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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精选2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
一、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亲自打卡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员工如果因特殊情况外出等无法打卡,应由所属部门经理在当天考勤上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办公室负责考勤卡的发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员工上下班出入必须佩带工作证,并随时按受检查,如有遗失,作罚款处理,且由本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员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时间,应早于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上岗,中午11:30~12:00为轮换就餐时间,服务型员工每月4天带薪休假,休假时间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员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门经理报至办公室。
六、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处理。
七、忘记打卡而确定能够证明正常上岗者,以迟到处理。
八、酒店视以下行为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上班;
2、员工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
4、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为他人打卡伪造出勤纪录的。
九、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10%;达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2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十、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1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立即辞退。
十一、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至办公室备案。
十二、员工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必须向部门经理递交书面申请,并报办公室审核备案;2天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十三、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带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计算,三日以上不计薪,员工事假不计薪。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3
1、凡幼儿园安排的各项活动(集会、学习)迟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无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课一节扣款20元,并扣发一个月10%的全勤工资。
3、旷课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资,并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并扣除实际旷工天数两倍的工资,按合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资,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两天、三天分别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发当日工资和一个月全勤工资;病事假经过批准,时间在两小时以内且不影响工作的`不扣工资,但每人每周不超过一次,超过部分则按请假的时间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请假者,星期六算作请假,凡一周请假超过两天(含两天)者,且与星期六、星期日相连,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请假天数。
6、法定婚假,丧假原则上发给基本工资,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处理
(1)未办请假手续而误课、误工者;
(2)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者;
(3)逾期未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未请假私自调课或请人顶上课者;
(5)各单位组织活动缺席者(含教师外出听课,培训学习,参加会议等)。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4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5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6
超市员工上班时间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轮换一次,超市服务员每两周休息一天,不得连休。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3、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6、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每月考核的依据。
7、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9、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店长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的保存工作。
10、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办公室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具体程序如下:
(一)病假
1.员工生病请假需填写请假条。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
事后补交请假条。
(二)事假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
3.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经理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4.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
11、辞职申请应提前1个月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交接。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7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8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9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信息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务必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状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贴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状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齐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状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贴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潜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状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状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状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0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权限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考勤规定
第六条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和请假、休假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持良好工作纪律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请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加班换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
第五条公司遵照国家双休日、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六条公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第七条因公出差、因故请假或临时性安排事务未能到达公司签到的职工除外,其余所有职工必须到办公室进行考勤签到。
第八条考勤处分:
1.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30分钟内未到达的,视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在本月工资扣除。
3.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4.旷工:
(1)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一是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二是请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三是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的。
(2)职工旷工扣除当天全额工资,并且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考勤统计
1.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真实地在《考勤表》上依据规定的考勤符号准确对员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因公出差、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各种请假情况的考勤,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每天应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复核。考勤记录员当天到次日上午必须完成前日的考勤记录工作,考勤必须正确、及时、整洁。
3.综合办公室考勤记录在次月3日前须将上月的考勤表统计汇总,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公司财务融资部处核算工资,综合办公室留复印件存档。《考勤汇总表》后附当月员工因各种情况而请休假的审批表。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请假的时限和准假权限
1.请假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审批表》,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实行审批方式:
