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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狗的作文锦集6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狗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狗的作文 篇1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叫“豆豆”。它有一双又小又亮的眼睛,像两颗闪闪发亮的黑宝石,闪亮动人。一个小小的、灵敏的鼻子,一对漆黑的'大耳朵耷拉在脸上,像戴着耳套一样。一张小小的嘴巴,但里面却有许多锋利的牙齿,咬起骨头来,可以听到清脆的声音。它身上的毛又多又长,摸起来舒服极了。它动作很快,跑起来像一阵风。
“豆豆”非常喜欢撒娇,只要我一坐下,它就往我腿上跳,有时会在我们腿边蹭来蹭去,让我们抱它。有一次我故意不理它,它急得在我面前直打转,惹得大家情不自禁地大笑了起来。它还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见我们向它走来,就会翻个身,四脚朝天,让我们给它挠痒痒。
“豆豆”不吃狗粮,只吃骨头和饭。有一次我们在吃饭,它就在我们脚边闻来闻去,外婆把饭拿出去,它就一溜烟似的跑出去,美美饱餐一顿后,回到客厅,四脚趴地便开始睡觉了,远远看去,像一条大“毛毛虫”,那样子真叫人忍俊不禁。
“豆豆”很黏我,简直形影不离。有一次,我趁“豆豆”不注意跑了出去,没想到被它发现了,我尽量甩开它,但它跑得太快了,没法甩开。我一下子跳到了一块巨石后面,“豆豆”看不到我,一点也不着急,它环顾四周,东嗅嗅,西闻闻,突然把目光停留在巨石上,开始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低着头,蹲着身子慢慢往后退,正当以为它找不到我时,我突然碰到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回头一看,啊!是“豆豆”。原来它已经发现我,悄悄绕到我背后,等着我“自投罗网”呢!
看,“豆豆”是不是既可爱又聪明呢?它是我忠实的伙伴。我喜爱它。
狗的作文 篇2
在郊区的一条小路旁,有一间小房子,住着一位老爷爷和一条小黄狗,他两相依为命,生活了几十年。
老爷爷每天上班背着一个书包,里面有一个饭盒,装着午饭。小黄狗每天清晨6点,准时送老爷爷上班,一直把老人送到铁道旁,等老人上了火车,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等到傍晚6点钟小黄狗又准时在铁道旁接老爷爷回家,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生活着。
可是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老爷爷在单位里,突然犯了心脏病,送到医院后就停止了呼吸。同事们都很悲伤。把老人的后事给安排好了。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是在老人去世的那天傍晚,小黄狗在铁道旁从6点一直等到第二天清晨,不见老人的踪影。它踏着沉重的`步子回家了。就这样,第二天,第三天……它天天扒在铁道旁等老爷爷回来。它那里知道老爷爷永远回不来了呢。
终于有一天小黄狗趴在铁道旁睡着了。永远地“睡”下去了。人类为了纪念这只忠实的小黄狗,就在它睡着的铁道旁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人类忠实的朋友——小黄狗纪念碑。某年、某月、某日。
狗的作文 篇3
幸子在五岁的时候在大街上捡到了“袜子。”就所以取这个随随便便的名字呢。
在和父母苦苦哀求后,袜子才得以住进这家。袜子是一只非常胆小的狗,总是会因为窗外的一点点声响放声大叫,甚至怕生,总是缩在小角落里,它从来不会出门,也从来不会到后院的草地上奔跑。没有朋友。
