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6-29 07:33:53 [第七单元]写一篇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品】读后感的作文锦集7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读后感的作文锦集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爱的教育》,里面有个小故事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它叫“灾难”。这个名字可能不大好听,但故事非常感人,引起我的深深思索。

  故事讲的是可怜的洛佩谛受了伤,脚骨碎了。原来,有一对母子过街,突然,孩子松开母亲的手,倒在地上。这时,一辆街车正在飞速行驶过来。洛佩谛见了赶紧跑过去把孩子拖救出来,不料没及时把自己的`脚拖出来,结果,被车轧伤了。事后,大家都夸洛佩谛勇敢,校长说他是大家的好榜样,大家要向洛佩谛同学学习。

  我觉得洛佩谛很勇敢,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竟然已经有了舍己救人的信念,令人非常感动、敬佩。我也很佩服他。

  在生活中,我们虽然不一定会遇到像洛佩谛一样舍己救人的场面,但我们可以乐于助人,比如:有人摔倒了,我们可以帮帮他;有的同学有一道题不会做了,我们可以教教他。

  洛佩谛的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过,学习保护自己非常重要,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在马路上乱蹦乱跳哦!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最近,我读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与以往我读的书不同,这本书富有一种让人会心一笑的能力。就算书中主人公做过的事你做过或没做过,你都会笑,这是别人的童年。而在此时,你也会想,自己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你就会忍不住与一旁的人分享你的童年,与他们分享你童年做过的趣事。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我”,他和他的姐姐“克拉拉”在童年时的故事。他家的腊肠狗“嗅嗅”的故事让我忍俊不禁:他们的爸爸带回了一只腊肠狗,十分可爱。“我”和克拉拉抱着它抚摸了很久。发现了一个令他们不太满意的事情——嗅嗅的毛色不是他们喜欢的颜色。可他俩喜欢的颜色也不一样,这就造成了两人的意见不统一。于是,两人把狗狗分成了两半,用一条白线作为分界线,染上各自喜欢的颜色。到后来……“我”和克拉拉的童年是彩色的吧。

  这些的这些,让我不禁想了一想。如今,在繁华的大都市里,学生们的升学压力越来越重。导致他们的童年就是做题、刷题。我不是一个喜欢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认认真真做着题目的人。我是一个听到下面小朋友玩就会迫不及待的出去玩的人。妈妈为此经常批评我,说:“玩可以,但是做作业时就要不分心。要做到“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不过,她跟别人会心有余悸的说:“还好,她只要能有一个开心快乐的童年,我也就非常开心。我小时候,玩的.可疯了,现在想起来,细数,都会笑。都会怀念。我希望她长大也能像我这样。”当时我还小,只是在旁边听着,听不懂。现在想起,也是,多开心。我想,现在,我还是童年时期,但随着我们越长越大,我们离童年也愈来愈远,我们为什么不把童年过得无遗憾呢?

  在纸上,你写错一个字,就算你用多少修改液,你都无法挽回你写错了字这个事实。童年也一样,你要过的是真正属于你一个人的独特的童年。因为你不可能返回童年。在我身旁的很多同学,父母告诉他们的是要怎样用功,告诉他们的是自己小时候多么用功。却没有告诉他们,他们的父母小时候的玩伴是谁,玩的游戏是什么,唱的歌是什么。难道这些就没有用了吗?我的父母,告诉了我他们小时候的事。他们也问我,你们也会找同学要吃的吗,你们下课时怎样玩的。当我告诉他们,我们也找同学要吃的,我们下课时大部分同学都待在教室里,老师喊喊才会出去。他们听到前半句话时,笑了。听到后半句话时,对我说:“还是多出去玩吧,对身体好一点。我们小时候,下课时都……”我笑着听,说真羡慕他们。他们对我说,要珍惜童年。你一不小心,童年就不见了。

