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作文

时间:2022-09-14 13:03:44 叙事 我要投稿

【精华】叙事作文汇总7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叙事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叙事作文汇总7篇

叙事作文 篇1

  又是一条石沉入海的短信。我的渺茫的期待,也随着光阴的流逝渐渐化为破灭的泡影。其实我可以直接拨打那个电话的,也许,那个电话至今还在使用。而且很可能是她的那个男人。但是,我却一直很怕,我没有勇气那样做。

  和红霞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八年多以前。那时,我还是个怀着五个多月身孕的“准妈妈”。朋友海燕携新婚的丈夫到沈阳治疗眼睛,红霞便叫上了我,说大家难得有机会聚一次。但她却是异常的忙,连到车站接我,也是安排妹妹做的。

  眼前的红霞确实比读书时瘦削了许多,面色也黑了。并且眉眼之间总多了几分焦虑与烦燥。这也难怪,一个刚出校门没多久的女孩,一下子遭受了那么多生活的变故。父亲丢了工作,急火之下,生病住院;两个妹妹,大的好一点儿,可以自食其力了,小的却还在上学,并且是学艺术的,其中的开销自然都是她的了。红霞的男友家也是朝阳农村的,公婆的年纪大了,身子正一天天衰弱下来。两个离乡背井、白手起家的年轻人,背负着家庭的重担在陌生的城市里摸爬滚打,那种滋味,不消说,也能想见。那一次,我没有见过红霞的男友。但听的出,那个他,是彼时其心中最亮的一抹朝阳。她借着这样的光亮依稀看到远方灿烂的天空。在那个简陋的出租屋里,我们两个挤在一张狭窄的单人床上,一直聊到深夜。

  那种与她浓情夜谈的情形,于我其实并不陌生。记忆之流把我带到了一九九六年的深秋。

  在一个我们都不熟悉的城市,在一所我们都不喜欢的学校,两个同是因高考而受伤的女孩儿,初次见面,竟一见如故。

  也许是因为相似的性格与世界观,也许是因为同样的爱好,总之我们很快成为了朋友,而且是特别能推心置腹的那种。红霞是那种嘴上犀利但是又特别能看透人心思的那种。我在惊异于她的智慧的同时,也很为此懊恼。大约人都是需要掩饰的。一旦内在的小我被剥去外衣,全然暴露出来,哪怕没有第三个人看见的情景下也是很尴尬的。而尴尬之后又觉得确实没有遮蔽的必要了,索性完完全全地一吐为快,烦恼竟减了不少。因而中专这两年,红霞除了朋友,可能还是我的心理顾问。当然,她也把她的心事说给我听,可我嘴拙,点子也少,只是听着,间或附以些粗鄙的见解。

  红霞文笔很好,尽管她总称赞我,可每次的征文,她都排在我的前面。我为此恼过。她知道,但并不介意。她总说我善良,说我容易满足。而我却觉得她可能看错了我。

  不到两年的学习乐章很快就奏到了尾声。临近毕业,大家都在忙着照相、写留言。红霞是最后一个给我写的,她总说自己还没有酝酿好。我也差不多是最后一个给她写的。

  那正是梨花飞雨的时节。难舍的友情、深埋的爱恋、分别的苦楚、淡淡的迷茫与跃跃欲飞的心......一切的一切都埋葬在那个学生时代即将告终的春日里。

  我送红霞上火车,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一定要常联系,记住,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

  一年后,回母校去考自考。我们又见到了彼此。红霞本来只有一科,当天就能回家的,为了与我多些在一起的时间,她一定要等我考完。

  那晚,我们是在候车室里度过了。秋天的夜,是漫长而透骨的清冷。而两颗年轻的心却是彼此偎依着,各自用自己的热度尽量焐暖着对方的心。

  凌晨的四点多,红霞归家的火车开去了。我知道,这以后,我们可能真的是天各一方了。悠悠的,洒了几滴清泪。为她,为那段无法难再的学生时代。

  日子依旧匆匆地过。喧嚣过后,总有些记忆被埋在心灵的最深处。

  红霞依然给我写信、打电话。我也时常联系她。我们诉说着彼此的现状、感悟与困惑。她交了男朋友,换了新工作,与朋友分手了......我的日子似乎波澜不惊。我结婚以后,总在劝她:“快些结婚吧!”她说:“等有了房子再说吧! ” 四年前,她们通过努力,终于在沈阳的市中心贷款买了一套写字楼。我在祝贺她的同时,依然没忘记催她结婚。她说:“等买了车子再说吧!”她依然是忙,而且说自己很累。

  四年来,我找过她许多次,她却再也没有给我回过电话。只有她的男友说过她不在,或者出差之类的言辞。

  时常会想起这样的一位朋友,想起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寸快乐的时光。想到心痛,想到不敢再去想。

  20xx年,第一个飘雪的冬日,百无聊赖的我写下了上面的那些文字。万家灯火的时候,走在雨雪纷飞的街道上,手机响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飘入耳际。竟然是她,我期待了四年的红霞!

