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复工方案

时间:2023-02-01 16:39:57 方案 我要投稿

2023年工地复工方案(精选1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工地复工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工地复工方案(精选16篇)

  工地复工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工地复工方案 篇2

  一、 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 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 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 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 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 ,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 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三、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丰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 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 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 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工地复工方案 篇3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树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田志军 市政府市长助理

  李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晚畴 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

  成 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2060078)。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 1083—2011);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3〕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13〕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13〕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工地复工方案 篇4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而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而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工地复工方案 篇5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亦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高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而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在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季节温度已满足施工要求,亦可以保证施工质量;

  2、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3、工程资料、方案等文件已齐全;

  4、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维护检修完毕。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工地复工方案 篇6

  为春节已过,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进一步改善全镇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我镇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如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

  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生产设施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春节后各类建筑项目逐渐复工,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认真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春节过后,各类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对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以及重大设备设施在复工开车、开炉时的安全作业要点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要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危险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全员参与,确保培训率达到100%,考核培训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不集中的特点,企业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冒险作业、违章违规操作、酒后上班等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企业复产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镇各班子成员要按各自分管及包联范围进行督促检查,镇成立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略

  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生产单位检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做到整改到位一个,复产一个。企业必须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同时将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上报安监站。

  三、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工作不落实的其他行业领域。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共性内容

  ⑴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前,对全体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⑵新招职工必须进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

  ⑶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⑷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⑸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⑹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⑺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⑻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⑼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⑽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⑾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⑿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用品、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

  ⒀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⑴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领域:由分管道路交通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以校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酒后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急弯徒坡、路(渡)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三五”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等情况 。

  ⑵消防领域: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农村旧民房等区域隐患,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⑶建筑施工领域:由分管建筑施工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非法违法行为,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企业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施工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牵头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销售烟花爆竹情况,所售货物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是否存在异地经营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仓库货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深入开展机械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粉尘爆炸事故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各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对于机构不健全、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管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

  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检查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

  要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小作坊。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建设、标准化建设、网络化管理等相结合,与淘汰落后工艺、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做到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工地复工方案 篇7

  一、工作布置

  我站召集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二、具体要求

  1、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巡查力度。成立巡查组,定期对工地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放出,严禁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6、对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7、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烟尘的'物质;

  9、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禁止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地防尘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2、部分工地原材料堆放不遮盖;

  3、部分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或围挡墙设置不规范,未保证围档连续、密闭;

  4、部分工地未建立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原材料运输车辆出入工地轮胎不及时清洗、运输土方水泥车辆不覆盖篷布,致使泥土物料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5、巡查队伍不健全,质监站人员有限,暂时还未能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

  四、工作落实

  针对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完成扬尘整治任务的,我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按照要求分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扬尘整治任务。整治期间,我站派专人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达标的施工项目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督促,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大媒体曝光频率,重点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营造争创“绿色文明工地”的良性氛围。

  2、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3、加大暗访、督查、处罚力度。我站将在此前检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明确相关责任,加强暗访和督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4、加强长效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工地复工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二、检查重点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防蝇防尘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原料仓储设施等是否齐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履行索证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过期变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范食品原料的'行为;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四、时限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工地复工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诚信赢得市场、科技创造未来”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没有质量就没有订单、没有订单一切免谈”的质量理念,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主题

  科技兴业、质量第一、管理创新、诚信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6日~5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分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

  1、“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晨曦

  副组长:

  成员:李庆元、李孟辉、杨海云、刘立秋、何泽洪、唐海亮、蒋志强、陈望清、刘强、冯伟谦、何旺、王智勇、郭伟明、黄勇斌

  2、“质量月”活动考核组组长:曾海军副组长:

  成员:李孟辉、杨海云、刘立秋、陈望清、何泽洪、周章怀、唐海亮、蒋志强、郭伟明、黄勇斌

  3、“质量月”活动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分公司的活动要求实际工作开展,具体如下: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质量月开展的前期,活动领导小组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在分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知识竞赛。预计在质量月下旬举办质量知识竞赛,达到共同学习质量知识、重视产品质量的目的。办公室选择60-80道题目,由各部门/单位指派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作答,参赛人员原则上各部门技术员、检验员、工艺员等不少于1人、不多于10人。按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将在总结大会中公布一二三等奖并现场颁奖。

