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

时间:2024-07-19 15:37:29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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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5篇(荐)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5篇(荐)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产品质量和的连续、稳定、进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

  2、适用范围

  本适用于上海华普国润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各专业厂、部门。

  3、3.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3.2、生产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

  3.3、采购部负责设备维修备件、润滑油、燃料油的采购供应。

  3.4、资源管理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

  4、考核办法

  4.1、设备的基础管理

  4.1.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设备总台帐,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账,做到台帐准确和帐物一致。每一项不合格扣1分。

  4.1.2、设备标识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提供,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资产标牌、完好标志、重点标志、封存标志等标识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

  4.1.3、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凭证操作设备,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制;主要生产设备为多班制生产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4、设备操作者严格按“三好”、“四会”、“五项纪律”要求使用和管好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5、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培训及明示工作,设备操作者必须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6、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制订本单位设备点检表,包括点检周期、点检项目及点检标准等。操作工人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点检,并做好记录;维修工人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按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没有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设备点、巡检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7、设备使用部门每月对本单位设备逐台自检,按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统计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情况检查不真实,每项扣1分;设备完好率≥93%,每降低1%扣2分。

  4.1.8、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操作工人按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4.1.9、设备的定期保养:生产部以月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下达,使用部门维修工人与操作工人一起共同参加完成,计划未完成必须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计划完成不合格每项扣1分。

  4.2、设备的维修管理

  4.2.1、设备的计划修理:生产部以月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下达,分厂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完成,计划未完成必须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计划完成不合格每项扣1分。

  4.2.2、设备的节假日检修:设备使用部门在“五一”、“夏休”、“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修前准备工作,利用节日生产间歇时间组织好设备检修。未按规定执行,每项扣2分。

  4.2.3、设备的协作维修:除四个专业厂外其它各设备使用部门均不设置设备维修工,生产部设备动力科的公用动力设备由操作工人进行维修,总装厂负责质量部检测线设备和物流部油库设备的维修,涂装厂负责外包单位小件涂装设备的维修,冲压厂负责质量部其余设备、技术部设备、保卫部设备及物流部行车的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单位实际维修需求在公司内部安排协作维修。无专职维修工的部门原则上实行自主维修,确实需要专业维修工进行维修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责任承修厂实施维修。当维修发生冲突时,承修厂在不影响本单位生产停线的情况下,根据外部维修优先的原则安排维修,不得推诿,使用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对承修厂由设备管理部门按实际维修工作量核定工时,按工时费给予正激励。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2.4、设备的委托修理:公司内部在技术和维修能力上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或点检问题,设备使用部门应先同设备制造厂家进行技术沟通,沟通后问题仍不能解决,由设备使用部门启动委外修理申请流程,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设备制造厂家或专业修理单位维修,设备使用部门参与维修技术方案及维修费用的确定,并对现场维修给予积极的配合。需要运输到厂家维修的设备或部件,由设备使用部门包装完整,办理出门手续,交设备管理部门或送到指定门卫,由设备管理部门联系物流公司发运,运输费纳入使用部门设备修理费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3、设备维修费用管理

  4.3.1、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维修费用指标要求控制本单位设备修理费,设备维修费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低于指标按节约金额的0.5%给予正激励,高于指标按超过金额的0.5%给予负激励。

  4.3.2、除特殊紧急采购备件外,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均需对备件先落实采购价格,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价格确认。鼓励使用部门积极参与设备备件采购信息收集工作,设备使用部门自行联系的设备备件同品牌、同质量,与采购员提供的价格相比较又有较大价格优势时,进行意见反馈后使用部门可以自行采购,备件采购部门积极配合办理付款及费用报销手续。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对于降低了备件采购成本的责任人,按节约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正激励。

  4.3.3、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做好备件采购价格的控制,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合格的备件。部门负责备件结算价格审核,备件结算价不得高于先期提供的报价,确有原因需要将结算价提高,备件采购员应提供文字说明。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4、设备备件管理

