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1 11:26:11 制度 我要投稿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篇)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1、大型设备在进场前,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设备必须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的,证照齐全方可使用。

  2、大型设备的安装、验收及拆卸要求

  2.1大型设备的安装

  2.1.1大型设备安装时,要选择经市建委认证的安装队伍,备案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并签订安装合同。有安装队伍编写安装拆卸方案,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装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执行。安装合格后由安装单位填写检查验收表格,由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请国家有关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2大型设备的安装要根据机械的说明书,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等,并办理移交手续

  2.2拆卸要求

  2.2.1在拆除设备时,要对操作工人进行交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六级大风或大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2.2.2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局或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经理部对其操作证复印件存档。

  3、机械设备日常使用、保养、检修

  3.1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经理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2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记录每班作业前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等。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报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3.3大型设备有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大型设备零件松动、运转有异响、振动及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维修。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安全员负责填写保养记录。

  3.4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检修,项目部经理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

  1 .机械设备的购置

  ( l )购置计划程序及要求

  l )由机械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申请购置部门共同提出设备购置的项目、数量、型号和规格;

  2 )由计划部门落实资金来源,提出年度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3 )申请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批准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订货采购。

  ( 2 )机械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

  企业实现技术装备,资金来源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在设备购置程序中,落实财务对购置款源的支付保证,是首先必须考虑的。

  l )工程预算所列的技术装配费;

  2 )企业按规定留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含大修理基金的结余部分);

  3 )企业利润中的生产发展基金。

  2 .机械设备的装配

  ( l )不论是新购置机械,还是对原有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改装所装配的机械设备都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的总原则。在探讨装备方案时,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并考虑以下要求:

  l )防止盲目性。是选购现有产品、是改造还是改装,要进行权衡比较,综合分析。需要自制的,要考虑技术水平、加工能力够不够,产品质量能否保证;

  2 )考虑经济效益。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新购置机械设备时,要算好经济账;

  3 )选购设备要考虑到整机性能,还要考虑维修配件来源;

  4 )装备机械必须适应施工作业条件,在产量、质量和进度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及改装,对现有老旧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是加快设备更新步伐的重要措施,具有投资少、收效快等优点。技术改造和改装应遵循如下原则:

  l )机械设备的改造要同企业的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机械设备的状况,作出全面规划;

  2 )要考虑需要和可能,资金和机械设备配件供应来源、技术准备等;

  3 )要按照技术先进、使用可靠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方案、资料和施工图纸必须事先提出,经有关人员审核,报上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有关资料应列人技术档案。

  ( 3 )设备改造和改装应进行以下审查:

  1 )经济可行性审查。提出比较资料及综合比较方案;

  2 )技术可行性审查。对引用技术是否成熟,改造改装的实施步骤及能力提出论证。

  3 .机械设备的验收

  ( l )对整机装运的新购机械设备,应进行运输质量及供货情况的检查。对有包装的新购设备,应检查包装是否受损;对无包装的新购设备则可直接进行外观检查及附件、备品的清点。若发现新设备已有较大损伤,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尽快与运输部门或供货厂方交涉处理。

  ( 2 )对解体装运的自组装设备,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品进行外观检查后,应尽快组织「_地组装并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

  ( 3 )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应由制造厂在工地进行组装、调试空运载和生产性试验,自检合格后才提请订货单位复验。试验项目及要求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企业最好直接参加厂方的自检过程,待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签署验收。

  ( 4 )调拨的旧设备的测试验收,应基本达到'完好机械'的标准。

  ( 5 )重要关键性的大型设备应由总工程师或总机械师为首的鉴定小组进行试验验收。

  ( 6 )一切随机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作为技术档案的必备内容。

  4 .机械设备的检查

  ( l )机械设备检查是全面性检查活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提高机械管理水平。检查要注重实效。总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分公司每半年一次,基层每季一次。把完好设备标准的评比工作与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

  ( 2 )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

  l )机械管理工作,职工思想教育;

  2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 )主要机械的使用、保养、修理情况及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4 )技术档案及资料的管理、使用情况;

  5 )技术培训考核、操作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6 )维修计划的执行,修理质量和配件管理情况;

  7 )完好设备标准竞赛的实际成效。

  5 .机械设备的保养

  ( l )机械设备保养是进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修换易损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

  ( 2 )机械设备保养的要求

  l )处理好保养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在安排施工任务时,要留有机械保养时间;保养作业尽量利用业余和节假日进行,以缩短保养停机时间,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2 )制订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操作人员进行保养作业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3 )对操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培养爱机习惯,熟练掌握保养技术知识

  4 )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配齐油枪、油杯等专用工具设备,按期按量供应必备品和配件等。

