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时间:2023-05-26 08:54:47 梓欣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精选1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安全防范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1

  (一)保卫科工作制度

  1、对职工、外来进修人员、临时工等进行经常性的治安保卫遵纪守法教育,依靠职工做好“四防”工作。

  2、落实我院治安防范措施,做好日常的防范工作,维持我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3、对要害和重点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对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难事故现场,认真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和物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处理工作。

  5、与外事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外宾来院参观的警卫工作。

  6、加强对院内机动车、自行车车辆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实行统一管理。

  7、加强对我院的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院内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

  (1)防火工作院长全面负责,保卫科具体负责,各部室科领导分口负责。

  (2)院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院长兼任,副主任由保卫科长兼任,各部室科负责人兼任委员。各部室科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院保卫科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全院的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3)各级领导要把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经营管理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4)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法令及上级指示精神,部署消防工作,催促各部室科落实消防措施,监督各级各类人员执行消防制度、标准。

  ②每季度末和节假日前,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

  ③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和消防常识教育。

  ④催促、检查、指导各防火小组工作,及时向院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各部室科防火小组任务:

  ①认真执行本院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并落实本科室的各类人员防火岗位责任制。

  ②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措施、防火制度和应急疏散方法。

  ③定期检查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器材,整改火险隐患,并如实记载。

  ④经常对本科室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对防火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普及率应达90%以上,以提高自救能力。职工“三懂、三会”率达100%(三懂: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本岗位扑救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⑤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人员的安全疏散,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各部室科防火小组人员工作调动或长期(两周以上)外出,要由组长指派他人代行职责。组长调动或外出须亲自向防火委员会报告备案。

  2、火灾防范

  (1)各部室科消防器材、设备必须由防火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安全部门要指定钥匙责任者。防火通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堵塞。各部室科防火小组负责人为防火管理责任者,经常检查催促、保证畅通。

  (2)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工程建筑中需断水、电、通讯联络系统,须事先通知防火委员会。

  (3)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安装电气设备由电工负责安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安全。禁止科室和个人用电炉做饭菜。医用电炉及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用电安全制度。

  (4)严格操纵明火使用,动用明火必须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医用石油液化气罐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在禁区动用明火。

  3、火灾联络指挥与抢救

  (1)保健院办公室电话为全院火灾通讯联络中心。任务是: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和呼叫院领导。

  (2)办公室主任在院长不在时,代院长行使火灾抢救的操纵与指挥任务。负责调动全院各类人员扑救火灾,抢救物资,疏散保健对象,派人迎候消防车队操纵灾难开展等。

  (3)任何人发觉火警,都有责任和义务迅速向办公室或保卫人员报警;起火科室有责任马上组织扑救、抢救生命和物资。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援扑救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参加火灾扑救的科室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员统一指挥。

  4、保卫科防火责任

  (1)在上级消防部门和院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方针、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搞好根底建设并认真记载工作记录。

  (2)协助院防火负责人制定全院防火工作计划及有关规定。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检查。

  (3)组织领导全院进行义务消防队员根本功的训练,提高灭火技能。

  (4)组织全院性防火安全大检查,催促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配备进行审查。

  (5)统一管理全院消防器材和设施,提出全院消防器材的预算和购置。

  (6)对全院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和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指导、催促检查防火工作。

  5、防火制度

  (1)全院职工防火守则:

  ①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院防火管理制度,有制止一切违反消防规定、制度行为的义务和责任。

  ②发觉火情、火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③岗位工作要到达“三懂、三会”。

  ④教育监督家属、子女不在院内玩火,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认真执行“十不”规定,即:不私自堵塞消防通道;不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擅自挪动、复盖、拆卸、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标志;不擅自架设临时电线私自用电,禁止私自使用电炉;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不随意燃烧废纸杂物,必须燃烧时,须采取安全措施,“谁贯彻:用谁管”的原则;不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不私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罐取暖做饭。

  (2)义务消防队员工作守则:

  ①认真贯彻全院消防安全制度;

  ②定期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备;

  ③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规则的行为;

  ④积极参加队内活动,努力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⑤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平常要做到“四能四熟悉”即: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检查火险漏洞,能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期火灾。熟悉消防措施,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熟悉消防重点,熟悉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

