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作文(通用51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阅读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阅读作文1
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果然,他说的没错,我现在手中没有书就闷得发慌,啥事都不想做。
我喜欢的书不少:《爱克斯探长》、《窗边的小豆豆》、《三国演义》……但是最喜欢、最爱的书是《小兵张嘎》。故事主要讲的是张嘎和八路军的故事。
我爱读这本书,在我刚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一下课,我就在椅子上出神地看着,游荡在故事情节中,忘记了我在学校。“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只好把书放回书包里听课,可我怎么都听不进去了,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下课了,我立刻拿起书继续看起来。晚上睡觉时,我还是对书牵肠挂肚,满脑子都是张嘎。
我爱他不仅是被它的故事情节吸引,还有其他的原因,这本书有很多描写值得我学习,作者把景象写得惟妙惟肖,让人如身临其境,好词好句遍布整篇文章。看完这本书,让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作文写得越来越好。这就是我认为的好书标准。
现在,阅读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娱乐。
我的阅读作文2
从我刚进校园时起,我就与书结下了缘分。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我可以在里面与我喜欢的人物交朋友,也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则阅读故事吧。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它介绍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故事。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最后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在最后柴斯特回家时,塔克和亨利尽管有很多不舍,却没有阻拦它,而是支持它,帮助它回到自己的家乡,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也是真正的朋友。再想想我自己,有一年夏天,奶奶要去苏州姑姑那儿小住几天,可我由于舍不得奶奶离开,便哭着不让奶奶走,硬是把奶奶留了下来。现在想想,和书里的塔克和亨利相比,我觉得多么惭愧啊!这样做是不对的。这则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它(她)就要给他自由,支持他的决定,帮他实现他的愿望。
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以后,我将一直以书为友,让书本伴我成长。
我的阅读作文3
放暑假了,我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玩了,我的心情非常兴奋。可是玩儿了几天,我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这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三本课外书送给我,让我有兴趣的时候读一读。
有一天,我翻了第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我立刻被书里面各种各样的问题吸引了,“人为什么会有感觉?”“人为什么害羞的时候会脸红?”“为什么肚子饿了会咕咕叫?”“爸爸为什么会长胡子?”一个个奇怪的问题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个个问题的答案让我恍然大悟。我对这本书变的爱不释手了。因为我弄明白了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又在等着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
爸爸给我买的第二本书是《木偶奇遇记》,书中讲述的是一块会说话的木头被做成一个木棍,这个木匠把这个木偶当成自己的儿子。木偶经历了很多挫折,用一颗善良的心赢得了仙女的奖励让它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和他的爸爸团聚在一起。我非常喜欢小木偶这个人物,因为他善良、勇敢、勇往直前的精神感动了我。虽然在他成长的过程中遭遇过坏人的欺骗,坏孩子的拉拢,他自己也有迷失方向的时候,但是他最终还是战胜了困难,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在生活中,我们的成长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烦恼。在书中就有解决这些烦恼的钥匙。我很感谢爸爸给我买了这几本书,既让我学习了科学知识,又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我的阅读作文4
古人云:“一日不读书,如喉中卡刺”,说的就是我现在的感受。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时候,每当我调皮哭闹,只要妈妈为我读书,或者把一本绘本塞到我的手里,我就会立刻停止哭声,安静地看书。因为这样,妈妈一直夸我是个爱读书的好孩子。
上学后,我认识了很多字,可以自己读书了,便一发不可收拾,整日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读得如痴如醉。《世界的未解之谜》一书,把我带入奇幻的科学探索世界;《小故事大道理》一个个精彩故事,升华了我的人生智慧;《少年特种部队》让我目标明确,立志做一名智勇双全的特警战士……通过读书,我认识了海伦凯勒,为她不屈服于命运、以顽强毅力走出属于自己道路的精神而震撼;通过读书,我认识了保尔柯察金,被他那身已残疾但仍坚持写作的不屈精神所打动;通过读书,我认识了岳飞,他不畏艰难困苦、精忠报国的情怀令我敬佩。
读起书来,我时而开心大笑,时而悲伤流泪,时而蹙眉思考。更严重的是,读书也让我忘记时间,忘记写作业,经常气得妈妈冲我大吼。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家里的沙发上、餐桌旁、枕头边都有我喜欢看的书,甚至浴室里也有。有一次,爸爸见我洗澡洗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洗好,就敲门催我快洗,可我正站在淋浴下专心致志地读书,根本没有听见。最后爸爸无奈走进浴室,看见我边洗澡边看书,让他哭笑不得。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爱它!我相信,有了书的生命会更加精彩!
