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作文(精选4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传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传作文 篇1
女孩是个漂亮的女孩,她很温柔,但发脾气时也很粗鲁,很野蛮。撅起的小嘴带着不服输的个性。
女孩是个甜甜的女孩,因为甜食是她的最爱。她每天周末都要去超市大购物,什么糖啦,什么饼啦,装满塑料袋。女孩的眼睛里渗出甜甜的个性。
女孩是个麻辣的女孩,她发火时是那么泼辣,那么霸道。她以她麻辣的话语辣得男生们只好低头认输,并狼狈而逃。女孩长长的脸显出火辣的个性。
女孩是个"冲冲"的女孩,只要是违背她意愿的人,她都以令人生气但又无法狡辩的话顶撞人家。女孩的鼻子里有着喝完可乐后鼻子里冒出的那种"冲冲"的个性。
女孩是个爱幻想的女孩,时常梦想着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有着自己的书(自传),有着自己的唱片,有著名导的点播,有着无数热衷于自己的"FANS".女孩的梦里全是幻想。
女孩是个倔强的女孩,凡事不认输,只有一个信念:把它干到底。就算吃亏也不会就此放弃。女孩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倔强的个性。
女孩是个上进的女孩,只要自己成绩一落后,就会报以上进心努力追赶,没追到决不罢休。女孩心里有着上进的个性。
自传作文 篇2
我的名字叫竹君,姓周。我出生在1997年11月18日,在荷泗镇的一个农村家里,有父母和我,我出生不久就搬家了,那时生活比较拮据。
记得我还小的时候,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红润润的嘴唇、白胖胖的小脸蛋,头上扎着两条冲天的小辫儿,跑起步来一蹦一跳的,小时候的我可调皮了。
有一次,我看见妈妈买了一个极其漂亮的花布,花布上面有一朵朵鲜花,可美丽了。这时候我便有一个有趣的想法:把它们剪下来贴在纸上,再拿给妈妈看,妈妈一定会夸奖我的,我越想越美,我不由自主地找来工具,等妈妈出去后我便开始工作,干了一会儿,我便没有耐心了,就不干了,把剪下的都贴在了纸上,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很漂亮的。刚好,妈妈也回来了,我便把得意的作品拿来给妈妈看,不料,妈妈给我的“回报”不是夸奖,而是批评,说我这样做会破坏了另一种美丽是不好的。于是,我便哭了,我真不懂妈妈是什么意思?
时间飞快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上学的年龄了,那时我刚满六岁,在入学时的第二个学期我加入了少先队组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在读完四年级的时候,由于爸爸的工作变动,我也转到了另一间学校读书,开始很不适应,但后来好多了,而且我还交了许多好朋友。
现在我读六年级了,和以前调皮的我有了很大的变化。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小女孩了,也由于成绩优良,所以班主任让当学习委员,我也很乐意,在语文、数学和英语当中,我对语文和数学比较感兴趣,不过我的英语成绩也不差。在体育、劳动这两个方面中,我都不是很好,但我善于帮助同学,所以大家很喜欢我。
这就是我到现在的经历,怎么样?你对我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我相信,在我的未来里,一定会更加美好!
自传作文 篇3
鄙人,山东临朐人也,名曰张兴。吾本一顽童,生于农村,转于城镇求学。年已一十又五,乐于动物为伍,痴迷于动物节目之中。现就读于北苑中学。多言好动,不慕容利。性格率真,与众不同。
性嗜书,常去书店读书以自娱。家远,不能常去。亲友知吾如此,以是多以书赠余,吾得以致书以观。
爱篮球,而吾生之不高,实属不是善篮者。十投五进,便欣然忘形焉。
在班内任数学课代表,名虽好听,实则为搬运工也。兼体育委员,每逢体育,几欲累死。曾学书法于一书院,于年末,奋笔疾书写罢家用对联,看之几欲哭也。但慰己曰:“写自己的字,让别人说去吧”。
自传作文 篇4
我,天天,靓仔一个,不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而且成绩也不赖。我从小到大的“典故”有不少呢!下面就听听帅哥我娓娓道来那些精彩、搞笑的事件吧!
据妈妈回忆说,我出生的时候头发和眼睫毛有三大特点:长、黑、密。我的哭声特别哄亮。全层混乱的婴儿哭声听得最清楚的一定是我的声音。我嚎啕大哭时,整层楼“人心惶惶”,吵得医生也只有无可奈何摇头的份。
终于上幼儿园,一到幼儿园,我就特别高兴,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一样大的小朋友,也顾不上害怕了,直接就和陌生的朋友玩了起来,有的小朋友哭着不让家长走,我都有些好奇,这么多朋友与玩具,不好吗?姥姥见我这么善于接受现实,就放心地蹒跚回家了。从小班升中班,我就是赖在小班不走,还大哭大闹,老师连哄带骗把我弄到了中班,可我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哇哇大哭。过了一会儿,我就笑了,原来我的朋友都在中班,没有改变。我心里嘀咕,为什么要换教室还改名,害我哭得那么伤心。
还有一次春节,我去了农村奶奶家。我兴冲冲地奔来奔去,什么都好奇,东摸摸西瞅瞅,拔拔萝卜撵撵鸡。一天,我看见厨房炊烟袅袅,便冲了进去,我一眼瞧见墙角堆的整齐的蜂窝煤,就好奇问:“奶奶,这是什么?”奶奶说:“蜂窝煤。”我一听是“梅”,乐了,“好不好吃?”我接着追问,旁边的姐姐被我幼稚、天真的话逗得哈哈大笑,“当然好吃,吃你一嘴黑。”姐姐捂着嘴说,眼泪都快出来了。我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现在想来可笑不?
