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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17-08-1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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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一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南京市质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质监部门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建立公开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质监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 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质监部门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质监执法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公开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的管理、考核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3.推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开。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将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及收费规定、法律责任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每项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工作,推动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公开。

  (二)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4.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一是加大决策公开力度。积极实行重大政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是加强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一是加强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当年市财政统一要求,做好市质监局部门预决算公开。

  二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是加强收费、采购信息公开。公开质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6.加强政策解读力度。

  出台重要政策前,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上局务会审议,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采取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质监权威信息;进一步加强质监专家库建设,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质监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如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作用,及时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开展解读。

  7.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涉及质监部门的舆情监测和分析力度,认真研判处置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质监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8.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拓展申请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机制。加强研究分析,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9.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积极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既要依据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和保密事项范围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也要对是否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甄别鉴定。

  1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充分发挥质监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同时充分利用局现有的“阳光质监,金质服务”微博和“南京质监”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12365热线管理,积极开展局长接线日、在线访谈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建立交流协作机制,组织政务公开机制研究、依申请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各处室及单位间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和调研督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处室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二

  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质监部门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要实事求是,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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