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7 16:06:34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差旅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差旅管理制度

差旅管理制度1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其他人员:60元/天

  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管理制度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管理制度3

  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1

  一、是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邓州市城区规划相衔接

  把邓州市城区的范围扩大到湍河以北,不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适用差旅费管理办法,而是适用于公务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二、是增加了租车的规定

  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规定,增加了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乡处理紧急公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租车。

  三、是提高了邓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

  修订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各省差旅费标准执行,但是将住宿费标准进行了提高,并细化到每个地区,此外还取消了对房间(房型)标准的规定。

  四、是调整了邓州市境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

  乡镇工作人员到本乡镇以外出差或城区工作人员下乡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报销总额不超过20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五、是明确对下乡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严禁把下乡出差有关补助当作福利发放;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下乡出差费用公示制度,每月对所有下乡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费报销规定

  增加了工作人员参加驻村帮扶、抽调挂职锻炼、开展审计巡查等专项工作的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了差旅费经费开支来源。

  修订差旅费管理制度2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近期我院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和原文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

  一、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内)、310-350元/天(省外)。

  二、补助标准提高。伙食补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杂费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确了审批流程。我院职工外出学习、参加会议、进修前,需先经部室主任、主管部门、主管院领导签批。

  四、规范了报销票据的要求。报销发票的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要齐全,票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进修学习还需附主管部门出具“进修学习考核表”。

  五、改变差旅费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员报销转入公务卡;医院工作人员报销原则上转入工资卡内。

差旅管理制度4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一《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略)。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差旅管理制度5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x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湖北京汉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差旅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经、税收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出差的费用开支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由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四部分组成。

  (一)长途交通费:指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车、船、机票费和相关手续费。

  (二)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后,或在中转地搭乘市内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车船费用。

  (三)住宿费:指出差人员因工作事由及路途限制,不能于当日返回公司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四)出差补助:指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勤补助和公杂费补助。

  第四条公司员工出差需在公司OA系统屡行审批手续,中层及中层以下人员审批流程为:出差人员-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审批流程为:出差人员-主管副总-总经理。

  出差必须执行批准的路线,绕道费用及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旅游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五条出差人员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正规发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补助根据出差时间和标准核发。董事长及总经理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在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可据实报销,不再发放出差补助。

  第六条出差人员长途乘坐交通工具的准乘标准:

  (一)董事长及总经理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高铁、动车及轮船一等(厢、座)仓;总经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董事长可乘坐头等舱(商务舱),其他人员乘坐飞机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助理因公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高铁、动车及轮船二等(厢、座)仓;中层以下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动车及轮船二等(厢、座)仓;

  (三)所有人员乘坐火车连续乘坐八个小时以上的或从晚上八时起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连续乘坐六个小时以上的方可购买同席卧铺车票。

  第七条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城市后的市内交通必须乘坐公交或地铁,不允许乘坐出租车或黑车。

  第八条出差人员到各地区的住宿标准及出差补助标准如下:

  表:

  (一)公司员工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节约部分的差额补给个人,没有住宿发票的不补,超过住宿标准的`个人自理。出差同时到两个级别市以上的住宿费按表列标准分别计算。副总及以上人员出差若有陪同人员的,准许一人住宿标准按所陪同人员执行。

  (二)工作人员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按会务费或培训费发票据实报销,公司一律不再报销期间的住宿费用及出差补助;若费用发票中不含食宿费用的,公司可按出差所在地标准予以补助。

  (三)市场服务部各现场人员发放现场补助,每人每天补助8元,负责调试及工程负责人每天补助15元(现场正常后取消)

  第九条各部门若需带车出差的必须填写出差用车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出差归来结算车辆费用必须由办公室审核签字确认。

  第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一般业务尽量用电话或电子商务等形式联系,确需出差的人员,事先确定出差地点、任务、路线及时间,返回后主管领导要认真把关。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参观学习、旅游的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差旅费预算定额按公司文件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若定额确实不足时,须逐级报总经理批准调整。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3日起开始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并接受审计,解释权归财务部。

差旅管理制度7

  一、差旅原则

  1.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1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执行。

