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同桌的作文锦集8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同桌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同桌的作文 篇1
毕业了,以后我也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我没有能力和他考一个学校,我更是懦弱到不敢告诉他,我喜欢你,虽然只是对于朋友的那种喜欢。
谢谢你,和我做了这么久的同桌。如果不是你,我或许在上一任同桌离开的时候就哭死了,谢谢你那时的幽默让我停止了哭泣。谢谢这么久以来对我的照顾,真的很感激你。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你是个暖男呢。可惜没有机会,与你好好的道别了。
我和我的同桌大约做了一年半的同桌吧,一年加半年。今天,我收拾本子的时候,看见我和他的聊天记录,写了一页又一页,那是我们再也回不去的青春了。我没有舍得扔掉,默默的锁进我的柜子里,那是我与他的回忆。我们打打闹闹了一年,却也是他总能看出我的小心思。他的观察很细腻,我的每一个神情,他都能从中猜到我在想什么。
我想起,他总是喜欢锤我背,我不服气的锤回去,他就会叫我辣鸡,说我这点力道,他站着不动给我锤都没事,我翻了翻白眼,上去就给他了个毛栗子。
我想起,他总是在我发呆的时候戳戳我的脸。我每次都翻个白眼给他,嚷嚷着再过来就咬你,他却总是伸过来枝笔,恶心的来了句,我舔过哦,你咬啊,那欠揍的模样,似乎还是昨天。
我想起,我们总是那么有默契。我总是看见他就想笑,莫名的。很多次我看见他发呆,我就笑出声,他一脸严肃的看着我,把我吓一跳,然后开口来了句,嗯……经本大爷看,你多半是被点了笑穴,只有我的葵花点穴手才能帮你化解此劫。啧,说完我就揍了他一顿。
我想起,体育课的时候我们总要互相竖中指,大课间时候和跑步时总是,哪怕跑着跑着,气也喘不过来了,那也不能服输,中指不能放下。他的笑脸,总是那么灿烂,让我忘记了离别的失落。
全班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他,我总是要干什么事之前,把东西全托付给他。我连钱啊,手机啊和钥匙这类东西都敢顺手扔给他。因为我,太了解他了。
我想,以后我再也遇不到一个这么好的同桌了吧,总是嚷嚷着再闹就不给我抄作业了,却是一次都没有做到。总是在我哭的时候一边嘲讽我,一边问我咋了,默默的关心我。呵,明明就是个死傲娇嘛。总是有一点吃的,只要我开口,哪怕只有一块饼干,他也会默默的掰一块给我。有什么好处,他总是会跟我分享。我觉得,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但我害怕,我们不是一辈子的朋友。
终于,还是毕业了,我们都抵不过岁月这把杀猪刀。我想跟你说,我亲爱的同桌,谢谢你,来过我的生命中!
同桌的作文 篇2
好多年了吧。那一年,蝶儿十岁。十岁的蝶儿跟着老师走进一个新的教室,听老师告诉大家,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老师让蝶儿坐在一个小男孩旁边。老师一转身,小男孩就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后来蝶儿知道小男孩的名字叫军。“我长大是要当一个将军的!”军很骄傲地从眼角看着蝶儿,说。瘦小的蝶儿就很崇拜军。军长大了会是一个将军呐!蝶儿以前也想当个女兵的,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将军。军是蝶儿在新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桌上的那条三八线一直没有被擦去,蝶儿很小心地注意不超过它,但军很快就忘记了,他的手肘总是横到蝶儿这边来。蝶儿和军,同桌了两年。做为一个不漂亮而且木讷的女孩,蝶儿在班里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而军一直是班里男生的头领。但他们俩的关系却很好,甚至总让班里的几个淘气包嘲笑。蝶儿常常害怕有一天军会因此而不再理她,可是军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毕业前的冬天,学校比赛跳集体舞。大家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大圈子,跳那个“找朋友”的集体舞,一开始,大家都是男找男,女找女。老师说:不可以,这样去比赛得不到高分的,从现在开始,男孩得找女孩,女孩呢,得找男孩。音乐再响起来的时候,大家的脚步就都开始犹豫起来,谁也不肯先停下来。