  4.4.1、设备使用部门合理利用备件储备资金,编制本单位设备维修备件明细和储备定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做好设备备件的储备工作,对于关键设备备件必须重点管理确保库存。为了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便于统计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物流部和四个专业厂同时存在备件库,设备备件与其它物料实行分开管理,专用备件及维修使用频率高的备件由各厂分库储存,分库设备备件同样按财务账要求进行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2、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备件使用情况预测,尽量以计划形式申请采购,尽可能减少紧急采购。按紧急采购要求组织到位的设备备件,使用部门必须及时领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3、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做好设备维修备件及润滑油的采购供应工作,按计划要求及时将合格的备件采购到位,保障设备的维修;确实不能按计划要求采购到位的,填写原因说明和采购到位时间节点报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如因设备备件采购不及时或质量问题,造成生产线停线,每30分钟扣4分。

  4.4.4、设备突发故障急需购买备件维修,使用部门有购买联系单位,报备件采购部门同意后,可以直接实施紧急采购,及时将备件组织到位修复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应进行积极配合,尽快办理付款及费用报销手续。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4、设备备件保管人员做好设备备件的`库存管理,保证库容整洁、账物相符,做好备件的维护,按要求进行报表。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4.5、设备故障及事故管理

  4.5.1、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每小时扣2分;造成生产线停线或动能供应中断,每30分钟扣4分。

  4.5.2、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生产线停线,各单位每条生产线的月停线指标为4小时,每超出30分钟扣4分;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生产线停线大于4小时,实行双重考核,即每超出30分钟扣8分。

  4.5.3、在发生5分钟以上停线时,停线单位应立即报告生产部设备动力科,并且在故障处理完成后4小时内,真实详细填写《设备故障停线记录单》报生产部设备动力科,没有及时报告,没有按时、真实填报停线记录,每次扣2分。

  4.5.4、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减少故障停机时间,设备平均故障率≤1%,每超出1%扣2分。

  4.5.5、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为设备事故,设备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使用部门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二日内报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6、设备原始记录和报表管理

  4.6.1、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运行交接班、点检、巡检、定检、检修、完好检查等各项原始记录,记录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填写,并妥善保管。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

  4.6.2、设备使用部门每月2日前填写上月设备管理统计报表报设备管理部门,报表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填报,公休日顺延。填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4.6.3、设备使用部门每月24日前编制下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维修备件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填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4.7、动力能源、特种设备管理

  4.7.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要求控制能源消耗,能源消耗超标按公司决定考核。

  4.7.2、合理使用动能和节约用能,公休日、节假日需用动能,用能单位需在工作日内填写《用能申请单》报生产部批准,经批准后设备动力科组织动能供应。用能单位动能停用应及时通知供能当班人员停止动能供应。未按规定要求用能,每次扣2分。

  4.7.3、动能停用未及时关闭阀门或开关,有明显的跑冒滴漏、常明灯或常流水等浪费能源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

  4.7.4、燃料油使用部门将需求情况至少于24小时前告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做好燃料油的采购供应工作。如因燃料油供应质量问题或不及时,造成生产线停线,每30分钟扣4分。

  4.7.5、外单位在公司内施工用电,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预计用电量不到300kwh时,经接电位置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电,不计量用电量;预计用电量超过300kwh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单》,经批准同意后,安装电能表计量用电量,用电结束结算电费。外单位的乱接施工电源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项目管理责任单位4分。

  4.7.6、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检验注。高压电气设备、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安装前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办理首次检验。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7.7、交付使用后的高压电气设备、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由设备动力科负责委外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发现的整改项目使用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压力容器上安全阀的定期检验由使用部门送设备动力科委外执行,强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由使用部门送计量室委外执行,拆卸检验影响到生产的,使用部门需提前做好替换准备。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8、管理制度与评比

  4.8.1、设备管理部门主持召开的设备管理相关工作会议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每次扣2分。

  4.8.2、各部门必须按计划要求完成公司设备管理统一工作安排,未完成或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每次扣2分。

  4.8.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未执行每次扣2分。

  4.8.4、各专业厂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检查、评比活动,评选的“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复评通过后,每名“先进个人”或每台“红旗设备”正激励2分。

  4.8.5、以上各考核项目的正、负激励每分50元,由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汇总后报资源管理部,由资源管理部负责实施。

  5、附则

  5.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实施。

  6、附件

  6.1、设备故障停线记录单

  6.2、用能申请单

  6.3、临时用电审批单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中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修理、维护保养、清洗、检验检测等。

  1.2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3设备检修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采取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

  1.4设备检修要做到检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化、检修流程规范化、检修管理信息化。

