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1 19:16:22 制度 我要投稿

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置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装置安全管理制度1

  1、所有南冀采区出入人员不得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必须由专职司机启动,停止。

  2、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乘人装置即将起动运行,回乘人员做好乘坐准备。

  3、乘坐方法: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坐板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后,双手松开吊杆离开。

  4、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提前下车。

  5、乘坐过程中,不得故意左右、前后摆动坐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握手等肢体接触,以免发生危险,到了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以免发生危险。

  6、所有人员乘坐过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紧急情况及钢丝绳脱离托轮时,必须及时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同时下车,并汇报调度中心,故障未排除前,严禁开车。

  7、乘车人员除随身工具外其它物品禁止携带,所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米,重量不得超过20kg。必须有可靠措施保证在运行时不发生脱落、碰帮、撞人,所带物品不得横拿,不得拖地运行。

  8、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巷帮的任何物体。

  9、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的人员。

  10、上下班人员乘坐时,必须按规定路线依次排队乘坐,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

  11、运行时间:夜班23:00--1:00,早班7:00--9:00,中班15:00--17:30,其它时间必须由高度中心通知后方可开启,禁止司机随意开停机。

  12、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安全监察中心按“三违”论处。

装置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及装置的管理,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安全阀、限位器、防雷装置、联锁装置和报警装置等)和用于职业卫生的通风、除尘装置等的维护、检测和管理。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4、职责

  4.1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装置、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3 设备管理员对生产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

  4.4 操作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运行控制和维护。

  4.5 维修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维修。

  5、生产设施定义

  本制度规定的生产设施是指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工艺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特种设备、检测和测量设备、维修工具和器具等。

  6、一般生产设施管理规定

  6.1安全科要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各种工艺设施正常运行,经常检查和保养并落实到人。

  6.2各种生产设施应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给予检修和校验,并将检修和校验结果存入档案。

  6.3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暂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6.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6.5各类设施进行调整和更换时,需经安全科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擅自进行拆除、断离和调整。

  6.6操作工在操作中如发现安全装置指示不准,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进行修理,本人不准私自整修和拆卸。

  6.7各专业技术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应登记建档,并建立生产设施台帐。

  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7.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指定专门的`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负责人。

  7.2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安装电视监控或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7.3 承包人每月对所承包的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出安全检查书面报告。

  7.4安全科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并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8.1 安全科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

  8.2 安全科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记录其维护和检修情况。

  8.3 安全科应每月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9、生产设施的拆除与报废

  9.1当生产设施损坏严重或存在重大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又无修理价值时,应予拆除和报废。

  9.2当生产设施需要拆除时,有安全科组织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

  9.3 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应尽量清洗干净,再进行拆除作业。暂时无法清洗的残留物,应在拆除后及时清理,清理干净后方可报废。

  10、附则

  9.1本规定由安全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9.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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