这一轮里,蝶儿是站在边上等着别人来邀请的,她看着眼前晃过的一张张脸,有一点漠然,一点点悲伤,因为她知道不会有人来邀请她。仿佛是明白她的心情似的,军来到了她面前,大大方方地向她敬了个礼,就伸出了手--她成了班里第一个被邀请的女孩!她有点紧张地把手伸过去。这是蝶儿第一次握男孩子的手,她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她想起她的手上长满了冻疮。而军则满不在乎地握住了,带着她转了个圈,就放开,站在蝶儿原来的位置上,笑嘻嘻地看着她。蝶儿犹豫了一下,就随着队列往前走去。军无疑起到了带头作用,有人开了头,后面的人便都大大方方跳起来。那天后来在蝶儿面前停下的人出奇的多,蝶儿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多年后蝶儿偶然想起那首“找朋友”的歌,不由得一怔:怎么会是这样呢?那首歌里说: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什么歌呀,怎么才找到好朋友就再见了呢?”多年后的蝶儿对她的男友说。那次集体舞之后,大家就都忙起来,忙着人生里第一次重要的考试:考中学。然后,就是各奔东西。蝶儿和军不在一个学校了,也失去了联络。有一次,蝶儿去军所在的学校找人,无意中看见军。军长得很高大了,正带着一帮男孩子打球。蝶儿在操场边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她其实很想过去打个招呼,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张了张嘴,又合上了,走开了。后来,蝶儿找借口去那个学校好几次,都没有再看到军。再后来,蝶儿和军都初中毕业了,蝶儿升上高中,军的消息,却从此没有了。有几次,蝶儿走过军住的巷子--小学时曾经去过的,便会想:军现在怎么样了呢?但终于没有勇气走进巷子。等蝶儿考上了大学,她已经很久不想起军。那是太久远而灰暗的一段往事,在已经鲜艳的日子里,蝶儿没有时间去回忆了。某个春天的午后,蝶儿从学校回家,路过巷口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小伙子站在街上。
当那小伙子转过脸来时,蝶儿几乎惊呼起来:是军!可她终于没有喊出来,军转脸看见了蝶儿,也许是她的表情引起了军的注意,军很认真的看了她两眼,就走过来了,边走,边把手向蝶儿一伸。那一刻,蝶儿的心跳得好厉害!军到了蝶儿的面前,却只说:要烟吗?蝶儿这才发现,军的手上,有好几种烟。蝶儿摇摇头,急忙走开去。她不敢回头,因为那一瞬间眼里便已都是泪。回到家里,蝶儿难过了很久。却不知究竟为了什么--仿佛不仅仅是为了儿时的好友变成了今天这副模样……从此,蝶儿路过那里时,便时常要张望一番了。终于有一天,她在回家路上看到军后,回到家就写了一张条子,让妹妹带给军。条子上只有一句话:还记得你的同桌吗?蝶儿怀着绝望的心情等着妹妹回来。妹妹进门时她不知该怎么问才好,妹妹却只说:那个人看了一遍条子,就收起来了,什么也没跟我说。第二天,有人敲蝶儿家的门。蝶儿去开门,门外站的,竟然是军!军把手插在口袋里,微笑地看着蝶儿:“我还以为你们家搬了呢,原来没有。”他停一停,接下去说:“你变啦,比以前可漂亮,要是在街上碰见你,可真认不出来啦。”“你已经认不出来了。”蝶儿终于笑起来。他们很愉快地谈了一会天,军就走了。没过多久,蝶儿搬了家。搬走那天,蝶儿想跟军说一声,就到军常常站的路口看了看,那儿却安安静静的,一个人也没有。军就这样彻底消失在蝶儿的生活里,蝶儿也终于渐渐不再想起军了。这个城市开始流行一首歌叫《同桌的你》。所有的人仿佛都同时怀念起年少时候的同桌来。军有没有也唱起这首歌并因此而想起蝶儿?蝶儿不知道。那么多细碎而久远的往事,已经被岁月模糊了。关于军,蝶儿只记得一个形象,那就是站在她面前,向她伸出手来的情景。而军的面容,也已经不清晰了,只有那只伸向她的手,仍然鲜明着。那是蝶儿第一次握住一个男孩子的手,并且立刻就放开了,因为歌里在唱着:再见。都是因为年轻啊。蝶儿常常想起这样一句话,用它来解释很多事情。
同桌的作文 篇3
我的同桌×××,他有很多外号,其中“李阳马华”就是我取的。
初一,第一次发作业本,看到一本作业本上写着“李阳马华”,我便大声叫“李阳马华在哪?”叫了几次没人应,后来一个男生笑着说:“那是×××。”我这才恍然大悟,他是把“骅”分开写了,不就是“马华”吗?也是从那天开始,我便赐他这么个绰号。
男神?谁说男神一定是那种长腿欧巴?谁说男神一定要长得帅气?我的男神虽然在身材和颜值方面不咋样(直接点),但是他有才呀!性格也好,人也幽默。
我英语实在不咋地,我的男神马华英语期中考试得过全班第一,100多分的好成绩,这让我羡慕不已。每次我英语作业不会写,他就潇洒地把作业往我这儿扔,然后霸道甩下两个字:“去抄!”不呐!救星!我在心里暗暗说:他就是我男神了!
