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保供方案

时间:2023-01-07 17:21:39 方案 我要投稿

燃气保供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燃气保供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气保供方案(精选7篇)

  燃气保供方案1

  省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结合我市采暖季用气量高、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等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天然气气量供给指标,确保采暖季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统筹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

  2.全力争取采暖季高峰用气的气量供给,保障全市用气需求。

  3.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实施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制度,促进天然气供需市场稳定。

  4.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

  5.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坚持“先立后破”“以气定改”,循序渐进推进“煤改气”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

  6.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

  7.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和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有序用气机制,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确保满足中、省关于储气能力建设的考核要求;组织指挥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统筹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报道和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天然气供应特别紧张或出现重大情况时,在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设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加强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和财政供热及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舆论引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预案启动宣传,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市发改委:承担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我市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做出预测预警,按照保供工作组命令,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掌握全市用气总体情况,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中石油和延长集团,落实气源协调成果,力争上游新增气源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制定采暖季补贴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确定预拨资金比例及具体金额。建立健全分级用户调峰制度,按保供工作组要求适时启动实施分级调峰。指导城燃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辖区内现有加气公交车、出租车的用气保障,确保有序加气。根据保供工作组的要求,对各城燃企业采暖季期间天然气实际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和各区县、开发区用气情况以及预拨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对各城燃企业在实行季节性差价期间天然气实际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对各城燃企业在采暖季期间向居民小区自备燃气锅炉供应的天然气销售数据、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对每个采暖季启用的天然气锅炉进行统筹计划,新启用天然气锅炉需经保供工作组同意。

  4.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提出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5.市公安局: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6.市财政局: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筹集、预拨及清算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制定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兑付预拨资金和剩余应补贴资金,做好启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资金保障工作。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的储备费用给予补贴。

  7.市生态环境局: 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8.市住建局:督促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自备锅炉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维护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程序及时公示供暖成本及价格。

  9.市交通局:统计全市加气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预测用气需求,加强与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团对接,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10.市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商服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11.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市燃气企业和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巡查,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并向保供工作组提出建议,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市审计局: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成本、价格的监管工作。

  (三)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外区县(开发区)采暖季供热供气等财政补贴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西安城投集团和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负责所属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2.燃气企业: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 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供电企业: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采暖季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在严寒天气,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确保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保供工作组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强化舆论引导管控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燃气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酌情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报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保供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燃气保供方案2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短缺对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用气保障。

  (二)保障目标

  保障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它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五)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

  (六)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现有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可做为备用热源。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省、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五个等级。

  1.Ⅴ级响应

  预警特征:全市出现供需缺口且日供需缺口小于5%时,启动Ⅴ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日供需缺口大于5%但小于10%时,启动Ⅳ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根据供需状况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确定。

  3.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日供需缺口大于10%但小于15%时,启动Ⅲ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最大达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4.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日供需缺口大于15%但小于20%时,启动Ⅱ级响应。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最大达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后,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5.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极端情况下,日供需缺口超过20%时,启动Ⅰ级响应。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将全市主城区范围划分为9个区块,当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各燃气公司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预案级别后上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实施。应急响应指令经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燃气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第一时间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 监督检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在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不支持、拖延应急处置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城燃企业、燃气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响应处置预案,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四)应急预案终止后,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燃气保供方案3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2020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临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330.115万方,分别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68.68万方,与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LNG购销气量261.435万方;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城分公司与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暖季LNG购销气量34万方;临城国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928.2万方,分别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728.2万方、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LNG购销气量200万方,并签订LNG储气设施库容租赁合同,租赁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库量为85万方的库容设施作为我县应急储气设施,该设施的储气量可保障我县居民三天的应急用气,确保2020年我心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

  (二)明确燃气的保供顺序。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分类汇总民用、工业、车用等行业用气量,形成保供方案。坚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顺序,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三)建立迎峰度冬有序用气机制。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县平衡、供需协商,科学确定城乡民生用气和“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用气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城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需平衡,及时协调天然气供需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保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气源保障,提升保供能力。

  燃气公司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根据“气代煤”任务数、增加工业用户数等规划,积极谋划年需增加用气量,与上游公司早日洽谈,保障气源供应。除此之外,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

  (三)做好燃气储备,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加快推进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四)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管调度。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协调联动,县住建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企业日常供应情况的监管、预警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燃气企业的指标量、供应量、缺口量和压减量等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并对燃气供应的紧张程度进行预估、研判,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和用气结构,以及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加强监管调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约用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同时印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营造全民节气的良好氛围,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供气单位要与大工业用户沟通协调,开展安全防范和技能培训,促使工业用气节约高效。

  燃气保供方案4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燃气保供方案5

  一、工作目标

  统筹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措施,防微杜渐,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二、排查对象

