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8 20:26:1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1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价的0.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经费的投入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四、安全主管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确认劳保用品的质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严禁不按计划支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2

  1、公司及分公司(工程处)财务部门每年要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2、各分公司、工程处每年要根据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年度计划,经财务部门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审核确认,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签批,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各分公司(工程处)每年投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总额不得少于其年度施工产值的1%;

  4、各所属单位根据其项目工程造价的1%预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于项目开工和项目完成基础时分两次存入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户上;

  5、各所属单位使用所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时,由项目经理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申请使用报告,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签注意见,经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签批同意后方可由财务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户中划拨;

  6、项目部在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时,必须专款专用,并每月将使用情况填表上报分公司(工程处)工程科,由工程科审核并监督并汇总报于公司工程部备案。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经费的提取

  1.1遵照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规定,公路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提取,不足部分可按实列支。

  1.2在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负责按规定提取足够的专项经费,并有责任交代项目财务和安全工作人员如实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暂时挪作他用,尤其在工程款紧张时,首先要确保安全经费的到位,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安全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领先安全防护滞后的现象。

  1.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资金落实计划,及时得交项目财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计划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

  2、经费的使用

  2.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结转使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经费必须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2.2经费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2.3经费应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支出。

  2.4经费应用于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2.5经费应用于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2.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如安全宣传费、安全生产活动费、专职安全员工资、安全生产奖励费、其他职业危害及工程事故预防支出等。但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3、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3.1经费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把提取的经费纳入项目财务会计帐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专户储存,专项使用。该科目贷方反映提取数,借方反映支取数;劳保用品、教育培训、技术措施、奖罚等四类。

  3.2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上述经费使用的5项规定内容,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在付款凭据中注明,以便于分类列入该专项经费资金科目,入帐票据、实物验收等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入帐制度。

  3.3项目专职安全员有权、有责任对该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了解和监督,对项目违规使用经费有责任向上公司职能部门报告情况。

  3.4在建项目应把每季经费收支情况详细帐目于下季度前一个月5日前报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分、子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各所属项目上报帐目建立公司专项财务帐目,并在下季度前一个月的前20日及时报总公司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依据各直属单位上报数据建立该项目经费总帐,掌握和了解各直属单位该项目资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各财务部门、安全部门及工会等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

  3.5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均列入项目、分子公司、总公司各级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考核总公司每季不小于一次,分公司和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考核的次数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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