  像欧.亨利小说的结局,意外而又让人惊喜。她依旧是她,我依旧是我,我们的友情也许并未走远。只是百转千回,峰回路转。如今她转回来了,一切仍然是温馨和美丽的。除了感激与珍惜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能说出此刻的心情。

叙事作文 篇2

  去年,我们一家人去了蒙古大草原,不仅领略到了草原的壮丽,还特别去品尝了它的特色食品—炒米。

  蒙古语中炒米被称作“胡列补达”。炒米食水量低,存放容易,携带方便,吃起来脆香可口,是蒙古族牧民最喜爱的,也是他们招待客人不可缺少的食品。

  炒米是用糜米经过煮、炒、碾等工序加工而成的。

  将糜米洗净,去掉杂质,锅里盛上水,水和糜米的比例一定要适宜,达到糜米煮好水即干的程度最佳。将水烧到八分开时,将糜米倒人锅内,盖上锅盖继续加热。烧开后,打开锅盖,上下翻动均匀,再盖好锅盖,轻火炯,六七分钟后,再上下翻动。这样连续翻动三四次后,即可出锅。

  出锅的糜米粒鼓胀发圆,有透明感,但不能张嘴,否则影响炒米质量。然后,将锅里放入细砂,加强火使砂子发热,再将煮好的糜米放人锅里炒,每次一千克左右,炒的关键是要掌握火候,并用木耙快速搅拌,搅拌中发出爆花声,爆花声停止即可取出,待凉后筛去砂土;最后,要将炒熟的炒米进行去皮处理。去皮后,用竹编簸箕去大糠,再用箩子去细糠,即可成为炒米。不过现在人们做这道工序就先进得多了,有专门的碾米机,倒进去几分钟就可以完事,完全不必费劲地一下下去糠皮,选炒米了。

  加工好的炒米色黄而不焦,坚而不硬,晶莹明亮。由于经过水浸,糜子皮表层中的水溶性维生素渗透到米粒中,增加了炒米中维生素的含量;又由于蒸炒后迅速冷却干燥,使糊化后的淀粉固定在原有状态,因此是理想的营养食品。

  炒米可以干吃,香脆可口;可用奶茶泡着吃,又香又软;可用黄油、奶皮、白糖拌着吃,很像芝麻糖的味道。我多么希望能再一次吃炒米啊!

叙事作文 篇3

  我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我看过很多小说,都是这个开头,但是这个俗气的开头,来形容我,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是的,我的出生的确是个错误。

  我叫黎歌,准确来说,我叫楚黎歌,我是和妈妈姓的。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是混社会的,而我的妈妈。是他曾经的一个女人,她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和妈妈有一个儿子,舅舅们说,哥哥和那个男人是一样的货色,外婆,并不喜欢我,反而总是打我,骂我,当妈妈怀上我的时候。舅舅们是非常反对生下我的,他们说,要是敢生下我这个野种,就打死妈妈,然后掐死我。妈妈经不住吓,离家出走了。在外面生下了我。舅舅们并没掐死我,只是打我骂我而已。我习惯了、小学的时候妈妈把我丢给了乡下的外婆。

  上了小学之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改了。不打我骂我了。邻居们都夸我是个乖孩子,以后有出息,我听老师的话。因为这样不会挨打,当班干部,成绩好,拿高分。他们都说我身上好像没有那个男人的血。哥哥不怎么回来。基本上两个月回来一次。他很宠我,每次回来。都带些钱给我花最少三百,但是大多数都是五六百的。他说,这是我的零花钱。谁都不要给。这件事情,外婆是知道的。她说,不要乱花,这是我的学费。她以后不管我了。学费自己交。她不管学费,她只管我的生活起居。我以前总是怀疑他哪里来这么多钱,后来才知道他也是混社会的。哥哥每次回来都会给我描述。城市里多好玩,他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他说,我一定能走出大山。走出穷乡小镇。去繁华的大城市。我自己也相信我可以。我心里充满了希望。

