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书笔记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一起来看看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简爱》读书笔记1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这本书最动人之处就是对爱情的描写。罗切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特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的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的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地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不仅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这本书的人。书中还有一个充满爱的小天使——海伦。她完全放弃现时,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想象的忍耐精神。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代表,我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她一样,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读完这本书,心里很安静,知道了自己应该努力的方向。
《简爱》读书笔记2
由于这本书读了很长时间了,作者的简介大致都以忘却。但这本书的内容,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写一些随感性的东西吧!
――—题记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爱》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简爱》读书笔记3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欲望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欲望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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