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送水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7 09:57:00 方案 我要投稿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抗旱送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1

  为加强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二、经营主体

  20xx年3月30日前,城头乡人民政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负责全乡主干管以下的二、三级管网和入户的管理、维护和供水经营。相关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水。公司正式运营前解决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原有小水厂处置、部分地下水井封填等问题,并建立健全供水一体化运营体制、机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供水水价,加强备用井水源地保护和用水管理、服务,让全乡人民吃上干净、安全的放心水。

  三、原有水厂的处置

  对现有的水厂实行处置,接入区域供水管网正常供水后,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全部取缔,用水户全部接入供水管网。对原来水厂的水源井,根据井的状况,保留部分出水量大、水质好的水源井作为备用井,其余全部封填。

  四、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

  全乡入户工程改造与8月30日前全部改造到位,配水管网招标、施工与20xx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排查出的集中居住区3256户需安装智能表,四个村2430户安装普通表的入户工程,进行招投标。工程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合理时间,由乡招标办统一招标。

  五、供水收费

  按县有关要求,暂按生活用水到户价2.00元/吨、非生活用水2.30元/吨标准执行。全乡将改造老水表,集镇区重新安装智能刷卡水表,用水户的水费由乡镇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按月用户预交。

  六、供水服务和监督

  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和服务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保证供水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乡自来水公司设置统一服务大厅,配备维修、抄表等专门人员,并设立统一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有求必应。

  七、保障措施

  水务站作为供水主管部门,在加快建设供水工程的同时,牵头统筹做好供水一体化前的各项工作,正常供水后要加强行业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2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

  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

  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

  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

  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的措施

  全省目前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人畜吃水困难,这部分农村群众居住特别分散,饮用水水源缺乏,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困难大,耗时长,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大旱之年灾区群众有水吃,购置运水设备,提水设备,临时性饮水水量供给能力,对地下水位相对较浅、具备打井条件的地区,通过应急打井、引山泉、截潜流,增加供水能力。

  (四)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

  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

  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

  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五)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

  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六)实施抗旱浇地直补的措施

  为减轻农民抗旱负担,调动农民投入抗旱浇地的积极性,按谁浇地补给谁的原则,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浇水补贴10元。

  (七)加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围绕这次抗旱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于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4、全省78个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中央总投资8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4亿元,建设规模100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

  5、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52.8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6、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81.24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助项目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8.24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4亿元。建设规模93.01万亩,其中灌溉效益46.5万亩。

  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18.5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9亿元,建设规模155.46万亩,其中灌溉效益77.8万亩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抓紧组织实施20xx年计划建设项目

  1、20xx年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项目。总投资9.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8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2、20xx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13.9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3、20xx年度25个现代农业项目,中央投资1.75亿元,建设规模78.56万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20xx年24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地方配套1.46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三)实施新建的抗旱应急工程

  1、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对引黄灌区闸前引水渠和输水干渠进行清淤,修复水毁工程。省级财政筹资1.86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86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修复河库灌区水毁工程。总投资0.966亿元,其中:省投资0.77亿元,省辖市配套0.19亿元。新增、改善灌溉面积9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四)解决山丘群众饮水困难

  解决山丘区45万人临时性吃水困难,省财政筹资0.3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五)抗旱服务队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2亿元。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六)抗旱浇地直补政策及引黄灌区水费

  按全省1685万亩受旱面积,中央财政每亩地春灌灌溉补贴10元,共1.69亿元。为满足引黄灌溉和补源的需要,引黄河水10亿立方米,省财政安排补助灌溉水费0.1亿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明确任务。抗旱应急工程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县级政府为平台进行统筹运作。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的在建工程实行“钱粮挂钩”,对分解的灌溉面积负责。在建和拟建的项目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新建的工程项目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报省政府,并要将完成的项目名称、地点、效益面积、建设内容建档上图,标在县、乡地图上,报省政府备案。省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掌握本部门实施的应急灌溉工程进度和建设信息,从2月20日起每5天将工程进度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三)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四)严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建设的督导,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行阳光作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五)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5月5日的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印发的.《县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以防为主、防范结合的原则,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落实职责

