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3-03-24 17:38:1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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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1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2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3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250px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4

  1、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2、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7、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5

  1、使用前应清除举升机附近妨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正常。

  2、待升举的车辆驶入后,应将举升机支撑架块调整移动对正该型车辆规定的可承力部位。支撑时应保持车辆的'相对平衡后才能按上升按钮。

  3、举升机应由一个人操作,升、降前都应向在场人员发出信号,升举时人员应离开车辆,升举到需要的高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开始车底作业。

  4、有人作业时严禁升降举升器。

  5、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杂物,打扫举升器周围场地,以保持整洁。

  6、定期(半年)排除举升机储油缸积水,并检查油量,应认真按润滑面要求进行注油。

  7、严格执行限载规定。发现举升机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派专职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6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xx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xx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内容7

  一、生产经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报修、统一安排、统一结算、以高质量和优质服务迎接客户,以新的机制、新的管理和制度约束人,开展不同形式教育员工和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如下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企业可根据厂里实际情况自行建立)。

  1、进厂维修的车辆应到生产技术部门报修,技术员、质检员根据驾驶员报修项目,用检测设备检测诊断,视情修理的原则决定修理项目,填写报修单,统一安排作业。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必须签定维修合同,注明维修工期,修后质量保证期和车辆预算修理费金额。

  2、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工具、装备存放,交接车人需签字。

  3、热情接待进厂修车客户,以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合理收费为宗旨,接受车辆维修预约和车辆修后使用跟踪,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要求、希望和投诉,并做好相应记录。

  4、做好外协加工件的交接工作,并交待加工标准和要求,以优质快速运回交付装配。

  5、做好出厂车辆结算(工时、材料分项计算)工作。

  6、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及解答技术问题。

  7、企业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和使用及维护情况。

  8、厂内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日常检查教育管理。

  9、员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10、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落实和部门关系的协调。

  以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执行。

  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

  2、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

  3、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4、组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和处理。

  6、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企业对进行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

  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小修和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1)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异常损坏或机件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

  (2)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事故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9、托修单位与为维承修单位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可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10、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维修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特制定本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在厂区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厂。

  3、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着劳动保护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4、厂区内禁止吸烟和严禁无证开车。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按指定位置存放。

  7、生产车间、油料存放点处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池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导线及插头是否良好。

  9、手湿不得搬动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

  10、非维护电工不得启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防范,减少和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总开关。

  13、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机具设备整齐

  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车间整齐清洁。

  四、设备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和通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完善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禁止违章、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3、乙烷、氧气、电焊、亚氟保护焊机,由操作人员管理,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作业完工后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每月底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4、设备实行日常检查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制度,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5、建立、建全设备管理登记台帐(包括新增或调出)、维修保养和报废处理记录,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6、车间内各电源、保险箱、灭火器、灯、线路、开关、插座等每月底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7、加强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发挥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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