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8 13:19:50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伙食收支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新政发〔20xx〕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玛纳斯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学校学生食堂要本着服务学生、服务教学宗旨,确保学生就餐的安全、卫生、舒适。凡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不得从事学生餐饮服务。

  三、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禁学生食堂私人承包,严禁学校向学生食堂下达创收任务。

  四、学生在校就餐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严禁学校将学生在校就餐人数多少列入班级工作考核内容。

  五、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学生食堂伙食费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具体开支项目有:

  1、购买粮、油、菜、佐(配)料所需费用及运杂费支出。

  2、学生食堂购买所需燃料的支付。学校应严格控制在食堂员工人数,就餐学生在100人以内的,按不超过2人的比例配备;超过100人就餐的,每增加50人增配1名食堂从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支付,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计付工资。

  3、学生食堂易耗物品的开支,如餐厅用碗、筷、桌、凳和厨房用厨具等的购置与维护费,学生食堂房屋的改扩建、修缮及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得进入食堂成本开支。

  4、学生食堂产生的检验检疫费,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费等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5、学生食堂剩饭剩菜变卖等其它收入应纳入食堂财务统一管理。

  6、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六、学校要不断提升学生伙食质量,加强学生营养。伙食标准(不包括营养餐部分)早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2个,并且备干菜(咸菜)不少于1个;中、晚餐至少1荤1素1汤。每日的菜谱、价格要在就餐窗口和门卫室公示。

  七、加强学生伙食费管理。学生伙食费实行按餐计算,分月收取,分月结算。其中包餐制学校按月据实收取;自购制学校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生首次领取充值卡由学校免费提供,学生损坏、遗失充值卡的,学校可收取每卡不超过10元的补卡费。学生缴纳伙食费的同时学校要开具正式收据,不得推迟开具或不开。

  八、加强食堂用工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所聘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比不得低于1:50,非寄宿制学校食堂所聘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比不得低于1:100。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当地同类人员的标准支付。学校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集中采购,要求多人参与,互相监督。学生食堂伙食费各项开支都必须要使用正规发票,对于大宗商品要实行定点采购,对供货较多、数额较大的采购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索取正规发票。学生食堂各项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保管、领用管理制度。实物采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等三人以上签字方能入账。对于大宗商品要通过招标,实行定点采购,实物的入库、出库必须严格记载并予以保存备查。大宗商品的采购价格要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要严把安全、卫生关,明确安全、卫生责任人。不合格的蔬菜、食品、干菜及霉变的食品等不得采购,所有蔬菜、干菜、食品在下锅前均要进行认真清洗,仔细检查并留样,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一、加强财务管理。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要建立食堂伙食费台帐,做到定期盘存,日清月结,逐月成本核算,并分月定期张榜向学生公布。学校收取伙食费必须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开具相应收款收据,票据应注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及收费时间和开票人。学校必须建立学生食堂伙食专用帐册,所有帐目要如实反映伙食费收支状况,不得弄虚作假。食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所有财务帐目每月要分类装订成册。学生伙食费只准用于学生食堂相应的费用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学校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对于办学规模较大、设有专门教职工食堂的学校,教职工食堂伙食要同学生食堂的伙食分开核算。因办学规模和条件有限,教师需在学生食堂用餐的,应购票、购卡或交纳开餐伙食费,与学生就餐一视同仁。学校不得在学生伙食费中为教师提供福利性质的免费餐,更不准教师按班级就餐人数在学生伙食费中提成。

  十二、健全食堂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学生食堂伙食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校长是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集体决定。同时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社区(村)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实行食堂伙食费的民主监督。采取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食堂不断降低成本,改进伙食质量。实行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到学生食堂就餐的缴费陪餐制度,做到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十三、加强财务审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财务审计,不定期地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加大对违规者的行政问责力度。

