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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工作制度通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间管理工作制度通用,欢迎阅读与收藏。
迟到: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含)以内者扣罚1小时工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小时工时,迟到4小时以该天出勤不计。
早退: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者为早退,扣罚2小时。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一小时起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处以书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复则处以扣罚壹佰元。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销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连续旷工二日(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满三日以上者,开除。
上班中若临时有事、病而请假离工厂时,须得现场领班和组长同意,须持按规定签准之请假单并签一张出门单,方可出门。
平时请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过5天。否则,会倒扣本月工时,直至扣完。(注:每超过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时)
员工请假除婚、丧假、事假之外,一次满五天以上者,在请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应合并计算。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具请假单,按请假规定办理,经核准后于请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单位登记,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电话于上班前报备,且事后补缴证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其余未依规定预先请准者,概以旷工论处。而所谓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车祸、天灾、急病等。
员工基本福利:根据上班时间的不同分别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当天该员工没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则,需交一定就餐费用。
注:每次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半小时,此时间不计入工时。
普通员工离职: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员工离职时,需交接完毕就可离职!、若合同期内,双方须提前三周书面申请,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注:离职员工须至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填《离职工作交接表》和《员工离职审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注: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敬业精神,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
奖励范围
说明: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车间主管可以为员工申请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4)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5)拾金不昧者
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7)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11)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本部室内事务成绩卓著者
1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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