  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道除外)。

  三、排查内容

  (一)在建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建设是否符合规范。

  2.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业主及施工单位是否制订应对台风、暴雨、高温、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建设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的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危险生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贮、管理和使用情况。

  7.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施工设计、简化工序流程、随意压缩工期“抢进度”情况。

  8.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安全情况。

  (二)运行管道重点排查内容

  1.县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情况,是否有专门部门主管,并建设有一支专门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检查小组。

  2.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记录及相关台账建设情况。

  3.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是否建成一支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4.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运行管道附近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文禁止的威胁管道运行安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7月1日至7月10日)

  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管道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企业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即县能源办公室。

  (二)部门检查(7月11日至7月31日)

  县发改局、县能源办协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的管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乡镇、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三)迎接督查(8月1日至31日)

  管道相关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工作台账,认真准备接受省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在建和运行管道安全情况开展督查。

  (四)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底)

  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成果,结合省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安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快速开展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管道企业要认真汲取近段时间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客服麻痹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警钟长鸣。要迅速做出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安全重大事故零发生、安全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违法违规零容忍。

  (二)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合作。县发改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及时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排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县公安局要大力排查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不法行为,及时处理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它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案件;县安监局要抓好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检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并视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分析总结。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单位,要责令停业整改。在整改活动暂告一段落后,要及时开展全面的分析总结工作,要借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契机,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建设长治久安。

  燃气保供方案6

  一、基本情况

  董市镇距枝江市城区直线距离约6km,拥有居民用户4000户左右,有少数工业、商业用户,已初具规模。董市镇政府能源消耗主要是煤炭、液化气、电力及木材,使用清洁、环保、高效天然气,改善董市镇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已迫在眉睫。

  二、前期工作

  董市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能源和环境改造工作, 2012年初开始与枝江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组织了几次综合办公会,枝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非常重视该工程,迅速组织了专班对董市镇进行实地勘察、测量、设计和预算等多方面的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

  三、施工方案

  公司专班拟定了一套完整施工方案,准备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工程从现有的董市镇血防桥东则dn110管道上接口,采用dn110管道沿318国道董市段路往西铺设至加油站旁,在董市镇区内采用一纵三横敷设。管道全长10.1km,工程总投资410余万元,经过测算,在0.4mpa工作压力下,供气量只能达到4.8万m3/日,可以满足董市镇区五年内的需求量。

  第二期工程将随团结路延伸至董市时沿公路敷设dn150管到董市镇,管道全长10km,经过测算,在0.4mpa工作压力下,供气量可达到15万m3/日, 可以满足董市镇30年内所有工业、商业、民用居民供气发展的需求。

  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决定先实施第一期工程。待团结路延伸到董市镇后,再以二套方案敷设dn150天然气管到董市镇。

  四、实施方案

  1、董市镇政府和枝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协调、督办等方面的工作。

  2、组建强有力的土建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进度。

  3、组织强有力地安装队伍,分数段施工,齐头并进。

  4、加强安全管理,按规范设置安全标志,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5、公司组建后勤保障组,主要是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和施工工地的生活。

  燃气保供方案7

  为加强天然气供气安全管理和运行保障,快速、高效、有序处置天然气供气紧急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省级管网天然气供气应急预案》《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用气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天然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供应各项工作,在发生管输天然气供应不足等突发事件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和技术方法,统筹兼顾,合理有序控制部分用气需求,有保有供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维护供用气安全运行,将天然气供需矛盾给社会、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优化应急状态下的天然气资源配置,最大限度保障供气。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按照《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的要求,设立武义县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天然气保供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天然气保供应急处置及资源协调工作。

  四、应急预警及保障顺序

  (一)预警及响应分级

  Ⅲ级预警(一般,蓝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10%~30%,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

  1、居民生活用气;

  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

  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

  4、普通天然气汽车用气;

  5、重点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6、煤改气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7、一般工业企业用户用气(具体限供或停气企业名单由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开发区、乡镇街道确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Ⅱ级预警(严重,黄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30%~50%,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

  1、居民生活用气;

  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

  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

  4、普通天然气汽车用气;

  5、重点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6、煤改气工业企业用户用气。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红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50%以上,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

  1、居民生活用气;

  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

  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

  (二)响应程序

  发生天然气供气应急事件,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立即采取初步应对措施,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供气应急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和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按照本方案采取应对措施。

  五、执行机构

  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是武义县的主要供气企业,作为本实施方案的具体执行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职责负责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制定与本实施方案相应的企业具体操作应急预案和响应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管输天然气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10%以内的,由华润公司组织采购气源确保正常供气;管输气完全停止供气,华润公司也要确保三类以上用气用户需求。

  六、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提到控制,天然气恢复正常供气,武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审定后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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