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后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4 09:51:07 制度 我要投稿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后勤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通用6篇)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1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2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3

  学校后勤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后勤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依据《兰州大方经典学校管理细则》,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的违纪、不道德行为。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其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委会审核通过。

  学校经费支会原则: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委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账,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账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末对照检查),发现是、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每学年对学校账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与教导处共同协商、确定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教导处预先做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材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五、校舍和校园管理细则

  1.由校长牵头,建立需要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2.完善校舍安全工作制度,检查记录,责任到人。

  3.制定学校维修计划,经费预算、分配、安排维修项目。负责对维修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师生安全。

  4.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对校舍安全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报修及时维修。

  5.对于突发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要提前防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避免、减少损失。对于突发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完善安全通道、设施、消防设施以及重点部位的防盗措施。

  7.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协作,做好学生爱护公物、爱护人生的宣传教育。

  六、卫生检查制度

  1.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校长牵头负责。

  2.定期检查食堂、楼道、校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合。

  3.组织少先队员每日巡查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4.周五卫生进行大扫除,将重点检查卫生死角,公布检查结果。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4

  一、食堂管理制度

  一、保持地面清洁,无灰尘、污水、油渍,无剩饭剩菜,饭后及时打扫,无卫生死角。定期喷药消毒。

  二、保持餐厅门窗整洁,玻璃明亮,墙壁无灰尘、无蛛网,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

  三、保持售饭菜窗口整洁,餐桌、凳清洁、整齐,碗池水笼头完好,下水道畅通,保持池内清洁,无杂物。

  四、严格遵守食堂用餐时间,开饭要开足窗口,出售饭菜要明码标价。炊事员在出售饭菜时,要穿戴工作服、帽,不抽烟,不用手直接抓食品。冬季做到供应热饭热菜。

  五、就餐时,必须按班级先后顺序依次排队,不得争抢拥挤,进入食堂,服从值日老师的指挥。

  六、文明就餐,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把方便让给他人。不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餐厅。不声喧哗,不起哄,就餐时不把脚踩在凳子上。

  七、爱护餐厅设施,节约精神,节约用水,饭菜不抛洒桌面,吃剩的饭菜一律倒入泔脚桶内。

  八、就餐人员要尊重炊事人员劳动,对伙食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有意见、建议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不准辱骂炊事人员。

  九、教师用餐必须事先购买饭菜票,按食堂规定的价格支付饭菜费。

  十、教师家属、非学校工作人员来食堂就餐按食堂合定的成本价收取饭菜款。

  二、食堂安全制度

  一、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二、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筏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五、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六、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食堂工作人员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八、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九、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食堂租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食堂管理,服务好师生的生活,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员工自己因结婚、孩子满月、子女结婚、乔迁等喜事,在家里办酒确有困难的,允许借用食堂。

  二、借用食堂办酒,必须安排在学校放假的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三、借用者必须提前两周向校长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签字同意后,送总务处备案。

  四、借用者办酒所用食品不得托食堂代购,必须由自己采办,掌勺厨师由自己聘请,一切责任由借用者自负。

  五、学校对借用者收取水、电、汽等实际消耗的费用(标准由总务处与食堂主任核定)。损坏的炊具,由借用者照价赔偿。

  六、借用者需要食堂工作人员忙,报酬由借用者给付,与学校无涉。

  七、在借用者办酒后,食堂主任必须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炊具和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记好台帐备查。

  八、未经批准,食堂擅自接受本规定以外的社会人员办酒,扣除食堂主任半年的岗位津贴,学校按内部管理条例给予责任人处罚。

  九、食堂所有的炊具设施、桌凳外借必须经校长同意批准。

  四、炊具消毒卫生制度

  一、餐后要收回餐具,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二、消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水不开、蒸汽温度、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

  三、消毒餐具放于清洁木橱内,防止再污染。

  四、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机清洗干净。

  五、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一、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三、隔顿、隔夜、外购食品回烧后供应。

  四、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五、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经消毒处理。

  六、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七、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

  八、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食朴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二、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三、食朴业人员操作食品立脚点和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四、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乞喷嚏。

  五、应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七、食堂卫生制度

  一、学生食堂是群体进餐公共场所,食堂要有洗手设备,做到饭前洗手。

  二、学生就餐要实行自带餐具。

  三、食堂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合格体检和食品知识培训后才能上岗,不售变质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饭菜。

  四、食堂盛饭菜的工具要干净,经常洗刷消毒,不得盛装其他物品。

  五、食堂卫生要划分责任区,分工负责,每天清扫,餐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洗刷,不得做其他使用,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蟑螂蝇虫叮咬。

  六、食堂库房卫生要有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设施,确保精油食品的清洁卫生。物品离地,摆放有序,地面墙壁清洁干净。

  八、仓库卫生制度

  一、物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三、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四、肉类、水产、蛋品等易食品冷藏储存。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六、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七、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九、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十、分工包干定期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九、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二、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三、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四、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汽、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

  五、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

  六、采购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必须到教育局招标定点的单位去采购。

  十、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采购的荤蔬菜进行复评、复点并记载。

  二、每天对采购的荤蔬菜验收是否新鲜、是否变质、是否经过检测、是否有农药残留。

  三、对采购的冷冻食品、包装食品及调料,验收是否有产地、商标、生产日期。

  四、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销毁或退货。

  五、建立联保责任制,每天对所采购、加工的食品,由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签字后方可供应。

  六、食品卫生验收,有食品卫生检验监督员操作完成。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5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后勤中心书面申请,由后勤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后勤中心报修,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后勤中心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初中后勤管理制度6

  第一条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查不到负责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备案,发给使用许可证。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规论处。

  (一)所有人员必须要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维修。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各部门科研、创收和各承包户基建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

  第八条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宿管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后勤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条各处室、系部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到后勤管理处核定用水、电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否则不予供水、电。

  第十一条窃用水、电按下列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十二条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电或窃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用电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理》执行。

  第十六条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后勤管理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行财处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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