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偶像的作文锦集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偶像的作文 篇1
有人说偶像是光,可以发光。有人说偶像是酒,会让人上瘾。但我认为,偶像是一种力量,推动我前进,引发我的沉思,促进我的成长。
我的偶像不是一个迷人的演员,不是一个有钱的商人,也不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我的偶像只是一个普通人。她非常漂亮,走路漂亮,说话漂亮,表演漂亮。我坚信她是我的榜样和目标。
我偶然遇见了她,很快就认识了她。她安静,容易相处,很受老师的欢迎。我非常钦佩她。和她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逐渐爱上了她,并开始想和她一样完美美丽。
我开始向她学习。我学会压低声音,慢慢地说。我学会简化我的语言,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自己。然后是打扮。我学会了放下我过去喜欢的花哨衣服和花一样的颜色。我学会了简化我的头饰,停止使用明亮的发夹。我向她学习,尽可能安全地做每件事。我克制自己急躁的脾气,努力表现出克制,并对每个人保持微笑。
渐渐地,我仍然保持着稳定的声音,但无法抑制我的不耐烦;我仍然穿着简单的衣服,但我无法隐藏跳跃的步伐。我仍然试着对每个人微笑,但有时我忍不住在心里哭泣。直到有一天我照镜子,我才突然意识到我还是我。我开始想做我自己。我找回了我的旧语调,换上了旧衣服,继续高效而鲁莽地行动。
但是我发现我似乎做了一些改变。我的不耐烦开始减退。我的衣服不再复杂。我变得安静了。我毕竟不是她,但我自己可以做得更好。
偶像是一股推动我前进的力量,激励我深思并促进我的成长。
偶像的作文 篇2
对于偶像,大家是如何了解的?是明星?还是直接喜欢的作家或者崇拜的人物?
我的偶像——比尔.盖茨作文
比尔.盖茨曾说:“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草原里的小草就像普通人一样千篇一律,没有创新。而高大像树却不同,它高大挺拔,好似那些名人一样,有各自的创造,有各自的才干。
比尔.盖茨连续13年成为世界首富,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成就呢?是他那热爱创新、酷爱学习的与众不同的精神。小时候他非常爱看书,经常跑到父亲的书房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他看的书可不是普通的书,而是那些名人传记。父亲见他这么爱看书,就常常给他买很多书,他在自己的书房做了一个大大的书柜,把书分类放好在书架上,平均每周要看好十几本书。一天,他的朋友来家做客,他们看到这么多的书,都很惊讶,问:“你怎么看这么多书呀,做个普通人不是很好吗?”他回答到:“与其做一株草原里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荒地里的橡树。”
凭着这股劲,比尔.盖茨成功了。他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我,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自己一手努力创造的,人只要肯奋斗,投入到其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我们每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能力,但要让自己的能力能统统发挥出来,就要有比尔.盖茨那肯于钻研、忘我学习的精神。我想我也要做一棵高大的橡树,向我的偶像学习,第一步从学业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专心钻研学习,在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我崇拜的偶像--韩信作文
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家道贫寒,却刻苦读书,熟演兵法,怀安邦定国之抱负。苦于生计无着,于不得已时,在熟人家里吃口闲饭,有时也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有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他,并对他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你胆子小的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他自知形单影只,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有一回,汉高祖刘邦在闲谈中,与他议论朝中将领的军事才能,到后来,刘邦问他:“你看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他说:“陛下您最多能指挥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么你能带多少兵呢?”他说:“我带兵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有谚语——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他就是韩信,一个能忍胯下之辱,却又自信高傲,他立志勤奋刻苦,最后学识渊博,成为一个不为生活所累的坚强好男儿。