差旅管理制度8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差旅管理制度9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财文字(20xx)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并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审批单”填写“公司专用借款单”,经公司领导签批,财务部门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出差审批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审批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审批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审批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除往返的车、船、飞机票费用外,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勤俭节约”的原则;

  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性质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1)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可乘坐火车软卧或飞机;

  (2)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卧;

  (3)其他人员出差,一般应乘坐火车硬卧(硬座)、或长途客车。特殊情况需乘“软卧”或“飞机”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在外地市区交通可乘“公交车”或“出租车”。乘“出租车”单程超过30元时,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应改乘长途汽车或火车。如携带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车”;

  (4)长期驻矿(七天以上)从事技术服务人员(指直接从事劳务性服务,如地面验收、修理、较长时间内的下井服务)实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费、伙食补助、本地市内交通费,共计130天。如另行报销长途车或出租车费时,扣减交通费20元天。如遇特殊情况,包干费不足时,应向总经理特殊申请,经核定后予以适当调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员(从事非劳务性服务),一般应本着节约、实用,能保证正常生活条件的原则,提倡住业务对口单位的招待所。

  (6)住宿费在规定额度内实报实销,副总经理150元天、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120元天、其他人员100元天。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过规定额度时,应事先向总经理请示。伙食补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户、外国人及公司领导带队多人集体出差并集体用餐,由公司报销餐费,不予以报销伙食补助。

  (7)公司员工到本市远郊区县出差,如工作需要在当地住宿,给予餐补30元天,住宿费实报实销,标准参照第6条执行;如当天返回,餐费补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户或协作单位人员共同用餐,应事前请示公司领导,凭票报销。

  3、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总经理同意);

  4、去往本市远郊区办事出差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8小时,伙食补助费按餐费30元天标准补助。

  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公司实行按天数包干,但必须取得实际有效发票,超标准的住宿费,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

  2、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3、旅途中符合乘卧“硬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4、出差人员乘坐长途汽车的`,票价一般不得超过同目的地火车直快硬座票价的2倍,超过部分自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公司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6、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财务部门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7、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8、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

  9、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xx元/百公里补助,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元给予伙食补助。

  10、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确需报销的,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准予报销。

  11、出差回公司应及时报帐或还款,出差时所借款项,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于没有公司领导批准财务人员擅自预借款项或报销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管理制度10

  一、 差旅费报销规定

  1、 住宿费: 住宿标准为经济适用型酒店,费用标准参考当地如家快捷酒店经济型客房均价。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出差人员由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多开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2、 城际交通费:高铁为二等座标准、其他火车为硬卧硬座标准。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 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以经济兼顾效率为原则,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结合短程的出租车,报销票据日期应与出差日期吻合。

  4、 出差补贴:出差补贴原则为伙食补贴,填列在外埠出差费报销单上的住勤补助栏凭发票报销,标准为50元/天,其中分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报销陪同客户就餐的`招待费,则扣除相应的餐费补贴。

  5、 手机话费:手机话费补助每月150元,凭发票报销。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联系,每月报销话费的手机不得少于规定的开机时间。工作日:早8:00-晚21:00 节假日:早10:00-晚18:00。

  6、 业务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应通过出差计划、客户拜访计划等事先上报并列明大致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

  7、 礼品赠送:除了必须当面赠送或者不适宜邮寄的礼品外,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原则上由上海本部统一准备和寄送,以保证礼品的质量,加强管理。必须当面赠送的礼品须在出差计划或者客户拜访计划中事先向领导提出申请。

  二、 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

  1、 出差计划:出差前须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计划给部门主管,详细列明拟出差的城市、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 预算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再出差。

  2、 出差报告:出差结束三天内须完整填写出差报告并发送给部门主管,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三、 拜访计划和拜访报告

  拜访市内客户需填写拜访计划,于每周三下班前将下周客户拜访计划发邮件给部门主管,同时总结上周客户拜访报告,格式可参考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详细列明拜访客户全称、接待人、接待人联系方式、拜访目的、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项目及费用预算等内容

  四、 费用报销流程

  1、 报销流程:需先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经理针对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粘贴的合规性等审批流程,再交由财务部出纳、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报销付款。报销流程一般需耗时10天左右。

  2、 报销程序: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将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拜访客户记录表、费用报销明细表等发送给部门主管及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经财务部出纳、财务部负责人比对相关出差及拜访报告、费用明细表、报销单据无误后,将报销单据送至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署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结束后再交财务部出纳付款。

