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8 16:20:29 制度 我要投稿

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

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1

  为减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设备所致的职业病危害,尽量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过程管理:

  1、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原材料和设备名称、使用量(数量)、使用岗位、供应商信息,以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等。

  2、采购锯、刨、铣、磨、镂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采购油漆、溶剂、粘结剂等化学品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对成份不明或对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存在疑议的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成分分析。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化学品说明书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结果,制定具体的职业危害控制方案,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对原材料和设备进行追踪,了解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

  (二)使用环节管理

  生产部门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严格把好生产和使用关。特别强调在使用化学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说明书,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现和防护要求,再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等。

  (三)贮存环节管理

  油漆、溶剂、粘结剂应储存在专门的'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盛放的油漆、稀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

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2

  1、各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监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建档,集中管理设备说明书和技术文件,按计量检定周期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送检,记录使用过程中的技术状态、故障、事故、计量检定等,并及时整理,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监测人员使用监测设备,必须熟悉其性能、原理、操作、保养、维护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监测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使用监测设备,保持监测设备整洁、完好和安全,认真及时填写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使用记录。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申请维修。性能达到正常并进行校验或检定后才能继续使用,并及时填写仪器维修记录。

  5、监测人员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仪器设备性能正常,保证监测工作质量。

  6、经过检定的监测设备应标有“合格”、“准用”或“停用”的标记,监测人员不得使用“无标记”、“停用”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设备进行监测分析工作。

  7、需降级或报废的监测设备,经检定部门检定确认,由监测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经营管理部统一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档案经鉴定后定期销毁。

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3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项目车间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上级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车间。

  11、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车间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12、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13、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职业病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09-02

公司职业病管理制度09-13

设备拆除管理制度04-24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4-24

设备现场管理制度04-27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04-28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07-13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06-17

设备流程管理制度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