我的阅读作文5
我们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开始了阅读。从出生后阅读眼前朦胧的人和物,到童年里东张西望的观察大千世界;从幼儿园里简单的看图识字,到学校里一本厚重的小说阅读;从漫无目的的观看身边的一切,到用心品味中华文字的神奇魅力!渐渐的阅人、看事、读书就成了我们每天必修的“阅读功课”!
我很爱读书,因为从书中不仅能阅读精彩绝伦的小说故事,还能从中领悟出深奥的道理!那天和爸爸一起去了图书馆,看到了一本精彩而且让我感悟很深的一本书——《黑珍珠》,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拉蒙的男孩儿,在“恶魔魟鱼”的洞里发现一颗硕大无比的黑珍珠,轰动了整个拉巴兹城,而他父亲卖珠不成,把黑珍珠献给了圣母,再去采珠时遭遇风暴,由于他父亲自恃有圣母保佑,没有及时躲闪,使船队全军覆没,仅塞维利亚人和拉蒙生还,拉蒙以为是“恶魔魟鱼”所为,便偷了珍珠,正要物归原主,不料被塞维利亚人劫持,并逼他去变卖珍珠,塞维利亚人怕拉蒙偷溜把黑珍珠还给“恶魔魟鱼”,便杀死了“恶魔魟鱼”,而自己也在搏斗中丧生。拉蒙不平凡的经历破除了种种迷信,成长为大人,把黑珍珠献给了教堂供大家欣赏。
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知道了一个大道理,那就是:迷信它就像一块蒙住我们眼睛的黑色纱布,当我们眼睛上长久地蒙上这纱布时,所有的好事都将会在我们眼中成为大忌。
这就是我在阅读中的乐趣和感悟!
我的阅读作文6
还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的业务部聚餐,我问爸爸可不可以带书去,老爸只说了一声:“哦。”
来到了聚餐地点,公司附近的老鹅倌,我们最先到,毕竟爸爸是业务部的主管嘛。我那时闲闲没事干,就拿出我当时带的书《米粒奇幻事件簿》来看,那时我已经戴上了眼镜,老爸说:“我的眼睛就像长在书上一样,离得太近了。”“没办法嘛,人家已经习惯了嘛!”我调皮的回答道。老爸摇了摇头说:“真拿你没办法~都已经戴了眼镜了”我当时还没听完老爸说的,就继续埋头看书了。
人来齐了,菜上桌了。我却还是埋头看书,爸爸让我吃饭,我拿下书就吃饭,吃吃,吃到了一半,我又有看书的欲望了,但我都还没吃到一半哩!想着想着,我都跟不上自己的心思了。我抵挡不住这强烈的欲望了,说了一声:“我吃饱了!”就拿着书埋头看,老爸见我没有吃到品是那种饱,还以为我生病了哩!因为我平时是那种不吃饱吃撑不罢休的人,所以难免会被以为是生病了。
这就是我阅读时发生的事。
我的阅读作文7
我把鞋脱了,放在一旁,蹑手蹑脚地走向书架,拿了一张椅子,踩上去,把手抬高,摸了摸,一个硬硬的东西,嘿!那正是我要的。
我把那东西拿着,把椅子放回原位,拾起鞋,轻轻地走回房间。“啪”!一关上房门,我松了一口气,总算拿到了。手上拿着的是那本书——《非常老师》,杨红樱写的,妈妈说这些是闲书,不让我看,所以把我的书藏了起来,幸好我发现了。
我可觉得这本书是好书,老师也推荐。
“走,去书店”,妈妈又领着我去书店,我首先奔向“非常系列”,拿了一本,问妈妈:“这次能买这......”我还没说完,妈妈就抢先说:“又是这些书,无聊的书,一点知识含量都没有......”趁她还在无理头的讲,我先溜走了,是想要多看点这样的书。
我手中紧握着《非常女生》,跑到二楼,坐在最里面的位置,争分夺秒地开始看。十几分钟后妈妈走上来,手上握着一大堆书过来,叫道:“走了,把这书放回去!”。妈妈总是用命令的口吻对我说,我就像个小奴隶,只能听话,因为根据之前的经验,怎么争都是没用的,还会引来一大堆的数落。
妈妈又买来了一大堆我不喜欢的书,又是世界名著,总是说什么看了很有帮助啦,很有用啦,我真想捂住耳朵,不听,妈妈,可以我的阅读我做主吗?