升入小学,我一点也不紧张,虽然谁也不认识,但毕竟我适应能力超强。记得一次考试,老师讲过的重点竟让不小心写错了,我悔呀!到手的一百分就这样溜走了,我真不甘心啊!可世上有后悔药吗?那时起,我就真正意识到马虎的可怕,再也不敢上课头脑溜号了。
我特爱买书、读书。我的房间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书,你要喜欢读书,我们可以交换呀!但我不爱写字,写字太慢。一年级的时候,有次老师留的作业太多,哪有速度赶作业呀?哪有精力开夜车呀?到了学校只能主动向老师承认错误,然后开始补作业,受老师批评真难受!不过,现在的我可不是这样了。
说了这么多,我也有些口干舌燥。我还有许许多多“牛事”没向大家介绍呢,以后我们再慢慢说,今天就说到这里。你就应该知道,我这个酷哥,活泼、好动、随机应变,大大咧咧、善于改错,重要的是有一星点儿爱面子,所以,下次见。
自传作文 篇5
鄙人性格开朗,好交友,不甚“恬静”,人缘较好。
余好读书,乃为“书痴”,父开“私塾”,因而家中书籍成堆,皆被余一一阅尽,无一幸免。余虽爱书,但绝不自闭或过于恬静,实乃一十足淘气好动之人。
余理科较佳,文科较弱,着实心烦不已,为学好文科,余“一个头两个大”,费力不浅。呜呼!余至今尚不知对它如何是好。
余喜好篮球,习篮球已有两年之久,无所成效,家中,余之卧室,球星照片,满墙皆是。为此,余深感惭愧。球技不佳,怎配若此?
余好衣物,非名牌则不取,余名牌衣物甚多,家中墙角一堆。余买衣物,只往专卖。余友曰:“You very 奢侈!”
因余淘气,故余衣物,常破破烂烂,现称“乞丐服”。
想知余大名吗?——本人乃刘明达是也。
自传作文 篇6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您好,我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求经的。
我的心非常仁慈非常善良,也非常谦卑,我觉得能去西天取经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我很好学也很勤奋,在《西游记》第二十六回当中,当我的三个徒弟都睡下了,我还在念小时候念过的《梁皇水杆》和《孔雀真经》。
我还很正义,大徒弟每杀掉一个生命时,我就会感到悲伤甚至是悲愤。不过,有些时候怪我好坏不分,我的仁慈几次差点让我伤了性命。我想起了《三打白骨精》中,我误会了悟空,他把白骨精变化的女孩儿、老太太、老头儿都给打死了,当时我很愤怒。如此残忍,取来真经又有何用?一气之下,我将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当时我是多么糊涂、多么愚蠢啊!我真该死!
在师徒四人中,我不幽默也不搞笑,我总是告诉徒儿们一些大道理。有时他们也嫌我啰嗦,会不听我的,嗨,真是白费我一片谆谆教诲的苦心啊!
好了,时辰已晚,我得上路继续西行取经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自传作文 篇7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此刻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群众。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貌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
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最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悲哀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此刻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样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自传作文 篇8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齐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此刻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此刻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能够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自传作文 篇9
每当妈妈带我出去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长得很好看。我觉得我的眼睛很明亮,也很大,眉毛又黑又密,表情总是很乐观。这就是我――郑文宣,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
我平时爱吃甜食,比如点心啦,蛋糕啦,只要一看到甜食,我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了,像是有馋虫在咬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
我的性格很开朗,平时爱交朋友,也爱和同学说说笑笑。但也有文静的一面,有时候我在心里想着一件事,能够半天不说一句话。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很多很多种游戏我都玩过,但我觉得最好玩的是《梦幻西游》,它给我的印象很深,我此刻已经成了个“小电脑谜”。
我也很爱学习,一回到家,先做作业,之后就是复习、预习,从来不需要妈妈监督。在考试期间,谁都休想在电脑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玩的游戏和最爱看的动画片也诱惑不了我。
好了,我的自我介绍就到那里,这就是最真实的我了。怎样样,给个评价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还算可爱,就请伸出你们的双手,让我们交个朋友吧!
自传作文 篇10
2000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此刻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但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留意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但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构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但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样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向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必须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自传作文 篇11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期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内含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能够制作出来;看到……我个性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和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样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和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必须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能够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习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明白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必须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自传作文 篇12
我来到世上已经渡过了13年,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爸爸妈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懂事的的学生!
出生了
1999年10月7日,“哇哇!”随着我的哭声,我来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世界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生命!
