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管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管处管理制度1
一、公司各项收支严格实行预算管理。
二、财务部每月未编制下月《预算申请表》,经总经理签审后,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集团公司。
三、预算申报内容经集团公司审批意见下达后,方可遵照执行。
四、预计将发生预算外支出的,必须提前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上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月未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表》,经总经理签审后,于下月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
物管处管理制度2
一、员工考勤打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保安部负责监督执行。
二、所有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否则工作考勤不予确认并通报处罚。
四、考勤认定:依据《员工手册》,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内为正常到岗,5-15分钟打卡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超过一小时的'加班须凭《加班工作登记表》计算加班时间,在所在部门规定时间前后1小时外打卡,未经部门书面通过,均计为缺勤或异常打卡。
五、员工考勤统计以打卡为主,结合各部门月初上报的排班表、员工考勤表及假期申请表执行。
六、行政部将严格监督、随时抽查在岗考勤,一经发现离岗、串岗、消极怠工、虚报考勤将严肃处理。
七、对于代打卡、换打卡、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将根据打卡记录,按《员工手册》严格处罚。
八、员工换班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上报行政部,凡私自换班均视为缺勤,并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四天以上七天以内由行政部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报批请假将视为旷工,并照章处罚。
2、部门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员工离开本市时,须上报总经理同意方可。
3、请假(外出办公)都需以《假期申请表》(《因公外出表》)报行政部存为依据。加班需填写《加班工作登记表》,没有书面依据一律不予确认。
十、参加培训、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各部门组织的聚会、活动安排需提前报批行政办。
十一、凡当月出现迟到、旷工、早退、消极怠工及私自换班等违纪现象,除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并取消全勤奖。
十二、对于入职、离职所需办理的手续,要求在接到通知一天内及时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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