  3、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响应分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管理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质量损失(含投诉)”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熔铸耐火材料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4、开展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以电熔厂砂型、电熔各工段、加工厂加工各班和各职能部门作为参赛单位,考核组在4月26日-5月25日内对各个参赛单位按产品质量(合格数、合格率、废品数等)考核,职能部门按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砂型、电熔、加工、职能部门各评选一个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5、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从4月26日起至5月25日截稿,面向分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2000字,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5月25日前提交1篇以上应征文章,5月30日前,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优胜者发表瑞泰科技刊物上并奖励。

  六、质量月活动的考核与奖励

  5月26日至6月5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领导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知识竞赛优胜者”、“质量优胜单位”、“质量征文优胜者”、“质量标兵”项目奖,具体规定如下:

  1、熔铸耐火材料质量竞赛活动,产品质量最优的`单位奖励3000元并授予锦旗。

  2、质量知识竞赛一等奖1名奖1000元、二等奖2名奖500元、三等奖5名奖200元并颁发证书;

  3、质量征文优胜者奖200元;

  4、“质量标兵”奖励500元。每部门推荐1-2名候选人(电熔厂砂型工序2名、电熔工序2名,加工厂加工工序2名、组装含包装2名,职能部门各1名),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七、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

  1、学校质量月活动方案模板参考

  2、企业生产车间安全质量月活动方案

  3、学校八一建军节主题活动方案范文

  4、社区开展八一建军节的活动方案

  5、幼儿园小班关于中秋节的活动方案

  6、幼儿园世界无车日的活动方案

  7、幼儿园中秋节比较有创意的活动方案

  8、幼儿园大班中秋节具体的活动方案

  9、幼儿园小班中秋节有趣的活动方案

  10、大学同学聚会有创意的活动策划方案

  6月中旬由质量月活动组长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分公司领导发表讲话,对质量月活动作总结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发言。

  八、活动要求

  1、办公室要按照分公司领导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策划,认真部署、动员、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2、质量月活动开展后,要认真总结“质量月”活动的经验教训,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的的质量主体意识。

  工地复工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地复工方案 篇11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2月底前,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住建局建管处联网,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

  (一)8月1日—8月31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区建管处进行排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停工整改。

  (二)9月1日—10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网络运营公司,确定联网方案。

  (三)11月1日—12月31日。对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联网调试,实现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部署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安全科,孟令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信息统计和文字起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将采用“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每周调度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进度,月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第四季度季末对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按时调度、系统总结、量化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开展。

  工地复工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企业正常生产,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常肺炎防控指〔20xx〕3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xx〕6号)和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相关事宜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和荣

  副组长:冯梁

  组员:

  二、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

  向各工业企业派驻驻厂特派员(名单见附件1),特派员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各级政府提出的防控监督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保障。

  三、企业复工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有序复工、确保可控”要求,做早做实做细重点企业及相关企业复工的准备工作,分类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复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具体举措

  各企业要坚决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要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复工前、后各项防疫措施。

  1.复工前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2)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职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职工信息建档筛查工作,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首批复工用工,并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本地职工:开展本地职工春节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坛及往返路线、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除春节期间从未离开常州范围,或从外地返回常州范围已完成14天隔离的本地职工外,其他所有离开常州的本地职工,自返坛之日起,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

  外地职工: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企业必须逐一沟通,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坛。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坛。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地职工,在体温检测正常、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与前述地区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返坛后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申请到镇集中隔离点隔离。外地返坛员工需提前按照《返坛员工审核流程图》(附件10)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核。

  职工隔离期间,每天早、晚两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拨打120,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设施物资到位。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超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并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距离,隔离人员每人单独一间,并有独立的卫生设施)。

  (4)内部管理到位。复工前要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控到位。要对企业内部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企业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每日报送员工健康状况、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复工后

  (1)建立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企业应谢绝或尽量减少客户来访等活动。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管控措施。

  (3)强化职工上下班过程管理。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下班后直接回家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避免多人乘座一辆车。

  (4)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5)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

  (6)加强人员集聚防控。提倡网上办公。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7)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环保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

