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写狼的作文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狼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写狼的作文 篇1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因此,我读了许多关于狼的书。
我喜欢狼,所以对狼的吼叫、队形乃至狼群的等级制度都感到了莫大的兴趣。可能你觉得我的这个兴趣太另类了,因为对于大多数小孩子来说,狼是很可怕的动物,尤其是在妈妈讲《狼来了》的时候。
但是在我的眼里,狼充满了神秘、高贵的色彩。古时候,人们为了消除狼灾,要去打狼,打狼可不是个容易活,人们常说:打狼就是打仗,斗体力,斗精力,斗智斗勇,三十六计除了美人计用不上,什么计都能用得上。在《绝境狼王》这本书中,我看到狼会打近战、夜战、奔袭战、游击战、运动战,甚至还有为了捉到黄羊在草地上埋伏一晚上的潜伏战,可以说狼才是动物世界里的第一兵家。在这些战术中,狼的聪明才智被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书里说,为了对付狼,人们不仅打狼,还去狼窝掏小狼崽儿,可十回有八回是空手而归的。因为狼妈真的很聪明,为了不让人把小狼夺走还会选择生产小狼的时间:春天,人们很忙,没有时间去打狼,于是狼妈就会在这个时候去生产小狼;等春天过去了,人们再去掏小狼已经晚了。这个时候小狼早就不住狼窝了,而是跟着狼妈去打猎了。除此之外,狼窝的设计还别有洞天,它的洞口很小,大人根本进不去,就算勉强进去了洞顶的土也很松,一用力狼洞就塌了。看,狼妈聪明不聪明!
狼不仅聪明,还个个顽强,不屈不挠,如果是人活捉了狼,狼会绝食绝水,直至死亡。这就是《狼图腾》里所写的“熊可牵,虎可牵,狮可牵,大象也可牵,唯有蒙古草原狼,不可牵。”这是狼的生存法则。
可惜,我们现在在野外很少能见到狼的身影了,要见也只能在动物园里见,我上面写的那些关于狼的知识全都是在《狼图腾》、《绝境狼王》等描写狼的书上看的。我希望我们从现在做起,不仅要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活资源,更要保护动物的生活环境,保护大自然。希望今后我的子孙,还能在大自然中看到自由生活的狼!
写狼的作文 篇2
大家,来猜一个谜语吧。左边为一个反犬旁,右边则是“良”。那是什么字?狼。
狼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受歧视的物种,而且古人对狼也是有偏见的——蒲松龄写狼,包括古代的一些大师写狼,都包含着一些个人情感在里面。其实狼也是一个好的物种,因为它们的生存环境决定了它们的生活,所以它们必须残忍。况且,它们只吃一些老弱病残的羊或鹿,这也避免了疾病在羊群、鹿群中传播。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狼的做法,也是为了保持生态圈的平衡。人们如果杀狼,那便是破坏了自然的生物链。
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出击、偷袭都会运用高超的智慧做充分的准备。对天时、地利、人和动物的反常性与懒惰性做精细的分析判断。对战争中伤残的家族进行死亡的淘汰,以保持它们的尊严和整体的灵活快捷。狼有视死如归的傲然情怀和不屈不挠的坚韧品质。自然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律在草原狼千百年来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展现。
“正是一个人对集体的努力奉献,使一个团体运转、一家公司运转、一个社会运转、一种文明形成。”这是来自文斯·隆巴迪的一句名言。而狼的态度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虽说事实上狼群成功的机会只有十分之一,但它们的态度始终是一致的,成功一定会到来。
狼在每次捕捉猎物的过程中,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狼的团结一致的优秀品质,使得它们终会等到成功的到来。狼,左边反犬右边为良。顾名思义,狼乃良犬。
