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

时间:2023-04-10 19:14:3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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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1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

  手术适应证;

  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

  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

  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

  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

  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

  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2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

  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3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 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4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5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

  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 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6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7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 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8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1、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2、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1、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2、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3、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医院各科室规章制度,菁华1篇9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1、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__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1、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2、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

  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

  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

  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

  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

  倾听患者的陈述;

  检查病历;

  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

  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

  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

  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

  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

  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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