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时间:2024-06-08 13:30:16 林强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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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通用1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通用18篇)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

  1、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4、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6、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维护台账,按月进行存档。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3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三、检修任务书、日常维修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4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 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 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 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 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 、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 、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 、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 、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 、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 、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 、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 、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 、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 、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 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5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中所称设备检修是指为保持和恢复设备规定的性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修理、维护保养、清洗、检验检测等。

  1.2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减少设备故障,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1.3设备检修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采取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

  1.4设备检修要做到检修技术和质量验收标准化、检修流程规范化、检修管理信息化。

  1.5设备检修遵循的原则

  1.5.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1.5.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1.5.3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1.5.4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1.5.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1.6加强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制定、备件材料采购、检修施工方案编制、组织施工、单机运行、试验、冷热态验收、联动试车以及竣工总结等每个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

  1.7设备检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2、职责分工

  2.1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装置的检维修工作,保证全公司装置检维修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2各装置使用车间应建立健全装置日常维修和停工检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

  2.3维修车间职责

  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标准。2.3.2制定和完善本企业设备检修制度和规定,并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2.3.3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检修计划。

  2.3.4组织制、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汇总、审核备品配件需求计划。

  2.3.5参与本单位检修承包商的资质审查,选择检修承包商并对其进行考核;签订外委检修合同。

  2.3.6总结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先进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技术,组织参加各种设备检修管理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设备检修管理水平。

  2.4采购职责

  2.4.1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2.4.2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要求。

  2.5生产车间职责

  2.5.1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5.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2.5.3负责设备检修和紧急抢修的现场管理。

  2.5.4负责或参与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2.5.5负责设备检修资料和数据的整理归档。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设备检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计划、项目实施、备品配件、检修质量、检修市场、运行维护保养等。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设备检修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

  3.2.2设备部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应与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相结合;重要设备及关键部位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定期进行数据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3.2.3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维修计划。

  3.2.4各车间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年度检修安排;对于主要生产装置的检修安排,按照公司部有关部门审批下达的计划执行。

  3.2.5车间编制的设备检修计划按照本单位管理程序和规定逐级上报,经审批下达后执行。检修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2.6对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紧急抢修,使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补办检修计划审批手续。

  3.3项目实施管理

  3.3.1设备部及车间应加强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对每个检修项目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代表实施全过程管理。

  3.3.2委托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公司部按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签订检修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基本条款内容,同时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以下内容:

  3.3.2.1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施工。

  3.3.2.2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国石化和各单位安全、环保、生产、设备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3.3.2.3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承接检修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并持证上岗,自觉接受委托施工的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验证。

  3.3.2.4承包商分包检修项目时,就施工管理和质保体系对委托施工的企业全权负责。

  3.3.2.5承包商在施工前,因对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对检维修环境进行风险评价,并做好应急预案。

  3.3.3签订合同时应采用《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检维修类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3.3.4所有委托检修的`项目均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对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但应补签合同。

  3.3.5对土建、防腐、保温以及有条件的单项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竞价比价、协商议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备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3.3.6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落实的要求。

  3.3.7装置停车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8装置停车检修期间,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

  3.3.9设备检修前,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检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工作,采取隔离措施,加强与检修施工人员的联系。

  3.3.10制定进入有限空间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检修作业人员和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防止检修作业过程中缺氧窒息、气体和粉尘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3.3.11检修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专用工具,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润滑油脂不见天、不落地,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不落地,精密量具不见天、不落地;上要覆盖,下要衬垫)、“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器材摆放一条线、现场摆放规范化)、“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扁铲,不乱用撬杠盘车,不乱用非专用工具,不乱用润滑油脂,不乱用配件材料)。

  3.3.12检修现场始终保持环境清洁,井然有序,做到“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二清”(当班施工当班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3.3.13装置大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规格化不合格不开车)。

  3.3.14检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检修总结和技术资料归档。

  3.4检修备品配件管理

  3.4.1要科学合理储备和供应高质量的备品配件,保证检修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4.2定期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自制,并确保采购的备品配件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3.4.3车间要定期编制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并报送机械动力中心汇总、审核,由物资采购部门在平?利用库存后按计划组织采购,做到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3.4.4提高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准确性,避免造成积压。检修项目的实际领料与施工用料一致,检修项目余料应在施工完成后实行退库管理,大型事故备件修复后应办理入库手续。

  3.4.5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对需要改造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要做好测绘工作。

  3.4.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检修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3.5检修质量管理

  3.5.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国石化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检修技术规定。