写狼的作文 篇3
狼是一个极富团结精神的战斗集体。每匹狼都负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战斗欲望,虽然奋勇杀敌,却又不失整体的纪律和集体的组织观念,不会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或因为自己的失误给集体带来麻烦。每一只狼都会完全服从狼王的指挥,而狼王也一定是是极富智慧的,能带领整个家族吃饱的,能保证狼族里的老狼、小狼、病狼、残狼、母狼在草原上生存下去。当然,有些病狼、残狼自己知道自己不行了,知道自己再在狼群中会拖累集体,所以它自己会自己离开狼群,或自杀。虽然这是可悲的,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狼的集体观念是多么的强,为了集体可以牺牲自己。在人类生活中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
大家都知道成吉思汗吧,那可是我国历史上的最会打仗的人。有一次花喇子模士兵为谋取钱财杀害一队蒙古商人,成吉思汗遣使臣交涉要求花喇子模交出凶手,结果不但遭到拒绝,连使者也被花喇子模王杀死,盛怒之下,成吉思汗发兵20万攻打花喇子模,花喇子模虽号称有40万军队,但完全不是精锐的蒙古军的对手,在蒙古铁骑和火器(就是火器,没错)溃不成军。为了追杀花喇子模国王,蒙古大军更横扫俄罗斯和乌克兰,最远打下了基辅(乌克兰首都)。可大家知道为什么成吉思汗带兵打仗那么厉害?那就是因为成吉思汗的部队中没有孬种,成吉思汗的部队中的每一个人都听从集体安排,而成吉斯汗也是带兵有方。
可大家知道成吉思汗这是跟谁学的?不错,就是狼。浪会远交近攻、四面狼嚎、快打、慢打、阻击、游击等等等等,成吉思汗拿手的围剿就是从狼那里偷学的。可以说狼是《孙子兵法》的半个创始人。
写狼的作文 篇4
看似对其知根知底,其实一知半解,它就像一个风的精灵,自由隐秘,又如一个斗士,无畏、坚韧,也似一个智者,狡猾睿智,这样的生灵应是极为优秀的,但历史上不乏有人对其唾弃,皆因狼冷酷无情的眼神使它们看上去太过残暴,在汉字中狼仅比狠多一点,意为“狠一点便是狼”,这便是古人对狼的看法······
但古人有他们的看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狼其实并不嗜血,曾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一只狼与一只鸡、几块猪肉和几只死老鼠放在一块,结果出乎意料,狼在第一天吃下猪肉,第二天吞下死老鼠,直到第三天,狼才咬断鸡的脖子!这说明,狼并不热衷于杀戮。所谓的嗜血更是子虚乌有。
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狼应是在烈日下追逐风的精灵,而不是在笼中摇尾乞怜的家犬;它们应秩序井然——狼酋在最上方,成年公狼、母狼、草狼······一一分布,构造狼族的社会,而不是混乱地躺在笼中消磨一生;狼族应崇尚力量与弱肉强食的世界观,不去拥有任何同情心与软弱,不会为了感情而去影响判断,为了生存而奋斗,而不是连脑子都不动,依靠人类的怜悯吃的脑满肥肠;他们应是理性的,是无情的,这使狼群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团体,生存了下来。回想以往,威震山河的恐龙被陨石焚尽,叱咤风云的猛犸象、剑齿虎被冰河封存,唯有不起眼的狼,在无数次生死的徘徊后,活了下来!而看今朝,在笼中的狼已被舒适安逸的生活抹去了千百年来的求生本能,做到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一位泰山崩于面前,他们早已被吓傻,麋鹿兴于左,它们会嫌捕杀麋鹿太麻烦,哪有一张嘴就已切割好的新鲜肉块吃起来舒服,正如张庆和的《关于狼的记忆》中写的,动物园中的狼和死去的狼已无区别,即使他们生龙活虎,也只是吃太饱了而已,游客完全不会去害怕这些披着狼皮的“温驯者”:它们已被动物园调教成了一只只羊!
学狼,更是学习自由,学习反抗,追逐我们的梦,需要自由,需要反抗,不去被压迫,鼓起一腔热血,大声的吼出来:“自由万岁!”