幼儿期
一眨眼,到了三岁的时候,我开始上幼儿园,记得在幼儿园里不是吃就是玩,也不明白自己学了一些什么,至今怎样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来了。
毕业后
幼儿园毕业之后,我进入了博爱学校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间校园,喜欢上了读书。从我在一年级开始,成为优秀少先队队员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要以自己为荣,爱护自己的学校环境……
因为常在外面学习英语,因此,在我们班上,英语和数学是我的强项,都是名列前茅的!但是语文成绩和写作文却一向是我的弱项,感觉身边的压力好大。
自从进入六年级以后,我已经不再贪玩了,喜欢了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日记、日志和作文;也不再去抱怨作业太多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只要努力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总是跌倒之后又站起来。
此刻的我比起小时候的我的确是进步了,但是人生的道路上是曲折的,的是漫长的,要经过许多弯道;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毅然地想:只要有远大的目标和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这条路,那么你的人生道路就走了一半了。
自传作文 篇13
一个13岁的女孩,活泼、开朗。有乌亮乌亮的一头黑发,不停地在背后摇拽着。修长的眉毛下一双水晶般明亮而又纯洁的大眼睛。还有樱桃般的小嘴、红润的双唇,像两片淡红的、正在开放的花瓣――这就是我――一个乐观、爱笑的女孩。别看我表面文静,我但是个爱玩、爱闯祸的女孩呢!记得那年我四岁,盛夏,天气热极了。妈妈买了个大西瓜刚进家门,我便焦急地问:“什么时候吃西瓜啊?”“就明白你馋嘴,要等爸爸下班回来吃。”妈妈走进厨房。我盯这西瓜,硬嚷着要吃,可妈妈就是不同意。我转转脑子,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那时,我还没有桌子高。我悄悄地爬上椅子,用小手把西瓜轻轻一推,西瓜慢慢向桌沿滚去。我赶紧跳下椅子,叫起来:“妈妈,西瓜快要滚下来了!”话音刚落,西瓜就“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破了。妈妈从厨房里出来,见西瓜摔成几块,便一边埋怨自己没放好西瓜,一边捡起西瓜,叫我赶快吃几块。我高兴极了,拿起西瓜就吃。我边吃边偷偷地瞧了妈妈一眼,妈妈没发现什么,她上当了!“你笑什么?”妈妈好奇地问。西瓜又甜又凉,真好吃!”我调皮地回答。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孩。
自传作文 篇14
在1995年的8月15日,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妈妈疲倦地笑了笑。爷爷,奶奶,爸爸把我抱来抱去,寂静的医院里,充满了喜悦的笑声。
之后我起名为陈含章,但是我的爷爷奶奶总是喜欢叫我“小不点”,因为在这个大家庭中就我最小。他们都无比的爱我,我的日子也过得无忧无虑。但是,之后我开始厌恶“小不点”这个名字,之后我伯母生了一个小姑娘,我就不再允许他们叫我“小不点”了。就这样,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小不点”这个外号也慢慢地消失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了一个亲弟弟,我成为了姐姐。而“姐姐”这个称号也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因为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有了弟弟以后,我不和爸爸妈妈一齐睡了。所以我很难过。
钟表不停的转动,时间飞速地流淌,此刻的我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长长的头发,个子不高,大眼睛,高鼻梁。咦?那是谁。她就是我。今年的我以上初二,弟弟也上一年级了。每一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和我的好朋友上学放学。初二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么天真烂漫,因为我的肩膀上有两个沉重的担子:一个是地生会考,一个是政治,历史会考。唉!真的好累。
好了,自传就说到那里。拜拜!
自传作文 篇15
我叫韦柳溢,于1999年4月19日19时05分被迫来到了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此刻11岁,在广西河池大化县实验小学上学。我不高的个子,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双小馋嘴和留着一头乌黑而又不长的头发。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爱看电视。记得刚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因为每一天晚上做家庭作业时,都会一边看电视一边写。导致了我的家庭作业质量下降,不仅仅作业质量下降、成绩也下降了,还落了个近视眼!之后,经过语文数学老师的教导,我的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次事件让我明白了在做作业的时候,可千万不要看电视,这样很容易分心……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妹妹在一个角落里哭泣,我走近仔细一看,啊!这是我家那边刚搬去新房家的小琳琳,我问小琳琳怎样回事,小琳琳说,他们班放学有点晚了,所以接送的车子就先走了,她又不太认得新家的位置……我虽然还记得去小琳琳家的路,但是实在太远了。陪她回家又回到我家,肯定有天黑了呀!我又想了想:咦,我那里不是有买钢笔的7元钱吗?那我就牺牲我的钱陪小琳琳坐车回家吧,钢笔还有的是钱买,小孩子走丢了可就不好了……虽然我回家晚了点,但是我帮到了人,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一个虽然有一点坏习惯,但又热心帮忙人的一个小学生,你们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自传作文 篇16
我是山中一种常见的普通的树木,枝繁叶茂,高大魁梧,英俊潇洒,深受人们的喜爱,见到我就如见到了春天,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就会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我的名字叫香樟。
我在这座小山上和我的同伴、朋友土生土长,已不知度过了多少岁月。目睹这个小山村由低矮的茅草房到红砖的平房,到现在漂亮豪华的小洋楼。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此时,我正是风华正茂时,我为这个时代而骄傲。
那天,微风吹拂,我正和朋友谈古论今,忽然来了几个人,有的拿锄头,有的拿锯子,有的拿绳子......
