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450字
【第1篇:我喜欢的一本书】
走进它,宛如久旱的稻田,迎来了一篇云彩,渴望它带来滋养你憔悴容颜的甘露。感受它如临奇妙世界,伟大与永恒,拨动你那炽热躁动的心。融入它,它就会引你步入生活的殿堂。
初次接触《傲慢与偏见》,便被其情节所折服,爱不释手。生活中,它是我成功的罗盘针,更是我平凡生活的向导,它蕴涵着生活的点点滴滴,更演绎了世间凡人的辛酸历程。一则故事,触动着心扉;一段经历,浓缩着真谛;一段平凡,谱写着永恒。旅程中,它为我抹平鞋中的一粒沙,带你走得更远。它为你关上笼罩乌云的窗,却为你开启了一扇智慧的门,引你走进时空的隧道,去领略某些境界。
在《傲慢与偏见》一书中,女主人翁是作者非常熟悉的小乡绅的女儿,男主人翁是一个富有绅士,在他(她)属于同一个阶级但不属于同一个阶层的交往中,等级视觉清晰分明,世俗意识表露无遗,在天经地义的`男欢女爱演绎了一番。正直与欺诈,善良与丑恶,纯朴与浮华,现实与理智的大戏。当然,作者也给女主人翁伊丽莎白和男主人翁的悲欢离合创造了太多的机巧,让我的心潮跌宕起伏,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给心潮澎湃的我得到一种无声的安慰。
这里不是人生的五味,却蕴藏着你成长的"四库全书";这里不是你成长的摇篮,却是你大饱眼福的平台。这里有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傲慢与偏见》是我值得信赖的良师益友。走进它,将使我受益匪浅。
【第2篇: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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