  (8)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工地复工方案 篇13

  一、持续抓好假期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参建单位务必落细落实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工地涉疫人员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确保分类管控落实到位;从严加强工地围蔽管理,从紧开展测温、扫码(亮码)、行程核查;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预置充足的应急处置力量;督促各方加强冷链食品、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留恩过年参建人员的出行管理和人文关怀,一方面切实做好留恩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规模性聚集活动和频繁出入工地。

  二、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

  市住建局将对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全覆盖检查节后复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工地全封闭管理,严格开展值班值守,以及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检查参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安、厨师、采购、保洁等人员是否坚持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符合接种条件的参建人员是否做到疫苗加强针“应种尽种”;检查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和外地返工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的情况;要宣传引导参建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严格做好复工前相关准备

  重点强调复工前的工地疫情防控准备和安全生产检查两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强化返岗参建人员的管控。参建单位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恩返岗,在前期做好人员流动的'信息登记、行程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跟进返岗参建人员的行程计划,了解其健康状况,并提前告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全部返岗返工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请抵恩后24小时内务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二要做好登记报备。如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最近7天内有接触冷链、物流配送、隔离场所、接触境外物品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抵恩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三要做好健康监测。返恩后请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四要确认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在复工前对工地的办公、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前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对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五要结合实际制定复工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一方面确保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另一方面确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临时消防、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消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七要确保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参建人员,特别是新招和转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经核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工地复工方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全区施工工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维护建设领域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开复工工地疫情防控责任主体

  全区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是开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相关建设主体的防控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订《工地疫情防控预案》,并明确工地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防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组织排查、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建设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二、加强开复工的审核管理

  施工工地开复工实行审核制。各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先申请审核后通知工人进驻工地的工作机制。

  铜山区申请办理建筑工地开复工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开复工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提出申请,区住建局安监站负责受理。

  (二)复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由住建局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包挂组负责。包挂组按照《铜山区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检查表》现场督查,符合要求,签发《项目工程开复工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交安监站汇总。

  (三)施工企业收到《项目工程开复工通知书》后方可通知工人进驻工地,组织开复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三、加强开复工后施工工地的疫情管控

  (一)加强人员信息登记。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动态信息,根据本人身份证进行信息登记。返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徐预防控制组〔2022〕56号)文件要求执行,积极与社区、区住建局联系,针对来铜和返铜人员,加强监测排查。

  (二)加强日常防疫管理。各施工工地要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每天落实2次体温检测,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全面做好消毒、清洁卫生等工作,确保工人戴口罩、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对施工工地及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疫情信息情况实行日上报制度。

  (三)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加大病毒预防知识宣传力度,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项目负责人要带头不举办、不参与聚餐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工人开展集体活动。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疫情防控方面达不到开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得开复工;对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工地复工方案 篇15

  为落实四川省、成都市及公司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做好项目复工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小组

  2月10日项目部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小组。

  (一)防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各小组职责

  1、组长

  (1)全面负责本项目防疫工作和协调处置工作;

  (2)每日向公司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防疫情况。

  2、现场实施组

  (1)负责围挡封闭、设置隔离室;

  (2)负责对现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台账》;对发热人员进行拦截,进行隔离或劝阻,建立《异常人员台账》;

  (3)对项目部、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牌、口罩的佩戴及各区域卫生清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防疫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4)做好现场防疫宣传。

  3、门岗保卫组

  (1)负责制作每位在场人员《人员健康情况卡》,班组签订《疫情防控和安全文明施工班组承诺书》,建立《人员信息登记表》;

  (2)对项目各出入口进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人员、车辆随意出入项目区域,建立《车辆登记表》,并对进入车辆进行消毒。

  4、后勤保障组

  (1)确保项目口罩、消毒用品、温度计等防疫物品的供应,建立《防疫物资台账》。项目人员按照实际领用后,登记《防疫物品领用登记表》;

  (2)牵头落实每日对生活区、办公区进行消毒,在相关区域张贴《消毒情况登记表》。

  二、项目防疫管控措施

  (一)人员登记排查

  由刘小虞全面负责进场前所有人员的登记排查工作。所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到项目部办公室进行入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周伟督促所有人员填写《人员健康情况卡》,并建立《人员信息登记表》,对登记合格的人员再进行三级教育。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应提前通知各分包单位居家隔离14天后才能入场,提前达到项目的应进行劝退或带至隔离室进行隔离;对于入场咳嗽、体温高于等于37.3℃等异常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上报项目负责人张友根,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成都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登记《异常人员台账》。

