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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精神与要求,确保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阅读习惯,发挥课外阅读启智润心的功能,为学生成长奠基。特制订《青岛51中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基本标准
(一)严格把关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进教导处严把审核关,由专人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册册遴选,本本筛查。校园的课外读物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严格坚守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准则和底线
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选取的基本流程
对于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采取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的推荐程序。基本流程如下: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每学年推荐一次;
(二)由教导主任、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三)由语文、道德与法治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四)学校教导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加强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2.做好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的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4.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6.对于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学校团委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7.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上报教导处,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管理制度2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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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xxx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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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
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
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定年度计划、定工作方案、定阅读内容、定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
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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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规范管理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和区局《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附件一)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2.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充分满足师生课外阅读需求。
2.收集阅读信息,挖掘数据价值
利用图书软件统计功能,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学生发布推荐书目,同时为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前,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二)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课外读物、辅导书等一切资料。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通过后,图书馆将进行相关读物的购买,方便学生阅读。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校园漂流书架及学生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进行课外读物推荐一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相关环节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主导。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课程教导、总务主任、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三)上报中教科、小教科进行备案。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完善图书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图书采购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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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禁止校内销售课外读物管理制度7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关校园读物的管理制度。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博雅校园氛围。
学校以图书馆为主阵地,扎实推进课外读物遴选配置和推广利用、加强各学科组与图书馆的联动,支撑和保障课程教学改革。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课外读物管理审核小组,加强组织保障,使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使本校学生课外阅读的推荐、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成员由校长、书记、高校专家(家长代表)、课程教学部主任、行政服务部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等组成。
2.规范配置流程,杜绝问题图书进校园。购买合法、正规渠道出版物是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选购的基本要求。在市、区两级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学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对采购图书源头的规范,严格审查供书单位实体书店资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问题图书进入校园。
3.评议审核推荐书单。认真选择适宜的课外读物。校图书馆的图书配置严格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挑选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并加强馆藏图书适宜性研究。审核小组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严格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学校也接受校友和在校师生捐赠,所有图书均需经过审核小组的严格审核。对受捐赠的图书进行审查,凡进必审,关注“方向性”。由图书馆对受捐赠的图书完成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流通借阅环节。
5.完善清查制度,结合资产剔旧每学期开展馆内图书清理工作,发现不适宜的图书及时下架。
下一步,学校将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要求为契机,扎实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关口,集全体师生之力打造优质的阅读生态圈,以“多读书、读好书”为目标,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