(1)部长级以下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2)部长级(含)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总经理审核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核批准。
(3)董事长、总经理请假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按权限报送审核批准后生效。
4.请假期满需续假者,须按照请假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5.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时,需先电话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请假,征得同意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6.请假条审批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第十一条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2.职工当月事假超过2天的,事假期间扣发全额工资,扣发标准按计薪天数计算,当月工资扣完为止,当月工资不够扣社保、公积金的,在下月补扣。
3.事假当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事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按病假处理,在病假期间,根据所请病假的时间不同作下列规定:
1.职工不需住院的病假,以书面形式审核批准,请病假假最小单位为0.5天,须提供医院门诊发票,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2.职工需住院期及出院需修养期期间,按本人正常出勤工资标准的70%执行,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病假当月累计10天及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按照《云南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5.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6.凡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病休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婚假
1.职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1)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婚假。
(2)职工再婚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请婚假之日起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生育假
1.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2.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女职工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依法从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产假工资。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公司按员工月缴费基数标准发放产假工资。
3.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30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4.哺乳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可自行安排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产假和陪护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条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2.丧假一般为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在亲属丧亡期间一次性使用完。
3.丧假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4.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探亲假
1.职工与探亲对象路程距离要求最短公里数不得低于300公里。
2.职工探亲及待遇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年休假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的年休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的年休假;已满20年以上给予15天的年休假。
2.年休假时间计算不包括公休日和括法定节假日。
3.年休假期间按原工资发。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5天(含)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2)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第十八条加班换休假
1.加班的定义:在标准工作日内确实无法完成,而又需要继续完成工作的时间为加班。
2.加班的计算:按基础单位0.5天计算,根据公司需要,严格控制加班人员和时间。
3.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职工应服从安排,各部门应安排好补休。
4.综合办公室每月进行统计职工加班天数,以加班换休形式进行补休,加班费不另行核算,加班补休可以冲抵事假、病假,原则上在本年度内调休完毕,次年作废。
5.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天数里冲减,如果职工请假时没有可补休假期的,则不允许用未发生假期冲抵事假、病假。
6.加班补休冲抵事假、病假的天数每月不得超过5天。
7.加班补休期间按原工资发。
第十九条工伤
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3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提高保安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相应工作安排和值班时间进行考勤。
第二条职员上下班须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时令工资,一月累计迟到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处记小过一次。早退处10元一次罚款,一月累计早退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若因特殊情况需提早离岗,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则不受处罚。
第四条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无故缺勤一个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到部门负责人处说明原因或原因未获批准;
(二)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三)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五条一个月旷工两次记小过一次,旷工五次记大过一次,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半天至一天的,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需请假1-3天的直接向总经理申请,说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须符合事实,若以续假理由请假的作2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四、考评细则
1.保安人员每月的绩效考核奖金定额为300元,绩效考核总分定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绩效奖金15元。
2.违反绩效考评的'相关条款,如果无法确认具体的责任人或班组,将按以下扣分标准扣除当班全体保安员的考核分或该厂区保安全体人员的考核分。
3.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时间阅读书报、玩弄手机,情节轻微者;
3.2形象仪表不合体者(执勤时未按规定着保安制服、戴执勤帽、扎武装带、佩戴领带等)
3.3执勤时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将岗位卫生清扫干净者;
3.5开会或培训迟者(含请假者);
3.6执勤时跟员工聊天者;
3.7没有按规定报岗者;
3.8带班队长未尽监管职责,导致一个自然月内,本队队员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级领导检举二次,当班班长负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3.9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4.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2分:
4.1门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员工外出、违反考勤制度未按规定记录、未按规定对外出车辆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员工未戴厂证进厂未按规定记录等);
4.2本队队员发生巡逻签到作弊或未按规定路线与时间巡查、上班睡觉等情形;非值班队长本人检举,当班队长按此条款处分;
4.3开会或培训未请假缺席者;
4.4因检查不到位,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产部门下班后,未在第一时间对所辖区域的水电管制进行检查者;
4.6未经批准,擅自找人顶班者;
4.8上级交待的事项,执行不到位或根本未执行者;
4.9接班迟到或擅离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时间戴耳塞听音乐者;
4.11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5、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司者;
5.2巡逻签到作弊或未按规定路线与时间巡查,一个自然月内出现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当班班长连带处分;
5.3公司发生盗窃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5.4因检查不到位,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导致消防事故情节较轻者;
5.5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6.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时间睡觉者(一个自然月内出现二次以上予以开除);
6.2临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时间喝酒者;
6.3无正当理由,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
6.4公司发生盗窃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损失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6.6保安副队长未按规定要求检查消防器材者;
6.7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7.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发生严重偷窃案件,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现疏忽,导致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7.3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逃脱或坐视不管者;
7.4发现异常情况,隐瞒不报,故意包庇者,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严重者开除);
7.5其他因个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严重事故,扣绩效分并处按厂规处罚;
7.6监守自盗者,并处开除;