  (二)出入口封闭及体温检测

  1、由周伟负责排查整改施工现场所有围挡,保证封闭严密。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只设置一个出入口,门岗保卫组和现场实施组按照《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实名制管理和体温检测,严禁任何人员、车辆随意出入项目区域。由郑红兵、张峻豪责办公区进出管理和体温检测,由禹超周伟负责施工大门进行进出管理和体温检测,由高毅、陈宏广负责对宿舍大门进行管理和体温检测。每个检测点配备桌椅两套、红外线体温枪一把、75酒精5升一瓶、84消毒液4升1瓶、医用防护口罩50个、《体温检测台账》一本、《异常人员台账》一本、《防疫物品领用登记表》一本、《车辆登记表》一本。

  2、每个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进入门岗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车辆要纳入检查范围,各出入口检查人员要建立《车辆登记表》,并对进入车辆进行消毒。

  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都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无防护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

  4、发现咳嗽、体温高于等于37.3℃等异常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上报项目负责人刘小虞,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成都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登记《异常人员台账》。

  (三)防护监督

  由现场实施组负责对项目部、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牌、口罩的'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日做好《防疫检查记录表》;高毅负责三标段;秦楚负责二标段;郑洪兵负责办公区;陈宏广负责生活区;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并登记《异常人员台账》。

  (四)人员防疫教育

  1、由安全环保部张友根负责每个人员进场的新冠肺炎防疫教育。防疫教育要求每个工人分开观看防疫传单或电子版资料,作业人员要在《疫情防控和安全文明施工班组承诺书》上进行签字。

  2、由周伟负责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张贴防疫宣传资料。

  3、由张马负责在现场通过LED、广播等形式进行滚动播放防疫资料。

  (五)人员分流管理

  尽量避免集中办公、集体活动。

  1、由施工副经理肖寿仕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和错峰上下班。具体为:

  2、由技术总工张马负责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通过网络软件、电话、广播等手段开展。具体为:

  3、由经采负责人胡军负责采取分餐、错时用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的确需集中人流的活动,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具体为:

  (六)公共区域管理

  1、由项目综合负责人张友根负责做好食堂、宿舍、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并张贴《消毒情况登记表》,每月进行归档字安全环保部。每日9:00和16:00对厕所、浴室、办公室、垃圾房、厨房采用农用手压摇背式喷雾器喷洒84消毒水。使用84消毒水消毒时,配置的84消毒水有效浓度不得小于500mg/L,配置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由项目综合负责人张友根负责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严禁将口罩混入其他垃圾中,每日9:00和16:00喷洒75医用酒精对回收桶进行消毒,并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

  3、各区域工长对生活区卫生、消防和工人身体状态进行每日排查,并填写《防疫检查记录表》。郑红兵负责1-2栋,陈宏广负责3-4栋。

  4、由胡军负责督促现场各食堂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执行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七)隔离室管理

  项目统一设置位于食堂1栋的板房作为项目临时隔离区域、共计10间房间,对隔离区域作统一隔离处理,郑洪兵负责管理。配齐日用物资,设置专人值守,严控人员出入,对隔离房间每日9:00和16:00进行清扫、消毒、测体温。

  三、防疫物资管理

  (一)防疫物资管理

  项目经采负责人胡军负责防疫物资的管理。一是由肖寿仕根据现场需求计划及时完成防疫物资的采购,要满足一周及以上的用量;二是由唐睿建立消毒用品、口罩、温度计等《防疫物品领用登记表》,及时盘点,反馈肖寿仕及时采购应急物品以防备用;三是防疫物资采购困难时,由项目负责人刘小虞负责协调公司及其他单位进行解决。

  (二)防疫物资台账(储备项目上1周用量)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确定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现场人员立即如实向项目负责人刘小虞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的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进入紧急状态。

  1、项目负责人刘小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防疫办公室和工程所在地住建和卫生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并通报建设方。情况紧急的,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住建和卫生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上报以下内容:

  1)疫情发生单位概况;

  2)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人数;

  3)患者健康情况和初步接触的人数统计;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2、患者关注

  由张友根负责联系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实施关注患者的救治情况。周伟做好患者家属安抚工作。