当我苏醒过来时,我粗壮的躯干,庞大的树冠已“身首异处”,被他们拦腰剧断了,剩下一截不到三米高的树干,我高大完美的身躯就这样活生生给“斩首示众”了。接着,他们又开始刨根挖底。我终于倒下了,我发现,我底部那些生我养我的“故土”被他们用草绳包围住,保护着我的“命根子”,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不幸,我欲哭无泪。
很快,我被这些人用拖拉机拉到了一条公路边。我发现,在公路两边的稻田里,聚集了我们成千上万的兄弟,还有其他不相识的许多“贵客”(名贵树木),真是英雄大会。不久,我也被他们安置在稻田里了,加入了这个大集体。听那些先来的兄弟说,我们在这个新家重新生根发芽后,再运送到一些大城市去美化城市。啊!我们在“选秀”中入围了,看来,还真值得庆幸。
可在这个现代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人们难道不知道,我们经过如此折腾,生命已脆弱得不堪一击了吗?在我们倒下的一瞬间,死神之门也就朝我们打开了。据有些专家称,虽然我们搬家之后,还能存活一段时间,但这只是一种“假活”现象,依他们诊断,我们的寿命最多有十年的时间。我绝望了,如果我“选秀”没入围,我将来日方长,继续生活几十甚至几百年。
这究竟是美化了城市,还是破坏了生态;究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历史的退化?人们在追求绿色环保的同时,怎么就没在得失之间稍作停留,权衡片刻呢?这是我们成千上万兄弟的不幸,是那些被破坏的山林的不幸,是那些世世代代生长水稻的良田的不幸,更是那些耗费巨资的城市的不幸,是我们人类的不幸。
人们的愿望是美好的,为了顾全大局,调动一下我们的工作岗位,但我们生长的地方同样也需要我们,现在我们的家园已是千疮百孔、惨不忍睹了。这种调动无异于剜肉补疮,置长远于不顾,急功近利,将会自讨苦吃,但愿人们早点“金山洗手”。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要与时俱进,多给我们一些关爱,你们将生活得更舒适,世界将变得更美好。
自传作文 篇17
在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静年轻人”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如果是要谈到她,就不能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居然眯着双眼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让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携带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如何一条鱼也没。”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非常!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普通人一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何会流那样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何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能地看着她:这小孩咋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晓这人的胆子为何会那样大,但是她这种遇到事情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非常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伴随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样傻乎乎的了。目前的她,画风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须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须是熟悉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如此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自传作文 篇18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3年到5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和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6个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1千克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1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千克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俥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自传作文 篇19
今有一人,为一凡胎,人生追求,不为成仙,不求名利,只为漫游于人世之间,自得其乐而已。怎奈心地良善,又多才多艺,真是一好人、能人也。
此好人、能人于公元后两千零六年(2006年)白色情人节(3月14日)出生。这可是个大日子,据查证,有二十二位出名的学者、明星生于3月14日,比如对世界影响极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生于3月14日。还有十二位对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人死于3月14日,比如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就于前年的3月14日去世。还是在这一天,历史上共有四十四起重大事件发生。更有趣的是,圆周率约是3.14,这一天后来被称为“圆周率日”……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我降生之日很神奇。
至于我名字来历呢,请再听我一一道来。鄙人姓李名子俊,“子”为家族辈分,我正为子字辈,关于名“俊”还有一段好玩的“典故”。据说当我刚降生于人世时,家父甚喜,曰:“李子豪名字霸气,取此名最好。”家母与姥姥却一致反对:“霸气有什么用,现在孩子抱出去,比得都是俊不俊,孩子长得俊,大家就会夸——‘呦,你家这娃生得可真漂亮,恭喜恭喜。’所以应让孩子长得俊一点。”故得名“俊”。哎,怎怪我当时不会说话,否则,我肯定哀嚎:“我可是男孩子,长得俊有嘛用。”
在家人的希冀中,鄙人长势良好。今年已15,中等个子,脸盘稍圆,五官凑合——小眼睛,连心眉,小鼻子,还有一个经常干裂的嘴唇,外配一对招风耳(冬天冻得要死,我这耳朵基本上都是红色的),招风耳上还架着一副大眼镜。嗯,这就是我的模样,长相基本周正吧。至于性格嘛,借用同学和老师的话来说应该比较中肯——同学说我是“伪娘”,老师说我“除了学习啥都好。”事实如此,我欣然接受。
但本人有几大优点,不得不说。
其一,就是对老师分配的任务绝对认真负责,严格按要求完成,不曾有过一点儿怠慢。熟悉我的同学都知道我的手上不能有闲时,不是擦擦墙就是抹抹窗台,班里有东西坏了我总积极地去维修,胶带、胶枪、电烙铁、钳子这些工具轮番上阵,为了存放这些东西,日积月累中,我竟然有了一个随身携带的工具箱。班里设施有问题的地方肯定有我的出现,就连在同学眼中看似很危险的电子设备对我来说也是小菜一碟。即便是期末考试期间,百忙之中我都能抽出空来去修理各种东西——因为我是这个班的生活委员。
其二,本人多才多艺。如剪纸就不在话下,我还练过三年素描,自然绘画差不了(单指线条艺术,不包括色彩),我图画本子上的动漫经常会得到大家的称赞。同时我还是国际象棋六级棋士(从15级开始往下考,业余最高是1级)。现在是校内皮划艇队员。
其三,能很好地与人相处,脾气极好,小学被人笑称是“跟女生长大的”。大概是我做什么事都能顺其自然,怎么着都处得开,就拿初一跳“归去来兮”舞蹈来讲,所有男生都敬而远之,但我想,不就是柔软一点儿么,这有什么难的,也没啥不好意思的,大家纯粹就是因为性别差异才打怵嘛,我偏不,所以我就去跳了,就连班长都说我跳得毫无违和感。之后,班里就神奇的开始流传一个绰号,称呼我为“伪娘”,但本人毫不介怀,谁让我能男能女呢。
这就是本人的三大特点,你如果到我们班,任意提上面的一点找我,我班同学就会给出你同一个答案:“哦,你找的是我们班的生活部长,他叫李子俊。”然后就会就笑意盈盈的望着你。
自传作文 篇20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自传作文 篇21
在看了《城南旧事》后,我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从出生到现在,我好像都没有经历过什么特别的事吧,所有的故事,似乎只用四天,就能完全概括。第一天,在某个医院的产房里,我呱呱坠地,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神秘美好的世界。听妈妈说,她生我的时候,很是辛苦,足足用了一天,才让我安然降临。但是让妈妈值得欣慰的是,那时候的我很乖,如果不是饿了,或者是要尿尿了,绝对不会无理取闹。是那么神奇。但是,我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一直都睁不开,这下可把妈妈急坏了!她带着还在襁褓中的我,到城里的大医院里去检查。拿到药后,她又不辞幸苦、日复一日地给我洗眼睛,擦药,还要想各种办法使我把药吃下去。过了一段日子,我睁开了一双小小的眼睛,妈妈看见了,不知有多高兴,看着我笑,我也对她笑,妈妈更乐了,我想她的眼里一定闪烁着泪光。她说,在那一刻,她觉得之前无论有多辛苦,现在也值了。
第二天,时光老人带走了婴儿时期的我,我该去上幼儿园了。到现在为止,我都仍能模模糊糊的记着,年幼无知的我发生过的那些糗事。每当早晨,我都会哭着喊着,和妈妈还有老师奋战到底,死活也不肯进教室,最后却换来了爸爸的一顿打。进入了幼儿园生活后,走错教室,分不清上课、还是下课,这都是常事,最后还得麻烦老师一间教室一间教室地找,把我领回来。有时睡午觉,我会流一桌子的口水,引来同学的不满和嘲笑,这时候,又得麻烦老师给我清理桌子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一时之间,竟也说不完。第三天,时间如流水般匆匆走过,于是,小学生活向我发出了邀请。步入小学的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再也不用老师为我的繁琐小事操心了,也不用爸爸妈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催我做这个,教我做那个。这时候,我不但能管理好自己的时间,保持名列前茅的优秀成绩,还能慢慢地帮老师一些小忙,为班级荣誉做出一点点贡献了。