  3、 发票注意事项:发票按日期顺序依次粘贴,并与报销单一一对应,同一天的发票则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时间早的发票贴在上面,时间晚的发票贴在下面。若遗失票据或发生无票据的费用,须由报销人自行找其他类似发票 代替并附上书面报告写明用其他发票 代替的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再交财务出纳报销。超标准的票据由总经理根据报销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

  4、 其他报销注意事项详见《上海鸿晔财务报销具体规定(20xx年第1号文)》

  五、 附则

  1、 财务部有权要求报销人就报销事项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

  2、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差旅管理制度11

  一、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主管及以上级:每日120元。

  (2)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2)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才能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1)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2)下午8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3)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1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1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第二章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信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4)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三条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第四条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金仍准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五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持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旅行,应予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七条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较本办法所订的费用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

  第八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四、员工差旅费支给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制订。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类。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二章当日出差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三章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的员工可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才能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经调查确实无误乃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报销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才可乘飞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数支给。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晚上9时以后,早上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第十八条出差日自出发日至回公司日计算,但晚上出发或早上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可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三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第四章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五条国外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的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职级董事长常务董事、监事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经理、副经理

  正管理师正工程师管理师工程师

  正副科长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其他人员

  金额(美元)8070605040

  注:(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的出差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10美元。

  第二十八条前条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的交通费、住宿费、杂费。

  第二十九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均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差旅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程序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人员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2.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经总经理审核签字。

  2.借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员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内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报销管理程序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3.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费用标准:

  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县级及以下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7.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8.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2、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销售人员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第五章 报销办法

  1.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报销流程图

差旅管理制度13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差旅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各种的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差旅管理制度15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出差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控制差旅费用,按酒店开业筹备期的具体情况,现将相关制度制订如下。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

  查阅权限:

  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全体员工。

  一、出差管理规定

  1.1出差程序

  员工因公出差,须向酒店经理办提出申请报告,必须注明具体出差事由和完成时限,出差期限由总经理最终核定。

  1.2差旅费用管理

  a.差旅费用实行部门归口管理,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在酒店确定的部门差旅费用年度总额内本着节约的原则实行从严控制使用。

  b.差旅费预算财务实行刚性控制,对超预算的差旅费,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c.差旅费用的报销需填制《xxxxx锦江国际大酒店差旅费报销单》,单据上的项目必须填列完整,所附发票单据的日期必须与出差期间的时间匹配,否则财务部门可拒绝报销。

  1.3出差人员管理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除因病、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电话请示出差审批人获准适当延时外,不得擅自因私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2.1差旅费费用范围

  差旅费是指公司在职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和出差期间发生的打包、托运、订票等杂费。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另行报销计入相关费用,不计入差旅费用报销范围。

  2.2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1.住宿费的规定:

  a.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一律凭住宿发票按不同级别的规定住宿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b.公司员工到外地参加各种会议,由会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凭会议单位有关证明,实报实销。

  c.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住宿费而超过规定住宿标准的,经经办人注明并经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可按实报销。

  d.对单人出差的住宿费可以在规定标准的130%幅度内予以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e .出差人员的出差地如是家庭居住地住宿费不予报销。

  f.出差住宿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虚假现象或执行不力情况,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交通费的规定

  a.交通费指出差员工在出差路途中所发生的'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出租车等的费用。

  b.出差员工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开支标准规定执行。

  c.出差期间部门总监级以上员工发生的出租车可以据实报销;经理级及以下级员工,一般不得乘坐出租汽车。如确需在市内乘坐出租汽车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经部门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出差补贴的规定

  a.对参加各种会议的已由会议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出差补贴。

  b.对随同领导出差和陪同贵宾出差的伙食费已由酒店负担的不再给予出差补贴。

  4.杂费规定

  a.出差期间,因为业务关系与酒店有关部门之间进行通讯联系的邮件、传真等费用凭有关记录凭证和正式发票可实报实销,因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b.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参观费用,由个人自理。

  c.出差期间,发生的非工作和业务用的购书、报等资料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d.员工因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购票手续费、服务费等,可凭票按每人次不超过20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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