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声乐教学曲目的多元化设置论文
摘要:高师声乐教学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特征,其改革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基础音乐教育的形势和需求。在基础音乐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体现为曲目设置专业化、曲目类型单一化、曲目设置范围较窄。基于基础音乐教育的特征和需求,曲目设置应走多元化的思路,建议设置曲目难易适中,贴近基础音乐教育;丰富曲目设置类型,鼓励教师自编曲目;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实现多元化音乐教育;设置多元化声乐教学欣赏曲库。
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多元化
2015年5月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这是2014年1月《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体现,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体现了基础艺术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这3个办法的印发,将极大促进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也必定给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教育类)带来重要影响,促使其加快教学改革,提升教学理念,改进课程设置,完善教材更新,以培养新形势下基础音乐教育优秀人才。相对于基础音乐教育的稳步发展,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教育类)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教材建设作为学科发展的核心层面,尤其是声乐教学的曲目设置上依旧存在着一定问题,限制了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本文紧密结合基础音乐教育的形势和需求,基于高师声乐教学特点分析,找出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高师声乐教学特点综述
2005年开始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明确指出其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1]。可见,无论是文化素质的培养,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还是艺术表现及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其核心都在归结为培养学生的音乐教育能力,使其能够胜任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而《声乐》课程指导纲要指出其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
1.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提高声乐艺术审美力与修养。
2.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具有一定的演唱能力。
3.正确理解歌唱与语言的关系,能运用普通话和必要的其他语言进行歌唱。
4.正确理解声乐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学会分析和处理歌曲,具备演唱不同风格特点歌曲的能力。
5.与钢琴教学相结合,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
6.能辨析发声的正误,具备独立教唱歌曲和辅导课外声乐活动的能力。掌握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了解青少年发声特点,具备变声期发声练习和嗓音保健的有关知识”[2]。由此可见,高师声乐教学基于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中的歌唱教学相联系,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基本能力的一门主干课。所以培养学生音乐教育能力就成为高师声乐教学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教师教育”这一主旨贯穿高师声乐教学全过程。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高师声乐教学形成了以下特色。
(一)基础性
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指导方案和《声乐》教学指导纲要的课程实质和教学目标都与专业音乐院校有着不同的提法,相比之下,高师声乐教学内容涵盖更为丰富,但并不要求学生在某一学科上纵向深入发展,而是希望学生能够在知识结构和技术能力方面横向拓展,只要求其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直接服务于基础音乐教育工作。因此,无论是从教学内容的构成还是从教学要求的深度来说,高师声乐教学都具有鲜明的基础性特点。
(二)综合性
基础性特征指的是高师声乐教学的深度,而综合性是指高师声乐教学的广度。根据《声乐》教学指导纲要,高师声乐教学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基本包括了声乐基础理论与知识、声乐基本技能与方法、声乐艺术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综合性特征。从歌唱器官、发声与共鸣、声区,到歌唱的心理、人声的声部以及声乐作品的体裁这些基本理论;从歌唱姿势、呼吸方法、歌唱起音到稳定喉头、调节共鸣和咬字吐字的具体歌唱实践;还有理解和分析歌曲的能力、表达歌曲内容和意境的二度创作,与伴奏的协作,甚至是自弹自唱的艺术再现能力都成为声乐教学的综合内容。同时为了保护和延长歌唱周期,高师声乐教学应包括科学用嗓和艺术嗓音保健知识,还要了解青少年的嗓音特点及其训练,掌握变声期嗓音保健知识。而结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的“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3]的基本理念,高师声乐教学也应该与中小学音乐教育衔接、连贯,突出教师教育培养过程中的综合性,加强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联系,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既弘扬民族音乐,也要尝试精彩纷呈的世界音乐。