  6、消防检查与监督

  (1)防火委员会与保卫科是全院消防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全院的安全监督工作。

  (2)监督机构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有关部室科应派人参加,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对检查中发觉的重大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等问题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改良。

  (3)监督机构有检查起火原因,为有关部门作技术鉴定提供证据的权利和义务,有依据事故的性质、种类、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责任。

  (4)院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班组日检查;部室科月检查;防火委员会季检查。四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院大检查,并建立重大火险立、销案制度,对查出问题有文字记载。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2

  依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以提升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减少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向正规保安公司聘用了保安人员三名。医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由专人负责。实施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安排专人值守。

  二、医院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医院的.供水、供电、大中型医疗设备、血液、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等重点部位,安装防护门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医院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操纵系统,对本单位技防系统的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医院配备通讯设备和后备电源,保证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工作时间不少于1小时,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不少于30天,系统故障要在24小时内排除。医院各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均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四、医院在工作中发觉有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属地卫健委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3

  一、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门卫要选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门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内部人员凭证件出入,外来联系工作凭证实出入,陪护、探视病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出入,物资器材和出院病人自代物品凭有关科室出门条放行,车辆出入要接受门卫查询。

  巡逻要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能处理情况的人担任此项工作,维护医院内部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

  管钱、管物品的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职责,不得使用弱病残和临时工值班。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技科室也应值班。

  二、生产安全制度:

  1、医疗上的按照医、护部门制定的.制度遵守执行。

  2、电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按规定和要求作业,而且具备一定的用电防火知识。配电房系要害部门,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设备和定期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3、锅炉操作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位,制定操作制度和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对锅炉进行检修,清垢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4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科室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科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科室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科室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科室主任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科室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科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科室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5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6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 70 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7

  为了预防安全灾害事故,维护院教育处的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处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育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训练,熟练掌握处室现有消防设施的使用要领,提高消防灭火技能。

  2、经常检查处室的电源、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保卫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3、严守工作机密,处室的各种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须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严格借阅、借用手续,确保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的.安全,发现失窃和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处长并查处。

  4、处室的电脑、投影仪、复印机、传真机、电话、音响等设备和设施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借用、登记手续。多媒体电教室使用要有严格的登记程序,并及时检查各项设施的运作情况,不得违章操作。

  5、处室的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火源、水源、气源,关窗锁门,保证安全。

  6、专人保管各抽屉、橱柜、门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7、保管好个人的钱财物品,办公室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8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

  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5、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9

  1、保护医院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如遇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和相关人员排除险情;

  2、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职务领导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医院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

  3、医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实际,制订并实施本保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4、医院的保密资料:人事资料,新的服务开发计划、财务资料,合同书,接待计划等各种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医院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5、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无权向他人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手中全部与医院业务有关的各种记录、图纸和文件;

  6、员工要做到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要求传达的不传达,不该外借的不外借;

  7、各部门、科室对于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图文资料应报院领导审核后统一销毁,不可擅自处理或散落在外;

  8、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医院机密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医院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10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饶河县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11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设有安全员。科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检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锅炉房、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科主任每周对所在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医院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要求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科室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院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医院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12

  为及时解决全医院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每月中旬由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二)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医院安全防范制度 13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用电活动。

  一、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电工工作服,作业时不允许携带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属类物品,任何无电工资质的人员不允许进行用电安装、维修等作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办会同总务科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全院用电安全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总务科必须安排人员每天对重要用电场所进行巡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每年请有防雷资质的机构对我院进行防雷检测,并保持相关检测报告,按要求对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四、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总务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科室电源输出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科室拖线板的领用必须报备总务科,并向总务科书面申请,总务科安排电工现场评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线板只能用了电脑、打印机等小型功率的用电设备,拖线板采购必须是“三证”合格产品。

  六、科室内新增加大型设备用电必须经本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书面报备总务科,报备申请必须注明设备电源容量和产品合格证,总务科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现场评估安全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总务科统一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用电作业。

  七、科室(病区)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等电容量超过

  的小家电。

  八、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九、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禁止使用“三无产品”。

  十、宿舍安装或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总务科批准,擅自安装或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十一、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十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三、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总务科安排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四、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十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科室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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