至今,我都还记得,每次帮助老师后,我那甜滋滋的心情。几年后,进入高年级的我,转到了中兴学校来读书,这又将在我的人生经历上,翻开新的篇章。可是,当我真正要离开相处已久的同学和老师时,我又是多么的不舍呀!我是多么怀念和她们在五年里,那些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表演,一起改作业的时光呀!虽然在那些时光里,不一定都装着美好的回忆,却依然令我难以割舍。记得有一次,班里派出我和梁雨欣组成组合去参加比赛。梁雨欣是个比较内向的文静女孩,我对她几乎没什么印象,仅仅是知道她叫梁雨欣。可是通过那段时间的相处,让我了解她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那么深藏不露。就说唱歌吧,不论是什么歌,只要她听过一遍,她就准能把歌调儿一丝不差的哼出来。她弹的钢琴,不但音准,错误几乎没有,而且速度快慢得当,更是不得不令我佩服!但,最主要的是,我发现我俩不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有时候连想法和语言都是如出一辙,真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双胞胎?
如果不是,那为何有如此相似呢?后来,虽然我们在比赛中被刷了下来,但是,我不会再像往日一样,那么忧伤,那么愁眉苦脸的了,因为收获一份友谊的价值比一场比赛高多了!第四天,也就是现在,我又结识了许多友好的新朋友,和和蔼可亲的新老师。这里,毕竟是我的故乡,虽然多年不曾与它接触,它却仍然给了我一种回家的亲切感。虽然和老同学的离别令我依依不舍,不免有些难过,但是,来到这何尝又不是我的幸运呢?经历过离别的我,将会更加珍惜这里!更加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时光!偶然的一次回忆,没想到我的脑海里竟会蹦出这么想法,感染这么多情绪,看来我经历过的事情,似乎不少呢!
自传作文 篇22
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
——题记
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
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忡忡,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什么?“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
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
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
莘莘学子,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
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自传作文 篇23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难以掌控自己了,有时候我都不会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图谋。而的时候我都只是在发呆,头脑一片空白,就象现在有些昏昏欲睡。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恶毒的女人,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女人,我也应该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不希望有人跟我走得太近,除非他有绝对的能力可以掌控我,因为我的脾气真的不好说,虽然我不会在意别人讲些什么东西,可又有谁能预料到哪一天我一不小心被惹火了,我又会有哪些卑鄙毒辣的手段去伤害别人呢?所以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着,这样总可以避免与别人起冲突吧。
我没有别人所认为的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城府很深,至于到底有多深,好象不太说得清,我能在不经意间
支配着别人,挑逗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小心被人怀疑时,我会装着很无辜的样子,一副我不是故意的奸诈的样子。
不过还好啦,也许我善于伪装,也许是我从没刻意地去伤害过别人的缘故,我有很多朋友,有些被称之为兄弟,不管感情如何,至少我对他们都是真心真意的。我虽不相信爱情的永恒,可却一直相信着友谊的天长地久,所以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为他们奋不顾身。
兄弟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都会采取中立或保持缄默,我不想也不会伤害任何一方,也不想或不会伤害任何一方,所以便会假装愤怒地大叫,你们的事别扯我,然后便顺利脱身,一边忽悠忽悠去了。我想这种人是最坏的,也是最阴险的,而我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吧。
有时候,我会很憎恶自己,而我却变态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无理由的来厌恶我,憎恶我,这样的话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一点可怜,我也有理由怜惜同情自己,也总比自己恨自己的好,也好有个理由让自己委屈地哭泣。
我想过坏人的许多种死法,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哪种,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恶人,不过我想我不会自己走极端,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死亡,虽然我很喜欢做自由落体运动时那种飞翔的感觉。
自传作文 篇24
“吭,吭……”池塘里传来一阵阵咳嗽声,此起彼伏,像在比赛似的。因为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已经得了一种怪病,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早已命归西天。
记得几年前,这儿本是一个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会有几个漂亮的姑娘来池塘边照镜子。每到傍晚,就会有许多大娘大婶来池塘边洗衣服。每到夏天,总会有几位男孩子光着身子来到河边,在我们的领地上欢快地戏水。闲暇时,还会有几位老人来池塘边钓鱼。而我,则每天和几个同伴们在池塘中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聆听着岸上的阵阵笑声和谈话声,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块八爪鱼一样的东西砸在了我姐妹头上,我的一个同伴当场死亡。“呜呜呜,呜呜呜……”我和伙伴们泣不成声。从这之后,偷袭之物像一阵阵流星雨似的从天而降,有小孩乱扔的垃圾袋和废旧玩具,有大人们扫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废水污水。渐渐地,渐渐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丽。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来越差,还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臭味。为什么呀,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呀?我们十分纳闷。
有一天,一位农夫背着杀虫工具,拎着农药瓶到这儿来,我和同伴们连忙四散逃离。
“老兄,到这儿来稀释农药不太好吧,会把水弄脏的。”另一位农夫好心劝他。
“没关系的,反正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没人会到这儿来用水的。你看,这么脏的水,连洗个脚都没人会来。”这位农夫不以为然地回答。
哦,原来是有了自来水的缘故。我终于明白了人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大转弯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咱鱼也要活命哪!你们有自来水,咱们可是没有后路可退呀!看来真是鱼命难保了。
由于适应不了这样的改变,我和小伙伴们开始变得呼吸困难,双眼红肿,全身发痒。我们想逃离这个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条小水沟早就给垃圾堵住了,之后就没见有人来疏通过,看来这儿已经成了一塘死水了。这时,我不禁想念起从前的生活来:虽然我们不太喜欢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时我们都逃得远远的,但是也不至于得这种怪病。老人们来钓鱼时,虽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们上当,但是大多数还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稳的……所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有规律的、快乐无比的生活。可是现在,这美好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
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变轻了,不再向前游动,一张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运动。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着,我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水面,向空中飞升。我这是要去天堂了吗?可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是非常想念从前的家园: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
自传作文 篇25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一个普通的书包。
当我被主人带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证明我重新拥有了利用的价值。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欢我,常常拿着我问别人:“你看这个书包好不好看?”她将我弄得干干净净,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从不将我乱丢乱放。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被装了第一片纸屑,染了第一滴笔水,书本的摆放开始随意起来,笔也抛弃了笔袋,在我的“空间”不断飞舞,我的里里外外逐渐变得脏乱不堪起来。
“我想我该换一个书包了。”“你看他脏成什么样子了。”“这样脏的书包有什么用呢?”我的主人他常这样说。
但是我宁可希望这不是真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对吗?
