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的读书笔记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1
失败,在许多人的眼中是非常可怕的,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
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塑造的那位老人就是一个敢与失败作斗争的例子。
《老人与海》主要讲了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翁一次特别的打鱼经过。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一条鱼后,但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地捕获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那条马林鱼是他平生捕到的最大的一条鱼,那条鱼比他的小船还要长2英尺呢!马林鱼的身体大,力气自然也大。它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艰难考验。大马林鱼在大海上奋力挣扎,企图逃回大海。老人为了制服马林鱼,精疲力竭,皮开肉绽,但他并没有向大马林鱼屈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终于把大马林鱼扎死,拴在了船头。然而,幸运并没有出现,等待老人的是更大的考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与已经皮开肉绽的老人展开了殊死博斗。最后老人的命虽然保住了,但鲨鱼们吃光了大马林鱼,老人拖回去的最终是一副光秃秃的骨架……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2
又看上了那一本老书——西游记,坐了下来好好看书,不一会儿,又像当年的我,沉浸在了书的王国中了……
唐三藏,可以说是四人团队体中最没用、最没本事的人了。没本领,遇到困难,唯一能做的是念救苦救难观世音的名号或者叫“徒儿快来”,而且心软,遇到一些强盗或妖精,看着眼怕,被徒弟打死以后,又不免心中产生怜悯之心,不住地责怪徒弟。可是他是个好师傅,一心一意向彿,在妖精面前,决不投降,在美色财富之中,也不动心,观音才会选他当头,当师傅呢!
大徒弟孙悟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掌握七十二般变化,本领最大,脑瓜灵活,但总是耍一些小聪明,曾多次见识到紧箍咒的厉害!但他心眼并不坏,帮助了很多国王与村长的忙。二徒弟是个好色、小气懒惰贪婪脸皮又厚的的猪精,还总是拍师傅的马屁,在暗地里,总说孙悟空的坏话,并且非常不负责任,好吃好喝好玩,什么事情都推到大徒弟孙悟空身上,但他会三十六般变化,在孙悟空顶不住的时候,帮忙。三徒弟沙悟净是个老实、淳朴不偷懒而且非常善良的一个人,虽然面目可憎、丑陋,是队伍中最平凡的一员,但却有非凡的本领,他能帮孙悟空劝解师傅,能挑动八戒的纪律性与积极性,让唐三藏感到非常安全!
这本书讲的是唐三藏一行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经过十四年的艰辛万苦,广施仁义,除妖降魔,终成正果的事情,真是可喜可贺呀!
这本书教给我们一个道理,人们要像唐三藏一样做什么事情都要永不放弃,不要受一些假象迷惑,要有一种不到长城非好汉、不死心的一种精神,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学习唐三藏那种永不放弃的可贵精神,坚持,坚持,再坚持,坚持到底,坚持就是胜利!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3
“这一切都归功于读书,时间每过去一年,学校教科书这有一滴水在教师的知识海洋里就边得越来……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苏霍姆林斯基语)”
又一次捧起大师的经典,想起初读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刚出学校的学生,怀着对大师的崇敬拜读了它。教了近十年的书,当读书成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那样的少。
年少时总觉得教育是一件简单的事,教师是一份轻松的活,教书的日子久了,越来越发觉做一名好老师不是那么容易。就简单的读书而言,学生是一个装不满的水桶,自己永远是被他们追赶的送水工。要想在课堂上成竹在胸,纵横驰骋,不断读书是一条不错的捷径。社会的飞速发展,知识更迭的速度,让人时刻感到知识的滞后。教科书的背景越发宽广,学生的生活接触丰富多彩,社会信息交流的通畅。作为课堂教学的行为主体,教师和学生应该有交流的基础,从而也可以从学科知识的背景中取得相应的知识给予学生富有成效的启发。
西汉的刘向有句名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教师虽然不言愚钝,但读书,可以让你充满内涵;可以让你变得深刻。读书,使你聪慧;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你站得高看得远,使你的见解和视野更加开阔。面对学生扪心自问我准备好了吗?感到不足,读书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4
