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盐城市亭湖区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亭湖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拓展“美丽庭院”创建,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星级文明户”认领,充分调动农民争“星”创“星”意识,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营造“村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为打造“五新”主城、建设美好亭湖贡献力量,盐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从202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确保实现乡村“星级文明户”2020年占比达30%,到2021年占比达35%,2022年占比达40%,为走出一条具有盐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创建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遵规守法星、卫生整洁星、家庭和睦星、邻里互助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优育优教星、移风易俗星、庭院美化星、公益奉献星。
(1)遵规守法星: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居)民大会等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2)卫生整洁星:房屋建筑规范无违建,无乱搭,自觉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内外干净,无杂物,无积堆。家禽家畜圈养,无异味,无粪土。垃圾及时清理,无污水,无虫蝇。室内窗明几净,无尘土,无污渍。厨房通风透气,无隐患、无油腻。庭院整洁有序,栏墙脱落及时刷新修复。
(3)家庭和睦星:夫妻相互敬重、相濡以沫,民主治家、民主理财,共商家事、共操家务。子女尊重爱护长辈,对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细心照料,生病及时就医,病中床前尽孝。长辈关怀晚辈,支持子女的正当事业。婆媳、兄弟、姊妹、妯娌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家庭家族团结,关系融洽和谐。
(4)邻里互助星: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尊敬,遇事相互谦让,互相帮助,不传播闲言碎语,不拨弄是非,不贪占他人财物,与人为善、通情达理,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关心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5)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勤劳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家庭成员中有科技明白人.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学习掌握职业技能,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实现劳动力转移。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
(7)优育优教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注重家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传家风,为社会培养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劳动者。
(8)移风易俗星: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丧、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讴歌时代新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文明言行、仪容仪表、礼仪规范,以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升乡风文明。
(9)庭院美化星:聚焦“三化”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及最美乡村建设,院内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打造“美丽菜园”,藤、架、棚体现立体化、景观化。在净化、绿化的基础上做到在村宅环境建设治理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气息。
(10)公益奉献星:在修路架桥、引水修渠、改厕改圈、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活动中响应号召,积极投工投劳,捐物出资,做出积极贡献。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乐行善事,奉献爱心。
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9月)
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农村妇女真正领悟到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的重要性,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农户、深得人心。召开“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村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队伍上门宣传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1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有60%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星级文明户每半年评选一次,对不同星级户不设评选额度。评选严格按照“自我认星—集中审星——逐户评星—挂牌亮星”的程序进行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1)自我认星。“星级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
(2)集中审星。对照不得申报和推荐情形,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参评资格和星级评定进行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
(3)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审星的基础上,对各组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张榜公布。
(4)挂牌亮星。“星级文明户”标牌由区文明办统一设计。农户获3星以上挂牌,挂牌亮星由村(居)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牌匾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分两步走,10月份,推选出第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参加集中授星仪式。10月20日前,将附件2、3、4汇总至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姜惠妍18861981166。11月份,推广评选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评选活动。
3﹒长效督查阶段(2020年12月—)
建立检查机制。在各创建村居推行“星级文明户”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户与户比、组与组赛,营造互学互比互赶的创建氛围。建立公示机制。以符合村情村貌的方式公开创建情况,让文明家庭有荣誉、后进家庭有鞭策。建立奖励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对于获得10星的农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挂钩领导干部要加强指导,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与村居共同推进评选工作。各村居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照“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的要求有序推进。
2﹒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各村居评审组要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3﹒注重宣传,示范引导。注重宣传在先,全面动员部署。发动村干部、党员家庭带头,凝聚创建力量。发放“星级文明户”创建倡议,运用媒体融合传播,线上线下营造以创“星”争“星”为荣的浓厚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挂牌亮星,形成比学赶超、户户争创,见贤思齐、户户受益的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普及,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19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四、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五、管理办法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3
为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有关会议精神,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开展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平安创建活动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平安村建设,逐步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平安村创建活动达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维村、护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村村群众争创平安村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标准
1、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无治安乱点,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2、实行网格化管理,各项服务管理机制落实到位,“一外三流”人员管理服务全覆盖,创服务之星;
3、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无重大案事件,创稳定之星;
4、基层组织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完善,平安村组、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扎实有序,创强基之星;
5、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学习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全,不发生村民重大违法问题,创法治之星。
四、创建方法
1、“两委”班子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巡逻防范严密。村级巡防队人员、阵地落实,治安片区群防群治常年坚持。无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3、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做好对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能力明显增强。