我的阅读作文8
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精彩的故事书。有《冒险小王子》,它让我懂得了友谊的可贵;《洛克王国》带领我来到了奇妙的洛克世界,里面的故事让我看得恍如身临其境;《哈尔罗杰历险记》使我认识了许多的`动物;《迷人的太阳系》让我了解到了太阳系的奥秘。其中我最喜欢看《迷人的太阳系》了,齐奥尔科夫斯基说,地球是人类的摇篮,但是人类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摇篮里,人类不断地争取着生存的世间和空间,起初人们小心翼翼地穿出大气层,然后就是去征服整个太阳系,我觉得他写得非常经典。
其实,浩瀚的太空,无垠的浓浓夜色,点点钻石般的繁星曾经引起了我们的很多遐想。在这茫茫太空中,我们的地球和其它大大小小的行星一起构成了生机勃勃的太阳系。对于太阳系中的八大行星来说,它们的活动其实都有共同的地方,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比如说:水星轨道的运动,金星表面极高的温度等等,虽然太阳系只是很小的一块宇宙区域,但是有数不尽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
迷人的太阳系等着你来探索。
我的阅读作文9
从书店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新书《雾都孤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男孩,作为一个私生子,出生在济贫院,吃不饱、饿不死,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他好不容易从一个折磨人的地方逃出,却又不小心进入了贼窝。周围人对这孩子的生死漠不关心,甚至起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南茜的营救计划未能成功,但她的善良和舍己为人的精神却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读着读着我便进入了梦乡,我梦见自己变成了奥利弗,有着可怜的身世,眼睛里充满了悲伤。我又变成南茜,非常同情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不忍心看到他受到威胁、逼迫,毫不知情地成为罪犯们的牺牲品。我决定挺身而出去救他,却遭受了迫害。幸好布朗洛先生替我救回了奥利弗,并让费金一伙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满脸泪水,我痛恨那个麻木无情又黑暗的社会。虽然如此,但也有南茜那样有一颗善良、纯净心灵的人。故事的结尾奥利弗被布朗洛先生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悲惨的童年,陷害奥利弗的蒙克斯最终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的阅读作文10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很多我喜欢的书,有《大林和小林》、《灵魂岛》、《地下121天》等等,这些书都非常有意思,有探险的、科幻的、恐怖的,充满了刺激与想象,我天天都看,很享受读书的乐趣。
可是现在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她认为有助我学习的书,而我觉得很平淡,很无聊。读书,不再是我喜欢做的一件事情,而变成了妈妈给我布置的任务,我享受不到读书给我带来的乐趣。
我无意间听到了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真的是这样吗?我试着静下心认真的阅读妈妈给我买的书,没想到我真的看进去了,而且非常投入。比如《宇宙最后一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书很少,人们为了读书想了很多方法,后来人们知道宇宙中还有最后一本书,为了得到这本书,人们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为他们寻求书的那种精神所感动,也非常的敬佩他们在寻找书的过程中所表现的勇敢与坚强。这也让我明白在平时的生活与学习中,遇到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与信心。
渐渐的我也明白了,并不是书没有意思,而是我对阅读不感兴趣了……现在,我知道了读书的意义,每一本书都能够教会我很多道理,我又喜欢上了阅读。
我的阅读作文11
我很喜欢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对这句话不置可否。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从小就特别喜欢阅读。有时坐在妈妈的车后座上看,有时在吃饭的时候看,有时在上厕所的时候看。那时候的我简直是读书狂魔,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空,看到的都是我捧书的身影。躺在床上看着看着就会睡着,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得近视眼的原因。
我童年就曾经历过一件非常令我窘迫的事。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某个晚上,爸爸妈妈在家和客人们说话聊天,而我待在他们一旁,没有事做,便躺在床上看书。我背靠沙发,膝盖曲起,将书置于膝盖上。我手中拿着的是沈石溪作家所写的其中一本动物小说,身旁还放着两本意林。我读的津津有味,有时看书看的口干舌燥,还会去倒杯饮料,再嗑些瓜子,舒服至极。
两个小时过去了,父母他们依旧没有停下来话匣。而我,仍然捧着书,只是大脑却不受自己控制。眼前晕乎乎的,上眼皮与下眼皮早已打起了架,脑袋像小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的,身子微微倾斜,仿佛随时要倒下来。可我很想把书看完,强撑着睁开眼。但最后还是歪倒在了沙发上。
自此,这件事就成为了我小学时期最糗的丑事,没有之一。爸爸妈妈还总用这件事调侃我。
哎!但我依旧热爱阅读!