他的身上既有知恩图报的善良,也有有仇必报的狭隘;既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英雄才略,也有居功自傲、利令智昏的市井之气。这种英雄才气与市井气的二律背反是其人格的突出点。他的自信使我钦佩,使我知道做任何事只要有自信,有信心去做,不管最终能否成功,最起码我试过了,我不后悔,而不是在犹豫间错过了机会,留有遗憾,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觉得自己不中用,对任何事都说“我不行”、“我做不到”等一些泄气的话。
自信让我懂得,万事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有机会和信心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自信就是那迈出第一步的底线。
他是照亮我生命的明灯,是指引我前进的导航标,他的自信,时时激励着我,让我的生活更加光辉灿烂。
我心中的偶像作文-----范蠡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引以为傲的偶像,但我引以为傲的偶像不比影星如此璀璨;不比歌星如此动人;不比球星如此闪亮。她很平凡,但她的平凡给我带来不可磨灭的震撼,她,便是我伟大的母亲。
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生活总是受到父亲微薄的工资限制,母亲为了生计每天傍晚在夜市摆摊直到第二天凌晨。那是一种拮据艰辛的生活,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会因为父母不能满足自己无理的要求而埋怨这样的家庭生活,每个人不可能事先知道自己会出生在什么样的环境,更不能拥有选择环境的权利。
当我上了小学,我从来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有过流行的玩具,美味的零食以及崭新的衣服,也没有可以骄傲的物品,只能在学习上勤奋努力来安慰自己。每每母亲走亲访友带上我时,她总会在别人面前夸耀我,脸上洋溢着喜乐与自豪的神情。但她从未去涉足我内心世界的梦想。而我也从未拐过母亲,因为我能理解母亲的一片苦心。现在我依然记得那时母亲每晚含辛茹苦换来的只是可怜的学费,这其中的用心可想而知。
尽管如此,母亲总是鼓励我,教育我努力学习、老实做人,人穷志不穷,不要去做违背原则的事情,要做到问心无愧。
后来,学费开始涨了,母亲不得不拼命摆摊,而我也会跑去帮忙踩三轮车。无意间发生的事情让我看在眼里,酸在心里。
那天,三轮车上的货不小心掉了晋安河边,幸亏货不是很多。当时天气寒冷,虽然气温不是太低,但是把手伸进冷水里绝对是刺骨的,为了我的学费,母亲毫不犹豫地跳到离水边不远的洼处拾货,所幸都没湿。围观的人并不多,他们向母亲投去鄙夷的眼光,表情中只有冷嘲热讽。这时旁边一位十来岁的女孩竟脱口而出:“这些人为了区区的货竟宁愿线河阳践踏自己的身体。”
我再也控制不住打转中的眼泪,如雨滴般从眼角溢出,在嘴边早已干了,满嘴都是苦的。而母亲却丝毫不在意,在那里捡得起劲。每个人都含着怪异的笑容走了。我擦干眼泪朝母亲喊道:“我来帮忙。”母亲只是摇摇头又继续捡了。我又一次掉下了眼泪。伟大的母亲为了我,不愿让我帮忙,她的尊严为了我而置之度外。她面对艰辛的生活,如梅花般笑迎霜雪,傲骨不折。
母亲每时每刻都在想怎样把我抚养成人,为了我,在困难面前,付出了太多。母亲虽然并不是名人,但是她的爱深深地感染着我。每当夜深人静时,我就默默地重温儿时的回忆:母亲用她的爱,她的健康,她的一切换来了我今天的一切,但她从未抱怨,从未放弃。如果有人问我偶像时,我会骄傲的对别人说“我的母亲,我有一个伟大的母亲,她就是我的偶像。“因为她有一种令我骄傲一生、不屈不饶、永不言弃的精神。
偶像的作文 篇4
“偶像”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虽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伟大又神圣的偶像,但是每个人心中那个伟大又神圣的偶像都不是同一个人,而且性格特点都是与众不同的。当然,我心中也有一个伟大又神圣的偶像,她就是——我的班主任叶老师。
我的班主任是个十分普通的一名小学数学教师,但在我眼里,她不是普通的一名教师,而是我的榜样。这跟我的理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像叶老师那样的数学教师。
对于叶老师的评价,那是十分高的。因为她工作十分认真、负责。早晨,应该说是学生早早坐在教室读着书等着老师来上课,但反了,是老师早早的坐在办公室里批着作业,还将学生挨个挨个叫到办公室辅导。这样的老师你见过吗?这还不算什么。老师为了鼓励学生,学生只要学习有进步了,就有相应的奖励。但是,都是自己掏腰包的哦!而对那些不乖、成绩不好的同学并不罚,更不是冷眼相对。而是一个一个叫到跟前来细心辅导,让他们不要灰心,不要见到拦路虎就吓到屁滚尿流,要振作,要站起来,像那些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英雄那样充满信息,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叶老师是个平易近人的人呢!下课后,我会和我的闺蜜坐在叶老师对面聊天,我们有时会聊聊刚刚上课时的收获和上完课后的感受。让我们的畅所欲言吧!我们聊得十分愉快。之后,就有许多同学加入了进来,我们是越聊越开心呀!叶老师的笑容特别让我记忆犹新。嘴角微微向上扬起,手拱这脸蛋。虽然笑得没有电视里的`漂亮的演员那么美,但是是最灿烂的。
叶老师还是个正直的人。有两位同学吵架了,叶老师把他们一起叫到办公室,先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批评管教。叶老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会因为什么不好意思之类的,想说就直接说出来。所以我们平时交流都是直来直往的。
我的班主任叶老师就是我的偶像,更是我的榜样!