  3.5.2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检修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3.5.3在设备检修前,必须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企业确认后方能施工,并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4设备部应采取自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重点跟踪检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不得封闭。

  3.5.5检修质量应达到《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设备检修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签字。

  3.5.6检修项目的交工资料应符合国家、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法规、制度。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3.5.7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承包商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由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3.5.8对承担运保任务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3.6检修市场管理

  3.6.1设备检修应大力采用市场机制,通过专业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费用。

  3.6.2应加强设备检修市场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并进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

  3.6.3建立并完善总部层面的检维修市场资源库,逐步实现各企业必须从检维修市场资源库中挑选承包商。

  3.6.4建立检维修资质第三方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对炼化生产装置及公用和配套工程的检修、维修所涉及的检维修企业进行资质认证。检维修单位必须取得《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方能准入检维修市场资源库。

  3.6.5完善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把资质认证和检维修市场资源库管理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实现对各企业检维修资源市场的动态规范管理。

  3.6.6检修项目承包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3.6.6.1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

  3.6.6.2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和已获得正式营业执照(经年审)的检修、专业制造、技术服务代理企业。

  3.6.6.3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一致的资质。技术服务代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制造企业有效授权委托的证明文件。

  3.6.6.4企业资质证上的名称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3.6.6.5具备相应的检修业绩。

  3.6.6.6无因违规受到中国石化和各单位禁入的限制。

  3.6.7放射性探伤、同位素仪表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除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外,还必须具有放射性源许可资质。

  3.6.8每年应对检修承包商进行至少1次综合评审。

  3.6.9对未列入设备检修承包商名录(检修企业资源市场)但因设备检修需要必须委托其承担检修业务、技术服务的公司商,可采取临时准入的办法,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临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个月以内。

  3.6.10应严格检修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商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严禁承包商对检修项目肢解分包以及无资质企业挂靠等行为。分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6.10.1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主体检修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可将承接的非主体检修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2无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将承接的检修项目进行分包,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

  3.6.10.3所有分包必须经由设备部同意。

  3.6.11要严格管理外委检修项目,做到承包范围与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委托,确保检修的合法性。

  3.6.12要对检修质量、HSE业绩较差,严重违反中国石化和各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承包商,给予缩减检修工程量、不予承包检修项目业务、直至清除出检修资源市场的处罚。

  3.7运行维护保养管理

  3.7.1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运保)是指生产过程中承包商进行的日常巡检、状态检测(点检)、设备清扫检查、故障处理、备用设备检修及填报填写相关记录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7.2运保业务委托承包商时,应签订运保协议或合同,其内容应符合本规定3.3.2款的有关要求,明确运保职责。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

  3.7.3应对承担运保的承包商制定考核办法。对属运保范围内的检修内容,不得签订其他检修合同。

  4、检查与考核

  4.1设备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结合企业岗位责任制检查或专业管理检查时进行,每年定期组织设备检查以落实本办法执行情况。

  4.2装置检维修管理纳入本公司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对检修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检修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

  6、本制度由设备部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6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能力,从设备管理上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达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维检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因故障而需维修时,由操作人员先填写好《设备请修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机电安全科处理,本公司无法处理的可联系外单位进行修复,修好后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由使用部门主管在《设备请修单》上批注合格后方可转交使用单位使用。

  2、对设备检修,机电安全科可根据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对有关重要设备实施计划检修,并负责制定出相应的检修内容,材料和配件计划,经生产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时间予以实施;对于一般设备的一般故障处理,机电安全科可根据每天巡回检查和操作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安排检修,检修程序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并及时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

  3、对动力设备、管线、电器的维护和保养,每天由操作和维修人员具体负责,维护和保养执行程序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二、维检修前安全注意事项

  1、设备维检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填写好《危害分析表》。

  2、相关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相

  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设备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维检修人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参加维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项。

  4、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要求,组织维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维检修项目、任务、维检修方案,并落实维检修安全措施。

  5、应对维检修作业中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维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牌。

  7、对维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要合理放置并确保完好可靠。

  8、对维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9、对有腐蚀性介质的维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0、对维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应将维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2、维检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三、维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维修中,检修项目负责人对维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维检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参加维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维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4、电气设备维检修作业应遵守《电业安全规程》。

  5、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及进行焊、割作业。

  四、维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检查维检修项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遗漏。

  2、因维检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在维检修后恢复正常。

  3、维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对维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7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一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8

  一、电气设备清扫:

  1、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1、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9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术装备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设备管理制度。