(三)实践性
实践性是指通过高师声乐课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4]。同时在高师声乐教学期间,还要求学生“通过教育实习与教学实践,掌握中、小学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和辅导课外声乐活动,具备独立教唱歌曲的能力”[5],以达到《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的“强调音乐实践”[6]的基本理念。所以在高师声乐教学过程中,不但要培养学生自身的一定水平的艺术实践能力,而且还要培养学生参与艺术实践、辅导中、小学学生艺术实践、驾驭基础音乐教育课堂教学实践的能力,要会唱,还要会教,能登上一般的舞台,但更要站好学校的讲台。
(四)创新性
“高等教育是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7],随着时代的发展,高等教育将拥有更加丰富的内涵。高师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的个性,但同样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而变化,拥有了更多丰富的教学内容和形式。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中重要的、基础的组成部分,声乐教学同样继承了这一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创新特性。在多元化音乐发展的大背景下,现代化的音乐技术、元素和形式不断涌现,高师声乐教学应该积极主动地去了解、研究这些新兴事物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寻求自身的发展和完善。
二、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现状分析
高师声乐教学作为高师音乐教育的一门核心主干课,其教学内容上具有高度的综合性,针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弘扬民族音乐、推进多元化进程的指导方针,现行的《声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在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上提出了“吸纳中外声乐文化的优秀成果”“重视选择富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教学内容与乡土教材”以及“面向基础教育,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精选在音乐教学和社会音乐活动中应用价值较高的声乐作品作为教学曲目”[8]等指导思想。这些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多元音乐文化的价值观,也指明了高师声乐教学内容必须服务基础音乐教育实践的方向,“打破单一文化音乐教育的传统模式需要多元文化音乐教育”[9]。多元化的高师声乐教学内容包括多元化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活动,而这些都离不开高师声乐教学的基础构成即曲目设置来实现。然而,在这一多元化进程的背景之下,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曲目设置专业化
以多数高师音乐院校采用的上世纪80年代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先后出版的《声乐曲选集》和2000年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声乐教学曲选》为例,其选曲均带有高难度、大型化、专业化的特点,过于追求难度性和技巧性。而中小学的音乐课堂只需要教师去范唱或教会学生演唱一些难度较小的歌曲,所以这样过于专业化的.曲目设置常常会导致高师声乐教学与基础音乐教师的培养目标相脱节。
(二)曲目类型单一化
“目前高师声乐教学的曲目设置中主要以专业美声或民族唱法的独唱曲目为主,而且是一些适用于音乐会的独唱曲目,很少有齐唱、合唱、重唱等其他集体性演唱形式的曲目。”[10]而现实中,高师音乐专业毕业生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工作岗位后,在课堂教学中绝不仅仅只接触到独唱这一种歌唱形式,而是合唱、小合唱、齐唱、轮唱、重唱、对唱、表演唱等多种演唱形式并存。在课堂教学之外,基础音乐教师还参与、组织和指导大量的课外音乐活动,在这些活动当中,集体性演唱类型的现实意义可能会大大超过独唱这种单一个体演唱方式。目前这种教学曲目设置类型单一化现状与丰富多彩的基础音乐课堂极不相符。
(三)曲目设置范围较窄
在对高师常用的声乐教材的曲目进行分析后,可以得出其涵盖面较为狭窄,仅仅只包含了美声、民族两大类型的一些曲目。中国作品中对于丰富多彩的民间音乐如戏曲、曲艺的涉及少之又少,外国作品中欧洲歌剧和经典艺术歌曲占据主要部分,而琳琅满目的、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中东地区等多元文化的世界音乐却收录甚少,流行音乐方面更是几近空白。2008年2月教育部决定将京剧纳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之中,“在已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增加了有关京剧教学的内容,确定了15首京剧经典唱段作为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具体情况,将15首京剧唱段安排在一至九各年级”[11]。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明确要求3-6年级学生每学年应能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7-9年级学生每学年应能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1段。基础音乐教育这一发展趋势更加凸显了目前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范围较窄的现状。这样的现状既不能满足高师声乐课堂的需要,更不能很好地与基础音乐教育中“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的基本理念相接轨。