  小学毕业后,舅舅们说,要我去大城市,好好读书。虽然那所中学对我是那么的高不可攀。但是对我一个乡下妞,已经是高不可攀了。我的表舅就是那个中学的老师。还能关照我。

  我忘不了,我去表舅家,他的妻子,那个打扮很洋气的女人,总是掸掸我身上的灰,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朝我背后喷空气清新器。他的女儿,看我的眼光充满的不屑。坐在沙发上,听着MP5。玩着手机。我每次靠近她,她总会巧妙的躲开。然后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我。

  我很喜欢新学校,但是新学校好像不怎么喜欢我。

叙事作文 篇4

  昨天,我做作业时因为粗心了,很简单的题都错了,而且又是计算题,所以妈妈很严厉的批评我。爸爸看到了,心里很急,然后把火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对妈妈大吼大叫,还把凳子掀翻了,爸爸拉着我走出了大门。

  回到六楼后,我跟爸爸说了我的缺点,然后主动向妈妈承认错误,我们的家庭又团圆起来了。

叙事作文 篇5

  从此,我不再退缩

  当梦还在那一刻徘徊时,时间犹如一把穿梭时光隧道的利剑,刺过重重时光,跨过重重风雨,转眼间,一年春秋走得无影无踪……北京奥运会举办一年之际,回首前年八月,一幅幅璀璨的画面历历在目,闪闪发光。我认为北京奥运会不仅是一场体育竞技的争夺,更是奥林匹克传达的顽强拼搏精神,是它在那一刻激励着我不再退缩,不再逃避,勇敢面对挑战,战胜一切困难!

  我深刻记得20xx年8月12日那一晚,我像往常一样目不转睛的注视着电视荧屏,今晚我关注着奥运会男子69公斤级的决赛,为我国选手廖辉加油。然而,令我敬佩感动的是另一位韩国选手。这位韩国选手在赛前不慎扭伤了脚,无法正常发挥水平比赛,但他并没有放弃这次比赛,尽管教练同意他临时退出比赛,尽管脚伤像针刺般不停的疼痛,尽管剧痛使他哪以忍受,但是他却一再坚持要比赛。那一刻我无法了解到底是什么力量给予他有那么大的勇气,但仔细想了想,此时此刻的他,需要付出的不仅是一种常人没有的勇气,更需要具备在艰难险阻覆盖下的灵魂魄力!

  在第一次试举中,他失败,在第二次试举中,他失败,在第三次试举中,他也失败。当在最后试举中,他黯然失色向观众深深鞠躬时,全场顿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这掌声充满了多少大家对他的欣赏敬佩,包含了多少大家对坚强者的呐喊鼓劲,凝聚了多少大家对理想境界的最高崇敬!

  这位韩国选手没有选择退缩,因为他不愿做赛场上的逃兵,不愿做生命的逃兵,始终坚持比赛,圆自己的'奥运梦。奥运金牌属于成功获得者,但是并不意味着没能得到金牌的是失败者,这位韩国选手的坚韧早已超越冠军,超越一切。每个人的梦想是不同的,奥运健儿的梦想一定是在奥运会上增添浓墨一笔,填写最辉煌的诗篇,那么韩国的这位勇敢者已经在奥运会上谱写了成功的乐章,在体育历史挥洒了成功的音符!

  看到这样一幅坚强的画面,我的耳畔响起“陽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响起丘吉尔在一次讲座上说过:“我的成功秘诀只有三个;第一,决不能放弃;第二,决不,决不能放弃;第三,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是的在漫漫人生路上,难免有坎坷、有曲折、有困难,在布满荆棘的道路上,我曾经放弃过,但看了体育健儿不服输的勇气,我重新树立自己的人生价值观,我要把丘吉尔的名言视为座右铭,我要把“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精神注入到学习生活!就是因为那一刻让我从此不再退缩,让我学会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为自己的目标拼搏,为生命涂抹一缕缕陽光!

  感谢拥有这一刻,让我从此不再彷徨,不再退缩,不再逃避……

  从此我坚信我能接受失败,但我决不会接受放弃!

叙事作文 篇6

  岁月无痕,雁过无声,时间悄悄地从手心溜走,许多记忆已随风飘去。想到了那段挥之不去的高一生活.

  不平坦的生命旅途中,自己似乎早已习惯了负重而行.脚下千万条的路,却没有一条能再回到往昔的岁月,每一次回首,总会让自己不禁落泪,心潮起伏.

  中考的一败涂地,让我尝尽的彻底失败的滋味.进了一中以后,或许现在已淡忘了它的价值所在,寒窗十年的结果却是这样.一个很新鲜的集体,别的同学的一举一动,在我的察觉下,很优秀.而我,只是他们的陪衬物罢了.一个新毕业的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满口的东北话.大家能够在一起就是缘分.因此才会更加珍惜他的存在.仅仅在一个月以后,就明白了成绩在身上的分量,只能说差到了极点.

