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3 10:05:40 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库房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库房管理制度1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库房管理制度2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处理。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中心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库房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库房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润滑油存放与使用,润滑油库的管理与卫生及日常管理,确保润滑油品得到合理、有效地保管和准确使用,确保油品品质,防止油品混用、错用,杜绝油库安全事故,从而最大程度地从源头上降低现场设备润滑不良、机械部件损坏以及导致设备事故的概率,特制定油库管理制度:

  二、生产车间的安全规范

  1、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防护规定,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禁带火种入库。

  2、全员有责任保证库房内消防器材保管完好及完善,不得私自移动位置或是外借,出现质量到期或是损坏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保及时更换或是维修。

  3、禁止在库房内闲聊、嬉戏、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4、润滑油库内除有人工作外,其他时间均须锁门。

  5、油库房原则上不允许其他单位人员入内,确因工作需要的进入的,必须在本班组人员的带领下进入。

  6、交班时交库房安全情况,交环境卫生,交工器具,交本班润滑油补加情况,交本班设备运行情况。

  7、遇有对库房安全构成威胁的事和物,要马上予于制止,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向上级汇报。

  三、油库日常管理

  ①油品库房应防雨、防晒、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并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②油库内各种贮油容器应清洁干燥,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完好,容器外表应标明所盛油品的名称和牌号。

  ③装有油品的容器,应做到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和质量鉴定时间,入库日期不同的同种油品不允许混放。

  ④油库内原有合格油品不允许倒罐或开盖存放,开盖存放3个月的润滑油必须进行检验。

  ⑤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3个月清扫1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扫1次;三级过滤网保持完好、清洁无杂质。

  ⑥开盖未使用完领油到桶不得长期敞口放置。

  ⑦接下的残余油要及时清理,并作废油使用。

  ⑧加油工具使用后要擦拭干净,摆放整齐,放油枪的架子要随时保持干净。

  四、油库定置管理

  ①各种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均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润滑器具必须保持好用、整洁,对损坏器具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

  ②废油桶须与其它油桶分开存放,摆放整齐,密封。

  ③油库分区:根据润滑油库具体情况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同种类油品。

  ④润滑油品按牌号分类存放:把润滑油和润滑脂进行分类,并在相应位设置标有油品牌号的标识牌。

  ⑤润滑油具的放置:严格执行润滑油三级过滤制度,用红色油漆在油具上标注油品牌号,并与相应油品放置在柜子的同一位置,避免油具混用。

  ⑥润滑油抽和润滑脂注入器的放置:为防止润滑油抽和润滑脂注入器被灰尘污染,应存放在密闭的储柜内,为防止混用,油抽和注入器上应贴上牌号标签。

  ⑦各油品需按标识牌有序排放,不许乱放。

  ⑧干脂存放时应将盖子盖好,装油枪时弄脏桶盖子要及时擦干净,油枪一个品种配一把,不许混用。

  ⑨库房内的油桶与地面要清洁无污,门窗要保持干净

  五、大油库的轮流管理

  目前大油库是水泥部和制造一部轮流维护,关于大油库摆放的物品和卫生规定:

  1、大油库内只能摆放:废油、废油桶、油车及滤油车;

  2、油库内严禁烟、火及摆放易然物品如:废布,废纸等非规定物品;

  3、油库内严禁开盖储存油品,

  4、存放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尽可能的避免露天摆放;

  5、交接管理油库的班组有义务检查油库的卫生、物质摆放、及消防安全用品的情况,如发现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上月管理责任班组进行处理。交接成功后当月油库的维护工作将由责任班组承担。

库房管理制度5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6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2、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8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消防器材、设施由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库房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资的管理、核算、监督物资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范围

  本规程对库房物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适用于物资库管员。

  三、职责

  1、库管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养护、复核工作。

  2、物资调拨员协助工作。

  3、部门经理负责监督。

  四、程序

  1、物资的验收入库

  (1)采购员购回所需的物资后,应及时地把《请购单》、发货票和必要的规格型号数据、质量合格证、保修卡等连同物资一并交于库管员进行把关验收。

  (2)库管员应从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包装、产地及价格等方面详细核对,对一些贵重物品,质量要求系数严、规格型号细的物品,可由库管员直接请工程技术人员验物。

  (3)对一些确实无法提供合格证的产品,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库管员应填写《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经技术员或使用人认可,部门经理核准方可入库。

  (4)物资验收合格后,把发货票转交物资调拨员填写《入库单》。

  (5)库管员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应及时反馈于请购部门,以备及时领用。

  2、在库养护

  (1)库管员应熟悉掌握物资的性能、特性、分类情况,妥善保管各种物资,并要分类上架存放,做到摆放整齐,仓位通畅,对不宜架存的物资要堆垛整齐,并采取防潮措施,便于发放。

  (2)对所管物资要熟悉存放位置,经常检查,防止霉变、生锈、虫蛀、鼠咬及差错事故。

  (3)实行物卡管理制度,卡物相符对位。

  (4)每天上班后要清扫库房卫生,做到物架、物资、地面无尘土、无污迹、无杂物。

  (5)对返回的废旧物资及时填《废旧物资回收清单》,以便统一处理。对库存的物资,要经常分析库存结构,掌握库存动态,对超储积压物资要定期填列《超储积压物资报告单》,注明原因,呈报大厦总经理酌情处理。

