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

时间:2022-12-05 12:00:14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143号)和威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文登区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目前用途等,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一)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二)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责任分工

  根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限额以下的乡村建设工程负有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镇街应分别组织牵头,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结合已有数据和信息,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统计登记,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将相关信息在排查软件上进行报送。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区市场xxx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xxx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农村房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方案。

  四、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它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本方案印发后,各镇街立即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排查工作,并完成信息填报至普查app软件。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经各镇街汇总统一上报区住建部门。由区住建部门组织对房屋结构性安全进行评估或鉴定,由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进行灾害风险排查,由区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涉及火灾隐患的房屋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其他行业部门在各自业务范畴内分别指导镇街开展工作。确有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通报所属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在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住建部门对相关镇街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镇街指导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镇街、村分别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镇街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落实相关法规规章体系,严格执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各镇街要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普查app软件的填报培训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各行政村专人负责熟悉普查app软件操作,启动基础准备工作,做到按照进度安排,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第一时间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和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导。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适时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自20xx年12月开始,各镇街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汇总

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xx月xx日印发《xx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xxx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x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三、存在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农房建设管理建章立制情况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村房屋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点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实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调查登记档案并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

  1、重点排查。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人员聚集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乡镇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按照要求,利用原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完成复核、补充、上传。非自建房的农村公共建筑,由有关部门组织排查鉴定并指导乡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有关部门再按照实施方案排查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的农村公共建筑进行核实后上传,力争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开展安全鉴定。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重点排查的用作生产经营农村自建房和农村公共房屋,需经房屋安全鉴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根据《条例》规定和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应当督促农房产权人(使用人)在一个月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房屋鉴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参照住房城乡xxx《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xx〕200号)执行,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确认为农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浙江省现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农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础上,依托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逐户对原有农村自建房档案进行复核,并需重新拍摄房屋正面照片上传。对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乡镇工作人员通过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实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按照排查职责分工核实后上传。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确保人员安全。

  (二)整治改造。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行为,非法宗教集聚点和未经批准的幼托、培训教育、养老机构等非法经营场所,要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实行信息化监管,要在7日内制定“一户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该拆除的及时拆除,该维修加固及时启动维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时有序推进全面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危房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实行“销号”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

  (三)长效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发现机制、改造机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房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四)进度跟踪。自20xx年12月起,农村房屋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送平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管、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鉴于工作时间紧迫,技术性强,各乡镇可以村(社区)为单位直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深入排查,排查录入经费标准不超过30元/户,最终数量以农房信息系统为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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