  在我的心里,童年是彩色的,因为有小伙伴的颜色、笑的颜色、哭的颜色、各种各样的颜色混在了一起,成为了属于自己的颜色。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时间,总是以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速度飞逝,似乎昨天我刚读一年级,今天就要读四年级了。《偷时间的贼》是一本告诉我们要好好利用时间的书,就像书里的男主角欧皮皮一样:虽然已经过了半个暑假,但他觉得好像暑假还未开始,因为他经常听人说,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还没品尝够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嗖”的.飞走了,我相信好多小朋友都像他一样吧!感叹快乐的时光过得快、长假过得慢,原本都计划了一大堆的暑假活动,到了暑假都懒得去实行这些计划。

  就像我一样7月份一直呆在家里除了学习早上早起床,每天都睡到8点多才起床,不是写写作业就是上上网,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无聊。我想欧皮皮的想法也是这样的吧:没有放假的时候,玩的时间少,天天盼着快放长假,可以撒了欢的玩。可暑假一到,明明有大把时间,自己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甚至连玩的“激情”都没了。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其实在学校里读书才是最快乐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轻轻翻开《小王子》,只是因为自己好奇心的驱使,只是想看看这本薄薄的,但销量只仅次于那本厚厚的《圣经》的书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书中曾说过,“水对心是有益处的”,看来不错,之所以爱上小王子,也许就是因为他这个小人儿如水般轻灵、澄净、毫无一点儿杂质吧。小王子只是生活在一颗小小的行星上,B612号小行星,他曾那样形容过它:“这没有什么关系,我那里很小很小。”“一直朝前走,也不会走出多远……”但我深信,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星球才孕育出了小王子,一个“大大”的小人儿。

  《小王子》主要描述了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这理想就是连结宇宙万物的爱,而这种爱又是世间所缺少的,但此时此刻,我脑海里突然闪现过雷锋叔叔的身影,因为雷锋叔叔的大爱,不也是连结着宇宙万物的吗?其实现代社会也已经进步,早已不像小王子的作者,圣埃克苏佩里所厌恶的世界那样不堪、丑恶无比。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美德少年,譬如说我们班的.班长,她拾金不昧,在同学们需要帮助时,她一定会伸出援手来帮助我们。还有像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映秀小学的藏族姑娘邹雯,是五年级一班的学生,年仅12岁,该班的班长和学校少先队大队长,她是县体育运动会短跑第五名,发现她的遗体时,她的手还紧紧搀扶着一位同班同学,一看就知道是她在帮老师组织同学撤离。要是她不帮助老师救同学,以她那么快的速度,自己一个人跑下来,肯定就不会出事啊!事后,幸存的同学都这么说。可见,社会上依然是有很多很多向雷锋叔叔一样有着满满大爱的少年们!作者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我也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我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铲除恶草。

  爱,就要像雷锋叔叔那样无私为他人奉献,爱就得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我从表姐那儿借来一本汤素兰写的小说,名叫《珍珠》,两天就读完了。我的心也随着主人公阳子时而快乐、时而伤感,大部分时间在痛苦中度过。合上书本,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成长的艰难、美丽的疼痛。

  书中主要讲述一个十二岁的女孩阳子,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完整家庭,但是各种不理解、抛弃、离别、鄙视、孤独一遍遍袭击着她。爸爸妈妈为了生一个男孩,远走深圳,阳子因此心生恨意。爷爷每天接送阳子,还给她讲了富有哲理的《蚌孩子》的故事,但这个最疼爱她的人突然去世了,阳子非常伤心。奶奶成了阳子唯一的依靠,可又搞什么黄昏恋,阳子的心更加孤独了。她是一个没有特长、各方面都很一般的孩子,小学毕业时虽然被分到了好学校,但是她不想在别人轻视的目光中生活。她心血来潮用田李阳子的'名字报名上了省城的一所贵族学校,要离开这个让人伤痛的环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她交了一个好朋友卢莎,可是放假时阳子自己留在学校,却让卢莎代她领了回家证明。家里人急坏了,为了找她,奶奶在楼梯上摔坏了腿,妈妈内疚地割脉。返校后,卢莎再不愿与阳子做朋友了。为了友情,阳子为卢莎策划了生日晚会,一切又变得光明起来,卢莎又成了好朋友,王爷爷的微笑也温暖慈祥了,自己也第一次主动给妈妈打了电话。