他是这学期的电脑委员,每次电脑出故障,这英俊潇洒的马华就会立刻帮老师解决问题而且是不到一分钟的事。我心里在此暗想:男神真厉害呀!
但是,每次我叫他男神他都会说:“神经病!”还弄着一副想笑又不笑的表情。但,只有我知道,我是真心佩服他,他就是我眼里的男神那个“才华横溢”“幽默有趣”的男神!
同桌的作文 篇4
我的同桌,他有一张瓜子脸,一双白白的手,还有一个樱桃小嘴。她就是我的同桌一一王奕涵。
二年级时候王奕涵是我的同桌,有一次我的笔没墨了。我焦急地团团转。王奕涵走过来对我说,你怎么了?我说我的笔没墨了。王奕涵到文具盒里面拿了一支崭新的笔给我,说放学后还给我就可以了。我感动极了,对王奕涵说了一声谢谢。王一涵说不用谢,我们是同桌啊。同桌之间要相互帮助才对。
有一次她忘带了尺子。我对他说,用我的吧。他说那你怎么办呢?你只有一把尺子,我不能用那你就不能写了。我对他说你用完我再用没关系,就像你说同桌真心要相互帮助对。王奕涵说了一声谢谢你。王奕涵也被感动了。我们两个齐声说到我们要做最好的同桌。我们两个高兴的说,但有一个人在那里嫉妒。他分别告诉我们两个他给是想利用你的东西,根本不想跟你做最好的同桌,但我的生日王奕涵记得清清楚楚。王奕涵告诉我这全都是那个同学的话,根本不是他说的话。我刚要找那个同学去算账,王奕涵叫住我现在去找她,他只会觉得疼一下就觉得不欠你了,算了吧,反正我们也和好了。
过了几天,那个同学带着礼物来道歉,王奕涵和我。原谅了他。
同桌的作文 篇5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家里一分钱也没有,可学校又要五十元的学费。班主任在早会时通知:今天第六节课后点名收缴,一次缴齐。一想到那尴尬的情景,我感到发冷。几次想开口向妈妈要钱,可又止住了,我不忍心再看到妈妈愁苦的脸,因为没钱,家里的'煤还没有买,而过期不买就要作废。妈妈这几天正为借不到钱而发愁,有时还偷愉地流泪。我感到生活的麥苦,真想大哭一场,可又有什么用呢?坐在教室里,我忽而想到自己满脸通红地站在讲桌前,面对老师的发问,无言以对。想到那即将发生的情景,看到别人高高兴兴缴学费的样子,我感到谁都比我幸福~虽然我也曾有过幸福的时刻。我真希望像神话中那祥,有人来解救我。我想起了爸爸^要是爸爸还在世上,该有多好!眼泪已在我的眼眶里打转转,但我忍住不让电流出来。
上午,我在忧愁中度过。下午,我无精打采地来到学校。一节课匆匆地过去了,我真希望时间过得慢些。离缴学费的时间近了,我又添了几分害怕,但也无别的办法。
第六节课是自习,我心神不定地坐在座位上,虽然我也在学习,但我心里只想着学费。“喂,学费带了吗?”同桌捅了捅我。半响,我才说出…句我没带钱。”不过,又马上补宂了一句强!轻松地说:明天,我带来。”因为我不愿告诉她实情,不愿和她浪费时间,即使和她唧唧喳喳一顿,求得一番安慰,又有什么用呢?