  十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学生伙食标准与品类。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早餐花色品种主食不得少于4个,配汤、稀饭或干菜(咸菜)不少于2个;中晚餐选择式单个就餐(套餐和饭菜单供)的,至少2荤1素1汤;统一配菜围桌就餐的,中晚餐至少3荤2素1汤,并确保菜品的份量和质量。寄宿制学校为学生提供早、中、晚餐服务的,早餐每生每餐不超过3元,中、晚餐每生每餐不超过6元,实行刷卡(或购票)制就餐的学生食堂,应根据学生的承受能力,按适当比例供应低价菜、中价菜、高价菜。低价菜每份不超过1.5元,中价菜每份不超过3.5元,高价菜每份不超过5元。食堂应提供3种以上的菜肴供学生选择,并严格控制学生日均刷卡消费额度。食堂每日的菜谱、价格应在售菜窗口上方向学生醒目公示。实行刷卡就餐的学校,就餐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每张不超过10元的标准收取工本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学校食堂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有关的投诉和举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纠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五、本办法自20xx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按本办法规定制定学校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实施细则。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食堂伙食费管理,规范伙食费定价行为,维护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的食堂伙食费的收取与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服务,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学校就餐。

  第四条学校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定期对食堂膳食、服务质量、伙食费结算和食堂财务等进行民主监督和考评。

  第五条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服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对食堂收支业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全面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项目,杜绝虚报收人或虚列成本。

  第六条学校食堂支出成本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包括:主辅材料费用、水电费用、燃料费用、食堂员工工资福利费用、低值易耗品添置费用、食堂专用的.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等折旧费用。食堂用房屋建筑物及折旧,不得计入食堂经营成本。

  第七条食堂的用水、用电、用气要与学校办公、教学等区域用水、用电、用气分表计量。

  第八条老师在学生食堂用餐的,应购票缴纳伙食费,做到与学生就餐一视同仁,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成本,不得享受福利用餐。

  第九条学校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保持收支平衡,并在食堂醒目位置或校园网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确保学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

  第十条食堂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十一条每学期结束,学校应将本学期食堂收支情况张榜公示。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科学合理安排膳食结构,提前向学生公布菜谱。各种食物搭配要讲究营养、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尽可能满足学生需要。

  第十三条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体系,加强员工食堂伙食费管理,改善伙食标准,提升员工生活水平,合理控制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展恒纺织品(阜宁)有限公司食堂伙食费管理。

  第三条员工食堂伙食费标准管理由企管科和财务部共同核定,食堂伙食费支出由综合管理部后勤保障科负责。

  第二章伙食费及相关开支范围

  第四条员工食堂伙食费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指员工伙食费是指采购粮食、蔬菜类、油、调料、肉制品等费用,不包括食堂人员的工资及食堂所用水、电、气、灶具、洁具等给养器材和设施设备等费用。

  第五条员工食堂人员工资支出管理

  员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公司生产辅助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其工资可以列入公司管理费用或列生成成本辅助人工成本中列支。

  第六条给养器材费管理

  (一)员工食堂给养器材费可列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相关科目中核算。

  (二)员工食堂购入固定资产等食堂装备设备的,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其计提折旧列入管理费用累计折旧相关明细科目核算。

  第七条员工食堂水、电费、燃气费支出列生产成本辅助成本列支,不再单独核算。

  燃气费如无发票,可依据相关收据,据实列入生产成本辅助成本直接支出。

  收据列入成本支出的,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伙食费标准及补助标准

  第八条员工伙食费标准制定及考核控制

  (一)员工食堂伙食费由综合管理部每年制定一次,综合管理部制定伙食费标准,应本着改善员工伙食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上一年度人均标准及物价情况合理制定。

  (二)伙食费标准制定后,后勤保障科应按标准控制。伙食费标准应纳入后勤保障科季度绩效考核。

  (三)遇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员工生活水平改善的,后勤保障科应说明情况,企管科核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增加伙食费专项补助标准。

  第九条客饭费标准

  (一)客户、供应商来司食堂就餐的,可按四菜一汤的.标准予以接待,其费用按标准予以核定。

  (二)客饭费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三)客户费派遣由综合管理部下达通知。

  第四章伙食费会计科目设置

  第十条公司建立食堂伙食费明细辅助账,由综合管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设立,列入员工食堂伙食费支出的,公司财务部门按往来核销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公司会计科目关于食堂伙食费相关科目设置

  (一)公司核销食堂月份伙食费时,公司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直接成本—人工成本—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

  (二)公司预付食堂伙食费时,公司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可指定食堂专储账户)

  第十二条员工食堂相关会计科目设置规范

  (一)指定个人账户为食堂专储账户,作为其资金收入、支出一种备查备核事项。

  (二)从财务借入伙食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食堂微信账户

  贷:食堂对上往来

  (三)财务核销月份伙食费

  借:食堂对上往来

  贷:伙食费收入

  (四)购菜主副食品支出报销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伙食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食堂微信账户