  到了自己生日的那天,恰巧是放假.旧日的知心好友相聚在一起,简单的吃饭说话.聊了好久,彼此不在同一片蓝天下,同样渴求着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快乐生活.一别之后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所有的一切或许都不重要。我的快乐与悲伤并不会在这个秋天停留,生命注定要前行.且歌且泣,毕竟和所有人一样,只是个匆匆的旅者,一站接一站的风景或是凄凉,或是秀丽.能做的只有好好把握住它.

  转眼的时间便感觉到了冬天的气息.好冷的天气,早早的起来去训练.时间紧的缘故吧,莫名其妙的冒出一个想法来,想住校.长这么大了,别说洗衣服一类的,就连被子都还不会叠呢,爸妈当然不会同意了.自己的努力最终见到了结果。训练完回到班里当然是累的不行,趴在捉上一睡就到了下课,晕晕忽忽的就过去了。无忧无虑,放任自流.

  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在谨慎中而平凡中度过。天真的从不知道忧伤,凋零的花朵不会恢复昨日的容颜,今日的泉水更淌不出昨日的清澈.经过时间的蹉跎开始锐变.过完年开学的第一天晚上,班级里苦苦闷闷很无聊,街上也要放花,和冰释壮足了胆子去旷课.出去了之后才知道自己的这个决定没有错,街上四处是人的喧闹声,错杂交耳的轰鸣声.内心很是狂喜.回到班级正是上第三节了,老班叫到办公室第一句就说太不给我面子了吧,开学第一天就旷课,看把你们给惯的.一会的工夫这事就搞定拉。老班就说下不为例,我们出了办公室就说下次有事再说,可没答应他没有下次。嘿嘿……

  很短很断的时间就到了春末夏初的阶段,生命在记忆里延伸,而青春在生命放出熠熠的光彩.学校是要举办运动会的时候,只为自己班里能有个好成绩便使劲拼了一把,永远是不会后悔的.最后的最后,每天的课程不是太多,自习倒是不少.琐碎的考试接连不断,月考,会考,升级考试,自己才懒的去想.失意中度过,有时候真的那么绝望那么伤感.当然眼泪在青春也是一个重要的部分.

  高一生活,记忆中释放光彩吧.

叙事作文 篇7

  打自我出生后几个月,我就再也没见过妈妈,现在也不记得妈妈长啥样了。只知道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的主人带到集市上去,然后又被另一个人带走,那个人就是我的现在小主人。于是,我便一直在小主人家中生活,小主人还给我取了个名儿,叫“波波球”,说是小主人最爱看的电视节目里的一个主持人的名字。

  记得小主人小的时候,特爱撒娇。所以主人就给她买了一大堆洋娃娃。呵,那些洋娃娃,长得可爱,穿得也漂亮,可就是不会动,而且还不吃东西,连我最爱吃的骨头都不放在眼里!真不知道她们是怎样把小主人逗得咯咯笑的。

  小主人还是个小馋猫呢!她呀,最喜欢吃冰淇淋了,天天嚷嚷着要主人给她买冰淇淋,有一次,看着小主人津津有味地吃着冰淇淋,我也忍不住嘴馋起来,便走到小主人跟前,用乞求地目光看着她,一个劲儿地摇着尾巴,脸上在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样子。小主人终于中计了,给了我一勺。哈哈,如果让我当演员,保准得奥斯卡奖。在看看小主人给我的冰淇淋,好象不大好吃。尝尝,哎呀,牙齿都快结冰了!呸!真难吃,真搞不懂小主人干嘛这么喜欢吃这玩意儿。我还是自己啃我的骨头吧。

  小主人告诉我,说她最喜欢过春节了。我也喜欢过春节呀,春节可以放鞭炮,还可以吃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呢!可小主人和我不一样,她说春节可以得到很多压岁钱。哦,钱,我知道。有一天,我在地板上发现了一张纸,就是主人平时非常喜欢的那种。叫做“钱”的东西。用鼻子闻闻,没什么味道,再用舌头添添,一点儿也不好吃,算了,还是不管它了,等主人来了再把它捡走吧。可后来主人以为是小主人拿走的,把小主人教训了一个下午,还要写什么检查。哎!人类真没劲,为了这么一张破纸发这么大的火。

  其实,做人也挺不容易的。上班、上学、家务、应酬……所以呀,我看我还是当我的小狗好了。现在,小主人又被锁在屋里读书了,本来想找她玩的,看来还是打消这个念头为好。啊!趁太阳没晒到屁股之前好好睡一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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