  成立防汛防旱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唐先平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完善防汛防旱预案,拟定工作措施,指导督促防汛防旱工作的安全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分片包干,严格检查

  按照“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全面负责”的原则,局划分四个小组,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全面监管检查工作。具体小组划分如下:

  防汛防旱安全监管分组如下:

  安全监管总指挥:

  1、城区、濉河、汴河片

  2、县淮河、怀洪新河片

  3、县徐洪河片

  4、小水库

  三、加强纪律,全力做好挂钩单位服务

  在加强防汛防旱工作中,各检查小组一定要加强纪律,增强责任心,健全防汛防旱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在汛期或旱情出现的情况下,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及时化解险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中,我局挂钩石集乡,为全面配合做好石集乡防汛防旱工作,我局派林祥成副局长与石集乡联系,监察的大队具体配合石集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事宜,要紧密联系、加强沟通,督促、带动石集乡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防旱防汛工作圆满完成。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4

  为加强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9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全市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的意见》(宿发〔20xx〕21号)《县区域供水一体化运营实施方案》〔20xx〕17号等文件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工程将于20xx年6月底投入试运行。工程建成运营后,到20xx年12月底必须达到区域供水管网通水到村率100%、通水达户率不低于90%的目标,实现村镇供水一体化。工程正式运营前解决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原有小水厂处置、部分地下水井封填等问题,并建立健全供水一体化运营体制、机制,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管理、服务,让全镇人民吃上干净、安全的放心水。

  二、实施内容

  (一)管理运营体制、机制。结合各地经验和我镇实际情况,采取镇政府成立公司和各村居共同管理、运行经营的模式,县级公司为已注册的“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乡镇公司由镇政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来水公司。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取水口、源水厂、净水厂、浑水管网、主干一级管网、增压站和趸售口的管理和维护,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负责主干管以下的.二、三级管网和入户的管理、维护和供水经营。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水。

  (二)农村小水厂处置。为了区域供水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有序供水,必须要对现有村级小水厂进行回收处置,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进行取缔,并作好正常供水经营的各种准备。一是组建镇自来水公司。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场所、经费,并正常开展区域一体化供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面上工作指导及管理。二是回收处置村级水厂。各村居作为责任主体,本着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措施,做好小水厂回收处置工作。对产权为公有或集体由个人承包经营的小水厂,保证到户水价和服务标准的统一。三是取缔、封填非法凿井和不需要的水源井。20xx年6月,接入区域供水管网正常供水后,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全部取缔,用户接入供水管网。对原来水厂的水源井,根据井的状况,保留部分出水量大、水质好的水源井作为备用井,其余全部封填。该项工作村、居为责任主体。

  (三)配水管网、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在工程正式运营前,部分配水管网老化、管径不配套和入户工程损毁、计量设施不准确等问题必须解决。农村现有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集镇区和集中居住区内工程,第二类是2008年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村居内工程,第三类是2008年以前卫生部门实施改水及其他村(居)内工程。对第一、第二类工程,必须对计量设施等入户工程及损毁和标准不高的配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并改造到位;对第三类工程在接入区域供水主干管网前必须改造到位。

  (四)水费收缴。用水户的水费由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抄表到村到户按月收取或用户预交。

  (五)供水管理和服务。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设置统一服务大厅,配备维修、抄表等专门人员,并设立统一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有求必应。

  三、实施步骤

  (一)运营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6月)。镇组建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负责回收处置村级小水厂,组织配水管网、入户改造完善工程的招标和实施。

  (二)试运营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1月)。加强镇自来水公司规范化建设,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保证正常供水、运营,及时缴纳水费。

  (三)正常运营阶段(20xx年12月以后)。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供水监督管理。经物价部门核定水价。供水单位保证正常供水,提供优质服务,并加强管理,努力降低管网漏损率,逐步提高智能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农村实事和民生幸福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成后能否正常、有效运行,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因此务必将供水运营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作为供水运营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供水一体化前小水厂处置、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的改造完善、水井封填等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并加强运营中自来水公司的监管,保证正常供水、服务优质、收费规范,同时承担趸售水费缴纳的兜底责任。

  (二)规范操作,狠抓进度。配水管网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制。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工程建设全程规范有序。由于工程建设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和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步骤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的推进。