《小王子》这本书来自学校的图书馆,是陆老师推荐给我们看的,一般陆老师推荐的书都是对我们的成长非常有帮助的,例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居里夫人》、《绿山墙的安妮》……这些书都给了我们很大的启蒙,所以一拿到《小王子》,我就迫不及待的翻了几页。
放学回到家后终于可以开始阅读《小王子》了,于是我便开始了“《小王子》的阅读之旅”。
这可以算上是一本游记吧!因为它写了小王子的太阳系之旅:“我”是一个飞行员,再一次航行中由于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就在“我”正在修飞机的时候,小王子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要我帮他画一只羊,于是“我”就帮他画了一只呆在盒子里的羊,由此“我“和小王子成为了朋友。原来小王子是外星人,在太阳系中有很多的小行星,小王子就居住在其中的一颗行星中,由于那和星星很小,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打扫它,还要巡逻,避免他的行星上有猴面包树枝,因为猴面包是实在是太大了,会将他的星球压垮的。在小王子的星球上还有一朵玫瑰、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这就是小王子的全部,小王子每天都会打扫它们。
由于每天都在自己的星球上很无聊,于是小王子有了一个想法,他要环游太阳系上的其他星球。就这样小王子的太阳系之旅开始了。小王子先是参观了许多小行星,他遇到了一个有着强烈控制欲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自大狂、一个自相矛盾的酒鬼、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小王子也遇到了许多生物有一条热心的蛇、一朵傲放于沙漠里的三瓣花、一条渴望被收养的狐狸……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5
我家有许多藏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每当我翻开那本厚厚的书时,总是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
三国可以说是精彩纷呈,其中每个人物的.神态特点都写得淋漓尽致,我最喜欢其中的蜀中五虎将——关、张、赵、马、黄:关云长是一个:红脸、丹凤眼、卧蚕眉的大将军(汉寿亭侯),他的出场是温酒斩华雄,后斩袁绍名将颜良、文丑,令众诸侯听得其名都闻风丧胆,后来不幸被曹操俘虏,但后来一得知旧主刘备在袁绍部,立即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回到刘备身边,后来跟随刘备打遍天下。
张飞,字翼德,黑脸,落腮胡子,他最出名的是长坂坡前一声吼,喝退曹军近百万,在战斗中取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他虽然是个大老粗,但也有细的时候,在瓦隘口用巧计捉住蜀中名将严颜,并用诚心降服了他。
说到赵云,最出名的是长坂坡单骑救主,在曹操百万军中冲来杀去,如入无人之境,救出了刘备之子刘禅和刘备之妻甘夫人,砍死敌将五十多名,砍倒大旗两面,并帮助刘备恢复汉室,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
说到马超,他可谓是忠、孝、勇兼备,他一听说自己的父亲马腾被曹操杀了,十分恼怒,立即率领西凉军杀得曹操割须弃袍,后忠于张鲁,虽受其怀疑,但仍和张飞大战,最终万般无奈,投降了刘备。
说到黄忠,曾经和五虎将之首关羽大战过,他不但刀法挥舞如风,箭法更是了得,一箭就射中了关羽头盔上的红缨,关羽大吃一惊,折马便回。后来,真心投奔刘备,后又被诸葛亮用激将法,一举就夺下了定军山、天荡山,大败魏军,真是人老刀不老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写得十分细腻,而写计谋却比它还略胜一筹。在官渡大战中,一开始形势对曹操十分不利,人少粮缺,而袁绍兵精粮足,虽然打了几次小败仗,但实力尚在,便和曹操打起了消耗战,正当曹操只有几天粮草时,袁绍降士许攸献策率三千轻骑直袭袁绍的粮仓——乌巢,曹操用此计果然打败袁绍,威名远扬,灭袁绍二子后,终于统一了北方。
在赤壁大战中,水军都督周瑜和诸葛亮都知要火攻,这是江东名士庞统到了曹军中故意献上了连环计,诸葛亮预测到傍晚会有东南风,可一举攻破曹军,但必须有一个人去诈降,这是老将黄盖甘愿受苦,果然博得曹操信任,将曹军大败于赤壁,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势。
在诸葛亮的一次北伐中军事要地——街亭失守诸葛亮闻讯大吃一惊,这是西北角魏军已经杀过来了,诸葛亮立即将城中旗帜放倒,大门敞开,自己在楼上弹琴。司马懿来后大惊,没过一会儿就退兵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城计。
《三国演义》在每一场战斗中,用尽了各种各样的谋略,浮现出一个个骁勇的武将,一位位巧舌如簧的辩士,在一起斗志斗勇,将每个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在《三国演义》中如果将一个个谋略去掉,那剩下的只不过是打打杀杀,如果将一个个人物的神情、话语去掉,那剩下的就更没劲了,所以你就能想一想它们在三国演义中的分量是多大了。我从这里还学会了许多写人的方法,我们平时的写作中只用一些平淡的话语,而忽略了另一个写作要素——神情,在三国演义中往往只要用一个人的某一个神情就能决定一个人的性格,而且让我们学会了描写人物要有典型性。特别是在三国演义中描写人物上,比如说料事如神的诸葛亮,作者把诸葛亮描写得神乎其神,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许多史料记载中,诸葛亮并不象《三国演义》中那么厉害。
