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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质检好新闻”评选活动征文启事
为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质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新闻媒体宣传质检工作的积极性,动员新闻工作者多写好稿,多出精品,中国质检报刊社拟借助2015“质量之光”年度公众评选活动,组织开展“2015年度质检好新闻”评选。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内首次刊播的、以宣传质量及质检工作为题材的原创新闻作品。
2.参评人员为中央媒体及各行业新闻媒体记者、参评单位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以及有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等。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体现与时俱进,落实“三贴近”要求。
2.作品导向正确,富有时代特色、社会效果好;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在策划与采制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
3.优先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反响热烈,体现时代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4.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制作精良。
三、作品要求
本次评选共设置文字类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网络作品,新闻摄影类作品4个大项。
四、奖项设置
以上各类作品分别设置最具影响力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五、征文时间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
2.颁奖时间:2015年12月
六、媒体宣传
评选活动将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刊登启事,并通过质检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微博微信、中国国门时报微信、“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刊登和推送评选活动启事。
有关“2015年度质检好新闻作品类参评申报表”以及参评格式、报送要求等其他信息请登录上述媒体平台查看。
七、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zjzjggyx@126.com(请在标题上注明“年度质检好新闻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地址和电话。
2.信件:请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检报刊社,邮编:100029,(请在信封上注明“年度质检好新闻投稿”)。
3.联系人: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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