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

时间:2022-12-19 15:56:10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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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范文(通用6篇)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1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 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 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 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 考评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 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 考评标准

  第十条 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 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 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 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 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 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 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 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 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 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2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了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课堂教学评价方案:

  一、教学目标评价

  教师能针对所教内容,结合《课程标准》科学、准确地设计教学目标,做到:

  1、目标明确,符合学生实际。目标的设置不可过高或过低。

  2、“三维目标”全面、具体、适度,有可操作性,并能使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有机相融,和谐统一。

  量化评价标准每项5分,总计10分。

  二、教学内容评价

  1、教师能准确把握所教学科内容的重点、难点,教授内容正确。

  2、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激发学生去积极思维。

  3、教师能从教学实际出发,转变教材观念,对教材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不唯教材,创新适用教材。

  量化评价标准:第1、2项各4分,第3项2分,总计10分。

  三、教师行为评价

  1、课堂上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进行学习;作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是否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得有法、到位。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否创造了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来诱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着,是否成为学生和课本之间的桥梁纽带,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应有的作用;作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是否能和学生一起学习,探究、倾听、交流。

  2、教师能以学生为主体,重视知识的形成过程,重视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重视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发展。

  3、课堂上能营造宽松、民主、平等的学习氛围,教态自然亲切,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恰当、具体、有激励性。

  4、能够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之处,精心设计问题,所提出的问题能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问题的提出,恰到好处。能启发学生思考,促进学生知识的构建,并能给学生留有充分思考的时间,同时注重学生的“问题”意识,引导学生主动提出问题。

  5、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恰当地选择教学手段,合理运用教学媒体。

  6、课堂上,教师的讲解语言准确简练,示范操作规范,板书合理适用,教学有一定的风格和艺术性。

  量化评比标准:第1项8分;第2项5分;第3项2分;第4项4分;第5、6项各3分,总计25分。

  四、学生行为评价

  主要针对学生在课上的学习状态来评价。

  1、看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是否被激起,能积极地以多种感观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精神振奋,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2、看学生的参与状态,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中的数量、广度和深度是衡量主体地位发挥的主要标志,学生要全员参与,有效参与。

  3、看学生的学习方式。是否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是否由个体学习到主动合作学习;是否由接受性学习变为探究性学习。

  4、看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上的表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全身心地投入、是否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是否敢于质疑,善于合作、主动探究并有实效,是否围绕某一问题彼此间能交流、讨论、倾听,提出有效建议。

  5、看学生学习的体验与收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90%以上的学生能够相互交流知识、交流、体会,交流情感由自悟——觉悟——感悟——醒悟,在获取丰富知识的同时形成了一定的学习能力。

  量化评价评价标准:第1项8分;第2项3分;第3项6分;第4项8分;第5项2分;第6项8分,总计35分。

  五、教学效果评价

  1、看教学目标达成度如何,教师是否高度关注学生的知识

  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发展。

  2、看教学效果的满意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参与,90%以上的学生掌握了有效的学习方法,获得了知识,发展了能力,有积极的情感体验。

  3、看课堂训练题设计,检测效果好。

  量化评价标准:第1项4分;第2项7分;第3项4分。总计15分。

  六、教学特色评价

  教师在教学方式、方法上,知识的生成点上,教学机智与智慧上的闪光点,有不同寻常之处。

  评价标准:具备上述中的某一点或几点评价。

  分数:2---5分。

  注:

  ①、以上各项的评价形式分:自评、同事评、学生评、领导评等。

  ②、评价等级划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3

  一、总体要求

  1、每位教师必需在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具体实际,制订出学期班级工作和教学进度计划。

  2、在期初、期中及期末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3、汇总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育质量的意见,经过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当事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流水阅卷)。

  4、期末每位教师必需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自评,写出学期工作小结。

  5、分管领导对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评价。每学期至少面谈一次。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我校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要坚持全面的质量观、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质量观和要坚持均衡发展的质量观等科学的教学质量观。

  2、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应该是全面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那就是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材的要求安排课程和课时,进行教学和辅导,切实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不是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实用主义的应付考试的所谓教学。

  这种教学质量是逐步的有阶段性的,是适应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的,而不是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无止境的无限度的扩大教学领域或教学内容,不是为了谋取高分,超前地学习学生不堪重负的学习内容,不是为了提高学习成绩,侵占学生所有活动时间,甚至加班加点,无止境地补课,轻视德育和体育,让学生失去愉快而美好的童年。

  3、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主要依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课堂教学形式和方法来实现。课堂教学是目前我国小学实现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目标和要求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渠道。它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地培养人才,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学校领导应该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多下些功夫,加强教学研究和探讨,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加强课堂检测和反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精讲多练,注重实效。

  三、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学质量负全责。校长要深入教学管理、深入教学改革、深入课堂教学,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当家人,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领路人,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发言人。校长要负责健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2、教学管理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教学管理者的作用。加强自身专业理论学习,深入学校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抓好过程管理,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到思想端正、工作科学规范,使学校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周至少听一次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的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带头上研究课或示范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并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3、以教学评价为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是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的主渠道,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阵地,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学校要深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要以《中小学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指导意见》为指导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我校要把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课堂教学评价,使广大教师形成新课程下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2)重视单元教学评价,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我要加强单元教学的管理,以单元教学质量检查的形式(月考),及时对教学质量实施监控。从管理及教和学多个方面,分析影响提高教学质量的因素,及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3)做好阶段教学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措施。教研组要定期召开小学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以科学的教学质量观评价教学。学校和教研组密切配合,通过教学视导、教学访谈、师生问卷等实地调查方式,师生教与学成果资料分析方式和学生学业成就水平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对教学工作存在问题的学校,学校和教研组对其进行全面分析,采取措施,帮助提高。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4