我一时之内还无法将三国演义讲完,俗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你还是来看看《三国演义》吧!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6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7
孙少安和孙少平从少年的稚嫩成长到壮年时的成熟,他们从之前的一无所有到后来的有了自己的小幸福,他们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奋斗,虽然其中发生了许多令人伤心的的事,但是他们还是没有放弃,一直努力,一直。
在《平凡的世界》中最另人震撼的是以理解、信任、尊重为核心的普通农家的家庭关系和不为世俗观念所拘束的男女青年的爱情,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孙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一个是师专的大学生、省报的记者、地委书记的女儿,而另一个确实一无所有的揽工汉。他们的身份地位,他们的生活环境,他们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但是他们相爱了,他们那种跨越一切的爱情如何不令人感动呢?虽然最后他们没有在一起(田晓霞为了救人而牺牲),但是,我们却不会因为他们没有在一起而忘记他们的爱情故事,因为他们的爱情是坚定的是超凡脱俗的。
《平凡的世界》诉说着不平凡,看完《平凡的世界》从中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努力,学会了在困境中成长,学会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时都应该为目标前进。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8
初读《雷雨》是因为高中的语文书上有雷雨的片段,那时候刚刚接触戏剧就被情节里的人物所吸引了。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剧本的思想。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自知地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庭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这个悲剧是因为封建主义家庭的权威不容他人打破,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这就是我的雷雨读后感。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9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调皮的日子》的书,可好看了。这本书是姐姐送给我的,她希望我也能象书中的小主角那样有个快乐无忧的童年。
这个书中的小主角叫的戴萦袅,是作者秦文君的女儿,她即调皮又可爱,还是个特别有爱心懂得谦让的小女孩。书的开始就讲到了作者与女儿合过许多影,但因为戴萦袅实在调皮,她常常在摄影师按动快门的刹那间,做一个龇牙咧嘴的怪相,又或者塞一颗话梅在作者嘴里,更糟的一回是她把头一歪,假装昏倒……每当戴萦袅看到妈妈做家务时都会抢着帮妈妈做,她会说:“这些都小事,让我来帮妈妈做吧!”可到最后却总是弄巧成拙,反而给妈妈添乱帮倒忙。虽然这样,妈妈却仍然很开心,因为戴萦袅虽然没把事做好,但她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个有孝心的好孩子。除了调皮可爱之外值得一提的就是她的爱心与谦让心了,她会将流浪在街头的小狗带回家细心的照料;看到那些被欺负的同学她也会象个大侠一样出面相救;每当有好吃的好玩的她都会把好的先让给长辈或朋友,总是把最后的最差的留给自己……戴萦袅还有一个特长就是画画,据说这本书中的插图都她画的,因为在她看来,画画就是一种好玩的游戏。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经常会想着书里的情节来对照自己,想想自己平时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就不开心,跟妈妈使性子耍脾气;还会跟姐姐抢好吃的,好玩的东西……我想我今后一定要改掉自己身上的这些缺点,要像戴萦袅一样做个有爱心懂得谦让的好孩子,让老师和妈妈少为我操点心。我也要像戴萦袅一样有个开心快乐的童年!为自己今后的人生留下美好的回忆!
初中生的读书笔记10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我高兴地不得了,半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典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调皮捣蛋,因此受到了惩罚。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却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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