  1.5设备检修遵循的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1.5.3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1.5.4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1.5.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1.6加强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制定、备件材料采购、检修施工方案编制、组织施工、单机运行、试验、冷热态验收、联动试车以及竣工总结等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

  1.7设备检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2职责分工

  2.1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装置的检维修工作,保证全公司装置检维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装置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装置日常维修和停工检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

  2.3维修车间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标准。2.3.2制定和完善本企业设备检修制度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2.3.3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检修计划。

  2.3.4组织制、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汇总、审核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2.3.5参与本单位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审查,选择检修承包商并对其进行考核;签订外委检修合同。

  2.3.6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各种设备检修管理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2.4采购职责

  2.4.1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2.4.2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要求。

  2.5生产车间职责

  2.5.1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5.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2.5.3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2.5.4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2.5.5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计划、项目实施、备品配件、检修质量、检修市场、运行维护保养等。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设备检修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3.2.2设备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3.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维修计划。

  3.2.4各车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对于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3.2.5车间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审批下达后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2.6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3.3项目实施管理

  3.3.1设备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对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实施全过程管理。

  3.3.2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以下内容:

  3.3.2.1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3.3.2.2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3.3.2.4承包商分包检修项目时,就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对委托施工的企业全权负责。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对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对检维修环境进行风险评价,并做好应急预案。

  3.3.3签订合同时应采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检维修类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3.3.4所有委托检修的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对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3.3.5对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3.3.6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落实的要求。

  3.3.7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8装置停车检修期间,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3.3.9设备检修前,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

  3.3.10制定进入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防止检修作业过程中缺氧窒息、气体和粉尘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3.3.11检修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专用工具,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润滑油脂不见天、不落地,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见天、不落地;上要覆盖,下要衬垫)、“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器材摆放一条线、现场摆放规范化)、“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扁铲,不乱用撬杠盘车,不乱用非专用工具,不乱用润滑油脂,不乱用配件材料)。

  3.3.12检修现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井然有序,做到“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二清”(当班施工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3.3.13装置大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规格化不合格不开车)。

  3.3.14检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

  3.4检修备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学合理储备和供应高质量的备品配件,保证检修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自制,并确保采购的备品配件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3.4.3车间要定期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报送机械动力中心汇总、审核,由物资采购部门在平?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做到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3.4.4提高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准确性,避免造成积压。检修项目的实际领料与施工用料一致,检修项目余料应在施工完成后实行退库管理,大型事故备件修复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3.4.5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3.4.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检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3.5检修质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石化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检修技术规定。

  3.5.2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检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3.5.3在设备检修前,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企业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4设备部应采取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3.5.5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3.5.6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法规、制度。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3.5.7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5.8对承担运保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3.6检修市场管理

  3.6.1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通过专业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3.6.2应加强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并进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

  3.6.3建立并完善总部层面的检维修市场资源库,逐步实现各企业必须从检维修市场资源库中挑选承包商。

  3.6.4建立检维修资质第三方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对炼化生产装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检修、维修所涉及的检维修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检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方能准入检维修市场资源库。

  3.6.5完善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把资质认证和检维修市场资源库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实现对各企业检维修资源市场的动态规范管理。

  3.6.6检修项目承包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3.6.6.1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

  3.6.6.2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执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3.6.6.3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3.6.6.4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3.6.6.5具备相应的检修业绩。

  3.6.6.6无因违规受到中国石化和各单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伤、同位素仪表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除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放射性源许可资质。

  3.6.8每年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至少1次综合评审。

  3.6.9对未列入设备检修承包商名录(检修企业资源市场)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承担检修业务、技术服务的公司商,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

  3.6.10应严格检修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严禁承包商对检修项目肢解分包以及无资质企业挂靠等行为。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6.10.1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2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须经由设备部同意。

  3.6.11要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3.6.12要对检修质量、HSE业绩较差,严重违反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承包商,给予缩减检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检修项目业务、直至清除出检修资源市场的处罚。

  3.7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3.7.1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运保)是指生产过程中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7.2运保业务委托承包商时,应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本规定3.3.2款的有关要求,明确运保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3.7.3应对承担运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办法。对属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签订其他检修合同。

  4检查与考核

  4.1设备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每年定期组织设备检查以落实本办法执行情况。

  4.2装置检维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

  6本制度由设备部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3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4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5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说明书。(2)设备运行记录表。(3)设备维修记录表。(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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