  2、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方案。设备物资部为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

  3.1管好设备:健全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齐全完整。

  3.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或违章作业。

  3.3维护保养和修理好设备: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并严格按设备的修理规范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质按时修好设备。

  4、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必要的'理论知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二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密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6、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7、各单位对设备的用油、用水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制度的执行。

  7.1润滑油在使用前应实行 “一沉淀”(机油沉淀72小时)、“三过滤”(进库、出库和加油前均应过滤),防止水和杂物进入设备的内部。

  7.2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的用油牌号、润滑周期和润滑点,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六定”的要求进行,即:定人负责、定期检测、定点润滑、定时加油、定量给油、定质换油,保证油品对号率100%,做到量足时准。

  7.3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用水要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温度,合理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7.4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应采取必要的沉淀和过滤措施。

  8、设备外委各级修理、保养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协调确无修理能力时,经批准后方可送到社会上修理,否则不得外修。如各单位自行外委修理,则由经办人及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费用。

  9、安全生产设施、设置检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器材、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单位和项目作业现场负责人为分级管理主责人,各项目作业现场按分项指定对应的检修实施人员,实施检查。

  9.2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 和电力部门做好检修工作。中、小型机械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检修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材料员及时予以配合。检测器材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材料员配合实施检修,必要时及时送专门机构落实检修。其它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

  9.3日常检修项目必须及时发现,随时检修,问题处理在当日完成。

  9.4日常检修要保持相应记录;专项检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实施监督、有检测验收以证检修质量。所有检修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5对检修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0

  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

  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30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

  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

  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50元;

  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100~300元罚款;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用电,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置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安全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便移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发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如发生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十三.遇到节假日停产休息时,各部门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好,方可离开。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2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3)排除设备故障。

  (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

  (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说明书。

  (2)设备运行记录表。

  (3)设备维修记录表。

  (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3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矿)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矿)长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二、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厂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业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矿)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应由车间向厂(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二、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4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20分。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5

  1、凡机械设备转动部件(靠背轮、传动轴、皮带轮、链轮、平衡轮、甩轮等)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露出金属部分必须加绝缘罩子和护栏,并设置安全标志。

  2、机动设备、电器设备的平台,栏杆、防护罩、极限制动器、信号和安全绳损坏时应立即修好,检修拆除时,必须尽快恢复。

  3、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机动设备开动前应发信号与有关工作岗位取的'联系业务,检查有无人员障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各种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吊车、卷扬机应由专人开车,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吊物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悬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过或工作。

  7、有听力视力障碍的人,不得开动起重机械或当指挥人。司机必须遵守五不吊规定,超负荷不吊;不斜拉斜吊;无人指挥不吊;物体不捆牢不吊;钩子有缺陷不吊。

  8、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9、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清扫、擦洗、修理。

  10、通过机械设备与运输皮带要走过天桥,不准跨过或下钻机械设备和运输皮带,不准乘、坐、踩、靠皮带。不准将棍、棒等物插入和触动机械危险部位。

  11、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2、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13、检修完毕试车,岗位操作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和当班人员必须在场负责检修监护,明确试车的指挥人和联系信号。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6

  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2、需要在月末或节日停产期间检修的设备,要提前向维修部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照节日停产检修制度进行检修组织准备工作。

  3、需要大修的设备,各使用单位要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大修的设备报维修部设备组,维修部要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全矿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一经查出私自更改检修班次罚单位1000元,随意缩短检修时间,每三十分钟,罚跟班干部或值班队干部100元,依此类推。

  5、各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6、各单位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维修部不定期抽查,无记录者,罚单位500元,记录不全者,少一份罚单位50元,依此类推。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必须健全,否则加倍处罚。

  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写出停电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维修部主管人员核实签字,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

  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机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露和污染。

  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

  10、维修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电强制检修。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7

  一、检修安全方面:

  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检修设备时,一定要在配电室内停电,并挂停电工作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主任、副主任、班长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3、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4、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5、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安规程,工作认真,精力集中,不允许嬉戏打闹。

  2、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绝对不允许拖拖拉拉,而造成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报送,不按时报送,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相联系,并联责考核10~50元,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超前意识。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多长,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清理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施工负责人10元。

  6、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7、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加大对设备的巡回检查、维护、维修力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降低洗水浓度,提高精煤产量、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9、出现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

  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必须分析透彻,绝对不允许推诿、扯皮、分不清责任。

  10、班组长的责任心要进一步加强,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当好战斗员,更要当好指挥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8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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