  一个十二岁孩子的成长是如此艰难!她不缺吃穿,但她没有感受到父爱母爱,没有同学和老师的爱,就像生活在黑暗中。但是她有一颗向往光明的心,她也像蚌孩子一样想拥有光辉灿烂的珍珠,她只是不知道珍珠是在痛苦中获得的。人的成长也像蚌孩子一样,才能、友情、亲情是珍珠,但这些都是在各种“沙子”折磨的痛苦中得到的,疼痛的反应得到经验和教训,知识的积累成就人才,这就是人们说的“美丽的疼痛”吧。

  我想,我虽然没有阳子遇到的这些困难,但生活中也有不高兴的事、不被理解的事,如果把这些都看成是为获得珍珠而吸取的沙子,为了让沙子变成珍珠而必须忍受的痛苦,那这些痛苦是美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我们仨》是钱钟书夫人杨绛撰写的家庭生活回忆录。这本书以简洁而沉重的语言,回忆了先后离她而去的女儿钱瑗、丈夫钱锺书,回忆一家三口那些快乐而艰难、爱与痛的日子。痛定之后,只剩下满纸洞彻生死的达观……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认识杨绛缘于钱钟书先生,读书年代,读《围城》曾被我们视作为一种时尚,仿佛不读《围城》就不是文学爱好者。由此,也进一步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和他的家人,这样的了解毕竟不同于历史课本中的简单介绍,这样的家庭也毕竟不同于我们。但是,一直以来却从未读过杨绛先生的文字,也许当时的读书更多的是追随潮流吧。

  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中,杨绛以其一贯的慧心、独特的笔法,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以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伉俪二人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1998年钱先生逝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他们的足迹跨过半个地球,穿越风云多变的半个世纪:战火、疾病、政治风暴,生离死别……不论暴风骤雨,他们相濡以沫,美好的家庭已经成为杨女士一家人生最安全的庇护所。

  说实话,开始是以一种淡淡然读杨先生的《我们仨》。这样一本纪实文集,轻松的展示了一家三口走过的六十几年岁月。从两口之家的小甜蜜,到两人去到牛津,在图书的海洋里徜徉,再到小圈圈的降生,成才,总也找不到什么喧哗的.声音,找不出任何干扰项去打破这片宁静,老人像是在轻轻的对自己言语,在亲人墓前一起回忆那逝去的日子。在女儿钱瑗,丈夫钱钟书相继过世的沉痛打击下,杨先生只用平淡的文字里记录着生活里点滴记忆,也许这是她对逝去的人的最好缅怀方式,也是她在痛苦中得以解脱的唯一途径吧!

  对于八十高龄的钟书夫妇而论,独女钱媛的离去,让老人的心从此成为了干枯的老井。杨绛说:“生了独女钱媛这么多年,也就牵挂了这么多年。而今她走了,就再也不用牵挂了。”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这是莫大的不幸,可白发人送黑发人又该如何的哀伤?所幸的是,这个时候,还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他可以相偎相伴。但是,总有一天,他们之间也必有一人要先行离去,风风雨雨相扶持着走过了这么多年,而突然间要接受挚爱的永远离去,从此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了一生中最牵挂自己的人、自己最牵挂的人,余下的漫漫长夜,再多的风风雨雨也只得自己一人走过。午夜从噩梦中惊醒,身边已空无一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表弟很喜欢凡尔纳,第一次听到凡尔纳还是从他的嘴里,当时他正如痴如醉地看《海底两万里》。表弟从小就对天文地理及异域文明有着极大的兴趣,我记不清《海底两万里》是我自己借来读的还是他将给我听的,总之一个非常具有想象力的小说,同时作者的渊博知识也让我叹服。