幸子在这个世界上总是不明白一些事情的。大人总是用那副表情告诉她,等她长大之后就会懂的。但是什么时候才算长大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如水。
在廉价的小公寓里。父亲与母亲每天争吵,那些鸡皮蒜毛令人难过的事,水电单上的数字,冰箱里过期的牛奶,还有超市大减价时候买的蔬菜堆在一起。大人争吵的时候真是面目可憎。互相指责对方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嘴里总是吐出钱字。母亲责怪父亲没有本事,而父亲总是觉得母亲唠叨。
幸子缩在被子里。听着那虚掩的门后面在客厅争吵的声音。小心翼翼下床走到门口,光着脚真的很不舒服,冰凉的地板像此刻的心情。
终于在一个夜晚。父亲拖着沉重行李箱从门口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母亲坐在沙发上喝酒。地上躺了很多啤酒瓶子,变了形,被踩一脚,被摔在地上。母亲头发散乱,眼眶红红的,看见她站在面前,用手指着幸子的鼻子,“都是因为你。”
一个啤酒瓶子从茶几上滚下来。摔在地上的声音很清脆。
也许这句话并不是所谓的气话。可能是昨天晚上她从书包里拿出来刚刚过及格线的数学卷子,可能是因为新学期开学又要交好大一笔学费。也许是因为做的不够好,才会被最亲的人指着鼻子骂。
后来幸子和母亲搬了家。袜子也被带上了。日子过得拮据而艰难。袜子便成了最大的负担。母亲总想送走袜子。
“我可以养……养活自己和袜子。”幸子脸上有与年龄的坚决和成熟。
在父亲离开那个晚上,幸子就变成了大人,一个十三岁的大人。
但是,生活没那么简单。幸子虽然兼职多份,却很难解决温饱。晚上,幸子抱着袜子,“袜子,我,一定会有很多钱,去最远的地方,永远离开这。”
去东京吧。穿上盛装,是红墙绿瓦的东京。年幼时从旧刊上看见过,真的太好看了吧。从此那便是幸子活下去的理由。人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放弃自己。同样也仅仅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一个地点名词,而有了存在的'理由。
每天。幸子都很累。看见有背着书包去上学的孩子。脸上总是会羡慕。
袜子还是被送走了。母亲正数钱。
幸子晚归,发现房间已经变得空空荡荡。甚至,她连生气的表情都做不出来。懦弱,胆小鬼。“人生低谷时,我遇到了一只想要照顾一生的狗,没能力给它更好的生活,我不知道是放手还是留下来。”
幸子长大了,再也没养过狗。
她去了东京,在异地他乡漂泊。母亲病逝,而父亲的消息早已断了。一个人,但不孤独。
她靠自己的双手,终于在30岁之前买了一套房子。每天上班会放这些喜欢听的CD,把枯萎的花拔掉,给鱼缸换水,没有一个同事觉得她不好。脾气好,易相处。这是很多人给她贴的标签。难的时候已经熬过去了。
但是大家都以为她不喜欢宠物。因为工作和动物保护有关,每次遇到流浪狗,她总是躲得远远的,远远观望,不动声色红了眼睛。大家都以为她怕狗。
不。她还是喜欢狗。
很喜欢。就像她还是那个连哭都不敢大声的女孩,轻轻下床打开房门,观察客厅里父母的动静。
“袜子。”
“汪。”
“我一定会非常有钱,然后离开这。袜子就和我一起去东京吧。”
“汪。”
“哈哈。好可爱。这样就算答应了哦!”
以前觉得没有钱很难过。现在有了钱,更难过了。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我生病了吧。幸子想。
狗的作文 篇4
这个黄昏,比往日冷清了许多,黄叶飘得纷飞,秋已经露出了一点尾巴,担心天黑得快,我不禁加快了车速。
突然,我被骑在前面的一位拾荒者吸引着。破旧的单车,滥缕的衣裳,一头盖满灰土的乱发,略显驼背的身影正努力地蹬着车,车后架上左边挂着拾破烂的工具,右边挂着一只用铁丝圈成的篮子,本没什么希奇,可是铁丝篮里却站着一只黑色发毛的狗,那只狗前爪牢牢地抓在铁丝上,后脚很镇定地立在篮子上,湿润的眼眶悠闲地随着主人的单车晃动上下张合着,好象在享受这一路的舒适,全然不去注意路边的人和物。