  ( 3 )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

  机械保养主要是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十字作业法',直至以恢复各大总成件耐用能力的平衡为目标而进行的有关项目。

  ( 4 )保养计划

  l )保养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保养规程和各类机械的保养间隔期以及生产情况逐月编制。并与机械保管月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2 )保养计划的编制应坚持强制保养的原则。

  ( 5 )保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l )机械保养采用就机保养综合作业或定位保养专业分工的方式,也可采用总成互换的保养方法;

  2 )专业分工方式,可实行定部位、定人员、定机具、定进度、定质量的五定责任制度;采用综合作业时,根据情况实行必要的责任制;

  3 )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保养类别、起止时间、保养主要内容和质量检查情况登记在履历书和保养登记簿内,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

  6 .机械设备的修理

  ( l )由于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特点,采用不同修理制度。

  ( 2 )机械设备划分为三类:一是关键机械设备;二是主要机械设备;三是简单机械设备。

  ( 3 )对三类机械设备采取三种修理制度。

  1 )计划预期检修制度。用于第一类机械设备,用计划预防性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2 )诊断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二类机械设备,用'诊断病情,对症下药'的方法进行修理,确保机械设备完好,便于现场维修;

  3 )事故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三类机械设备,出故障就修,不出故障不修。

  ( 4 )修理制度三种检查方法

  l )修前检查:以专业人员的经验和仪器仪表相结合,鉴定如何修理;

  2 )定期诊断法:根据诊断结果,视情修理。用仪器仪表和人的经验相结合的方法;

  3 )随时观察法:用于事故修理制度。要求随时注意和掌握情况,一旦发生故障,马上修理或更换。

  机械设备的修理是指将已因磨损而性能降低的机械设备恢复到原出厂性能或基本达到原出厂性能的恢复手段。机械设备的修理体制、修理计划的形成程序见'机械设备的保养'第l 、2款。

  ( 5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是指按计划预期检修制中规定的修理周期(间隔)对该机的强制性修理。这里主要指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

  l )制订修理方案

  在机械设备解体后,根据机械各部磨损情况,由机械技术人员会同机械修理人员共同制订出书面修理方案。修理方案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要有具体的配合数据、加工级数及质量标准。修理方案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

  2 )机械解体后,对所有旧零部件测量鉴定。从中确定可用、可修及需更新的配件,并据此编制出配件计划。

  3 )对按计划新购人配件和新加工件,逐个检测。对不符合质量、配合标准的配件坚决剔除。

  4 )对所有的配合组件,在装配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合格后方可进人下道工序。

  5 )部件组装完成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并整体喷漆。

  6 )整机组装完成后,要整体喷漆,并同时喷上统一编号。

  7 )由机械技术人员、质检员、机械修理人员据修理规范和验收规范共同对该机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并签署验收单。

  8 )对大型机械设备,经过三次大修理后,不再安排第四次大修理,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对于中型及以下机械设备,当其四级保养的费用已达到或超过其原值时,不再安排四级保养,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

  ( 6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是指对机械设备在正常运转中,因发生人为或机件损坏而造成的停机故障的排除手段。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的突发性强,在实践中很难列人修理计划。但也绝非无规律可循,只要广大机务人员勤于摸索、频于观察、精于记录、善于总结,还是能够做到、起码是能够基本做到防患于未然。

  l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发现

  a .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心无旁鹜。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随时根据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声音、温度、气味、机械出力、操作反应等现象,及时发现异常并停机检查。避免因这些异常的推迟发现而造成机械设备的扩散性损坏。

  b .各级机械管理修理人员应充分利用深人工地的机会,观察机械的运转动态,及时发现问题。

  2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排除

  a .属于操作人员通过调整、紧固可以解决的故障,由其自行排除。但前提是机械管理单位必须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随机工具。随机工具除本机专用的工具外,至少还应配备:黄油枪一个;克丝钳、鲤鱼钳、活扳手、十字螺丝刀、一字螺丝刀、电工刀各一把;机油壶一个。

  b .属于机件损坏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修理单位。通知时必须要把故障部位、故障现象特征说明白,以免修理人员往返徒劳。

  c .修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派出修理人员。修理人员应根据通知的故障部位携带上可能更换的零部件。

  d .故障排除后,操作人员和工地机械员应签署机械修理任务单。机械修理任务单上应注明本次修理所耗用的工时;更换的配件名称、数量;修理质量评定和对修理人员服务态度的评价。

  7 .机械设备的调拨

  ( l )企业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分别是设备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涉及产权变更时,要办理好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 2 )设备无偿调拨只需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有偿调拨应视设备情况,实行按质论价的计费办法。

  ( 3 )施工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合并、关停时,所有机械设备调拨处理按上级规定办理。