  (6)对库存短缺的常规备

  (7)用物品,按月列出《请购单》,补充库存。

  3、出库核实

  (1)物资出库必须凭物资调拨员开据的《出库单》,凭票发物。

  (2)物品出库时,应对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再次核实,防止错发。

  (3)因工作急需,对“物到票未到”的无价格物品,经经理认可后,可由对方打欠条,暂领走,待办理入库手续后及时转办出库手续。

  (4)库管员对逐项业务票据,对照核实无误后及时记入保管明细帐,如发现差错及时找有关人员纠正处理。

  (5)每月25日为月终结帐盘点日,必须逐类逐项实际盘查,物资调拨员协助并监督执行,如发生差错,及时查找原因,落实纠正。

  (6)物资出入库单据,按月分类装订成册、编制号码,妥善保存备查。

  五、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10

  一、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二、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cm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cm(密集架除外)。

  三、库房应有防潮或增湿措施,注意调节温湿度,建立湿温度记录。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四、库房内应放置防虫、防鼠药剂,并按要求定期更换。若发现鼠、虫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五、库房内应保持清洁,经常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确定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要安全使用灭火器设备,不得有明火装置,不得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七、库房内要有防盗措施。库房门应包铁皮,窗应安装铁栅栏;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节假日封闭库房,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库房管理制度11

  食堂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食堂仓库管理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全园师生食品安全卫生,请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条例: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实事求是,服从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玩忽职守。

  2、食堂仓库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时间。

  3、除领料人和食堂仓库管理员外食堂员工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4、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5、领料程序遵循谁使用谁领取的原则,领料人必须登记签名后才可领取,并即时通知库管员核对签字,领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6、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原料使用完需留存包装袋以便盘点。

  7、食堂仓库管理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

  8、食堂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盘点,如发现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购买和查找原因,即使解决问题。

  9、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入库的食品应严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不能接收入库,对三无产品拒绝接收。

  10、仓库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11、仓库入库的大米、面粉等易霉变食品要离墙20cm、离地35cm,并扎紧袋口。并要落实措施灭杀或防止老鼠进入仓库。

  12、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13、仓库放物资要勤检查,经常通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妥善处理。

  14、仓库必须保处干净、整洁、整齐,食堂仓库管理人员要提高“四防”意识,即“防盗、防霉、防火、防投毒”。

库房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确保物料按规定进出库,并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帐实相符,合理控制库存量,保证物料的仓储安全和高效流转,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库房管理。职责

  物流部:

  负责供应商生产计划的下达与执行,并按照月度计划和即时库存安排供应商入库;

  负责物资调拨、系统的录入;

  负责消耗品安全库存编制;

  负责物资库房收、发料、台账登记、系统的录入、在库物资的管理及月末盘点工作;

  负责安全库存内物资月度计划需求;

  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验收;

  负责计量器具送检、台账与周检计划的编制与登记。

  生产部:

  负责月度计划大纲的编制,指导库房按照项目进程计划收料;

  负责劳保用品定额的编制;

  负责劳保用品、吊具、设备维修配件的入库检验工作;

  负责设备维修配件安全库存编制以及需求计划申报。

  质量管理部:

  负责原材料(含标准件)、辅助材料、产品的检验入库工作。管理程序

  外购(协)物料入库

  采购员根据生产进程计划和及时库存量安排供应商到货,不在本月计划大纲内和超出库房最大库容量的物料,库房将拒收。

  供应商包装标识须与到货通知单所供物料一一对应,否则库房将拒收。

  供应商须配合库管员对委外下料、加工制品过磅,库管员记录单件重量。

  供应商到货时需先报检, 工艺技术部负责刀刃具的入库检验工作,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具、设备配件、劳保用品的入库检验工作,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入库检验工作。待检验合格后,供应商将质检人员签字的到货单随物料一起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原材料入库

  经检验合格的物料,库管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入库手续。原材料(板材、型材)和焊丝需收到检验员复检合格通知才能办理入库手续。物料入库时,库管员须核对入库信息,且要求保证编号、规格、数量等准确无误,按照入库时间进行分类摆放,做好标识,并更新原材料台账。

  原材料(板材、型材)来料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如防雨雪等)避免造成板材受损。来料中无防护措施导致材料淋湿,库房拒收。

  原材料(板材、型材)与焊丝来料外包装需有炉批号、物料编码/图号、规格、材质。原材料(板材、型材)单件上需有喷码/钢印的炉批号、物料编码/图号和材质或贴有炉批号、物料编码/图号和材质的标识单。

  工装模具入库时,供应商持工装到货通知(签收)单,库管员、验收(检验)人、使用(班组)人三方同时在场对工装模具检验、签收,库房凭三方签字的工装到货通知(签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如无特殊情况,供应商将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直接流入下道工序,且未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完入库手续,后期库房也不再予以办理。

