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7 08:49: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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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管理制度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8篇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1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

  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

  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

  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

  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

  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

  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

  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

  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2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处长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店长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仪表,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是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超短裙、短裤、拖鞋。

  3.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事情,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员工购物必须主动配合当班值班经理检查,且上班时间不准购物。

  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收银员不能携带现金上岗,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等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及供应商的赠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商场员工和顾客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小偷罚款的50%奖励给员工)。

  15.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店长或公司领导反映。

  16.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3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所带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7、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同事;

  8、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9、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0、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3、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4、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5、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6、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7、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8、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19、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0、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1、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4

  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劳力管理

  第一条 招 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 上 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 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 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 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 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 奖 惩

  (一) 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6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

  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

  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

  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7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

  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

  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

  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

  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

  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

  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超市员工管理制度8

  第一条 目的

  制定本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员出色地工作和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职员如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 总则

  1.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决定,采用本章规定的纪律处分措施,决定是否合理使用于各案例的具体情况和事实。

  2.如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出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时, 无论该行为严重性如何,都应事先征求人事部门的意见。

  3.如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送交人事部门。作为基本原则,每项违纪行为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的员工,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4.本员工手册对违纪行为仅作原则性规定、一级违纪、二级违纪及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所列的清单,公司所颁布的任何有关补充规章都将自动成为本商场的人事制度和实践的一部分。

  第三条 一级违纪行为

  1.在履行职责时干私活。

  2.在公司内举止不当,如跑动、喧哗或骂人等。

  3.随地弃垃圾。

  4.行为粗鲁。

  5.个人仪表不整。

  6.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7.上班时睡觉。

  8.随地吐痰。

  9.对顾客或其他员工无礼。

  10.未经允许缺勤一天。

  第四条 二级违纪

  1.拒绝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上班时不戴姓名卡。

  3.上班时服装不整洁。

  4.把食品带出员工食堂。

  5.未经允许从顾客通道进入商场。

  6.未经允许,将任何商品带出本商场,即使是过期或损坏的。

  7.故意不听从上司的指示。

  8.上班时在禁烟区抽烟。

  9.为了自己购买而更改促销条款或擅自改动价格。

  10.提供虚假医疗证明。

  11.未经允许移动或操作本商场的车辆、机器和设备。

  12.未经允许,连续两天缺勤。

  第五条 严重违纪行为

  1.把本商场的财产私放于更-衣柜内。

  2.破坏公物,如乱涂写现象。

  3.在其他员工打孔卡上打孔。

  4.偷窃或非法占用本商场的财产。

  5.故意破坏本商场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6.以促销、更好的工作条件等为条件接受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7.向本商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任何机构泄露保密信息;

  8.未经允许在计算机上改动商品价格。

  9.在公共区域吃任何物品。

  10.未经允许连续缺勤三天。

  第六条 口头警告

  员工如犯有一级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一次,并要求其签收。

  第七条 书面警告

  1.员工如在一年之内三次有一级警告,则将受到书面警告。

  2.员工如犯有二级违纪行为一次,也将受到书面警告。

  第八条 最后警告

  如员工在一年之内已受到两次书面警告,又犯有一次违纪行为三次或犯有二级违纪行为一次,该员工将受到最后书面警告。

  第九条 30日辞退

  如员工在收到最后警告后,再犯有违纪行为,那么该员工将于30日后被辞退,本公司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十条 立即辞退

  如员工的违纪行为无正当理由,公司将立即辞退员工,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十一条 意见程序

  1.员工对工作不满意或对上级所作出的决定不满意,可向上级提出意见,但不得以此为理由停止工作;

  2.员工首先应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上司。

  3.如员工对其上级的答复仍不满意,可向部门主管提出,并抄送人事部门。如果觉得反映意见无效,可直接提交意见至人事部门,人事部经理协调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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