  ( 4 )根据管理权限发布调拨命令,按照调拨令办理调拨事宜。

  ( 5 )调人调出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调拨通知单等规定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及有效期办理交接事项,调拨通知单等文件应作为列账与立账的依据。

  ( 6 )原机附件、备品、工具、说明书、履历表、运转记录、随机技术文件等一律在交接记录上注明并随机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

  ( 7 )交接双方要互相协作,调出单位应主动协助解决装运问题,调转中发生的费用一般由调人单位承担。

  8 .机械设备的资料管理

  ( l )凡只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均应按机械分类建账立卡。

  ( 2 )各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机械总台账和反映配属情况的分户账,定期核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还要同财务部门所建的账卡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 3 )企业施工生产中的主要施工机械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原始文件(说明书、零件目录、图纸、出厂合格证、设计资料)、机械履历表(机械变动、事故、安装、运转、修理、改造等履历),均应按要求逐项登记。进口机械应详细登记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生产国别、生产厂商、出厂时间、编号、到达时间、配套动力及主要附件情况。

  ( 4 )运转记录等原始资料,由值班人员正确填写,专职人员审查汇总,逐级上报。

  9 .机械设备的保管与退库

  ( l )保管

  l )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管的有关技术规定保管好在库机械设备和暂时停用机械;

  2 )机械设备在保管中严禁拆套,杜绝备品、附件、工具等的锈蚀、遗失和损坏现象。

  ( 2 )退库

  l )凡1年以上不需要用的机械设备,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2 )退库机械设备应做好保管,并做出技术鉴定,按审批要求的规定,办理无偿调拨的退库交接手续;

  3 )退库机械的运杂费由原保管单位承担。

  10 .机械设备的封存

  ( l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 2 )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 3 )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 4 )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 5 )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11 .机械设备的报废

  ( l )对机械设备报废要严格掌握,慎重处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l )主要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虽经修理仍达不到生产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 )因使用期长,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3 )因意外灾害事故和突发事故,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 )非标准设备,因任务变动,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需要的;

  5 )需更新换代的淘汰产品。

  ( 2 )机械报废时,应由单位主管、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详细检查,作出正确的技术鉴定。

  ( 3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械,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报废申请书,经单位领导鉴定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后按管理权限作报废处理。

  1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 l )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定

  l )新购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机械设备,在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2 )新购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由建制单位组织,在机械技术负责人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3 )参加机械设备技术试验的人员,事先必须详细研究原厂技术文件,了解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技术操作规程;

  4 )大修或改装后的技术试验,由承修单位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主修人或原机机长会同进行;

  5 )承修单位应事先通知送修部门派员参加,使试验和验收工作结合进行。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l )外部检查。主要检查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有缺件漏装,润滑部位是否涂油或注油,螺纹连接是否紧固等;

  2 )无负荷试验和负荷试验。主要是试验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包括机械设备的启动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是否达到正常使用的技术要求;

  3 )技术试验后的复查。主要检查试验后的机械设备有无不正常情况,消除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并做好润滑、调整和紧固工作;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1、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公司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严格履行与公司安全生产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3、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务必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否则,按照安全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每台机械的机长必须要有联系方式,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上,遇有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正常的设备运转和设备安全。

  6、需要请假或着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必须提前3天告诉公司安全生产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开,否则,离开时间不计发以前所有工资,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负责及承担费用。

  7、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严禁24小时大倒班。每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接班时要及时到位。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8、严禁将设备交给其他闲杂人员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带学徒人员,发现一次,将给予辞退并扣除责任人员全额工资。

  9、服从和执行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

  1、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在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现场停留。

  3、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滑绝缘鞋。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设备标准节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护栏以内工作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5、严禁安、拆、操作人员酒后上岗工作。

  6、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装车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装车,保证安全的同时并使设备各个结构及部件不受损坏,装上车的零部件必须捆绑牢固。

  8、安装、拆卸设备时要指定安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安装、拆卸需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9、安装、拆卸完毕后,由作业带班人员或安全责任人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技术调试。

  10、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操作,并立即汇报进行处理。

  11、安装完毕后,务必对各部件进行检查,调试时务必遵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交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为确保生活水泵、消防水泵良好及正常运行,按规定周期维修、保养并做记录。

  一、生活泵每周轮换运行。

  二、消防水泵每星期试运行一次(每次2分钟)。

  三、消防水泵、喷淋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对磨损零件及时进行更换。

  四、消防水泵每季度全面保养一次。拆卸轴承清洁,加润滑油,对磨损零件更换。

  五、按规程检查盘根是否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泵轴渗水有无流到地面。

  六、按规定时间检查水泵轴与电机轴在同中心线,手盘转动灵活,无卡壳,机座紧固,螺丝垫片无锈。

  七、按规定时间用摇表测量电机绝缘电阻(R≥0、5MΩ),用接地电阻仪测试电机,绕阻值正常,三相电阻平。

  八、按规定时间检查阀门,开闭灵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

  九、按规定时间检查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水泵、电机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位紧固。

