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04 14:06:4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荒山租赁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荒山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租赁合同15篇

荒山租赁合同1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理座落在集体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东至:东至:南至:南至:西至:西至:北至:北至:

  二、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

  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义务

  1、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未抵押、未质押等;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方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理林木、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

  5、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义务

  1、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

  6、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服从、支持县、乡(镇)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

  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持转让合同,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

  5、转让期满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转让期满时,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共需支付:每年元/亩,万元(大写:万元整)。币种和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林地转让费万元,(大写:万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约定: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万元(大写:万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属乡(镇)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__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可多给予乙方一年的流转时限,多给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转费,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3

  甲方:(原承包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伍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满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4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西:

  南:北:

  二、转让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受让方:

  见证方:

  年月日

荒山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亩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得影响其他土地经营;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在本地交纳),若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土地手续, 甲方有义务出具手续、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四、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应在补偿乙方经营损失外再支付租赁费总额20%的违约金,原有果树乙方有管理权,无采伐权,若确需清除必须经甲方同意,卖树收入归甲方并承担相应费用。 ?

  六、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得超过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已方所有。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土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拖欠租金和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

荒山租赁合同6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荒山开发,改善生态,甲方决定将权属内的约__________亩荒山对外出租,经甲方全体村民代表同意,并报______________镇XX批准,由乙方承租。为此双方充分协商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出租荒山约为_____________亩,东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赁费数额及缴纳办法

  每年共计交给甲方租赁费______________元,签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赁费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赁费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荒山区域内无树木;

  2.甲方在原有路况基础上保证乙方路通,以国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载为标准;

  3.按时按量收取租赁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2.开发投入经营性税费自行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证照,全部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3.如乙方未按时按量缴纳租赁费,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

  九、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十、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法律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变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同意长期租赁。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经签证机关签证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东:西:南:北:

  二、转让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面积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西至__,北至__,南至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平衡,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百分二十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__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年__月__日

荒山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发挥山地的经济效益,甲方自愿将本村小组个人山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积及四向界址:

  东至:xx为界;南至:xx;西至:xx;北至:xx(具体界址以勾图为准)。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总面积xx亩。

  二、承包期限

  总承包时间为xx年,承包期限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为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项

  1、x年租金x万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2、如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乱砍乱伐乱偷,由乙方自行处理。

  3、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将山林交回给甲方。

  4、违约责任: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权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荒山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荒山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 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甲方未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亩,土地 亩

  四至为:

  东 至:西 至:南 至:北 至: (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

  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没有异议。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70年,即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款及交付时间

  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

  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

  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

  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

  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的变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6、本合同期满,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

  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 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 镇政府进行签证、 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十、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附件: 1、出租土地定界图; 2、授权委托书; 3、村民身份证复印件; 4、林权证、承包权证复印件; 5、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荒山租赁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决定将村民小组具有集体所有权的9亩)出租给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租金第________年0元,第

  二、第________年为25000元。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及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承租本土地后,具有本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纠纷、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地面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限界满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涨幅不超过20%。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致使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地面上的附属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赔偿、补偿的协商谈判事宜。

  七、甲方村民如因本合同所涉土地的使用收益上与乙方发生矛盾或对乙方生产经营进行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八、承租期间,出租方不存因国家土地征用之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如甲方强行解除合同,甲方需按乙方现有场地上各种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赔偿乙方,并按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总额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手中各持一份,二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13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 沟、小 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租赁合同14

  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xx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x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xx

  荒山名称:xx

  2、原林权证号:xx

  3、坐落:xx

  4、共计面积:xx

  5、界限范围:xx

  东至:xx

  南至:xx

  西至:xx

  北至:xx

  三、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转让期为:x年,即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八、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赁合同15

  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

  荒山名称:

  2、原林权证号:

  3、坐落:

  4、共计面积:

  5、界限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转让期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八、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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