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24 16:22:06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务必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务必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掉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状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状况,关掉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务必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一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潜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一样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带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用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

  总则

  为了保证恒源祥大厦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和规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上海市消防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准则》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汇编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后对国家、企业和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根据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楼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防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有条不紊的抢救、疏散和保卫工作,把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到最低限度。

  一、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专职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紧急广播、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1.火灾的扑救工作:

  闻警后,义务消防队员和公司员工应利用就近、便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扑救工作由防火负责人即总经理领导和现场组织指挥。总经理不在时,由下列人员依次类推进行指挥:行政经理、值班经理、各部室分公司经理。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集中统一布暑。

  2.火灾的报警工作: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火灾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应沉着、冷静,用现有的通讯器材迅速报警,如现场目击者为多人时,应分头报警,报告防火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路名、门牌号码、交叉路口、单位名称及发生火灾部位、燃烧对象、电话号码,并在报警结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简要向消防人员讲述现场火灾情况,协助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3.人员疏散工作:

  火灾一旦发生,就近事发地的人员及保安队员,应迅速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在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把守主要通道并打开所有出入口。此时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其他人员马上到公司各楼层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二楼以上楼层的人员可以从两边楼梯进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楼就近人员打开,疏散工作由各楼负责人负责实施,保安队和各部门协助配合。

  火灾发生时,监控间、电工、设备维修人员及有关现场负责人员在没有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前,不准私自离岗。

  广播室在接到报警消息后,起动广播系统,用广播作出安定人心的宣传,同时利用电视监控系统对大楼情况进行密切注意,在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后,利用广播通知各楼层,告知火灾发生地点和撤离通道,同时把整个大楼的各种情况及时转告现场总指挥。

  值班电工接到报警应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火灾的火势酌情作出切断楼层电源的决定,切断总电源的决定一般由现场总指挥下达,特殊情况下,电工可自行决定,切断电源后,电工应值守在配电开关旁,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命令,作出扩大断电范围或恢复送电的操作,并要马上启动消防泵,关闭空调风机,停止送风,值班维修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协助工作。

  各分公司经理在紧急情况下,应马上引导员工通过安全通道,疏散至大楼外,防止拥挤、跌倒的情况出现。

  商场营业员除参加扑救工作外,还应看护好自己经营的物品,在接到现场指挥的命令后迅速撤离事故现场。严禁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用打火机的火苗光线寻找物品,这样很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财务人员,应迅速整理好各类帐册、现金,视情况做好转移准备,应有“人在东西在”的思想境界,视公司的利益为第一前提。

  各分公司人员,在听到报警后立即停止工作,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参加灭火抢险,其他同志听到命令后,做好撤离大楼的准备工作,各部室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和做好协调工作。

  请千万注意,此时不能去乘垂直电梯,因为垂直电梯随时有停电的可能,乘客将被关在吊笼里,处于不上不下,没有照明,没人叫得应的处境。

  二、发生突然停电时的预备方案:

  当发生突然停电事故时,应马上联系物业部有关人员,了解停电原因,如是短时间停电,则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如是长时间停电,则请示经理室,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然停电时,商场营业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柜台,保护好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物业部值班维修人员应立即到低压配电间了解停电发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设备事故,能立即解决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解决;如不是短时间解决的,应立即报告物业部负责人,在查明原因后,再报告经理室,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所需时间,以便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如是供电局方面的原因,应立即和供电局联系,联系电话是:64379992(沪南供电所)。

  同时,维修电工应立即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工作,万一事态有其他变化时,可有一定的`照明灯光和紧急电源。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保安人员应马上到大门出口,原则上各种人员只能出不能进,疏散围观人群,防止有人趁机破坏捣乱,在接到经理室有关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三、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预备方案:

  当大楼里发生各种危害性较大的意外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协助值班经理了解事态经过及现场情况,或保护好现场,由值班经理妥善处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独立处理时,立即向经理

  室汇报,或向110报警台报警,取得公安系统的及时帮助。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保安人员应立即赶到大门出口,阻止各种人员的进出,疏散围观人群,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或抢救受伤人员。

  商场营业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岗位,保护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有关命令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四、火灾或事故现场的保护

  火灾扑救结束后,保安队员和火灾发生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在专业部门查勘事故现场、确认事故原因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在此之前,未经现场总指挥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每一个员工都要明确自己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做的工作,要临危不乱,在服从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各部门负责人还应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以确保国家、企业的财产和人员不受或少受损失。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安全出口平坦、通畅,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侧拉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采用玻璃或其它非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三、疏散走道、封闭房间以及消防值班室、配电间、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均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四、疏散走道、房间的门口等,应设疏散指示标志灯。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于公司经营活动不产生较大影响的火灾隐患应当场进行整改,结束后要进行检查验收。二、对过程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隐患,采取限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方法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完毕应申请复查验收。