  (三)严格管理,保证质量。水务站要加强面上业务指导,镇要委派精干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归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四)加强监督,严格奖惩。由镇政府牵头,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加强配合,对镇配水管网、入户工程改造完善等工程建设和小水厂回收处置、不用水井封填、自来水公司组建以及供水经营服务等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检查,每旬一督查,每月一考评,排出名次进行通报。严格兑现奖惩,对进度较快、质量较好、排名靠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在考核奖补资金上给予倾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村、居负责人进行检讨,并责令限期完成。

  抗旱送水工作方案5

  为有力有序有效抗击当前旱情,提高抗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合理统筹全市抗旱资源,规范抗旱工作秩序,科学实施抗旱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供水形势

  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汕尾天气呈现“气温非常偏高、雨量非常偏少、干旱特别严重”的特点。全市平均总雨量1045.4毫米,为我市1953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同期降雨量最少。10月8日至15日,台风“狮子山”“圆规”外围环流为我市带来约250毫米的平均雨量,各地水库获得一定补水,旱情得到一定缓解。但两个台风带来的降雨不足以彻底改变我市水源不足的现状,雨后各地水库蓄水仍严重不足。特别是近1个半月来,全市再无出现有效降雨,各地水库蓄水、河流流量日趋减少。截至11月30日,全市20宗大中型水库蓄水共2.43亿立方米(含死库容,下同),占总库容的35.1%,较去年同期少24.8%,较多年平均少29.1%。其中,市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5855万立方米,可维持供水不足4个月;海丰县城东北片的主要饮用水源红花地水库蓄水907万立方米,水量持续处于低位,需继续使用上半年实施的多项应急供水工程,才能保障正常供水;陆丰东南片主要饮用水源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蓄水共5899万立方米,在做好节水措施的前提下可维持供水约半年时间。另外,一些依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镇村,如海丰县梅陇镇、市城区捷胜镇和东涌镇东片9个行政村,由于当地饮用水源水库蓄水不足,仍需采取非常规节水措施,才能保障下一阶段可持续供水。接下来长达半年时间,是我市的冬春枯水期。一般情况下,降雨量会较汛期明显偏少,且天气干燥、地表水蒸发量大,对水库回蓄十分不利,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立足今冬明春无有效降雨的最不利情况,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缺水风险地区,重点研究解决好市城区饮用水源不足问题。坚持多措并举,从节水措施、调水措施、工程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确保从现在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到来前群众生活用水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力争平稳度过未来长达6个月的枯水期,维护市城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在努力保障市城区正常供水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市各地的'防旱抗旱节水保水工作,结合各地旱情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旱抗旱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努力实现枯水期可持续供水,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三、抗旱措施

  (一)针对全市各缺水风险地区的抗旱措施

  推算现有饮用水源不足以维持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的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制定抗旱保生活供水总体方案和城乡计划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业节约用水、农业节约用水“子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各项抗旱保水措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调查水资源现状。调查各地在用水井、闲置水井、水库、河流现状,全面掌握我市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科学调度水资源。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供水和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配,合理用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努力增辟水资源。强化打井措施,在前期打井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再打井约2500口,提升各地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维修、清洗和重新启用本地区闲置水井及其配套设备,做好水质检测,保障饮水安全。市政府将研究通过发放补贴的形式鼓励用户实施打井和维修启用闲置(废旧)水井。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引、拦、提、蓄等综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时机尽量拦蓄雨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节水措施。在做好科学调水、计划配水、统筹用水的同时,强化节水限水措施,控制工农业用水,逐步压减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用水要尽量少用饮用水源,想方设法调引河道、沟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饮用水源,最大限度减轻饮用水源的供水负担。要强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加强管理监测。沿海地区要针对河流径流量和水位持续偏低,咸潮上溯等情况,做好水位、咸度等监测预警,加强调度,全力确保水库、河流不出现水质性缺水。〔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

