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7 17:10:13 制度 我要投稿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1

  鉴于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各地区又相继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为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广大家长朋友、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师生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虎山中学疫情期间门卫出入管理规定如下:

  一、严格校园入门管控。本校师生进校门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校。教师要从红外线体温检测通道进入校园;开车的要在大门口接受体温检测;上课期间校园完全封闭,任何车辆、人员禁止出入。

  二、外来人员原则上禁止入校。公务来访人员需与对口领导或科室取得联系,由其到门卫处接待,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经测温、登记、消毒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谢绝家长来访。确因天气原因需送衣服或药品的,要提前与班主任沟通联系,经允许后在门卫处登记离开校门,并吿知班主任通知学生及时到大门口领取,家长、学生不得见面,减少聚集。

  四、外来人员一律不能进校园。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来访者进入校园,用电话联系到大门口远距离交谈;所有上级来校检查人员,须有相关领导带进指定接侍室。

  五、严查校园出门程序。原则上课期间教师及车辆一律不准出校园,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按“谁审批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落实主体责任。车辆返回时车辆不能进校园,人员坚持必须查验身份核验、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必要时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内。

  六、走读生需出示出入证。进校门要刷身份证、测温。未戴口罩和体温超过37.3℃的,坚决不准进入。

  七、学生请假由班级做好登记。3天以上者需到政教处备案。因病请假的,返校时要持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离校学生由政教处备案,返校时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查合格证明、健康码、行程码。

  八、给食堂送货、给学校送教学设备书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登记、消毒后方可入校。

  九、凡健康查验程序中发现异常的一律禁止入校。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2

  一、校园全封闭管理,校门全部上锁;预留一个应急通道,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管理,实行交接签字。

  二、校园内场地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除因疫情防控工作等特殊原因急需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对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人员的身份信息验证,逐一登记造册,包括姓名、住址、事由、体温、联系方式等,保证随时联系到本人。

  四、所有进出校园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未戴口罩和体温超过37.3℃的,坚决不准进入。

  五、落实专人,对学校值守人员和留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造册。

  六、对体温检测超过37.3℃或有发烧、咳嗽等其他异常状况的,要落实详细登记制度,并报学校防控办、值班校领导和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流程处理。

  七、校园内的家属区房屋不论是出租、出售还是自己居住,不论实际居住的是否为学校教职员工,都按照教职工管理要求执行。

  八、门岗管理实行日记实、日报告、日督查。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追责。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3

  1、凡是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得进入校园;

  2、本校教职工进校园,必须接受门卫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个人信息,体温异常者不允许进入校园,拒绝登记信息者不允许进入校园;

  3、假期未开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学生进校园,必须由本班班主任电话联系门卫室后,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程序完备合格后方能进入校园;

  4、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由本校教师电话联系门卫室后,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程序完备合格后方能进入校园;

  5、假期未开学期间,除值班人员外,进入校园人员原则上在校园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特殊情况请向值班人员和门卫说明情况并做详细登记。

  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请大家积极遵守!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4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门实行封闭管理,学校进出校园只开通南大门,其他校门暂时封闭,保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卫处大门管理制度》及《校园保安服务管理合同》,同时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必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严格门卫管控和校园巡逻。

  二、加强个人及岗位管理

  1.加强个人自身防范,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减少非必要的接触。上岗前自觉做好体温检测,身体异常及时报告,自我隔离。

  2.保持门岗及周边卫生,做好仪器设备、岗亭消毒措施,看管好设备设施。

  3.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和相关制度,不脱岗;严格规范着装,佩戴红袖标,夜间穿戴闪灯、手电、反光背心。

  4.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劝阻引导行人和车辆,门卫值守人员密切巡查出入口。

  5.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态度严肃,灵活处理问题,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三、校门守护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准出校园;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禁止通行的大门必须留1人守护,处置突发情况及做好劝阻工作;允许通行的大门必须2人以上值守,其中一人负责询问、红外测量体温,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另一人负责登记工作。

  2.严格管控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必须询问从何处来,在何处居住和到达方式以及进校原因,无正当理由和体温异常者,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经汇报后准许进校的,须详细填写来访登记表。

  3.不配合查验证件、不配合测量体温与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4.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点问题坚持及时报告原则,不服从管理擅闯和寻衅滋事者,第一时间告知保卫处和辖区派出所。

  5.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戴口罩,并进行登记(扫码),测量体温,符合标准要求的方可进出校园。

  6.不得放行日常快递人员送货,或学生家长送物品进入校园,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领物件人员领取,。

  7.学校基建及项目施工人员和车辆,要由分管部门统一提前报校疫情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

  8.食堂送货人员、商店人员及车辆凭通行证进出,要求进出人员戴口罩、测体温、登记及出示健康码,进入校园车辆按停车位有序停放。

  9.接受保卫处监督,接受校防控指挥部监督和指挥;随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0.加强校园巡逻,防止外人翻墙进入校园。

  保卫处值班电话:

  四、校园治安管控

  加强校园巡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巡逻和监控视频巡检,坚持夜间巡逻报告制,重点对校园公共区域加大巡查频次,严控外来人员进入。

  五、红外体温计测量规范流程

  1.确认屏幕上方测量方式是体温模式。

  2.将体温计探头对准额头、颈部、手腕,保持距离,按测量键。

  3.如环境温度较大影响到额头温度,请对准耳垂后测量。

  4.妥善使用,谨防掉落,常消毒。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5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做好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我校实际,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防疫期间执行本制度,以便更好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值班人员职责与要求

  (一)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要做到着装整齐,文明执勤,态度和气,礼貌待人。

  (三)工作时间不睡觉、不离岗、不会私客,不干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四)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忠于职守,检查证件要认真,执行制度要严格,做好校门进出登记和测量体温以及进出校门人员、车辆的'消杀工作。

  (六)发现疑似感染人员,应及时与学校防疫办公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二、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管理

  (一)凡我校在职教师员工,一律凭工作证、身份证在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出入校门,不经批准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二)非我校人员和车辆未经防疫值班人员允许,一律不许进入校园。

  (三)因公来校办事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学校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联系并测量体温正常后,由来访人和学校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联系一并到校门口登记完备并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校商谈工作(车辆不得入内)。

  (四)学校所属部门使用的临时工、钟点工、合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需持由使用部门开具的证明到保卫处备案后,凭保卫处办理的通行证和本人身份证在测量体温正常并登记完备后方可进出校园。(一人一证,原则上一天可出入一次)。

  (五)载有物资、器材的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持有学院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驾乘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和学校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联系后一并到校门口登记完备并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校装卸货物。货物装卸完毕经值班人员检查货证相符后不得逗留,应立即驶离校园。

  (四)家属院住户必须持户主证件到保卫处备案后,凭保卫处办理的通行证和本人身份证在测量体温正常并登记完备后方可进出校园。(一人一证,原则上一天可出入一次)。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6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特制订本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按学校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条存档备登。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姓名、接洽部门、电话)、测温工作,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査验,严禁外来食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7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9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7:4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医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1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防疫期间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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