  三、对于关键性的设备和要害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整改措施,力求解决问题干净、彻底,不留后患。

  四、当接到公安消防机构的《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迅速研究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方案或整改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五、对于建筑布局、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当本单位无力解决时,应取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提请有关部门纳入城镇建设规划,逐步加以解决。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经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

  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

  五、特殊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

  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每天做到有专人检查。

  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电气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有关技术安全规定。

  二、规范用电线路,暗线必须穿管敷设,明线必须要有护套,电缆、电线管、桥架等穿过墙体、楼板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堵塞。

  三、每年至少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或绝缘摇测,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更换。

  四、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消防用电设备的两路电源或两回路供电线路应在末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盘及控制箱应有明显标志。

  五、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仓库照明不应大于100w。

  六、餐厅使用的管道煤气,煤气管道应固定,灶具不可紧邻可燃材料。

  七、按规范要求设置避雷设施,每年必须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按规定完成检查和测试工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定期安排时间,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进行演练(根据季节变化情况安排在夏、冬季到来之前进行)。

  二、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到出现场,按照实战要求出水、干粉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的训练。

  三、演习范围分整个大楼综合性演习或分部、分段展开演习。

  四、演习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进行,要求参练人员明确演习任务、方法和要求。

  五、演习后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及时整改,提高自身防火、灭火、自救的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员工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得到正确地贯彻落实。

  二、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掌握灭火器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应急防范方法。

  三、员工要懂消防知识,熟知“一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应急疏散。

  四、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也应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五、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适时开展一些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目标等项目的竞赛活动,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员工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得到正确地贯彻落实。

  七、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掌握灭火器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应急防范方法。

  八、员工要懂消防知识,熟知“一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应急疏散。

  九、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也应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适时开展一些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目标等项目的竞赛活动,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电器使用隐患,不合格或不安全的电器设备要及时淘汰更换,做到不留死角。

  禁止电器设备乱拉乱接,严禁配电板前堆放物品,新增用电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写申请给管理部消防主管,写清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消防措施,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报经理室批准才能正式实施。

  动用明火作业,使用煤气,均要有专人管理,并按操作规程操作,电焊、气割作业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作业。

  1、不是焊工不烧。

  2、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烧。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烧。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所有消防器材都应该事先按决定的位置排放,并有安放位置的平面布置图,以备查考。

  二、每周一次检查规定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短缺,干粉灭火机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对不合格的灭火机及时更换。

  三、按照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对照消防器材的规定存放年限予以及时调换新的合格消防器材。

  四、每月一次对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动作功能进行检查。如有不正常的现象及时汇报有关方面解决。五、以上工作每次都应有记录,由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日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专职消防队应认真履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值勤条例》,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悉和掌握固定、半固定灭火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

  一、集团公司法人代表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双长”负责制,法人代表亲自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全面管理、落实,严格要求,确保防火安全。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二、工作小组成员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全体员工进行广泛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

  平时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和抽查,发现隐患和漏洞及时对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经常开展活动,对所有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对每个新进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安全、正常地进行。

  三、常务工作

  落实、执行经理室的各项安全工作布置,直接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结合实际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防范措施经常加以检查监督,确保消防设施的优良工作状态,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条件。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四、各分公司经理:

  贯彻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布置,积极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对本公司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管理,落实整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执行“三清三关”制度。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隐患存在。所有员工必须接受防火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五、安全保卫人员:

  协助物业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参与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的进行和整改,制止威胁单位和职工安全的各种危险作业,在平时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的事故苗子立即汇报各有关职能部门。

  防火安全奖惩管理(暂行)条例

  一、奖励

  凡模范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者,符合下列条款的,予以奖励50元或通报表扬、记功等奖励。

  1.加强防火安全工作,能积极提出建议并被采纳且行之有效的。

  2.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或减少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到最低限度的。

  3.重视防火安全教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完善,防火工作成绩显著的。

  4.勇敢扑救火灾,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二、惩罚

  凡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

  1.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域吸烟或吸游烟者,每次罚款50元。

  2.违章动用各类明火的,每次罚款50~200元。

  3.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每次罚款50~100元。

  4.在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前堆物,经劝告整改不力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5.擅离职守或因主观原因延误火灾扑救时机造成损失的,予以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惩处。

  本标准适用于防火奖惩管理,在具体实施中,材料必须确实,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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