我的偶像大家都有所认识了,说说你的偶像吧!你心中那个伟大又神圣的偶像是谁?快告诉我吧!
偶像的作文 篇5
世界上的名人有好多好多,例如去年才在全球爆红的篮球高手林书豪,他的球技让所有喜欢篮球的球迷们,为之疯狂惊讶的欢呼大叫,游泳高手飞鱼,他的游泳速度也是让人惊呼不断,甚至于破了世界的游泳纪录,那么你的偶像是哪一位呢?
我的偶像就是现在家喻户晓的篮球高手林书豪,他长得又高又壮,打球技术又非常非常的高超,常常在最后关键的一秒钟,投出长射的三分球,让球队赢得比赛胜利,在每一场球赛中,大哥哥和队友们同心协力的争取分数,展现高度的团队精神,他精彩杰出表现,全都来自于平常的积极苦练和不怕失败的成果,虽然他是美国人,但他一样还是华人引以为傲的华人之光,这就是我的超级偶像篮球高手林书豪哥哥。
每次在电视前面看着林哥哥比赛,心里总是非常的兴奋与激动,尤其是投下三分球的一瞬间,实在是让人高兴的狂欢大叫,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现场观看篮球赛,看看林哥哥展现的惊人爆发力和高超的球技。
偶像的作文 篇6
首先我要说一下我的偶像exo,他们是在20xx年出道的韩国偶像天团,成员人数12人。我非常喜欢他们。
为什么呢?因为那个在机场摔倒,站起来吐吐舌头,对饭微笑还对饭说对不起,在舞台时而霸气时而可爱的鹿晗。因为那个在队伍里担任眼线担当,不画眼线是小清新的伯贤。那个会在队员唱歌时跟着默默唱,喜欢吐小舌头,爱卖萌有年糕音的世勋。那个永远用生命捧场,喜欢大笑,是快乐病毒的灿烈。那个在机场无时无刻不像是在拍画报,浑身散发着冰冷气息无节操,无下限的kric。那个无时不惊恐,在队里被称为是嘟嘟妈妈的,做料好吃,担当主场的d。o。那个用生命在歌唱,温柔,宠爱其他弟弟的队长suhou。那个拥有完美高音的,在队伍里爱恶作剧的chen。那个喜欢一个人在海边散步的浪漫熊猫韬。那个尽管腰受伤,贴满膏药,但还是给我们带来精彩舞蹈的kai和lay。在那个队伍里受人喜欢有可爱包子脸但沉稳的秀敏。因为他们,我才喜欢exo。12个天使男孩,在我的世界降落。
真心觉得这篇文章文笔很棒。
偶像的作文 篇7
相信大家都听过《徒手攀岩》这部片子的大名,这是今年的奥斯卡最佳纪录片。
ALEX是一位职业攀岩运动员,他在无任何保护装置的情况下,徒手爬上了美国优山美地国家公园的酋长岩,这是地球表面上最大的一块单体花岗岩,高914米,它的岩壁近乎垂直,而ALEX要在这种情况下无保护装置的向上攀登将近一公里,全程需要几个小时,攀岩者全身的重量,只靠手指和脚尖支撑,而支撑手脚的可能只是山崖上不到两公分的突起。只要是一次失误就只能粉身碎骨。
不知大家是否跟我想法一样,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ALEX做到了,他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八年来不懈的练习。他为了加强对自己身体的锻炼,在不同情况下进行攀岩,光是酋长岩就爬了将近60次,一次次的考察线路,回来便总结遇到的情况,再为下次的攀岩做准备,到最后攀爬时,他只是将之前演练过无数遍的动作完美呈现。
是那一份对极致的追求,成就了ALEX。无独有偶,新津春子也是这样一位极致人生的追求者。
新津春子,一个日本国宝级的清洁工,被誉为日本的清洁女王,她带领的团队使日本羽田机场荣获“最干净机场”四连冠。
新津春子年轻时只是羽田机场的普通清洁工,在这里她遇到了钤木优——一个改变她命运的上司,在他的引导下,新津春子逐渐发现了打扫的乐趣并坚定信念,把保洁这份工作做到极致。在不同的场合,她能根据污渍的种类,在80多种清洁剂中选择使用不同的清洁剂。在有小孩容易碰到的地方,她坚持不用刺激性的清洁剂。她也会清扫一些肉眼很难注意的角落,有时在人们看来已经锃亮的地板,她依然能发现细微的灰尘。现在的她已经是日本家喻户晓的大明星。新津春子把人生活出了自己的色彩。
