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读后感

时间:2021-02-25 10:52:38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中作文读后感(精选11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作文读后感(精选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作文读后感(精选11篇)

  初中作文读后感1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大家一定都看过。它讲述的是一位叫鲁滨孙·克罗索的英国人由于一心想出海,导致不幸流落到一座沓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到了岛上怎样定居,怎样安排生活,怎样捕猎,又如何从野人手中救出俘虏,最后怎样获救回归祖国。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甚至自己做了一个磨刀石;捕了小羊、小狗,还有会说话的鹦鹉;种了小麦、稻子,用这些粮食,做了面包。自己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使岛上鸡羊满圈,粮食满仓,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他那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水果吃,有大米吃,有陶器用,有蜡烛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日记写,还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一处是城堡,一处是乡村别墅。鲁滨逊靠自己的力量,变成了一个大富翁。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这让我懂得了,勤劳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甚至生的希望。

  读完之后,我不禁深刻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还是会造小舟,会运船上的东西?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吃饭还要爷爷奶奶伺候着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会打猎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打只鹦鹉,来陪自己说说话,解解闷呢!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初中作文读后感2

  上小学的时候,听老师讲《愚公移山》,当时,我对文中老愚公的做法很不理解,上课虽不敢与老师争辩,但下课后,我与好朋友却讨论得热火朝天,我固执的认为愚公率领子孙“叩石垦壤”,实在是愚不可及,愚公一定是脑子或智力不好,真不如搬到山前去住。

  上了初中,我还像以前那样“玩着学”,甚至常常陶醉于自己的“聪明”之中不可自拔。对于老师和父母善意的劝说,我表面上应着,但还是当做耳旁风。也许是因为我自以为是的代价到了吧,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天哪!那真是惨败,我惨败到自己难以相信的地步!痛定思痛,我重读了《愚公移山》。

  也许是因失败的惨痛教训吧,重读使我对文章的主要内容理解透了。

  老愚公心无杂念,决心以自己的艰苦劳动改变现状,搬走这阻挡了村民幸福的王屋、太行,精诚所至,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搬走两座大山。由此,我深深的意识到,老愚公搬走的不仅是王屋太行,而更重要的是,他的那种大无畏的精神。

  如果愚公正如我那时所说的,安于现状或是把家搬到山前去的话,那么,村民以及子孙后代便都要受出入迂回之苦了。其实,愚公不愚。

  与愚公相比,我败在梦想之前,自以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不必刻苦学习,就可以取得好成绩,真正的愚人是愚公吗?不,真正的愚人是我,我这次失败了,正是因为自己潜意识中不自觉的企图绕开困难,这不正是我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吗?

  至此,我还意识到,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这种“愚”值得我们学习。亲爱的同学们,就让我们做现在的“愚人”,做未来的主人吧!让这种“愚”万古流传吧!

  初中作文读后感3

  “道可道,非常道……”一阵阵读书声回荡在校园里。自从学校展开“与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读书活动以来,校园里每天都飘荡着划一而有节拍的读书声。

  当语文老师第一次捧着《道德经》,通知我们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我就暗暗公开决计一定要认真地学习它。可是当老师第一次用洪亮的声音率领我们读《道德经》时,我觉得到单调无味,一点儿也提不起学习的兴味来。固然如此,我还是不忘每天读一读,慢慢地我发现本人喜欢上了它。于是每天清晨,伴着鸟儿的歌声,迎着初升的朝阳,我坐在阳台上,一边享用着清鲜的空气,一边开端了晨读。它给我的心灵开启了一道门,引导我如何从小做一个耿直的人,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一个安康向上的人。

  读《道德经》后,我慢慢发现,原来做事马虎的我竟安静耐烦地考虑问题了,原来作业中草率的字迹变得端正了许多。从诵读经典书籍中,也让我悟出了些做人的道理。比方文中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通知我们,一个人不只要能打败他人,更应该有勇气打败本人。

  《道德经》让我收获颇丰。“天长日久。天地所以持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义是说天长日久,天地之所以能持久,是由于它们不为本人而生息,自但是然的存在,所以才干持久。所以说圣人把本人置于后,反而遭到推崇,把本人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本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干构成就了他本人。

  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涵养,是辩证的。站在老子的角度,向社会推行无为,有助于国度的稳定,但假如站在历史开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关于当代的青年人了解古代老子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办法,一分为二的对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看待竞争,我们要勇于去迎接应战,看待失败和不对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平常心,用适宜的办法去改动或顺应,而不去自觉的争你死我活。这样有助于保全本人和获得最终的胜利,只要厚积才会勃发。同样,“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初中作文读后感4

  《美丽的乔》,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桑德斯写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应该保护动物,关爱动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

  乔其实是一只小狗狗的名字。美丽的乔并不美丽,而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它被原来的主人狠心的詹金斯割去双耳和尾巴,它的兄弟姐妹被詹金斯一个一个扔到墙上摔死了,它妈妈被饿死,吓死的。读到这,我觉得乔实在太可怜,詹金斯太残忍、可恶。

  后来它的新主人莫里斯一家善良、仁慈,他们对它特别好,尤其是劳拉小姐,对遭到不幸的动物特别同情、关爱。晚上总是起来好几次去看看那小东西在干嘛?因劳拉小姐对乔很好,所以乔每天对劳拉寸步不离,保护着她。是乔最好的朋友!