  7.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不错过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资源,有效缓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库水量。〔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全面调查储备运水车辆。调查全市运水车辆(包括消防车、洒水车)和抽水泵等抗旱设备储备情况,做好能够调度200辆运水车提供送水服务的工作准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强化送水服务。从水资源丰富的河流或水量较充足的水库取水,或协调汕尾境外水资源,通过运水车辆运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保障桶装水市场供应。调查全市桶装水市场储备情况。研判自来水断供时,桶装水市场需求骤增可能出现的情况。市内桶装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加大桶装水的储备量,减少销往市外。要提前协调拓展市外桶装水供入渠道,确保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群众抢购等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节水宣传,密切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进桉树种植改造。推进河流、库区周边桉树林整治改造工作,研究通过改种有益树种,逐渐减少桉树的种植面积,防止水资源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针对市城区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市城区人口集中,工业比较发达,生活生产用水需求量大。当前,市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落实责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强化抗旱保水措施,努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调查水源现状

  调查公平水库、赤沙水库、赤岭水库、尖山水库、琉璃径水库等市城区境内及周边水库和有关河流的水情现状,全面掌握市城区可调配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完成时间:12月。)

  2.调水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适量调度朝阳、朝面山、南门三个水库水源对公平水库进行补充,增加公平水库的水源储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科学调度公平水库水资源。抗旱期间,海丰县要暂缓启用今年年底竣工的“引水入城”项目,保障市城区的供水。红海湾开发区接通赤沙水库水源后,仍然要将宝楼水库作为第一饮用水源,在宝楼水库蓄水量无法维持正常供水时,才能使用赤沙水库的水源继续供水。水务部门要安排检查组,到公平水库检查指导,督促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资源调度和干渠巡查除险等工作。(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3.压减公平干渠供水量

  (1)暂停公平干渠对农业供水。限水措施实施前,组织干渠沿途有关镇政府、村“两委”人员深入各受影响农村调查研究,摸清限水措施对当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了解村民的困难,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避免矛盾纠纷情况发生。(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2)向公平干渠沿途各镇发出暂停使用干渠水源用于农业生产的通告,明确限水开始时间和有关要求,并按通告要求关闭公平干渠所有农业灌溉水闸,撤除干渠沿途所有农业抽水取水设备,确保限水措施执行到位。(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3)落实干渠通水期间的管控措施。公平干渠通水期间,安排人员在干渠沿途加强巡查值守,防止村民违规擅自取水。建立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和各镇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镇及时掌握水库供水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海丰县统筹解决好干渠限制农业用水后受影响各镇村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因地制宜,通过挖井取水,调引山塘、沟渠、山泉水等措施,想方设法寻找补充水源。指导农户通过改种耐旱作物等方式,保障农业收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5)做好干渠沿途镇村的舆情监测,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处理村民诉求,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6)及时调整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认真计算实行限水措施后,公平水库向赤沙水库调水的入库率,检验限水措施的效果,为进一步的抗旱保水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并根据限水后的日需水量,调整完善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压减市城区的用水量

  通过各种有效的节水、限水措施,逐渐压减市城区的日用水量,力争从目前的20万立方米/天,逐步降至12万立方米/天。

  (1)调查掌握市城区日用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分布和用水量等情况,了解各企业单位是否具备增辟补充水源、循环用水的条件,为落实工业节水措施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上旬)

  (2)加强与市城区高耗水工业企业协调,制定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方案,明确限制使用自来水的工业企业名单、限用水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底)

  (3)报请市政府发布限制用水通告,对部分高耗水工业和有关服务业用水予以适当限制。限水措施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循序渐进、严格控制”的原则,评级定标,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好、对汕尾经济社会贡献大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4)调查市城区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需用水量,推动在山塘、沟渠等非饮用水源取水或利用中水、再生水进行城市绿化和环境卫生,合理配置水资源,减少自来水用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5)排查整治供水隐患。强化市城区供水设施维护,坚持每天排查整改供水机电设备、配电装置、输电线路、供水管网、泵站、消防给水等设施隐患。及时整改供水管网渗漏,管道堵塞问题,减少水资源浪费。推进市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对年老失修、渗漏严重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换代,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市城区自来水漏损严重,利用率不高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6)认真计算实施限水措施后,市城区的日需水量,并以此调整市城区的用水计划,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5.分时段供水措施