可是该来的一天总来得这样的快……
直到主人买回了一个新的书包。“这个书包比原来那个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个破烂的书包了。”从那天开始,我被我就被遗弃在了一个仓库,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还是我不够好吧?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主人了吧?
命运的齿轮转动,我和同伴们一样,谁都没能逃过被抛弃的结局,无一例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取代我的新书包,被扔到了我的旁边。“它太旧了,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书包!”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和同伴们一样,我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
自传作文 篇26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体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头顶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艳丽夺目,就像国王头戴的皇冠一样。我的胆子比较小,每当听到有异常的声响时,我就会展开翅膀飞到旁边的灌木丛里,睁大蓝宝石般的眼睛左顾右朌。我特别喜欢人们赞美我,每当有小朋友们夸奖我时,我就会展开尾部扇子般五颜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丽的花衣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孔雀开屏”吧!
我的羽毛丰满、两腿健壮有力、弹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将。走起路来,姿态也是优美、高雅。我的粮食是植物和种子和根茎,昆虫和小动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动,每天总是走来走去,像是一个顽皮、好动的孩子。
我们被视为“百鸟之王”,是最美丽的观赏鸟,是吉祥、善良、美丽、华贵的象征。有特殊的观赏价值,羽毛也可以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我喜阴怕雨,喜欢阴凉的天气。天气炎热、气温高时,我就很少活动。下雨天,运动场上积水,并且卫生条件不好时,发病率就高。
这就是我,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我吗?
自传作文 篇27
我妈爱我,我爱我妈!超级爱面子:有一次,我妈妈在摇呼啦圈。我逗了逗她,说:“老妈,你整天都是那么胖的,就不要再减肥了吧!”谁知,她放下呼啦圈,说:“不是很胖,才132斤嘛。”我说:“谁叫你那么胖呢?”我老妈立即大发雷霆,大声轰道:“你别以为你很瘦,你也108斤(其实我也是个小胖子)!”说完,我的脸涨成了“肉包子”,老妈一个猪手向我飞来,我的“肉包子”也彻底熟透了!哈哈,我老妈爱面子吧!
超级可爱:我妈有时也挺可爱的。比如我有一次考试考到第四名,等待着老妈的表扬(很疯狂得吻我)。回了家,我告诉了好消息给老妈,老妈说:“噢,好棒好棒,亲一口!”我把嘴凑到老妈面前,谁知她用她的血盘大口亲了十几次,啊!看来我今晚要用口水洗澡了!
超级爱美:我妈妈又要和她那好姐妹逛街啦!又要打扮一会了(几个小时)了。记得妈妈第一次化妆化得像个“恶魔”。我说给你们听,你们不要笑哦!她那缎子似的眉毛,鼓的大大的红嘴唇,头发蓝色。我那时大叫起来:“有鬼啊!”又一个超大猪手扑过来,啊!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我妈爱我,我爱老妈!
自传作文 篇28
我是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员,我每天都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有很多的“孩子”,我把一切都无私地给了他们,不求任何的回报。因为我的自转产生了昼夜交替,让我的“孩子们”有了工作和休息的时间,使他们劳逸结合;而我的公转产生了四季,让“孩子们”能感受到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白雪皑皑……
早晨,我洗漱完毕,便去宇宙里闲逛。水星见到我,向我打招呼,
我们在一起讲讲昨天的趣事;火星见到我,告诉我,他很羡慕我,整天自由自在的;木星见到我,又与我聊聊家常,然后,我又遇到了天王星、海王星……
傍晚6:00,我化身成一名美食家,去品尝“孩子们”做出来的美食。我先去了一家火锅店,品尝了又辣又香的牛肉;然后,我去了一家烧烤店,品尝了“臭名远扬”的臭豆腐;我还去了面馆、湘菜馆……最后吃下一碗香飘千里的过桥米线,我心满意足地去到“东方明珠”的塔尖,看到我的“孩子们”茁壮成长,我开心、幸福的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他们也乱砍滥伐、排放污水和废气等有害物质,使我的身体虚弱了,我被“孩子们”折磨得不成样儿了。于是,我又化身成一个病人,来到“孩子们”的医院看病,在心内科,医生告诉我:我的血管严重堵塞,需要做手术,如果再不及时清理,就会发生心梗,导致死亡!在外科,医生看见我受伤的肌肤,都为我受到这样的伤害而惊愕,不忍直视!