  第十三条食堂伙食费结余可作为食堂家底经费,其经费可用于节假日员工加餐支出伙食补助,节假日加班伙食补助,食堂不能自我调节的,可向公司申请专项伙食补助经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总经理签发,列入相关福利费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在办法前公司筹备开办期间的伙食费,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列入相关开办费支出。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规范食堂伙食费的管理,改善伙食标准,提升员工生活水x,合理xx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广银集团本部及xx公司员工食堂伙食费管理。

  三、具体规定

  4.1员工食堂伙食费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员工伙食费是指采购粮食、菜类、油、调料等费用,不包括食堂人员的工资及食堂所用的水、电、气和灶具、餐具、洁具等厨房设施设备的费用。

  4.2员工伙食费标准制定及考核xx

  4.2.1员工食堂伙食费标准由行政部每年制定一次。行政部制定伙食费标准,应本着改善员工伙食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上年度伙食费人均标准及物价情况合理制定。

  4.2.2伙食费标准制定后,厨师应按标准xx。伙食费标准xx应纳入厨师季度绩效考核。

  4.3伙食费报销

  每周由厨师以伙食费用途向财务借支,月末凭行政部签字确认的《购物清单》和《就餐人数登记表》到财务部报销,同时核销当月的伙食费借支款。

  4.4《购物清单》及《就餐人数登记表》管理

  4.4.1每天厨师对购物进行登记形成《购物清单》,并在食堂公示。

  4.4.2厨师每日三餐按实际就餐人数进行登记形成《就餐人数登记表》,并在食堂公示。

  4.4.3行政部每月不定期且不少于两次对《购物清单》及《实际就餐人数登记表》进行抽查并签字确认。

  4.5伙食费的日常管理

  财务部按季度对伙食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分析的内容主要有每月员工伙食费发生额,每天早中晚三餐实际就餐人数,人日均伙食费等,并作为厨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我校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食堂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经费使用范围、经费的日常管理等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经费使用范围

  1、食堂聘用员工的工资及各类奖金;

  2、维持食堂正常经营活动购买的主副食品及各类原材料;

  3、食堂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能源费用;

  4、食堂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的各类工具及耗材;

  5、为保证食堂正常经营所进行的设施改造(不含土建工程)、设施设备维修;

  6、为确保食堂正常经营不得不购置的、计划外的小型设备(5000元以内);

  7、食堂员工教育、培训、考证费用;

  8、为确保食堂正常经营所产生的其他各类费用。

  二、经费管理

  1、食堂聘用员工的工资及各类奖金由食堂会计按中心制定的发放标准核算后,报食堂经理审核后,按照中心对经费审批的`流程执行;

  2、食堂采购的主副食品及各类原材料通过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的采购比例不得低于85%,由食堂经理负责把控;在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以外采购的主副食品及各类原材料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中心组织的评审,且每年进行考核;每年与各供货单位签订全年购货合同(开口合同),每月按送货单结算;

  3、食堂日常经营过程中购买的各类工具及耗材,单次采购金额5000元以内的,由食堂经理审批;单次采购金额在5000~10000元的,须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0~20000元的,报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采购;超过20000元的,须获得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方可采购;

  4、食堂设施、设备单次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食堂经理审批;预估费用在2000元~5000元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预估费用在5000~20000元报中心主任审批方可执行;预估费用超过20000元的,须获得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由于工作需要,其他未列明的采购内容(含前述小型设备),由食堂经理向中心分管领导或中心主任汇报后,方可采购。

  该办法自20xx年11月18日起执行。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6

  一、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严格膳食核算、审查制度。

  二、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三、开展膳食评价和反馈工作,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机关伙食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福利水平,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伙食费标准:机关食堂按工作日为干部职工提供早餐和午餐,伙食标准早餐2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元,单位补助1元,午餐5元/人,其中个人缴费3元,单位补助2元。