我心里只想着学费,凄苦不时从心底涌起,我只感到苦,感到冷。
“喂,我回家给你拿钱去什么?”我望着同桌的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这是真的,我还没有点头,她便骑上自行车飞驰而去了。望着她那轻盈的身影,一脸暖暧的东西涌上了我的心头,心里的冰块消融了,我的眼角温润了。我又感到对不住我的同桌:她开朗、活泼,上课爱说话,性格与我大不相同。学习时,为了不让她和我说括,我对她的态度一直是冷冷的,她也早就看出来,而现今,她却……
她回来了,递给我五十元钱,说,这五十元钱是我自己的,送给你了。你家里有困难,今天你妈去借钱,我都看到了。”我望着她,一旬话也说不出来。眼泪再也忍不住,终于淌出来了。不过,这不是忧伤的服泪,而是感激的热泪,但愿这眼泪能织成天上的彩虹,让忧伤的女神看到她,不苒哭泣1让爸爸舂到她,不再牵挂。
同桌的作文 篇6
这几天,闫老师让我们的“学海生涯”有了大大的改变——以前的同桌已经够让人囧了,现在旁边是“玩世不恭”的朱志鹏,让我每天囧N次。
上课了,朱志鹏有点坐不住,就玩起了文具盒。“啪!”“啪!”我小声对他说“你别玩了!”朱志鹏接着玩。我记上他的名字,他立刻坐好,专心致志地听讲。本以为他不会再乱动,没想到他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又开始玩了。唉,真拿他没办法。
下课了,朱志鹏的话跟豆子似地蹦了出来,身子扭来扭去。我从没跟朱志鹏同桌,也从没见过这么话多的人。
下午,闫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朱志鹏却不知道要珍惜大好时光,又开始说起来。单纯的王喜龙也凑了上去,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了“长篇大论”。这种人,真让人无语!可是,又想到老师说要团结同学,为了小组荣誉,我只好凶一点说:“闭嘴!”他更来劲儿了:“我的嘴只能张开,不能闭上!”我生气极了。王丽安慰我:“小不忍则乱大谋,别生气!”我压住火气,低声说:“我们定个新规矩,谁再说话减分!”
朱志鹏又坐好了,一边捂着嘴一边看着我们。他还不知道这规矩是为了约束他说话才定的。朱志鹏的嘴停了,可他的手却忙了(不是写作业),指来指去!这怎么能行,我们都写好几行了,他才“蹦”出几个字!我急忙说:“手必须写作业,不能玩儿别的!”朱志鹏的表情变得严肃,开始写了。我得意极了,终于能让他安生一会儿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可以思考吗?”我连头都没抬,说:“可以。”他独自“思考”,不知过了多久,当我抬起头时,他竟在和别的小组的人说话!我问他:“你烦不烦那?不准再说了!”
他又说:“我的前任同桌,前前任同桌……都是这么说的……”我的天,真是个厚脸皮!我囧!
我的新同桌真是个“极品”!
同桌的作文 篇7
我的同桌叫鸣一,他瘦瘦的,皮肤很白,长长的睫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才开学的时候,我和同桌不熟悉,中间莫名其妙明就有一条中线,谁也不能超过。可有一次,上美术课时,我忘记带水彩笔了,这时,同桌看到了,就把他的水彩笔借给我用了,我才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画画作业。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的中间线也就消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乐于助人的男孩鸣一。
同桌的作文 篇8
我的同桌是一只“仓鼠”,这个外号是我代表全班同学赏赐于他的。他那大得出奇的一对门牙与一对小得别有特色的小眼睛,就像一只颇富喜感的小仓鼠。
他这个人身上有个特点:慢。他干什么都慢,常人喝水开盖就喝了。可他不一样,喝水必须倒在杯盖中才肯喝。喝水时,他的短脖子在这时就显得特别长,一颗喉结一上一下律动着,这一小杯水喝完能用上一个课间,喝完后还要发出“啊”的品味声。我一跟他要作业,他就喝水,一喝完水就上课了。
说到底,他生平也有干的快的事,每次放学铃一响,他便似风不对,应该是光一般的速度整理好书,再以超光速奔出门,杀到食堂。吃饭的时候,我才吸溜了几口面条,他的碗就唱了“空城计”。
我真正欣赏他的地方,不在他的慢,也不在他的快,而是他的助人为乐。那一次我的眼镜在与他玩耍时掉在楼下去找时没有找到,他当时比我还急,我问:“不是你的,我又没打算怪你,你为什么比我急?”他没有回答,只是更着急地再开始寻找。自那天起,那每天都去“失物招领”处看。我也没有再干扰他,而一天,差不多我都忘了那副眼镜时,他找到我,给了我那副眼镜。那时,我的鼻子有了短暂的酸意,心中有了阵长久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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