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2-08-22 19:10:59 转让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转让协议书范文集合七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协议书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转让协议书范文集合七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办园所有权证件的变更、园舍承租权的变更

  1.办园证件的变更:该幼儿园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

  2.该幼儿园园舍承租权的变更:(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已缴纳 年房租,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达成校舍租赁协议。

  三、办园证件附属设施的归属

  甲乙双方协商好,签订协议(甲乙双方转让协议,乙方与房东租赁协议)后,乙方首次支付甲方转让金 元。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办园所需证件等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金后,甲方负责办妥法人变更手续。

  四、转让金

  转让金分期付清,双方签本订协议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 元(大写) ,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五、相关证照的转让手续办理及债权债务的承担

  该幼儿园已由甲方办理相应许可证,办园证件齐全,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幼儿园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甲方要办好幼儿园所有证件转让给乙方的手续,乙方要积极配合。转让手续办好后,以后幼儿园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办园前该幼儿园及法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经营的曼铂尔宾馆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宾馆概况:

  名称:赣州技术____区曼铂尔商务宾馆

  地点:赣州经济技术____区金东路

  二、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包括:曼铂尔商务宾馆经营权

  宾馆内所有装修、设备、设施等。

  三、转让金额: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不含房租押金3万元)

  四、付款方式:

  1、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______元;

  2、在乙方办完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消防意见书等相关证件手续后,乙方支付剩余转让款_____ 元。

  五、移交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____日内,将宾馆交付给乙方,甲方将宾馆 房卡交付给乙方视为移交成功。

  六、其他约定:

  1、甲方与____市地产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时,已向____市地产公司支付

  押金3万元,乙方应签订本协议时将该押金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将租金收据 支付给乙方,待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凭押金收据向____市地产公司 申请退回。

  2、甲方与____市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乙方应遵该协议中对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约定。

  3、乙方必须按时交付房屋租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除应当补交拖欠的 房租外,应履行原甲方合同,甲方必须将原始合同交于乙方,如乙方拖欠合同 后果自负。

  七、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邪派、趁人之危等 情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收益与债务承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行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份,深圳市监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各执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附件一)号: 住所:

  身份证(附件二)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营业执照见附件三)

  鉴于

  (1)邢台县凯茂焦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附件四)成立于20xx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注册地位于:

  (2)甲方为目标公司全部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李开*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人民币225万元出资),李凯林*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人民币375万元出资)。

  (3)目标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其中,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日)及《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均已过期。

  (4)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见资产清单(附件五)。

  (5)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及薪资水平见员工名单(附件六)。

  (6)目标公司现有负债情况见负债清单(附件七)。

  (7)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于20xx年10月1日签订之《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目标公司租赁土地300亩,租金1000元/亩/年,租期30年。租金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每年10月1日和次年6月1日。

  (8)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开展洗煤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含目标公司的资产和权益)转让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含目标公司资产及相关权益)具体为:

  (1)李开*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即:225万元人民币出资);

  (2)李凯林*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即:375万元人民币出资)。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即【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圆整),其中:

  (1)李开*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37.5%股权价格为¥ 元整(大写:【 】圆整);

  (2)李凯林*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62.5%股权价格为¥ 元整(大写:【 】圆整)。

  2.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二期)支付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在甲方与乙方就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并双方在 报纸上公告【3】个月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确认:公告并不免除甲方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的承担/清偿义务),且在全部满足如下条件时,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70】%(即人民币【 】元整),但应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债务、税款及罚金/滞纳金等款项。

  a.如目标公司存在因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债务、行政处罚、税款补交或其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已书面披露或未披露的),甲方已经全部足额清偿完毕;

  b.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c.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d.甲方签署且已向乙方提供保证函(附件八:不可撤销保证函)。

  (2)甲方指定接收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姓名:

  银行账号:

  第三条 目标公司交割及工商变更

  1.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与乙方办理完毕目标公司交割。目标公司交割完成后,双方在交割清单上盖章签字确认,交割清单双方盖章签字日为交割完成日。交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以及其他归属于目标公司的证照;

  b.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账册;

  c.目标公司的所有合同或协议;

  d.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e.目标公司资产清单(见附件五)所列资产;

  f.其他所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上述交割完成并不免除甲方在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所述之证照延期、更新、年检或备案等义务。

  2.甲方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完毕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少包括100%股权转让乙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变更和章程修正备案)。

  第四条 过渡期

  1.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下称“股权工商变更日”)。

  2.在过渡期内,甲方应按照一个尽职管理者的标准管理经营目标公司,不得故意损毁、转移目标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已提交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资产清单内的资产)。

  3.在过渡期内,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签署或解除合同、处分债权、录用新员工、调整薪酬,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作出质押、抵押及托管等处分措施。

  4.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实施对目标公司股权存在权益受损和转让障碍的行为。

  5.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甲乙双方共管;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交予乙方。