  (1)当公平水库蓄水接近死库容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提出实行分时段供水的建议,并按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发出通告,采取全市区统一时段供停水或不同时段分区域轮流供水的方式,减少供出水量,延长水资源的使用时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分时段供水期间,市城区新地水厂、赤沙水厂每天向赤沙水库的取水量将会大幅减少。公平水库要严格根据赤沙水库的用水需求,适当减少向赤沙水库的供出水量,并进一步强化公平干渠沿途的用水管理,避免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后,公平水库的水资源仍然大量流失。(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3)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措施后,海丰县公平镇、城东镇、可塘镇、赤坑镇等以公平水库为饮用水源的地区也应同时实行分时段供水,红海湾开发区如已启用赤沙水库水源供水,也要实行分时段供水,最大限度节约公平水库水资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4)做好舆情管控。分时段供水期间,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解抗旱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支持和参与政府部门抗旱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6.打井措施

  (1)开展地下水资源勘探。制定地下水勘测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和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勘探,明确地下淡水资源的区域分布、深度、水质等情况,为接下来有针对性实施打井取水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实施打井。根据勘探结论,在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选择合适位置打井30~50口,做好水质检测,将符合饮用标准的水井水源引入公平水库和公平干渠,作为下游赤沙水库的补充水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2月底前)在市城区每个行政村(社区)符合打井条件的区域打井1~2口,做好水质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3)科学利用井水。对经检测可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井,结合实际,能够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立即启动相应的调水和净水工程,将水井水源引入调蓄设施和自来水管网。对短期内难以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考虑在水井附近建设临时应急取水点,方便群众取水。(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7.工程措施

  (1)启用抗旱抢险黄江引水工程。加强黄江河调度管理,全力保障黄江河水质稳定达标。从黄江河取水点抽取约400万立方米黄江河水至赤岭水库,让赤岭水库达到26.1米的正常蓄水位。提前储备水源,供市区有关水厂调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推进螺河向市城区引水工程项目实施。采用“螺河-箖投围水库-公平干渠”方案,按永久性工程进行设计,加快编制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积极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间(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12月底前〕

  (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的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要列为政府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工程特事特办,即时施工抢险救灾项目要走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实施时间:实施应急引水工程期间)

  (4)如应急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业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在铺设供水管道时,可采取分段同步施工的方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公平水库水资源用尽前完成工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工程施工期间)

  (三)针对陆丰东南片、海丰县城、红海湾开发区和部分缺水镇村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1.陆丰东南片

  制定和完善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的供水计划,强化节水措施,适当压减当前的供出水量,严禁弃水发电,确保现有水资源能够维持至明年5月底。(责任单位:陆丰市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2.海丰县城

  (1)启用黄江河赤雁桥上游应急取水工程。同时关闭公平镇自来水管网向城东镇供水、协祥盛公司水厂向城东镇供水的两条管道,或减少此两条管道的供水量,减轻公平水库的供水负担。(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2)加快推进海城镇大东门溪水向青年水库引水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科学评估该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结合实际适时推动该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可行性论证):2022年2月底前〕

  3.红海湾开发区。强化节水措施,做好用水计划,尽量延长宝楼水库现有水资源使用时间,力争将宝楼水库现有水资源的使用时间延长至明年5月份。宝楼水库蓄水不足时,如赤沙水库水

  源充足,可通过红海湾发电厂取水管道调用赤沙水库水源继续供水。(责任单位: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4.海丰梅陇镇、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等缺水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坚持开源节流,充分利用好山塘、沟渠、山泉、地下水等水源,千方百计寻找补充水源,通过抽、引、调、蓄等措施和开展送水服务等方式,保障群众的日常用水。市城区东涌镇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推进东片9个行政村接入市城区供水管网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5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从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供水总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工作专班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二)队伍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动本地本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积极参与抗旱抢险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和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寻找水源,协调运水、送水服务,协助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抗旱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本级防旱抗旱资金筹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抗旱工作谋划资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应急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资金的拨付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大抗旱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预置运水车辆、抽水泵、油料、钻井设施等物资装备并前置到受旱地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抗旱工作作为保障城镇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市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要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抗旱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市水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向省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求在抗旱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市防旱抗旱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抗旱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要提前与本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或统一由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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