  一次,劳拉到贝茜家里去,晚上乔发现了詹金斯在贝茜家准备点火,乔拼命地吼叫着。詹金斯赶紧往外跑,吉姆和乔拼命地追着,他终于被警察抓住了。两只狗身上都是被詹金斯打得伤痕累累。

  回到家,贝茜直夸乔真是一只好狗,勇敢的狗。乔还在大火中救出了一只会答40多道题的鹦鹉,亲眼看见大火吞没了许多人和动物宝贵的生命,还和孩子们及其他小动物有过许多冒险行为。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美丽的乔。

  乔是个非常勇敢的小狗呀!它遇到紧急险情,不慌张、沉着应战,就近请求援助,而不是听之任之地让险情任亦蔓延。乔在别人陷入困境的时候,不顾危险,伸出援助之手,助一臂之力,帮助别人共度难关。

  初中作文读后感5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初中作文读后感6

  读了《快快乐乐写作文》我知道了心灵的美。

  谁的心灵美?胖叔叔的心最美。他为了让孩子们喜欢上写作文花了很大的心血,他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严格,而是给孩子们一个 想象的空间,有时用形状进行联想让孩子们从害怕举手到提一个问题下面便成了“树林”,有时用大家熟悉的故事做联想如龟兔赛跑,让大家续写或重新编写让孩子们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发表感想让大家爱上写作文,他还发掘人才,李娜虽然被人称为傻瓜但写的作文不错。他知道李娜因喜欢猪被人称为傻瓜就用萝卜做了两只猪送给她让她喜欢上写作文,正是因为胖叔叔用尽心血让大家喜欢上了写作文。

  谁的心灵美?李娜的心最美。李娜的心最美。她因为喜欢猪被人称为“猪脑壳”还被人说是傻瓜但她并没有伤心难过,仍然好好学习。正是。正是她的心没被别人的歧视打垮自己也爱上了写作文。

  其实,只要我们从心底里热爱写作文也能快快乐乐的写作文那时你会发现自己的心也很美。

  初中作文读后感7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

  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终富于情理,也许就是对信客诚信一生的回报吧。初步感知,能把感受用较顺畅的文字表达出来,对这样的同学应给予肯定。

  初中作文读后感8

  我读懂了三国。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初中作文读后感9

  《曹刿论战》一文,从它的结构安排和人物刻画上来看,作者左丘明旨在通过齐鲁长勺之战,歌颂鲁庄公“任人唯贤”、“勇于纳谏”的君主胸怀。同时,也正面描写了曹刿的“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但在老师教学中,以及有关教学参考书中只褒扬了曹刿的“远谋”,只字不提庄公的胸怀,反而鄙视他,使他相形见绌。我认为这违背了作者的创作意图,对庄公的评价也是片面的。我认为真正值得赞扬的是鲁庄公这个人物。

  因为无权无势的曹刿,其“远谋”能充分发挥,取得成功这都是庄公的功劳。就文章交待来看,决不能排除庄公大力支持这一因素,也就是说,庄公的“任人唯贤”是长勺之胜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全文,看一看庄公的作为:

  “公将战,曹刿请见”。在强齐压境,紧张备战的形势下,作为一国之君还能顾及到“草民”来访,并亲自接见,这是多么令人难以想象啊!更可贵的是,在曹刿一一否定了他的战略方案时,庄公并不生气,而是更谦逊地说下去。当曹刿要求“战则请从”,庄公就“与之乘”。倘无庄公的“纳贤”,曹刿的一腔报国热忱何能如此顺利的如愿以偿。可见,庄公的“纳贤”为曹刿施展“远谋”创造了条件。

  但还不止于此。庄公更广阔的君主胸怀还表现在长勺战场上。“公将鼓之”,“公将驰之”,而曹刿说“未可”,他便不“鼓”不“驰”,听从曹刿指挥。在千军万马之前,庄公能做到这一点,又需要怎样的修养呢!虽然曹刿谋略在胸,可庄公都蒙在鼓里,但他并不以此羞愧恼恨。是的,庄公指挥作战比不上曹刿,但他“唯贤以求”而又善于“听谏”,这也就足够了。因为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俗话说“人无十全,树无九丫”,一个人怎能样样精通呢?

