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

时间:2023-02-21 09:06:36 征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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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征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征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1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

20xx年1月21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2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家乡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具体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的春节,为建设美丽的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3

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入冬以来,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区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临近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重污染天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号召,齐心协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市广大青年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临汾。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广大青年要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健康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健康祥和喜庆的`春节。

  希望广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团员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正能量。

  为了让临汾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青年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1月21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4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x

20xx年1月21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征文优秀5

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1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1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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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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