  一、背景及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普通高中从“分层发展”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转变,我省暂停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工作,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批次没有根本改变。为推进普通高中的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快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决定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发展。

  三、基本原则

  注重过程,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突出辐射效应,促进学校在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好表率和引领。

  四、申报的条件

  有三年以上办学经历的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五、评估组织和程序

  (一)评估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承办具体事务。同时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

  (二)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评估分为学校自评、县市区预评估后申报、市级评估三个程序。

  1.自评。学校对照《阜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及《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评;自评达到优秀等级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申报。县市区所属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预评估,初步认定达到优秀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3.评估。市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六、评估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生综合素质、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A级指标),分为B级指标27条、C级指标76条,总分1000分。为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另设附加分部分。具体内容见《评估细则》。

  (二)学校评估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 其中A级指标中“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三项须不低于本项总分8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1.学校所在县(市区)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没有扶持薄弱高中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或工作没有明显成效;

  2.学校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因学校责任而导致学生死亡事故;

  3.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学校高中规模过小且不足24个班,或班额超过56人;

  6.学校没有实施高、初中分离办学的;

  7.尚未有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8.其他情况不适合参加评估的。

  七、结果使用

  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审核专家评估情况,提出认定意见,评估结果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享受省级示范高级中学的政策待遇,但同时必须履行省级示范高中的义务。

  八、其他

  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修订此评估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增强质量意识,注重过程管理,激励争先进位,注重发展水平评价;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顺应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体系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以各校应届生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为评价依据。内容包含实现目标、发展水平、学科优胜、班级优胜和艺体特色五个部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实现目标占50分、发展水平占25分、学科优胜占15分、班级优胜占5分、艺体特色占5分。

  (一)实现目标(50分)

  1.一般普通高中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目标(实际达一本线或二本线人数除计算在三本数内,另按达一本、二本线1人分别加计三本3人、2人),得50分;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计算得分;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2.市示范高中分二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5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5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二本及以上目标(超额完成一本任务,超额部分双倍计算二本人数),得35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35计算得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3.省示范高中分一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0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一本目标,得40分;一本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40计算得分;一本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二)发展水平(25分)

  发展水平评价相对提高比率。相对提高比率是指学校相对提高率与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总分平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总分平均分的比率。各校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提高比率乘以25计算该项得分。

  (三)学科优胜(15分)

  学科优胜评价包含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和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两个部分,其中人均分比率评价占40%、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占60%。

  1.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学科人均分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包含文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和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共八个学科,下同)人均分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人均分的比率。每个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40%为该项得分(8为八个学科最优得分之和,下同)。

  2.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学科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相对提高率的比率。学科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学科人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学科人均分(文综以政治、历史成绩计算,理综以物理、化学成绩计算)的比率。每个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60%为该项得分。

  (四)班级优胜(5分)

  优胜班级是指班级达线率(省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班级计算三本以上达线率)超过全县同类学校平均达线率的班级。各校优胜班级数与高三总班级数之比为该校优胜班级率。各校优胜班级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优胜班级率之比为该校相对优胜班级比率。各校按照相对优胜班级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

  (五)艺体特色(5分)

  各校艺体考生相对报考录取比率,是指该学校艺体考生报考录取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高艺体报考录取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报考录取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应届生艺体报考人数低于本校应届生5%或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不得分。

  加分项

  1.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超预期目标,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预期目标达线率超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超出部分每个百分点加0.2分。

  2.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与上年度高考达线率相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

  3.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名每生加5分;录取北大和清华每生加2分;省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名或全市前3名、市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一般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0名,每生加1分。同一学生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算加分。此项评价包含应历届学生。

  4.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每录取1名学生加0.05分。

  三、奖惩办法

  (一)精神与物质奖励

  1.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10%奖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

  2. 设立“特别贡献奖”。根据加分项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设立“争先进位奖”。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本学年度比上年学度前移的学校颁发奖牌,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5万元。

  4.设立“学科优胜奖”。根据学科优胜评价得分,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学科教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获得该项奖励的学校最优授课教师另行加奖(语文、数学、英语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

  5.设立“优胜班级奖”。根据班级达线率(计算方法同优胜班级),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优胜班级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班1万元,该班班主任另奖5000元。

  6.根据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对各公办普通高中进行物质奖励,发放奖金。具体计算方法是:每分师均奖金数=全县奖金总额(500万元减去前五项奖金额)÷各校得分与各校教师数乘积的总和;各校奖金数=学校得分×学校教师数×每分师均奖金数。

  (二)职称岗位奖励

  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二名的学校,从系统空余岗位中,拿出适当岗位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均奖给学校有功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三)责任追究

  对未实现目标且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纳入重点管理。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上述人员年度内不评优评先;连续两年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上述人员年度内除不评优评先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平均数的60%。

  小学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方案6

  一、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可申报参加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分。

  2.激励性原则

  对教学成果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通过奖励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 .导向性原则

  倡导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质量至上的办学意识。

  二、评价内容

  1.落实课程计划;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3.学生发展情况和学校教科研成果;

  4.高考成绩。

  三、评价工作程序

  1.自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当年7月底前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2.申报各校应于当年8月初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参加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并提交上一学年度相关材料。

  3.量化评分由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4.审核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获奖等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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