  庄公军事才能不如曹刿,也许治国方面强于曹刿。你看:“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虽然,此举就参战条件来讲,显然不够,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庄公的政治清明。也就是说他不贪婪,不腐朽,能以诚待人,能顺应潮流,虽然有迷信色彩,但他必定处在那个愚昧时代,我们又怎么能过分苛求呢?当然“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更不用说了。再则“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常被议论者所忽略,其实,我们从此可以看到这个弱国之君有一种威武不能屈的气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作者就是通过这些含意深刻的语句来赞扬庄公的。我认为作者写曹刿的“远谋”,其目的就是来赞扬庄公的君庄胸怀的。我国写作手法上不是有一种“衬托”么?可不可以按这方面去理解庄公与曹刿呢?我想是可以的。

  不管怎样说,我们分析一篇文章要从全局着眼,而不能断章取义,否则“抓了芝麻,丢了西瓜”,错误评价了文章中的人物,移植了文章的实质,违反了作者本意。

  如果,有人说:“我们以前的分析是绝对正确的,”那么我深表遗憾,奉劝老师们去细品一下鲁庄公其人。

  初中作文读后感10

  近来,我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就是《西游记》。相信很多人都读过这本书,不仅在中国很出名,甚至是在外国,也获得了很多读者的喜爱。也许因为这本书很著名,所以拍成电视剧或者制作成动画片,都会获得很高的收视率,已经创造了难以企及的收看神话。

  由此,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吴承恩,因为有了他,才有了这部名著的诞生。他不愧是明代著名小说家。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片段,令人记忆深刻。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正因为这本书很有价值,我们在小学阶段,也学过其中一些故事。

  这本名著主要刻画了四个人物。他们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师徒四人便是书里的主人公。唐僧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从来不喜欢杀生,而他的徒弟孙悟空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力,无论妖魔鬼怪变成什么样子,他都能够看的出来。每当妖怪化成人来骗他们的时候,悟空都会打死他们,在一旁毫不知情的唐僧,

  就会误以为悟空滥杀无辜,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念紧箍咒,让悟空一点解释的余地都没有,在痛苦中一遍一遍地求饶。当唐僧后来知道自己错怪悟空的时候,才知道后悔。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全面地理解事情,才能正确地去做判断,这样才得出正确的答案。

  而猪八戒则是个好吃懒做的人,他看见好吃的就忍不住大吃大喝,为此唐僧劝过他很多次,但在遇到妖怪时,就会临阵脱逃,想着回他的高老庄,这时的猪八戒让人受不了。可他总体上是个可爱勇敢的形象,跟着大师兄一起保护师父。说到沙僧,他是非常憨厚老实的,从不惹祸上身,也很少添麻烦……总之他总是尽心尽力地保护师父。

  正因为这样的师徒四人,才能一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回归大唐。想想我们的人生其实不也是这样的么?在人生的道路上会有坎坷和荆棘,等着我们去挑战。无论多么艰难,多么辛酸,我们最终还是要跨过去,或许下一个路口就会是人生的转折点!

  在困难的路上,我们要有坚强的内心,才能战胜自己,进而清理绊脚石。这本书在很多方面给了我一些鼓励,所以这本书值得很多人欣赏,它不只是一本神话小说,更是一本励志之书。

  初中作文读后感11

  终于看完了左耳的结局。

  说实话,虽然在意料之中,但许弋的堕落仍让我大吃一惊。我没有想到许弋会和蒋皎在一起,更没想到张漾会和李珥在一起。毕竟起初李珥对于张漾是出于报复心理的,因为他间接害死了吧啦,所以小耳朵和吧啦一起恨他。可是后来,李珥分不清楚戏里戏外,或许也在慢慢地对他动情,不然不会问他那个荒废了的房子的地址。而且不觉得,张漾不算是个坏孩子,比起堕落的许弋,更能给李珥幸福。如果说最能给李珥幸福的人是谁,我觉得除了尤他没有别人。可是感情这玩意儿,它得靠缘分。李珥看不上尤他,只是苦了这个特明事理又负责任的好男人了。

  我想,为什么李珥和吧啦这两个最干净的女孩要遇到许弋和张漾呢?也不能说一定是谁的错,只是他们之间的牵扯早已密不可分,一件事情就可以改变他们所有人的命运。

  如果张漾早点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就不会那么恨许弋,如果他不很许弋,就没有吧啦假装爱上许弋的戏码;如果许弋没有被吧啦所伤害,就不会堕落成那个样子,或许他不堕落,就不会错过李珥了。

  一环扣一环的人生,改变了每一个人的性格和命运。

  可是这样的悲剧,就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啊。在某个瞬间,比如许弋和某个花枝招展的女生接吻时,或李珥想要任性的抽烟时,我心底都会有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声夹杂着本能的恐惧若隐若现。他们本来都是乖小孩,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们?是外界环境的引诱还是骨子里自带的狂野?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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