人类,我的“孩子”,快醒醒吧!你们以为“虐待”我以后可以移居第二个星球吗?不可能,因为在四十万亿千米内,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地球”的!希望你们早点醒悟,珍惜现在仅存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自传作文 篇29
阵阵轻柔的微风掠过身旁,卷起多姿的花瓣,夹杂着沁人的泥土香,抚慰我残缺的心灵,填补我内心的空缺。
——题记
一缕缕柔光升腾在朦胧中,拨开笼罩在大地的面纱,一抹阳光穿过雾海,将光明带给可爱的人儿。当它洒向黑暗的那一刻,我的世界充满了光亮、温暖。
那时,我的名字叫陋习。是一个集万臭于一身的社会小青年,整天都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快乐,眼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刺眼。可那个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想当然,依然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我最大的喜好莫过于免费“拿”东西,以为我是一个不爱花自己钱的“节俭”的“好”学生,所以为了给家人省钱,我就去干了这一箭双雕的事。果不其然,在尝到甜头后,我爱上了这种行为,后来自然而然成了一种习惯。有一次,我去香奈儿专卖店准备“拿”一瓶送给妈妈,不料想被他们发现并送到了派出所,在阴暗的看守所里度过了漫长难熬的一年。
出狱后,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改掉了这个习惯,可后来,我的最大喜好演变成了“骑摩托”。每次吃完饭,约上几个和我有相同喜好的人骑上心爱的摩托车,将油门加到最大,驰骋在没人的公路上,张大嘴巴叫喊,享受因飙车带来的快感。家人和同学知道后,多次劝我改掉这个坏习惯,可我总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根本不放在心上。没过多久,我骑着摩托车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命虽然保住了,可腿却骨折了。
经历了两次痛苦的磨难后,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坏习惯将会影响自己的一生,于是我开始一步一步改变自己,慢慢地我变得活泼、坚强、乐观、开朗。数月之后,我的名字不再是“陋习”,而是“美好”。
我深信,生活因改变而精彩!陋习永去,美好永远……
自传作文 篇30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自传作文 篇31
在那个刀光剑影的时代,在那个浪迹天涯的江湖。总有一种东西令自己神往。
我曾想回到那个时代,回到金庸老先生笔下得武林,那种大侠的洒脱,那种江湖的义气,时时刻刻留在自己的脑海中。大呼一声“江湖救急”,世间一切仿佛回到了从前。
我喜欢武林,莫名地喜欢。我不止一次地期待自己回到那个时代。梦中我是云游四海的大侠,或者是号令天下的盟主,又或者只是南北丐帮的小生。但是我觉得我是自由的。
我不知疲惫地陪着一帮朋友走南闯北,来到中原腹地,看一看国都的繁华。多少落寞,都在风中雨里流逝,剩下的只是自己和朋友的肝胆相照。
“侠”是所有江湖人的总称,天下太平,他们潇洒地走遍中原;天下大乱,他们凭自己的一腔热血担负起救国为民的责任。身怀天下无敌之武功绝学,号称天下第一,背负玄铁重剑,过着清贫的生活,他们没有锦衣玉食,更没有高官厚禄,他们有的只是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和精忠报国的爱国爱民情怀。
我爱武林,因为他是我心中的向往,我知道对于现在的自己,这份向往就是奢侈,但我可以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心中有江湖,江湖救急一定有我。
自传作文 篇32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06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自传作文 篇33
大家好!你们应该都认识我,我就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梨。
我们梨族的品种繁多,通常的品种是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极少数品种为常绿,属于被子植物纲蔷薇科苹果亚科。还有许多品种:雪花梨、鸭梨、苹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们的颜色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我们不如蜜桃美丽,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样身上有着花纹驳杂的线条,但是,我们梨家有浅黄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黄色的鸭梨、棕黄色的苹果梨、绿色的香梨,还有红色的酸梨,极少数品种竟然是紫红色的。
我们还是营养丰富的水果,身体内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维生素a、b、c、d、e,并能提供纤维素和钙、磷、铁、碘、钾等微量元素,还有一定量的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和苹果酸等。我们梨还能维持人们身体里的细胞健康,帮助器官排毒、净化机体、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把血中的钙质运送到骨骼,增强骨钙质。我们还有润肺清燥、止咳化痰、养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压、养阴清热的供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硬化的病人,经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处。现在的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多吃我们可以改善呼吸系统和肺功能,保护肺部,避免让肺部收到空气中灰尘和烟尘的影响。
快来和我交朋友吧!我们梨的品种繁多,有丰富多彩的颜色,营养丰富。想变得健康的你们还在等什么?快快来,品尝一下这天下的美味吧!
自传作文 篇34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自传作文 篇35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自传作文 篇36
在一棵柳树上,生活着一片可爱的柳叶,她每天快乐地和同伴嬉戏、玩耍。可春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在夏天,她就要经受太阳的炙烤,还有许多虫子把她当作美味佳肴;而到了秋天,她就要飘落下来,即将终结自己的生命,还将面临被人踩踏的命运。当她的生命之花即将凋零,她却幸运地被我捡到了。
在这五彩缤纷的秋天里,许多叶子都惨遭像她一样的厄运,或者被几个顽皮的小孩无情地摧毁。霎时,这棵树妈妈又少了几个可爱的孩子。
我仔细地观察这片和我非常有眼缘的叶子:她的边缘非常光滑,正面粗糙,而反面却光滑许多;一面是柳树妈妈粗糙的手,另一面则是柳叶娃娃光滑的脸颊,是柳树妈妈轻轻地抚摸孩子的脸!