  十、控制柜内元件齐全,控制系统正确可靠,表面整洁。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

  4.1日常保养:即班保养,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维护和保养,主要对机械及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紧固等。

  4.2定期保养:指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查,其主要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班保养的全部内容。

  5职责

  5.1项目部机料部负责项目部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包括外租赁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2项目部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各单位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察工作。

  6具体内容

  6.1项目部制订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技术规定;

  b)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

  c)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

  d)冬季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e)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报废、申购制度。

  6.2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

  6.2.1项目部根据施工计划,确定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计划。

  6.3.2机械设备拆装队编制拆装技术措施,报项目部总工批准。

  6.2.3施工前,机械设备拆装队根据拆装技术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4机械设备拆装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要有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

  6.2.5机械设备安装结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组织进行相关的试验及试运行,填写相关记录

  6.3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

  6.3.1项目部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本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6.3.2项目部建立所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档案。

  6.3.3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多班运行作业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3.4确保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到定人、定岗、定机。

  6.3.5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技术交底。

  6.3.6监督检查运行操作人员的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使用维护工作及其记录的符合性。

  6.3.7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保养工作。

  6.3.8对于影响安全使用的机械设备,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6.4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6.4.1在施工初期,使用单位针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施工计划,制订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大中型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计划报项目部机料部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6.4.2使用单位制订交通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6.4.3项目部机料部负责与政府相关的检查部门联系工作。

  6.5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6.5.1项目部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填写机械设备整改单限期整改。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8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状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必须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状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状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透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潜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定此使用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七、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该命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十、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机员。

  十一、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十二、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十三、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十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签、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六、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

  1、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电气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2、临时用电必须得到分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的清扫、检修必须按中心《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的安装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程进行安装。

  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试验,试验无效禁止使用。

  6、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拉合闸顺序操作电气设备。更换熔丝、熔管必须在上口断开电源后进行。

  7、安全用具的使用保管以及高压安全用具的试验,必须按北京市供电局《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8、机械设备安全负责人应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机械设备安全问题,保证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9、值班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巡视或进行不停机的故障判断时,只允许进行机械设备外部的检查,听音或手摸,但不允许触及机械的旋转部分,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10、机械设备发生较严重的突发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停止动力机运转,尽可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1、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起重设备做预防性的保养、检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3

  根据项目部管理的特点和特征,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发挥机械现有的潜力,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要主动接受上级设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公司动力站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向生产安全部、动力站提出申请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三、项目经理部和动力站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要追究责任人和承担经济损失。

  四、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杜绝事后补资料的现象,尽量避免和减少资料记录的失实程度。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违章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机械,并防止损坏、被盗。

  六、建立机械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生机械故障,组织抢修,缩短停修时间,对不需要的则要及时退场。

  七、建立项目上的机械租赁经济合同、机械使用台帐,搞好经济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结月清,为项目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础资料。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调查弄清设备事故原因真象,及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损失,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所有员工从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二、原则:

  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三、事故定义:

  凡是由于设备非正常损坏和人为原因而引起设备故障均为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为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的为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处理程序:

  1、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采取必要安全及应急措施,保证必要的生产所需。并及时通知上级组长和主管以及技术工程师,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以便进行原因分析。

  2、事故抢修:组长、主管、技术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应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设备当事人要如实报告事故经过,会同工程师、上级进行原因划定。并配合组织抢修,力争以最短时间恢复生产。

  3、事故调查:

  a、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人员首先要配合上级或工程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按要求如实将事情的经过、原因作出书面报告以供参考。(书面报告在事故当日按上级要求提交,否则,按失职追究相关责任。)

  b、由组长、主管和技术工程师通过公开讨论,对事故的调查作出结论。由工程师作出事故书面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及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书面报告在事故调查的三日内向上级主管提交,否则,按失职追究相关责任。)

  五、教育及再培训:

  针对事故发生原因,组长、主管及技术工程师应视情况组织现场会,对员工进行教育及再培训。在一个月内由主管或工程师组织,完成对所有员工以事故为案例的公开讨论和培训,并做记录和准备相关内容考核。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建筑业的机械设备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加速建筑工业化的进程,实现建筑业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为生产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建立一支专业管理和兼职管理相结合的设备管理队伍,实行管、用、修相结合,专业修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改善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根据上述原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xx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xx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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