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12 09:10:57 总结 我要投稿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

  光阴似箭,岁月无痕,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的工作,倍感充实,收获良多,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范文(精选7篇)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1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安排,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从6月20日以来,全面排查了各村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管、巡查、监测等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从制度上规范了管护站监管宽、松、软,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全面排除隐患。

  我镇集体林区主要分布在花园村、水眼村、闫家湾村,其余村大多为人工林,经全面排查没有发现非法乱捕杀野生动物现象,居住在林区边缘的村民偶尔发现野猪和野鸡,野兔,通过我们多次上门宣传,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爱护野生动物积极性高。

  二、全面巡护监测。

  我镇各村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管控作用,制定了科学的巡护路线、值守措施,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高发区域的巡护力度,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三、广泛宣传教育。

  我镇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在各村大力开展广播宣传、悬挂条幅16条、张贴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430份。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遏制非法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强大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林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今后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2

  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第26届大运会和中国雅安国际熊猫动物与自然电影节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林公〔20xx〕19号)要求,我局于20xx年7月8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崔杰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成 员:秦河、张洪、李玉梅、潘伯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崔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局民警、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宣传小组、执法监测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成三个责任片区,分别由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保负责人牵头负责,每个组成员包括森林公安民警、资源管理和野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责任片区划分。第1组:包括西区居委会、安顺乡、先锋乡、蟹螺乡、新民乡,由资源管理罗雄牵头负责。第2组:包括川心店、草八牌、新街、老街、广元堡居委会、顺河村以及永和乡、回隆乡、擦罗乡、栗子坪乡,由野保股长张洪牵头负责。第3组:包括丰乐乡、美罗乡、宰羊乡、迎政乡、挖角乡、田湾乡、草科乡、新棉镇岩子居委会、城北村、安靖村、礼约村,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崔杰牵头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检查和宣传,在林区周边社区、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以及周边社区进行了宣传、检查,清缴非法猎具,开展猎套、猎夹清理活动,收集和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2.与工商部门合作,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物流快递、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检查记录表》如实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店招、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3.在林区主要路口、主要运输渠道上加强对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法进行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了法律宣传。

  4.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5.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落实了专人每十天按期向市局报送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各3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2篇。

  三、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人员90余人,车辆20台次,发放宣传传单500余份,检查宾馆、饭店40余家,检查车辆36辆,检查进入重点林区人员20余人次,收缴明火枪1支。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积累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认真汲取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使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3

  为强化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富水镇通过扎实安排部署、全面摸排检查、强化宣传教育等三项有力措施,把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安排部署。成立镇村两级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公安、林业、国土、工商、食药监、木材检查站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村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建立责任清单、完善问题台账,任务分解到人,织牢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网。

  全面摸排检查。由分管副镇长带队,对13个村(社区)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全面清查辖区餐饮饭店、农家乐、生鲜超市等可能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利用电猫、老虎夹等工具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夯实护林站长和护林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野生动物保护红线。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印发秦岭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对各村护林站长、护林员、防疫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对全镇经营商户签订责任书,在重点路口刷写宣传标语,在公众号进行专栏推送等有效宣传形式,加强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镇群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识。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4

  4月21日,慈利县召开“20xx清风行动”工作会议,推进代号为“20xx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参会。

  会议对“20xx清风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将重点打击非法猎(采)野生动植物、非法食用、非法售购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特有物种集中分布区、各类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澧水干流、支流及沅水支流河段等重点水域等区域场所进行整治打击。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野生动植物执法联动机制,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好此次联合专项行动,通过加强野外巡护值守、加强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加强非法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加强快递查验等,严格管控非法交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5月底,旨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维护好县域生物安全、生态安全。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5

  为巩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成果,做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非法活动,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鞍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鞍山市公安局、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鞍山市秋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20xx年8月8日至12月31日开展鞍山市秋冬季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查处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二是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非法人工繁育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区域场所。一是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非法猎捕易发区域。二是提供鸟类等野生动物相关交易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应用。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人工繁育场等实体场所。

  我市将常态化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犯罪,营造全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6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2月25日、26日,蒲城县公安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派出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统一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打实"的行动,筑牢生物多样性安全网络,在全县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县域内的林场、养殖场,在养殖场重点查看养殖手续是否齐全、所养殖动物的来源及在疫情期间有无贩卖、赠送、屠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在林场,积极向经营业主和附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杜绝非法猎捕、经营、加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县域内的集贸市场、餐馆、花鸟鱼市场等进行了突击检查,与经营业主签订了《告知书》及《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现场一对一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法律政策,引导经营户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严谨非法销售、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下一步,蒲城县公安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野生动物管控力度,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总结7

  自“燕赵—砺剑铸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向野生动植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劲攻势,共侦破刑事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查获野生动物65只,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54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25.2千克。

  据了解,为严厉查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犯罪,石家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组织精干警力,深入基层一线,会同分局相关警种部门和派出所巡查辖区花鸟鱼虫市场、野味餐厅、文玩商店等行业场所。今年7月,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环安大队和新石派出所联合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太平洋鹦鹉5只。

同时,石家庄市公安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主动对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禁渔执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工作,切实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安全。
连日来,平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西柏坡中心派出所及岗南水库执法大队在联合执法巡查过程中,于岗南水库东柏坡村水域一带现场查获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3名嫌疑人员,收缴非法捕捞工具1套,查获非法捕捞物若干。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打好保护生态环境“群众战”。石家庄市公安局充分借助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等主题纪念日,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自觉保护意识。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嫌疑人曹某家中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龟12只,龟蛋3只。经调查,曹某兄弟2人多次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购买、运输、出售陆龟,并从中谋取暴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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