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14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范文1000字,欢迎大家分享。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1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2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3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4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5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6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7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伦”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8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了《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9
我怀着对社会学的极大热情看了这本昂贵的《乡土中国》。看完之后,我感触很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地方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这一问题的一种尝试性回答。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个特殊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叙述:乡土色彩、书写下乡、重写下乡、不同秩序格局、维护私德、亲情、男女之别、礼治、无讼、无为政治、尊长统治、地缘血缘、名实分离、从欲到需等。生动而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我们将分别阐述关于“地球”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很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轻蔑,但这种土气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含义是指土壤。
农村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农村最常见的谋生方式。诚然,在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于用土气、土气的举止看不上乡下人。但只有以种地为生的人才明白土壤的价值,土壤是他们的命根子,是高贵的象征,是朴素的感觉,是回归自然的踏实和沉重。我们的民族离不开土壤,光荣的历史就是从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土壤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什么不应该尊重故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风土人情和现代社会“我们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需要多说吗?”这种话是我们形成的地方习俗,却成了现代社会的障碍。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并不知道个人的所有细节,所以要搞清楚。乡土社会是从熟悉中获得信任,现代社会是要签一个字,签了字才能形成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我觉得这很明显。当我们走出故土,来到大城市北京,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我们会欣然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同意了,却没有遵守。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不熟悉,还是要笑得满脸都是。所以,我们会被人欺骗,被人伤害,被人说成愚蠢。然而,真的很蠢吗?只是我们的本土习惯已经不适合这个现代社会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进程不断被记录下来。回顾上个世纪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很多名字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者的楷模,几十年来在学术生涯中一直为之奋斗,毕生致力于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可以说,他的作品是平等的,他的知识是深刻的;而他的代表作《乡土中国》影响深远,堪称经典。它仍然有益于年轻一代的学者,引导他们探索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探索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是我第一次看《乡土中国》,我会看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次都能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10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11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12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13
通读《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但初读这书后有太多的感受。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也应该多去读读这方面的书籍,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我们对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书中所说的“乡土中国”,并非指的是中国的乡村或者说中国乡村具有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土地的影响。尽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出现了许多很发达的城市,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但中国社会的文化仍然是乡土性的。一直有种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为什么中国人不太懂的反抗?很多时候,当我们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通过细读此书,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深以为然,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一部分。
通过通读《乡土中国》,我发现: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等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比如,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再如我们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突然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根的,这个根已深深扎在土里,其最本质的内容很难改变,这就好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一一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过境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费老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1000字 篇14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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