  6.如甲方违反上述2、3及4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债务的承担

  1.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目标公司存在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股权工商变更日后目标公司形成的

  债务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并保证,截止股权工商变更日(含该日),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不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目标公司尚未承担的支出;

  (2)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应付未付的款项;

  (3)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未知的负债、诉讼、仲裁、行政款项补交(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质检、环保、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及处罚、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劳动纠纷及各类诉讼/仲裁)、其他需由公司承担的款项等使其股东权益受损之事项。

  3.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或目标公司带来的损失、损害,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六条税费的承担

  1.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从而导致目标公司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补缴、罚款和为恢复正常纳税状态而发生的费用),不论任何原因,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如因甲方不严格履行上述1、2约定义务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先行由乙方或者目标公司支付的,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补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补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做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针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行为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及其他必需的权力机构的批准,不会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情形;

  (2)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担保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

  (4)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不存在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补偿等其他需要付款的情形,所租赁土地的租金已足额缴纳至20xx年12月31日或本协议签署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5)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对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任何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

  (6)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如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的甲方或目标公司原因/事实而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协调解决,并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甲方特别承诺:

  (1)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新申领和20xx年工商年检,营业执照有效期不早于20xx年10月15日;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重新申领和年检;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重新申领,且有效期不早于20xx年1月30日;

  (4)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的建设工期延期备案,建设工期延长至不早于20xx年6月30日;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债务的重组剥离,取得债权人出具全部债务清偿证明、或者债权人出具的全部债务豁免证明、或者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转让书面证明或债权人作为债务转让协议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达到目标公司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为零的状态;

  (6)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和经济补偿(取得员工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不追究目标公司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并就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补缴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7)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对租赁土地四至图的确认函,并将目标公司起租之日起所有租金支付凭证交付乙方。

  3.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的行为已获得了其股东会的批准;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

  第八条保密

  1.本协议书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长期。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严格遵守本条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但须要求该等专业顾问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依法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保密信息(上述2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专业顾问的泄密行为,视为披露方的泄密行为),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解除

  1.存在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声明和保证,如该声明和保证为不可纠正的,或者虽可纠正但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

  (2)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逾期超过60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60天仍未纠正。

  2.存在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且逾期超过30天;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且逾期超过30天;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30天仍未纠正。

  第十条目标公司股权回转

  1.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自行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并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负责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未在乙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4.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5.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并足额清偿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的债务、税费、罚金等,且在乙方相关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未清偿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声明和保证,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7.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

  8.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限期内纠正,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对违约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各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9.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金额的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无条件返还乙方。

  10.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赔偿金。

  11.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一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相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下称“通知”)均须以书面文件发出。

  2.发出任何通知均应写明本条第3款所列的作为收件人一方的通讯地址。任何明确写明收件一方通讯地址的通知按下列规定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由专人送递的,送至收件一方的通讯地址时视为送达;

  (2)由速递邮寄的,在投寄日后的第三(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由传真传送的,则于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

  3. 双方的详细通讯资料如下:

  甲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收件人:

  发给甲方中任一方的通知均发至前述所列甲方的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收件人:

  4.甲方或乙方改变其前述通讯地址的,均应按本条之规定及时通知相对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一方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5天内将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决定延期履行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

  1.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唆使或促使或接受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该等第三方接触。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协议经甲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协议附件

  附件一:李开*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李凯林*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四: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五:目标公司现有资产清单

  附件六: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名单及薪资水平

  附件七:目标公司现有对外负债清单

  附件八:不可撤销保证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坐落于宜良县匡远镇起春路(在建的宜良监狱小区)一套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个人选房和购房的机会转让给受让方购买使用。

  二、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由受让方于签字当日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三、该房(带有车位一个)建筑面积100m—140m之间,该房的所有价款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转付给开发商。

  四、房屋产权可以过户时转让方必须在受让方提出过户要求一个月内协助受让方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因该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按单位要求一定时期内产权人可能无法变更,房屋建成后由受让方占有使用,房屋产权手续交付当日转让方应将手续交受让方持有,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无权干预受让方享有该套房屋(车位)的所有权,转让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六、如在交购房款时,受让方需贷款,转让方应以其名义帮助向银行按揭贷款,由受让方按时赔还。

  七、因该房屋现处于认购期,如到产权登记时房屋(车位)所有权证可以直接办理在受让方名下的,转让方应协助办理。

  八、针对该房以后单位如有补贴,且单位以现金方式补给转让方,如最终该房房价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m,则该补贴归转让方所有,如补贴后最终房价超过人民币2400/m,则由转让方将该补贴交受让方用于冲抵超过部分,直到最终房价低于人民币2400/m,冲抵金额以补贴总额为限;如单位不以现金方式补给转让方,而是按补贴数额直接降低房价,则受让方不再给付转让方该补贴。

  九、如因任何不可知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建成交付,转让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受让方转让费和已支付的购房款(含购房认购金)。

  十、如有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车位)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须上述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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