写狼的作文 篇5
假期是放松心情、敞开心扉的最好时机。这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踏上开往南通狼山的车,开始了一段难忘的旅程。
上午七点,我们到达了这个神胜的佛教文物古迹和园林风光合为一体的游览胜地。它建于南朝,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多年光辉历史了。
我们走进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棵高大的松树,它枝叶茂盛,像一个巨大的手在欢迎我们的到来。走进前殿,我看到一尊金黄色的弥勒佛,他袒胸露肚,满面笑容,手里拿着一串佛珠,似乎在为大家“祈祷”。他四周的四大天王却横眉冷对,他们脚登虎靴,身着彩袍。有的`背倚天柱,似乎在等待远方的客人;有的怒目而视,似乎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有的缕着胡须凝视远方,好像在欣赏远处的风景;有的怒发冲冠,好像有人做错了什么事。我们来到“奇年殿”,看到了千手观音,只见他身披金色披风,盘腿坐在莲花宝座上。南海观音手持玉净瓶,另一只手拿着一根柳枝,似让万物生长。北海观音身穿白色袍子,他一手则拿着鲜花。
来到山顶,我看到了许多泥塑。那里有手托玉净瓶的观音菩萨,有手持宝物的四大天王,有眼睛微闭、身着袈裟的如来佛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千姿百态的十八罗汉了,他们有的侧身卧着,闭目养神;有的盘腿而坐,修身养性;有的手持兵器,如临大敌;有的仰天大笑,气壮山河——望着这栩栩如生的泥塑,我似乎走进了灿烂辉煌的艺术殿堂。
我们来到山后,有一个湖和一条瀑布。瀑布从山峰上飞落而下,沿着赤色的石壁直泻下来,瀑布共有三叠。它轻盈无声,似雪如霜,又似仙女捧着洁白的花朵洒向人间。湖面溅起的水花不时洒在我脸上。我久久地站在瀑布前,任凉丝丝的水珠扑在我火热的脸庞上,打湿薄薄的衣衫,聆听着“哗哗”的流水,只觉得胸膛在扩展,就像张开的山谷,挟来大自然无限的生机。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沉醉了。
狼山不但高,而且层次深入邃,嵌空奇绝;池不但深,而且飞瀑流泉隐没于花木扶疏之中,令人叫绝。
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沉醉了,你也醉了吗?
写狼的作文 篇6
狼山,地处我的老家南通。它,被誉为中国佛教的“八小名山”之一。传说古时候,有一只成精的白狼盘踞山头,危害生灵。大圣菩萨来到此山,欲借白狼“一衲”之地修行,白狼慨然应允。大圣菩萨凭借法力,在祭袈裟时令祥云满天飞,山上金光闪烁,最终袈裟将整座山都罩住了。白狼大骇,自知领地将失,痛悔不已。它在远遁他乡前提出一个要求,欲在此山留个名儿。于是,大圣菩萨就将这处宝地封为“狼山”。大圣菩萨以一衲之地,得万树千花;而白狼丧一衲之地,失却的是沧海桑田。
狼山不高,爸爸妈妈和我选择了爬山登高。因为这次来狼山的主要目的是敬香祈福,我们一口气爬到山顶,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一叩拜菩萨后便下山浏览风景。
狼山脚下,是长江。下山时,在每一处休憩处,都可以看见江水。大概由于这儿已是江之尾,海之头,所以江水既带着股入海的欣喜,又有即将脱离旧道的惆怅。它浩浩荡荡,苍苍茫茫。海纵然好,但过于广阔的它看不到江水流经之处常见的那种鸡犬相闻的人间景致,总让人觉得有些空寂和贫乏。看来大海也有些许失落吧。
每走一程,我都要停下来,看看身后寺庙的飞檐,看看身下的江水。与闹市毗邻的山,已没有清幽可言了。山路上随处可见茶肆和商铺,游人与商贩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不唯人声喧闹,香气也是喧闹的。香气中有香火的浓香,也有花儿的淡香,还有的呢,是往来的女人身上散发出的各色脂粉和香水的气味。这一波一波的香气朝你涌来,雅也罢,俗也罢,你都得嗅着啊。
就这么着走走停停,不觉已接近了山脚。看看时间尚早,我见旁边的一条小路上没有行人,就叉过去。然而刚踏上那条石板小路,就看见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骆宾王墓”,并有前行的箭头标记。
骆宾王,不就是那个七岁时做了“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神童吗?他是著名的“初唐四杰”之一,其中《在狱咏蝉》中的“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余心”我一直铭记在心。
骆宾王的墓地怎么会在狼山?带着疑问,我踏上那条小路。路旁的草丛中点缀着星星一般的金黄色的野花,我顺手折了一枝,打算献给骆宾王。
山顶的寺庙香火旺盛,人声鼎沸,而骆宾王的墓前却是冷冷清清,一个游人都没有。看来从古到今,文人都是热闹处的冷点。这墓不是一座,而是连在一起的三座墓,骆宾王的居中,右边的是宋金将军墓,左边的是刘南庐墓。我对另两座墓室的主人是陌生的,所以只对着骆宾王的墓深深一拜,并献上一枝野花。我在抬头的一瞬,只觉眼前光影浮动,好像一千多年前的时光幽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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