三、提出曲目设置多元化的思路
(一)设置曲目难易适中,贴近基础音乐教育
为充分体现高师声乐教学基础性的特点,在曲目设置过程中,要切合实际,紧密结合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实际,深入了解《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和中小学音乐教材曲目具体情况。如《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对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的多元化描述,在教材内容编写建议中,提出传统音乐、专业创作的经典作品优秀的新作品等均应占有一定比例,中外作品的比例要适当等具体要求。同时也要考虑到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声乐素养大多弱于专业音乐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曲目设置难度的降低可以让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在学习声乐的过程中有更广阔的选择余地。
(二)丰富曲目设置类型,鼓励教师自编曲目
为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工作需要,借鉴音乐剧中丰富多彩的演唱形式,在设置曲目时,应该打破单一的独唱形式,增加重唱、对唱、表演唱等多种演唱类型的曲目。这样的改进既可丰富高师声乐教学的课堂,又有助于培养学生熟练掌握、灵活驾驭多种演唱类型的能力,让学生能够轻松胜任基础音乐教育工作。在沿用传统教材曲目时,也应该鼓励教师结合基础音乐教育和高师音乐学(师范教育类)学生的实际水平,自编曲目,灵活使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调研的通知中,教师问卷突出了课程教材使用情况,包括了公开出版的通用教材、公开出版的自编教材和自编讲义。
(三)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实现多元化音乐教育
“就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而言,它最好是植根于中小学音乐教师中”[12]。高师音乐教学曲目设置还应该充分体现基础音乐教育对多元文化的需求。要充分挖掘国内多民族、多形式、多类别的声乐作品,尤其要增加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传统音乐内容,包括各种戏曲、曲艺和少数民族民歌。在传承中华文化、发扬民族传统的同时,使高师声乐教材的内容更广泛、更切合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同时在外国作品曲目选择上应该范围更广,充分汲取各国各民族优秀的音乐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的了解以及文化的交流。音乐剧中优秀经典唱段的纳入更是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多元化的重要体现。
(四)设置多元化声乐教学欣赏曲库
《声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要求声乐教学的进度一般为每学期学生需精唱曲目4-6首,见习曲目5-7首。这样的进度对于基础音乐教育多元化的要求远远不够,而且曲目的范围是由教师自主选择,受学生自身声乐演唱条件的限制往往很难做到多元化。例如,中小学音乐课本授课曲目中包括的《斗牛士之歌》选自比才的歌剧《卡门》,是男中、低音的演唱曲目,如果高师学生自身是女高音、女中音或男高音,那么他们很有可能无法接触到这首作品。但为了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他们又必须要对这首作品有所了解,这样造成了知识的盲点。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建议设置声乐教学欣赏曲库,把基础音乐教育课本中涉及的声乐作品放入其中,让学生能够提前接触了解。欣赏曲库的建设可以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课本配套材料衔接,也可由专人搜集整理,以校园网上传或互联网云盘分享的形式来存储和使用。多元化的高师声乐教学曲目设置,反映了高师声乐教学的基础性、实践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基本特点,也呼应了基础音乐教育多元化的形势和需求。通过高师声乐教学曲目多元化设置,可以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教学曲目设置上的一系列问题,为声乐教学创造基础条件,使得高师音乐学(师范教育类)学生能够胜任基础音乐教育,有效提高中小学生艺术素质,体现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J].教体艺[2004]12号.
〔2〕〔4〕〔5〕〔8〕教育部.《声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J].《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附件.教体艺厅〔2006〕12号.
〔3〕〔6〕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7〕潘懋元.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33.
〔9〕管建华.21世纪主潮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90.
〔10〕杨天君.高师声乐教学中曲目设置及相关问题的研究[J].人民音乐,2006,(8):60-62.
〔11〕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J],教体艺厅[2008]2号.
〔12〕特里斯M.沃尔克.音乐教育与多元文化[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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