  自制品入库

  车间班组应在产品交检合格后申报完工,提交生产入库单,持检验员签字的完工产品质检单和产品一同送至库房,库管员必须核对物料名称、图号、数量、项目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审核生产入库单。

  合格自制品入库手续均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如无特殊情况,车间班组将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直接流入下道工序,且未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完入库手续,库管员后续不再补签入库单。

  在库物料管理

  物料保管规定

  库房须按6S管理规范和要求进行管理。

  库房应按物料类别、物料保管要求合理设置,不同类别的物料相互之间可能产生物理或化学影响时,不能同库储存。

  库管员对库存物料每日必须循环清查,并做好清查记录。清查发现的问题(如业联更改未处理、变质、品种规格混乱、长期不流动等)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做出及时处理。

  库管员必须确保帐物相符,盘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以便妥善处理。库管员每日更新库房物料消耗动态,并统计各物料的月使用量,对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的物料报缺。物料需求申请在每月2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申报。

  库管员根据监视和测量资源周检计划对计量器具送检,并对车间使用的计量器具有效期进行日常巡查。车间配合将到期需校检的计量器具归还至库房并检查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有效日期。

  原材料在库管理

  钢材、铝材、不锈钢材料分区摆放,严禁混放;

  原材料拆包后,炉批号、物料编码/图号、规格、材质不同的材料需分区摆放,严禁混放。

  整顿库容的基本要求

  坚持随时作业随时整顿,做到工完场清;

  每周定期对仓库进行全面清扫。

  油料存储地点附近要求卫生整洁无油污,存放地点必须做好防火工作,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并且存放点要远离易燃物。

  库管员做好废油、废切削液、PT瓶、酒精瓶的回收,收集后报生产部,生产部按安全环境体系管理要求回收处理。

  工艺变更物料管理:库管员统计库存产品数量,并将返工物料转入待处理区。

  物料出库管理

  库存物料的发放,要遵守“先入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变质的情况发生。同类不同批的材料必须分类摆放并做好区分标识。

  车间班组的领料管理

  装车用物料出库:车间班组根据车间生产计划提前一周下达物料需求申请,库房根据需求申请配货并按需求计划节点送至车间。生产中产生报废的物料凭报废单到库房进行领用,业联更改需要的物料需提供更改单单号到库房进行领用,车间编制领料出库申请。

  工量刃器具出库: 借用/领用工具时,车间班组开具借条/领料单,不允许丢失、损坏。凡个人专用的气动、电动工具,需班长审核。丢失或损坏工量刃器具按赔偿条款进行赔偿。

库房管理制度13

  我们公司是做食品销售的,仓库和公司又是分开的。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xx、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二、对采购的食品和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仓库内严禁吸烟。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八、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冷藏温度在0℃—10℃,冷冻温度应达零下18℃。

  九、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摒弃以往的条条框框,思维发散。

库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公司库房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成本,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物品入库(领用和退库)

  1、库房管理员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向一级库领取所需物品;

  2、领取物品时填写物品领用单,由库房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领取;

  3、运营部门向二级库领用的物品如有剩余需办理退库,库管员应及时核对数量,检查物品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填写退库单,不得在出库单上随意涂改;

  第三章、物品出库

  1、部门物品领用要求专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及另一指定人员负责向二级库领取货物。

  2、消耗品、调料类物品领取先签字(临时出库单)后领取。再由二级库管整理汇总后找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实际使用量。

  4、发货时库房管理员要注意物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避免时令性货物过期、变质。

  各部门领用物品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领取,不可过多领取、频繁领用;

  5、库房管理员应了解运营部门物品使用情况,控制出库量,减少浪费。

  6、二级库建立台账,做好每天发放的相关物品的日报表,库房物品应及时办理出库,不允许补签或者未经签字直接出库。

  7、出现大额的领用(如大型活动等)需要与领用部门经理核实后方可领取。

  8、各二级库房间不允许物品相互调拨,特殊情况应向库房负责人申请,统一调配。

  第四章、盘点

  1、日盘:由二级库管理员每日进行盘查,仔细核实记录货物库存。

  2、月盘:由财务人员及二级库管理员每月25号进行盘查,仔细核实记录货物库存。

  3、抽盘:由库房负责人或财务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盘点。

  4.月末盘点有报损,快到有效期物品进行登记,有部门领导签字后退回一级库房进行统一更换退货处理。

  第五章、日报表与台账

  1、库房管理员每日应做好物品的日报表,当天上交,不允许推迟。日报表的结存数要与实际数量完全一致。

  2、其余物品也需要做台帐,详细记录每天的领用、发出、结存数,库管员要保证每天的结存数与实际的库存量完全一致。

  第六章、库房安全卫生

  1、库管员每天要查看库房内物品的储存情况,食品类的物品要及时查看产品的保质期,临近保质期三个月内的物品禁止领用,要及时联系一级库进行退换货处理。

  2、库房内保存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食品类物品做好防虫蛀、鼠咬、发霉变质工作。

  3、库房内闲人免进,非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库房内停留。

  4、二级库房内禁止吸烟、携带火种,注意消防安全,库管员要做好监督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15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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