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15 11:44:2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据《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场地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房地产总价值核定为(大写) 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月租金为元(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使用费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结算,由乙方在 前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每逾期____日,由甲方收取 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场地、等维护维修费用,由 甲或乙方负责;水、电、等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为甲方所有),没有纠纷。若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

  第六条,甲方因 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对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七条,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确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如要转让所承租的房地产,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鉴证,新的承租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当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持本合同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备案,其手续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的房屋、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外,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强行收回房屋、场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的,擅自违章搭建的,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

  (2)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和有关国家、政府法律、法规的。

  (3)逾期不交还房地产的;

  (4)乙方空关3个月以上的`;

  (5)乙方承租期内造成甲方房地产受损的;

  (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

  3、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用的房地产范围内的治安、计划生育、环卫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规定等负责任。

  4、在租用期内,乙方承租的房屋、场地及经过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自建设之日起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装修等)及其附属设施和承租的房地产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毁、运走、变卖、转让。在租用期内,若甲方规划建设调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交还寂述房地产及其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之日,若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也未交还承租的房地产,乙方所承租的房地产范围内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并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任一条款为违约,违约方除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向对方支付补偿安置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延安市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租赁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房地产管理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深圳房产的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应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租金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形式在当月的前五天支付。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约款人民币元,甲方应出具收据。合同终止后,乙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搬出时,甲方应将履约款退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款项中扣除。

  4、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乙方可向深圳公证处申请证书,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5、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维修、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每月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应由乙方支付、

  6、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甲方确需恢复自用的,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返还履约款项,赔偿乙方搬迁损失。赔偿金额为两个月租金;如果乙方确实有事要退房,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通知期内支付租金,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租赁期内,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房屋及设施,应负责修复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8、乙方在使用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物品、爆炸物等。同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特区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征得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安装在墙上的格子、窗户、鲜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以一次性打折给甲方,也可以拆除,但必须负责修复原状。

  9、在租赁期内,如该房产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因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未能修复房屋,乙方可将房屋退回或代甲方修复,并以修复费用抵充租金。

  10、租赁期内,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及时出具登记租金催收单。如果乙方违约一个月或两个月未支付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本合同将因违约而终止。甲方应持租金催缴单及相关信函向公证处申请解除合同。

  11、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该房产。甲方凭公证处出具的违约终止合同证明通知物业管理处。如乙方未能归还租赁房屋的钥匙,甲方有权与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共同见证进入其自有物业,并清点、拍卖乙方在该房屋中存放的物品,用于抵付拖欠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剩余,应归还乙方、、乙方承诺履行合同条款。如有违约,乙方将自愿接受甲方的上述处理。同时,我保证绝不提出任何异议。

  12、如甲方未能从拍卖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中抵扣租金、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则由甲方负责清偿,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直至清偿完毕。

  13、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乙方必须按时迁出,并清除所有家具和杂物。如搬出后五日内仍遗留箱、柜等物品,甲方应全权处理,视为放弃权利,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派人到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异议。

  1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有优先权。

  15、本合同中用钢笔填写的文本与印刷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甲方应向大厦管理处提交另一份副本。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 市_____区_____路(村)___街(坊)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M2,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即:_______年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付。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5

  房地产租赁合同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_________________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区_____路___街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2,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元整,并于当月初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06-20

租赁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合同12-15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11-29

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租赁合同11-21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协议11-14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_租赁合同07-22

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租赁合同范本07-27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07-30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