7.7遇到上级领导夜间查岗,利用手机或对讲机报信者;如属值班队长违反此条款,作降职处理;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4
一、全体幼儿、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实行查岗制、刷卡制。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迟到、早退、中途离校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0.5天以上请假须有假条、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等假须向校长和主管领导面请。
四、教师到校时间: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时间: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必须由本人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小学:教导主任;幼儿:负责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师须持请假条请假,由校长批准。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学校报请联校审批、准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处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两个月以下者,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批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局相关待遇规定执行(请假天数实行累计,公办教职工扣除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部分;代课教师扣除相应的区或村给予的岗位津贴)。
十、病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社局规定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代课教师病事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如果继续被学校聘用,扣除期间相应的区或村补岗位津贴外,基本工资开资为原基本工资: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师产、婚、丧假规定:婚假7天;女教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0天,其中产前15天,男教师妻子生产3天;女教师哺乳时间12个月,上下午各1小时;流产四个月以下15天,四个月以上30天。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伤界定:教师在上班期间和上班及回家途中发生的非人为性事故,最终由校委会集体界定。教师工伤休假期间不计考勤积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请示上级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人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伤处理。
十三、缺勤处理规定:教师考勤情况除按规定扣款处理,按量化考核规定扣分。
量化扣分:
(1)迟到、查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旷工每天5分
(4)不候课、中途离堂每次0.1分
十四、学校做好教师考勤统计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当月20日上报义井联校备案。
十五、当年事假累计满10天、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任何评优评先。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5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 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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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实行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化学校的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树立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假条制和请、准、销假制度。
3、考勤分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几种情况。
4、请准假权限:
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内,由校长审批,四天以上报请教委审批。
副校级及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集体活动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向校长直接请假,若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 说明:以下情况同样履行手续但是视为出勤。
①本人婚假为一周。
②子女婚假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丧假均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丧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丧假均为3天。
⑥爷爷、奶奶去世,丧假为2天。
⑦晚婚晚育者产假为半年,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奖;男教工照顾家属生产,准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规定2小时。
⑨面授等进修活动需出示证件,因公外出,由校长批准,按时返校。
5、如有类似情况,依例酌情处理。
请假一定要履行手续,写清楚事由,填写好请假条(情况特殊也应补写假条),准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不履行手续视为旷工。
二、考勤奖惩具体规定:
1、事假:全学年累计事假1天(按8小时计),从年度考核分(满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请事假1小时,扣0.015分。
2、迟到、早退:比规定签到时间迟签10分钟以内为迟到,比规定签退时间早签10分钟以内为早退, 以上两条若分别超出10分钟,视为旷工,并记录相应旷工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及以上者,须向校长书面汇报原因。
3、病假:根据实际病情酌情考虑,若无病装病视为旷工。统计时,按两个病假时等于一个事假时折算。
4、凡查岗时既不上课也不在楼内又无外出任务的教师,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旷工处理。
5、签到均要自己签,若发现有代签现象,则签到的教师和被签到的.教师均按旷工处理。
6、考勤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内容,凡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一月的均不参加评优。凡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本年度内无评优选模资格。
7、根据各级部教师提议,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全体教师每月允许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计入学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奖,该项规定由教代会通过。
三、汇总方式、方法
1、学校建立考勤登记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签到、签退。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一月一汇总,学期末根据本制度(二)中的规定计算出教师考勤得分上报教委。
四、考勤奖惩金额:
学校每学期划拔一定金额作为全勤奖奖励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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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质量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针,加大教师的考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8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19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提供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加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20
第一条 协助完成后勤保障科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第二条 负责本部门工作总结、计划、报告等各种文书的起草,以及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工作。
第三条 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文件收发、会议记录,以及工作日志、简报信息等的填报工作。
第四条 收集科内的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开展好工作,及时提出合理意见,随时向科长和上级领导提供准确的`情况和信息。
第五条 及时了解本部门人员的个人情况,协助科长抓好队伍稳定。
第六条 负责火工品购买、运输手续的办理及对火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负责地面消防器材的维修、维护,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第八条 负责经警队的管理,及时做好队员思想工作,确保矿区治安稳定。
第九条 负责办理进矿员工、家属的常住户口或临时户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 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及每周进行对所辖区内卫生情况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负责办公用品及被褥的管理,物品要建立台帐,账目要清晰。
第十二条 负责科内各类材料计划的申报、领用、发放、保管、统计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按时领发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负责科内的考勤上报,对考勤、工资、考核的制表要真实,合理分配工资。
第十五条 负责办公楼及各保卫值班岗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及各种公物的保管、各种物品的发放,以及来客来访的接待工作。
外勤人员的考勤制度 21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营销人员外展工作流程,加强公司对外展工作的管理。
二、管理规定:
1、考勤:
早班:08:30—14:30。
晚班:14:30—20:30。
2、值班要求:
每位员工值班(含上班)天数五天,各团队经理须协调好员工值班时间。 各团队经理负责打印值班表,并交由部门总监签字后,在人事行政部报 备,每周五提交下周值班表。
各商超值班人员上岗前及下班后需拍照,由值班主管统一发送到部门经 理备份,并于襄阳分公司财商财富群内公示。
团队值班经理每周到各自管辖商超驻点查岗次数不低于两次,并拍照发送到襄阳分公司财商财富群内公示。
3、行为规范:
值班人员不得在驻点宣传处吃东西、玩手机、聊天。
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着浅色衬衣深色西裤或裙子。
保持现场清洁,值班展台上不得摆放与产品宣传无关的任何物品。 统一、整齐摆放宣传用具。
值班人员配合超市相关管理要求。
值班人员根据超市实际布局情况,统一按照团队经理要求进行展业工作。
4、此项制度从xxxx年11月01日起正式执行,排班表模板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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