我的阅读作文12
你瞧,那位正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啃着的“小书虫”是谁呀?她,就是我心目中的“阅读天使”——郑若瑜。今天,我要为她颁发一枚“阅读奖章”。
郑若瑜很有个性,不喜欢被别人起绰号,却唯独对“小书虫”这个称呼情有独钟。一到放假,她就会拉着我一起去她最爱的图书馆,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书。在她过10岁生日前,同学们都悄悄地问她喜欢什么礼物,她的首选就是书。生日会结束,她便忙着把礼物中的所有书挑选出来放到书架上,高兴地对妈妈说:“这下我很长时间都不缺书看了!”
郑若瑜每次看书,都会情不自禁地忘了时间,忘了朋友,更忘了自己。一次下课,贪玩的我整理好书后就准备拉她出去玩,我说:“郑若瑜,咱们出去玩吧!”可她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在埋头看她的书。我急了,把手在她面前晃晃,说:“小书虫,下课了,我们出去玩吧?”她这才不耐烦地摆摆手说:“别吵我,我正看到精彩部分呢!”这下,我生气了,一把抓住她的书,撒腿就跑。回头一瞧,只见她正张牙舞爪地边追边喊:“快把我的书还我!”以前一向文静的她,今天却铁青着脸,好像要跟我拼命似的。我只好投降,把书还给了她,她这才喜笑颜开。
这就是我的“阅读天使”,我最好的朋友。久而久之,我也染上了她的“阅读传染病”,也变成了一个“小书虫”。所以,把“阅读奖章”颁发给她,我心甘情愿,她也问心无愧!
我的阅读作文13
嗨,我非常爱读书,什么书我都爱读。
我很小的时候,因为特别爱哭,所以妈妈都要每天抱着我读书,给我讲故事,就这样,渐渐地,读书就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小时候,因为喜欢大声地把书中内容读出来,而闹了许多笑话,比如说:把“名贯古今”说成了“名贝古今”,只要有不认识的字,就会把它拆开来,读会读的字,“贯”,读成“贝”,你们看我“厉害”吧!还有,还有,我把“孜孜不倦”说成“子子不卷”……每次都逗得妈妈笑得眼泪水都出来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好羞啊!
记得妈妈跟我说过,我2周岁,3虚岁的时候,爸爸和妈妈到外面旅游,而我和外婆在家里,外婆打电话给妈妈,说:“萌萌(小名)一直在说一句话,我听不懂,后来才听清楚,原来说的是‘恭喜发财,红包拿来’。”妈妈听后笑得直不起腰。我想这句话应该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吧!
长大了,因为作业变多,没有多少时间来看书了,但还会抽出空来看一会儿书,老师不是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会有的,只要利用生活中被忽视的“几分钟”,那就能多看几本课外书,多学一点知识呢!
我的阅读作文14
生活里,我喜欢的也就是看书,有一次发生的事情我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便让我渐渐地开始更喜欢上了书籍!每看一遍,也就会有我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
平时生活中的我爱读书,对名著更是情有独钟。只要我一捧起书,就会把一切的事情抛之脑后,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每当读到伤感的片段时,我便会情不自禁地落下几滴泪水;每当读到轻松活泼的片段时,我也会跟着捧腹大笑;每当读到情节关键时,我恨不得一口气全部读完;每当读到基调高昂的片段时,我也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我曾经徘徊于《西游记》的经典里:孙悟空的英勇,唐僧的执着,猪八戒的幽默以及沙和尚的忠厚。徜徉在《绿野仙踪》的智慧中,它让我们明白做什么事都要去认真,都应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回味于《海底两万里》的探险里:海里的世界是多门的丰富和神奇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家都可以借助它在考试中取得进步。因此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层一层的进发。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啊!我们应从小做起,养成好的读书习惯。
我的阅读作文15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成功的钥匙。”一个人要想提高文化素质,就必须打开“文学”这扇门,而打开这扇门的秘笈就是————-阅读。
我成了一名中学生,面前的一切都是新的,因此我有了新的阅读计划。在这个学期我准备主要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会每天读一章节,在阅读本上摘录下好词好句好段并收藏在自己的脑海里,把读后的感受随时记录下来,这样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还能提高对文章的整理和感悟能力。
其次,读完整本书后,我会及时归纳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的主要原因和优点,还会整理一下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小知识,学习这本书的写作手法,了解本书要反映的中心思想,之后写成一篇读后感,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个有趣的过程。如果时间够用的话,我还会继续读一些课外书,拓宽自己的视野,扩大自己的知识面,陶冶情操。就像歌德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
我会真正的看透文字背后的内容,把书“煮”熟,真正与书成为知己,相信在这个学期,我会认真履行我的计划,让我的写作水平如芝麻开花————-节节高。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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