我的偶像并不是具体的一个人,而是这些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一类人。他们不好高骛远,他们能静下心来,在自己的领域里精耕细作,创造奇迹。
偶像的作文 篇8
偶像是什么?是站在舞台上的明星。偶像是什么?是一些平凡人的榜样。偶像是什么?是一部分人的信仰。
——题记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是名著里英勇无畏的关羽、保尔;有的是现实生活中默默付出的老师、警察;有的是电视机中、舞台上璀璨夺目的的明星。
我也有偶像,他是一个正处于风华正茂的少年,他的名字叫做王源。听到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这个男孩13岁就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
记得那时,我还是一个刚刚步入初中的学生。我的一个好朋友给我推荐了一首歌曲,我听完后觉得这个声音听起来好好听,也好干净啊。我便问朋友这首歌是谁唱的?朋友告诉我是王源。
我就打开手机上百度搜索这个叫王源的歌手。一张张图片出现在屏幕上,圆圆的眼睛又大又黑,闪闪亮亮的,好像眼睛里真的有星星一样,特别有灵气,他的脸上有着暖暖的笑容,五官看起来很精致,就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
在那个时候,班级里有很多人都在追星,我也是其中的一个,那时只是盲目的追星,跟风。而现在我将王源作为自己的学习榜样,因为他有与众不同的成长经历,他比其他同龄人更早懂事,更早地有了责任感。
20xx年,王源成为了首位登上联合国青年论坛的中国明星,史上最年轻的环球人物。并且在同一年王源成立了公益基金“源基金”,他以自己为标杆,带领更多的人做公益,这才是真正的偶像,真正的榜样。
王源,你是我成长路上的榜样,成长中的动力,成长经历里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9
2100年前的牢房里,坐着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脚上的镣铐显得愈发沉重,金属的撞击声回荡在整个牢房之中。火烛跳跃的灯焰带出颤抖的影子。牢房外传入狱卒的狞笑。一名读书人失魂落魄的坐在地上,那就是我的偶像——司马迁。
我自小对历史故事就非常感兴趣,其中最敬佩的就是司马迁先生,他牺牲了自己,换取历史的记载,使得现在,人们能够读到准确无误的历史故事。这种牺牲精神是我最尊敬的。而他最触动我内心的,便是这个尊严尽失,颜面全无的选择。
寒风凛冽,屋外漆黑,不见星,不见月。冷风顺着铁栏溜进牢房,肆虐着,
摧残着这个读书人的心。他是否应该活下去?他不断在自己内心思考这个问题。是用一死了之换取清白,还是忍辱负重,屈辱的活下去。他怒目圆睁,像一头发怒的猛兽,不断咆哮着。在天亮之前,他必须做出抉择。
还是死了最好,这样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用满腔热血劝谏君王,换得一个更好的王国。想到古代的屈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投江自杀,留下英明。自己杵逆皇上,坚守自己心中的正义,为李陵辩护,招来杀身之祸,这种情况,不如死了算了。留在这世上,只会表现自己的懦弱。这样,如何洗清自己的罪过?他咬咬牙,看着窗外的萧条景色,双眼充斥着决绝。
忽然,他眼中闪过一丝柔情,血红色也淡了下去。想起洛阳父亲离开时对他语重心长的对话,求他延续家业,书写最准确地历史。想起父亲眼中的那种无望,想起自己当时的郑重圣诺,他的心又软了下来。如果他就这么死了,谁来继承父亲的手稿和工作,谁来延续历史的记载。堂堂司马家族,难道就要亡在我这一辈了么?
