有关消防安全方面专家参加。要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违规用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消防车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不达标、无消防水源、无备用水泵、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消火栓泵的数量和消防竖管的数量、管径不足等隐患问题。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无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四)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重点从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县质安监站要指导督促辖区建筑工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入场建筑工人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建筑工地的每一名人员均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紧急疏散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新入场建筑工人未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不得进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五)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县质安监站要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的执法力度,对于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条件未达到本通知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施工现场活动板房达不到A级燃烧性能的,要一律责令停止使用,限时拆除并清出现场。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问题突出和拒不整改的,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扣减企业诚信分、实施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拒不停工的,要依法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措施,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将有关调查笔录报送我局,以便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有关人员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建筑工地安全动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规定,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凡是所辖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并有消防救援机构出动的,无论是否有人员伤亡,均应在收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逐级电话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同时要强化与本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县质安监站督促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自查自纠,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工作问责。县质安监站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务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企业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排查。要定期组织对本企业所属项目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灌南县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xx]9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易发特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下列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A级阻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5、监理单位消防安全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监理过程中,是否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对焊接、切割等作业过程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或违章作业行为是否责令整改,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
三、工作步骤
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即本方案),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局工作方案要求并根据各自施工现场实际状况,明确各自职责,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本方案工作重点的内容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复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专人、专项措施、专门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对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研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火灾多发、易发,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导致火灾风险剧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活动,加强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三)强化检查督导。我局将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把相关情况报灌南县消安委、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3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时节、春节、“两会”和冬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密结合十堰山区冬春季节气候特点,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十堰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防控风险点
冬春季节气温低、降水少,风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高发期。一些建筑工地为赶工期、抢进度,忽视了消防安全,致使各类火灾隐患增多。主要抓好以下防控风险点:
1.员工宿舍大量使用电暖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明火取暖;电动车违规停放、随意接电充电。
2.施工现场乱拉乱接电线,随意堆放易燃建筑材料、易爆物品,随意焚烧建筑、生活垃圾。
3.施工动火动焊缺乏有效监护措施,违规作业。
4.施工人员习惯乱丢烟头,随意生火做饭、取暖等。
5.消防器材、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过期、失效较多。
6.消防水源距离作业现场较远,引水不便。
7.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不畅通。
8.其他可能导致火灾的风险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紧部署,积极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尽快部署开展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专题听取一次相关汇报,并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建筑工地防火形势,修订完善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或措施;要结合日常检查督察推动防控工作落实,加大通报、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标准化管理,对照风险点提示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一次建筑工地示范性检查,通过典型培树和示范引领,推动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教育,深化认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组织在建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有关企业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督导各建筑工地适时开展一次防火专项教育、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普及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基本掌握辨识火灾危险源、消除火灾危险源和自救逃生的方法途径。
(三)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各项目参建主体应采取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要突出对项目火灾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常态落实以及安管人员值班巡查情况的检查,突出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保养及操作使用情况的检查,突出对临时用电线路、材料堆放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库等高风险点位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拉单列表,限时整改,确保隐患归零。
各地、各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扛起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努力形成火灾防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xx年3月18日前,各市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向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报送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安徽省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19﹞73号)和《六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应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2.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管控协调。
(二)施工单位
1.施工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防火形势。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企业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分包企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施工总承包和分包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2.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分包企业要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因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或未遵守相应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三)监理单位
1.监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监督,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监理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部)件、建筑材料、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
3.监理企业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企业改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拒不改正或据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企业应立即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要建立包括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等在内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制度,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要详细绘制防火安全分布图,明确防火重点部位、责任区域、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点等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火工作流程要求实施审批;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并确保安全;动火作业必须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前后应加强巡视检查,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退场。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xx年3月底结束,各施工现场应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为依据,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在活动板房内使用液化气、电炉烧煮情况。
(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三)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片等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搭设活动板房所使用的板材必须防火性能要求,生活区、办公区内应按规范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在活动板房电线乱搭乱设,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
(五)动火审批情况,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建筑工程现场化解火灾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查找现场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5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根据凤政办[20xx]131号《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b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凤政办[20xx]13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b目标
所有在建工程必须积极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冬春全县建筑工地不发生火灾事故;二是确保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全县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三、工作时间
20xx年10月底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二)工作重点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和落实。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落实了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未竣工建筑物内是否存有住人现象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阻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到位。重点检查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动员部署、隐患排查、考评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火灾防控工作,要结合工地具体实际,制定消除火灾隐患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讨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排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全国“两会”闭幕)
1、建立排查网格。建立以各建筑工地为基本单元划分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中明确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为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每个网格均要建立排查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火灾排查防控工作。
2、组织全面检查。要根据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结合建筑工地实际,深入开展火灾防控与排查工作;同时要定时开展“回头看”,彻底查清现场所有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如实记录,建立档案台账。
3、彻底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处理,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如有整改难度大,或整改时间较长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到位。
4、落实长效管理。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防控长效措施,切实提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言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地“零火灾”的目标。
5、考评验收。各工地要认真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综合验收,县住建委将对全县建筑工地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大检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
各建筑工地要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落实整改;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确实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工地要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工地重点部位,逐一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有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伤亡事故。
(二)全面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活动,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强化检查督导
县住建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督查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建筑工地和项目负责人要通报批评,并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一)加强对建设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三)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情况。
(七)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迅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纠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组织检查排查,从严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管协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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