上坡时,主人吃力地踏单车爬坡,狗似乎心有灵犀的一跃而下,并一溜小跑地紧跟着车子后面,一会,那主人怕狗累着,下了单车,推着单车慢步而行,狗轻盈地又一跃而起,立在了那铁篮里。主人亲昵地拍拍狗脑袋,狗满足地“哼哼”叫着。每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路人无不侧目吃惊,嘴里“啧啧”地称奇,人和狗就这么一路迎着暮霭渐渐消失在小村的尽头。
我想,那只狗就象是拾荒者的亲人一般,他和它朝夕相处数年,风雨兼程奔波,而如今他的生活其实也就是它的日子,他的快乐他的苦难同样也是它的,他和它或许早没有了人和狗之分了。那么,他们一定是幸福的,虽然没有大鱼大肉的.日子,虽然没有身份地位,但他们有相伴有牵挂,他们单纯简单满足的快乐和相依相随相亲却是我们苦苦求索无法达到的境界。
人和动物是不是应该比人和人相处容易些。其实动物确实比人更容易亲近,人的精明和自以为聪明,阻止了人和人真诚的交往。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想养一条忠于自己的狗,无奈因了许多缘故,我象叶公好龙般只能在梦里和狗相处。
我很羡慕那个拾茺者,有狗相随的日子一定很幸福。
狗的作文 篇5
我家来了位出生不久的“小姑娘”。据说是博美犬与贵宾犬的杂交。它浑身毛茸茸的。两只大眼睛水灵灵的,像两颗水晶球。它娇小玲珑、惹人喜爱,我把它取名为——乐乐。
在妈妈的眼里,狗狗是个“小捣蛋”,整天把床底的箱子翻个“底朝天”;在爸爸眼里,它是个“跟屁虫”,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而在我的眼里,它却是个“贪吃鬼”。就拿一次晚餐来说吧:那天我和妈妈正吮吸着面条,仿佛这几声激起了乐乐嘴馋的这一大特性。只见它趴在地上,“汪汪”地叫着,仿佛在说:“我不要狗粮我要肉!”大把大把的`口水滴在地板上,正所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口水落九天”我只好无奈地从汤面里挑出块肉片扔给它,没想到一眨眼功夫,乐乐就把肉片给吞了。还咂咂嘴冲我“汪汪”叫又要讨肉片吃。我原本一直舍不得吃的肉片被乐乐一次又一次地消灭掉。终于,它似乎累了,躺在窝里,但是它用手指着最,惬意地“汪汪”叫,就这样,我连倒数第一块肉片也被它消灭了。它这一特点,使它又多了个外号——撒手没。
晚饭后,乐乐又成为“巡逻大队队长”。作为博美犬中的VIP,当然得管好家中的一切。当妈妈拿起拖把准备打扫时,乐乐便咬住拖把不放,等待“巡逻车”的启动。不久,“巡逻车”启动了,乐乐的四只脚趴开,看了就想笑。有时“巡逻车’还会来个大漂移,划出优美的弧线,简直酷毙了!
乐乐的身体里就像装了一台闹钟。到了九点五十分,做好睡前的一切准备:必不可少的“sweet“小窝、它钟爱的骨头型抱枕、小被子。还咬着一头被子,卷一个圈,把身体盖得严严实实的。到了八点整,便呼呼大睡,甚至把它的舌头拉出一小半,它都不理睬。
为了让乐乐从“女汉子”转型为“淑女”,我们得剪去它最有杀伤力的武器——指甲。可剪刀和乐乐就如同同极的磁铁,还没剪呢,它就 “啊呜啊呜”地尖叫着,还用双手捂着眼睛,不敢亲眼目睹这恐怖的一切。怎么样,我家的汪星人可爱吧?
狗的作文 篇6
狗被称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非常喜欢我哥哥的狗。他贪婪,顽皮,听话,嗅觉灵敏。
那只小狗叫小白。为什么叫小白?因为它都是白色的.小狗。
一天,我哥哥和他的家人都出去玩了。小白抓住机会吃光了冰箱里所有的鸡肉。当他们回来时,他们看到地上全是鸡骨头。我哥哥握紧拳头想打小白,但我哥哥一举手,他就不忍看小白恳求的眼神。
有时候,当我哥哥做作业的时候,小白会在他哥哥的作业簿上印一些又黑又脏的脚印。
然而,小白有时也很听话。每当他哥哥邀请他时,他都会去。有时候,当他哥哥的手机没电了,他哥哥让小白拿充电器,他会摇摇他淘气的尾巴,乖乖地把他哥哥的充电器拿来。
一天早上,我哥哥发现他的袜子不见了,就请小白帮他找。小白嗅了嗅,发现袜子在沙发下面。
哥哥发现小白这些天不开心。哥哥认为小白太孤独了,所以他在宠物店又买了一只狗。那只狗浑身是斑点。所以这条狗叫斯贝克尔斯。自从斯贝克尔一家来到他哥哥的家,小白似乎变得更加淘气和可爱了。
这是我哥哥的狗。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