  这次看《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很大程度上基于以后与表弟可以更有谈资,不过之前我一直把书名看成《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所以,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定是关于一位非常美丽且勇敢的女孩的故事,至少也是像长袜子皮皮那样传奇有趣的故事。当然,我错了,一直看到第57章,我仍然没有感到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格兰特小姐有多少出场机会,是的,我脑子里一直有一出戏在上演。然后,我翻到封面,思索这书凭什么叫《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然后发现是自己搞错了,不禁暗自惭愧,但马上又觉得好笑,因为故事里也有一个同样粗心大意但学识渊博幽默风趣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

  总的说,故事很引人入胜,因为我用了6个小时一口气将其读完。幻想自己也是邓肯号上的一员,随着温柔善良的海伦夫人一道参加环球旅程。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我对外国小说一直不大提得起兴趣,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地方写的过于粗糙,比如写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些许格式化,而最让我觉得骇然的就是在一行人被土著人掠去两位女士面临可能的灾祸时,玛丽突然向约翰船长表达了自己的一片深情。在之前的描写中丝毫不见二人有何交集,就算玛丽对英俊勇敢的船长暗自动情,也应有一定的铺垫吧,个人觉得过于突兀。这个不晓得是翻译的原因,还是凡尔纳把大量的笔墨放在了各种惊险场面的描绘上面。即便是对惊险场面的描述,也有些过于简略,如看到的景色,经常出现“各色珠宝”、“各种鸟儿”等等,对没有去过的异域,我实在无法想象这“各色”究竟是哪些色。故此,我怀疑我看的可能是精缩本,有看过原版的可以提示一下我。

  除了关于写法上的一些疑义外,我还是认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一部很好看的小说,特别是如果你对地理比较了解,更会有一种亲临其境游历世界的奇幻感觉。洪水、地震、飓风、狼群、鳄鱼、闪电、流窜犯、吃人的土著等等真可谓是险象环生,当然最后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格兰特船长获救,格兰特小姐嫁给了约翰船长,罗伯特成长为一名年轻的水手,就连糊涂的巴加内尔都得以和少校的表妹成婚,真是一片喜气。

  但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并不是海上的航行部分,我尤其喜欢的是在潘帕斯草原上的那一段。自恋一下,高中地理关于潘帕斯草原的部分我几乎没失过分,总感觉那是一片祥和富足的`草原,似乎那里的牛羊都肥的流油,牧草都绿的刺眼,和我的家乡内蒙古草原的辽阔一样对我有着无限的诱惑。然在这片草原上,爵士一行碰到了一位当地的土著,塔卡夫和他的骏马——桃迦。我真的是无比的羡慕塔卡夫,桃迦一定是一匹神马,屡屡帮助主人突出险境。这让我想起了儿时记忆里的一部动画片里,有一匹白色的神马,那么温柔善良却却屡屡遭到坏人的攻击,但她从不仇恨,总是以德报怨的去感化那些坏人,想想都无比温暖。还有一部小说里关于骑兵连解散,老将军与坐骑一一惜别的场景。对了,还有《狼图腾》里保护羊群的儿马子……

  也许是骨子里的蒙古血吧,最后总要联系到辽阔的草原,蓝的天清的水,大片的羊群、牛群,更少不了的就是牧人和他的马,当然还有蒙古犬。虽然扯远了,但我还想多一句嘴,我从来不觉得蒙古犬比藏獒差,和藏獒相比,蒙古犬不仅凶狠善战,更通人性。

  扯回来,我偶尔也会想,如果有一天我在鱼肚子里发现一封求救信,我会奋不顾身地前往地球的另一端救援吗,然后我马上告诉自己,绝对不会,那对我,永远都是不可企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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