  3、隔离现场

  疫情发生后由施工副经理肖寿仕负责隔离疫情现场,防止二次感染。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封锁现场,关闭现场出入通道。管理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用具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应对病员接触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处理,对患者14天内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佩戴好防护用具配合疾控部门调查、

  (二)信息公开

  疫情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社会公布。项目部正确疏导作业人员不传谣工作,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现场情况。

  (三)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工作终止的条件:当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医院妥善救治,现场隔离人员14天后未感染,彻底落实好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得到公司和政府住建、卫生部门确认和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宣布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五、社会医疗机构

  略

  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

  由项目负责人刘小虞建立防疫工作微信群,所有防疫工作人员应纳入其中。张友根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

  1、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管理人员外出应尽量较少外出,外出应进行备案。

  2、建立项目疫情每日报告制度,每日17时门岗保卫组、现场实施组、后勤保障组要在项目防疫工作群中汇报是否异常和工作情况。

  3、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表,值班人员要做到疫情防输入、防扩散,加强应急值守,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刘小虞。

  4、做好项目所有管理人员从10日至20日健康统计(附件1)。

  5、建立项目所有人员健康卡(附件2)。

  6、填报《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复工申请表》。

  7、《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两个文件打印并在项目周边张贴。

  工地复工方案 篇16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01、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积极宣传疫情政策、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等,坚决完成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02、工作原则

  (一)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把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强化执行,令行禁止。

  (二)落实企业“两个责任”。各建筑业用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工地、每个人。结合实际,各项目部分级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防疫要求制定项目具体防控方案。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防控情况,项目部提出开复工申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应检查,并对辖区内工地的拟开复工时间进行科学指导安排,引导务工人员分批有序返工。

  03、时间安排

  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0日0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时间需要后延将另行通知),此前务工人员不能进场。有重要和紧急任务确需开复工的,经指挥部批准可提前开复工。

  04、工作内容

  (一)强化停工管理。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防疫情况,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起重运输设备维护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细化项目防控。以企业为主体,认真制定落实新型肺炎防控责任制,分级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包括项目企业层级、工程项目层级以及专业工种层级;同时,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工地复工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应急预案等。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新型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严格防疫标准。

  1.项目现场全封闭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并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或有效的封闭措施。实行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由保安员及卫生员对各出入口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

  2.项目现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充足。工地开复工前应储备所需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卫生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人。

  3.项目现场防疫管理措施到位。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通风,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2)严格佩戴口罩。项目部统一配发合格的口罩,所有在场人员必须依规佩戴。

  (3)加强工地饮食管理。项目部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工地设立食堂的,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4)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工地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应留存消毒记录。

  (5)实行日常体温监测制度。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2次,应留存监测记录。

  4.项目现场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工地开复工前应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并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疫区或需途经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返威;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项目部要提前通知在原籍做好居家隔离及健康日检测工作,并留好检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就地治疗。返威后,现场应设置隔离房间,实现14日隔离后,方可返岗;对于威海本地的,按照普通防疫要求执行。

  (2)务工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通道进场,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4)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开展从业人员岗前防疫教育。各工地开复工前应组织务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防疫教育交底单见附件1)。

  05、防疫检查

  所有工程项目开复工,各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少于3次检查。对未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且予以顶格处罚。

  (一)项目部准备工作结束后,务工人员进场前。项目开复工前有关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等现场相关硬件设施准备完善后,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

  (二)部分务工人员进场,项目部整体防疫工作展开后。当项目返场务工人员数量达到用工总数一半或超过30人时,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防疫检查。合格的,允许剩余务工人员继续返场;存在问题的,项目部立即整改到位后,剩余务工人员方可继续返场(检查表见附件3)。

  (三)务工人员全部返场后,项目全面生产开始前。当项目务工人员全部返场时,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防疫检查。合格的,由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不合格的,项目各参建方要立即对照开复工条件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检查表见附件3)。

  (四)开复工项目及时报备。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情况,实行日报备制度,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即日起于每日16:00前报市住建局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06、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觉,做好防治和疫情管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监管人员在时刻密切关注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二)处置报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好登记、检查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置,并按规定如实报告。

  (三)加强宣传。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向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讲清新型肺炎的危害性,使大家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又要让众多务工人员了解掌握有关防治措施,使防疫知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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