4、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不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
5、科技防范成效明显。建立“平安互助”报警服务系统,接入农户达80%以上;每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个以上。
五、几点要求
(一)是平安模范村的要保持,没有达到平安模范村的要创建。
(二)坚持全镇党员群众齐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动员全民力量投入到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中。
(三)进一步强化各村在建设平安村活动中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奖惩,加强督导指导,推动平安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创建标准根据文明村镇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向阳
村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三、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五个阶段进行。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并进行相应的“增星”、“减星”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规范化。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纵深推进“五大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精神文明力量,县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相濡以沫。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九)存在以下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的;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4、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利用荣誉称号进行炒作或商业牟利的;
9、家庭成员不落实移风易俗工作,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
10、家庭成员有其他情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材料报送
(一)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突出家庭美德、家风家教、志愿服务等方面真实生动、感染力强的事迹),用于宣传展示。
(二)不同场景的家庭成员全家福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
(三)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1月22日前送到县文明办,同时电子版及全家福照片发送文明办邮箱:xxx,联系电话:xxxxx。
四、报送数量
县直各单位、各社区、农场至少报送1个、各乡镇至少报送2个。
五、表彰奖励
由海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出具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向上级文明办推荐表彰。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xx社区将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
凡在xx社区内生活、工作,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爱护小区环境、家庭学习氛围良好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
二、活动步骤
1、推荐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择优向社区推荐候选家庭;群众自荐要求到xx社区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群众互荐要求将您身边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向社区推荐,提供线索。
2、公示投票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社区将入围的家庭事迹在社区宣传栏中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投票,最终评选出6户xx“文明家庭”。
3、表彰奖励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将采取适当形式对评选出的xx“最美家庭”及初选入围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以多种形式对产生的“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三、活动要求
参选家庭要认真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评分,填写《xx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表格可在社区微信公众号下载,也可到社区服务厅领取。所附事迹材料要求500字左右,内容真实、准确生动。另附近期全家合影及其他生活照片3张(可电子稿),照片要求场景鲜活生动,能够充分体现家庭风貌。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xx社区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xx。联系人:xx。参选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可至邮箱xxx。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9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发布《xx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xx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xx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我社区决定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旨
时间:20xx年5月7日
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弘扬互敬互爱尊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树立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典型事例,推动家庭和睦,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使每个家庭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互敬互爱,且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以科学理念教育晚辈,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4、爱岗敬业,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积极关心和支持社区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五好文明家庭
1、爱国守法,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国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致富,对社区和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有,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三、评选办法
方式:提名投票,由居民互相提名,最后由居民不计名投标票,社区唱票。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由村民评定后推送至社区。
奖励设置“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五好文明家庭”一户。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创建和推荐相结合,将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优秀家庭典型宣传贯穿活动始终,激励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评选材料召开会议等手段,大力宣传“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意义,宣传推荐的先进妇女典型,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居民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切实遵循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精心组织安排,通过选拔,认真遴选,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人选推荐上来,听取各方意见,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1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五、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xxxx。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2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我村党委决定开展胜利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二、评选对象
本村户籍家庭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领里互助。
3、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整洁和美化。
4、积极配合、参与村中各项工作。主动将土地流转至村集体,无私自流转给外地农户的情况。
四、评选方法
1、可直接前往我村村委会报名评选或在本村微信公众号留言。
2、可到村民组长或者党支部报名。
3、评核与公示:我村将组织7个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村廉情监督员、村理财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审组对报名的家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文明家庭”,然后通过信息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奖励表彰
文明家庭名单确定后,将于12月进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传递。同时还将在我村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表彰。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3
安乐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三、评选方案和审批程序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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