他举头望向窗外,天蒙蒙亮,远方泛起了鱼肚白,身后丁丁当当的响声不断靠近。“想好了吗?”狱卒不屑的问。他再也无法抑制住心中的悲愤,两行清泪沿着瘦削的脸颊流下。半天才支吾出一句:“想好了,我选择腐刑。”
真正的勇敢不是为某件事壮烈地死去,而是为某件事卑贱地活着。我翻着泛黄的书页,轻轻叹息着,如此的勇敢,如此的奉献。用血泪铸成一本属于我们自己的史书。我翻过这一本无比沉重的书,一遍又一遍。心中默念着这个名字——司马子长。这是世上最伟大的史学家,最勇敢的史学家,也是我最敬佩的人——我的偶像。
那种为了使命忍辱负重,不因为个人情绪而影响自己,为了祖国的事业不断奋斗的精神,值得我铭记,学习,用一辈子去领悟。
偶像的作文 篇10
在我的一生中有很多偶像,我现在都还无法相信我曾经是那么的迷恋他们,模仿着他们的轨迹走在自己的人生小径里,我曾一度地认为那就是捷径,可是过了那么多年我才发现,那不是捷径,而是明亮的灯,指明了我前进的道路,节约了我摸索方向的时间,这比捷径更容易到达目的地。
杨老师是我学习生涯中的第一个老师,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偶像。她有着小小的标志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微风吹起动人得要命,温柔的性格,脸上似乎永远挂着微笑,总是能把其他的女老师衬托得灰头土脸,毫无光彩。没想到小小年纪的我还是个颜值控,她给我们上课时,我总是会拿出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去听。那时的她在我眼里无所不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以我总是会模仿他,夏天她喜欢穿淡紫色的连衣裙,我就嚷嚷着要妈妈给我买淡紫色的裙子,我并不觉得自己会认为那样的颜色很美,但是因为杨老师穿了,就觉得那才是最美的,她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我也就拿着不熟悉的毛笔用特别不标准的握法在本子上乱涂鸦,这难道就是一个小孩子沉迷与偶像的方式。虽然那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很痴迷杨老师,也并没有把她当作偶像来看,但心里还是想着我要成为她。记得还是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做完了活动就下雨了,我家长因为有事情耽搁了,没有及时来接我,看着班上的人一个个都回家了,教室就剩我和杨老师了,我心里很慌,杨老师带着她甜甜的微笑过来问我:“小梅,爸爸妈妈还没来吗?”她问我的那一瞬间,我没抑制住我的眼泪,但没想到那时的我自尊心还蛮强的,不想让她看到,装过身去,对着强默默掉眼泪。她走了,我更慌,教室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更加崩溃了,一会儿,她带着一把谈紫色的伞,把我送到了校门口自己淋雨回去了。她走了,第二学期被调到了很远的地方,那把淡紫色的伞还留在我的抽屉里。谢谢她让我学着优秀和善良。
我的第二位偶像是一位歌手,也是很多人的偶像。他是“行走的CD”林俊杰,喜欢他还是因为哥哥喜欢他,小学的时候我过生日,哥哥送了我一个MP3,或许是他自己就喜欢的原因,买来他就跟我下了很多林俊杰的歌。晚上一个人兴奋地躲在被窝里打开慢慢听,这个很有磁性的声音走进了我的内心,我便也迷上了他的歌,但是那时总是会因为一首歌或者是一部电视剧而去关注一个明星。现在会老家都可以看到我的房间里贴满了林俊杰的海报,也算是个追星的小女孩吧,我也喜欢在买来的娱乐周报上圈上关于他的消息。我不再是因为他的歌而喜欢他,而是他的故事就是我想走的轨迹,我也喜欢上了音乐。“第几个一百天”这首歌其实是对他自己的真实写照,他嗓子出了问题,失声一百天,差点就不能唱歌了,还是他的不放弃才有了后来更多的脍炙人口的音乐。后来他也走了,他不再是我沉迷的明星,因为高中的我已不再追星,但他的歌依旧是我前进的动力,他依旧是我的偶像。谢谢他让我学着坚持和努力。
第三位偶像是那个翩翩少年李逍遥的扮演者胡歌,喜欢李逍遥,当把他当作偶像还是高考结束的时候,那会儿刚考完,看到网上公布的答案,对比自己做的总感觉几乎没有一样的。挺失落的,那段时间成绩也还没有公布,心一直悬着,心情也都笼罩着一层乌云。想通过看电视来排解内心的雾霾,我把当年很火的《琅琊榜》看完了,而且是夜以继日地看,要知道我看电视基本都是看了一两集就放弃了,而看《琅琊榜》我居然一分钟也没有快进过,“废寝忘食”地看完了。也是看完这电视我感到释怀了,或许是因为梅长苏的涅槃重生,也或许是因为胡歌对自己的不幸倘若面对。我才看到了自己的渺小,成绩糟糕那或许是不幸的,但你永远无法预知那是人生的那一段,比这不幸的还有很多,我又何必为了已经注定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成绩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糟糕。他还是走了,我没有了偶像,我的偶像就是未来的自己。谢谢他让我学着释怀和坦然。
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和我一样有着这样的偶像,他们阶段性地成为那个时期你最想成为的人。他们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在你面前,你学习着他们的种种优点,但毕竟人无完人,终究有一天他们或许消失在了你的世界,或许被他人超越。岁月淡化了他们的优点,但抹不去你追逐他们的足迹和给你带来这一路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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