我再用鼻子闻了闻,这片叶子充满了淡淡的芳香。看上去满是错综复杂的叶脉,是树妈妈对叶娃娃最后的寄语。可如今这片叶子已经微微泛黄,只剩下一点绿色,可我依然喜欢她。我要把她作为我的书签,不让她忍受阳光的暴晒,雨水的冲刷,大风的呼啸……你虽成了落叶,但是你仍是美丽的。
自传作文 篇37
吾生于一普通工薪家庭,父母无特殊爱好,唯爱读书。受其影响,吾自幼亦喜欢读书,且嗜书如饴。吾曾闻一贤人曰:“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执此言而读书,余大受所益,直至今日成为“书虫” 矣。
未满周岁时,每每哭闹扰人,母便手拿一《幼儿画报》在旁朗声阅读,余即停止哭闹,细听母“咬文嚼字”。某日,余尚且不能直立行走,竟手脚并用朝天执书而“读”,虽不知其意,仍读之津津有味,不时变换书页,其态煞有介事。父母见其如此憨态,即随手摄下。故,余爱读书之心有照片为证。
入小学则识字渐多,随之阅读甚广,亦无章法可循,“口味”颇杂。郑渊洁、沈石溪、杨红樱等名家作品,常读之诵之;表哥所有《青年文摘》、《大学生》等益书均借之,读之;父之《特别关注》、《读报参考》等,亦能不求甚解,一并读之。家中厅内沙发、甚至床边,以致洗手间内均有不同书籍放之。故,无数次激怒老妈,直至对余施以“河东狮吼”,余急躲以门后避之。既如此,仍不知悔改,书照放、照读不误。年愈长,家中之书已不足以阅之,故向同学借读,同学只要有书且未看者,则千方百计讨之。班内同学对余此举无不“厌”之,且无奈,故随以“书虫”外号称之。
至初中,则偏爱中外名著及科普类书籍。购书亦愈多,无论学习及生活中表现良好,均要求父母奖励以书,故以此计屡得好书。本地书店尚不能满足余看书、爱书之心,常去济南、泰安购之,甚至网购。暑假期间“痴读”于书不能自拔,以致暑假作业开学前三天才得以完成,被家长斥责,乃一笑了之,读书依旧,却险些酿成大错。一日,母叮嘱余,饭在灶上烹制,将熟即关火。怎料,余阅读已渐入佳境,对母叮嘱只含糊应之。未几,室内烟雾弥漫,糊味刺鼻扑来,乃大惊,醒之,随关火。无奈为时已晚,锅已干、饭已糊,灶已坏矣!
随自嘲:“书虫,书虫,饭已糊,只能吃书矣!”
自传作文 篇38
吾乃储宇昂,姓储名宇昂,名语出“气宇轩昂”一词,寓意精神饱满昂扬,气度不凡。吾于公元纪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生于岳西,时至今日已十二岁有余。
吾生性顽劣,最喜动,常肆意取乐而多不从大人言,任性而为。及年长,稍有所敛。
吾常记小学时,一次因一小事对本班同学大打出手,打得他哭爹喊娘,落荒而逃,吾亦欣然而归。至下午,吾师唤吾至其办公室,详询此事之来龙去脉,并严责数语。其言辞之激烈,神情之严肃,不消细说。至此,吾方觉事态之严重,顿生悔恨之心。而后,师又叮嘱几句,方令吾归班。此事之后,吾再不敢行鲁莽之事。
吾亦酷爱阅读,常整日夜沉溺书中,美其名曰“泡书”。吾常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遂奋发学习,渴求知识,思成栋梁,为国富民强供一份力。吾今之座右铭曰“为民族之伟大复兴而读书”,以此勉之。
自传作文 篇39
鄙人叶榕,人送外号“叶白菜”,生于9月23日,虚年十三,随父姓叶。出生之时,有位老道士,为我算了一卦,言我五行缺木,我那迷信的爹就为我取了个“榕”字,奈何那时年幼,无力反抗,便只得应下了。面色清秀,性子也很和善,所以,同学们便送我外号“叶白菜”。
小时候是个乖乖女,虽谈不上所谓的天才、学霸,但,也是个好学生。到了初中,性子越发和善,虽然也会和老师有一些争执,但对同学们,还是以诚相待的,所以这“叶白菜”的外号也是落到我头上了。生平没有什么大作为,但最后悔的事就是太乖了,没有做什么遵从自己意愿的大事,希望后面几十年,能做点自己想做的。身为一介女子,虽不能精忠报国,但也希望能教书育人,呵护祖国的花骨朵儿,为国家培育栋梁。
自传作文 篇40
大家好,我叫汪汪,今年一周岁了。我是一只性格乐观开朗的小狗,穿着一身金黄色的衣裳,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一双圆溜溜、黑宝石般的眼睛藏在长长的绒毛里,总会吸引来许多关注的目光。
听主人说,我还有许多兄弟姐妹,他们在出生不久后都被送去了不同的人家。我从没见过他们,有时候脑海中会想象着他们的模样,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又会聚在一起呢!想到这儿,我就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快乐了起来。我的快乐很简单。
每年夏天,白日里骄阳似火,我喜欢躲进我的小木屋里纳凉,趴在凉爽的水泥地上,吐着舌头,偶尔一丝清凉的风拂过脸颊,我就觉得很满足。当傍晚热浪褪去的时候,我会跟在主人身后去田间河畔散步。偶尔会在路上遇见我的朋友们,我们会撒开了腿奔跑嬉戏。
我还有一项特殊的本领,我的鼻子就像气味探测仪,十分灵敏。记得有一次,主人在屋内吃肉。我在院子外面远远地就闻到了扑鼻的肉香味,摇着尾巴,赶紧迎上去等着主人能给我一片肉。
我的世界很单纯、很多彩,我想充实快乐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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