  二、伙食费的核算:食堂伙食费按日计算,按月结算,每季度公布一次帐目,每月1-5日向财务科办理当月伙食费报销手续,每季度终了,公布本季度伙食费帐目。

  三、伙食费收入与支出:伙食费收入由个人当日打饭交饭票和单位补助两部分组成,按月计算,伙食费支出要严格按标准掌握,旺季略有结余,淡季略有补贴。全年保持收支平衡。

  四、伙食费结算:伙食费实行公务卡结算制,补贴部分与财务结算实行报销制,干部职工就餐实行饭票制。

  五、伙食费的审核报销:伙食费补贴报销单据,有经本人、验收人签字,核算并有食堂管理理员签字,主任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食堂伙食费管理的`职责:

  办公室负责食堂管理,食堂管理员负责饭票的发售和登记,食谱的制定,伙食费支出计划及核算报销,食堂炊事员负责每天收回饭票的登记,伙食费支出及差额数的计算,并及时交给食堂管理员。

  七、此制度于20xx年xx月1日起执行。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学生伙食实行先就餐,再结算缴费的制度。

  第二条学生伙食费在当月最后一周由班主任收取,班主任在次月10日前须向总务处缴清班级学生当月伙食费,学期最后一月须在放假前结清。

  第三条班主任在收取学生伙食费前,须向学生或家长说明伙食费的结算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班主任在结算学生伙食费时,应扣除学生缺席的日数,并向学生或家长说明。

  第五条班主任在收取学生伙食费时,可以向学生出具缴清伙食费的证明书。证明书的内容为“学生×××已经缴清×年×月份的伙食费”,班主任须在证明书上亲笔签名,否则证明书无效。

  第六条班主任在每周放学日的上午须将本周班级就餐学生缺席情况书面报告给分管领导,不报告的视为全勤。报告的内容为:班级、学生姓名、缺席日期。当就餐人数发生改变时,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第七条分管领导亲自核实班级就餐学生缺席情况。

  第八条学校在当月底或下月初随机调查班主任收取学生伙食费的.情况。班主任挪用伙食费的,按挪用金额的3%乘挪用月数扣减班主任津贴。

  第九条班主任在收取学生伙食费的过程中违纪的,须如数退还,并按违纪金额的1―5倍扣减班主任津贴。

  第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起施行。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9

  一、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饭堂,排队买菜要遵守纪律,不得拥挤、插队。

  二、寄宿生必须在饭堂内就餐。就餐学生不得将饭菜拿到教室或宿舍。

  三、保持食堂安静,就餐时不得在饭堂内跑动,敲打碗筷或大声喧哗,严禁争吵、起哄。

  四、保持食堂清洁,不随地吐痰或乱抛其他东西,要爱惜粮食,吃剩的饭菜倒在规定的.桶内,不得随意乱倒。

  五、爱护饭堂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从重处理。

  六、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说话有礼貌,不得与炊事人员争吵或辱骂炊事人员,对食堂工作有意见,可向班主任或校膳食委员会反映,不得意气用事,不准借故吵闹。

  七、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厨房,以免影响厨工操作,保证安全卫生。

  八、以上规则要求同学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10

  为保证食堂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规定,特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卫生实行司务长负责制,各层由其承包人具体负责。

  二、工作人员一律穿戴整洁的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堂各包干区承包到人,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四、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工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后统一交蒸饭间消毒。

  五、严把食物采购、验收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的物品,如发现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处以双倍的罚款。

  六、不加工、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物。

  七、保证学生饭菜新鲜,做到现做现吃,杜绝隔日食物。

  八、搞好操作间的卫生,做到物见本色。

  九、保持仓库整洁,仪器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存放,防止受潮变质。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有盖,搞好“三防”工作。

  食堂伙食费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食品安全和生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要树立“不以赢利为目的,方便师生、服务学生、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宗旨。

  第二条学校食堂的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保证卫生、就餐自愿、价格合理、营养丰富、质量上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必须坚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

  第四条学校食堂要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必备营养,合理确定学生伙食标准。学生用餐价格可以根据物价水平和了解学生、家长需求后进行适当调整,严格控制好食堂的利润率。

  第五条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积极创建标准化食堂,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改善食堂卫生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预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杜绝源性、水源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学校要建立对食堂管理的监测制度,成立学校主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堂监督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落实监督责任。对食堂饭菜的数量、质量、卫生、价格、服务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校长信箱、发放测评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学校收取的学生就餐费用要建立账目,每周要公布周食谱。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和安全。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以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按照就近、就地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并按重大事项和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不报。

  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和指导。

  第十二条引导家长和社会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监督。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成立由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组成的学校食堂工作管理和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消费者主体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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