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报告(15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整改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绩效整改报告1
20xx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二、切实对标整改。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三、做实结果应用。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xx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绩效整改报告2
根据长府办复[20xx]399号文,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委托了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了专家团队对“聘请第三方队伍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经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第三方考核评价体系设置不够合理;
(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2)对人员素质、装备、业务、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等的综合考评项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绩效整改报告3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改目标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1、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三、整改措施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绩效整改报告4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xx〕8号)文件精神和整改要求,揭西县高度重视,针对整改函中反馈我县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我县存在7个方面共26项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揭西县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未能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问题。20xx年6月17日,揭西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负总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常态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2.关于“揭西县未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问题。
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xx〕202号)文件,我县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
二是根据《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揭西卫函〔20xx〕91号),县卫健局按县域内每人年均70元的补助标准,以20xx年底我县常住人口85.79万人为分配依据,结合县级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申请拨付20xx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6074.59万元,于20xx年6月9日拨付完成。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3.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不到位,履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存在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截至20xx年5月20日,县级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173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02张,达到省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77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0.91张,达到省标准。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4.关于“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问题。20xx年6月15日,县财政局会同卫健局已制定下发《揭西县财政局揭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项目超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846790元,并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广东启正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前期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96.8万元。20xx年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购买服务后,20xx年度绩效考核为全县13名,名次较20xx年度有所上升,但总体任务未达到绩效目标。受疫情影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间处于暂停状态,未能及时处理合同规定的尾款评估工作,该购买服务项目配套使用的设备由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为保管。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第九条规定,将首笔购买服务费用846790元列入“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科目。三是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和《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考核结果评定为未完成绩效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无需支付项目服务费尾款12万元,并向江西杰力亚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告知函,对方公司对结果无异议。四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xx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居民信息保密协议,并已将相关信息数据从该公司数据库中删除,保证管理数据安全。五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6.关于“滞留应当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县卫健局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在收到专项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7.关于“防疫机构存在继续收取基层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的问题,涉及金额502116元”问题。县疾控中心于20xx年4月停止向接种点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并将违规收取的配送费502116元于20xx年2月26日上缴财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收费管理,规范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8.关于“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开支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问题。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超范围开支资金已于20xx年5月20日将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全部追回,存入单位基本户,并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共卫生支出进行账务调整。
9.关于“基层卫生机构村医支出占比低”问题。一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数据统计和近年来省级绩效评估情况来看,全省地市承担比例平均不足10%,我县村医支出比例约为15%。近期,省卫健委正在进行调研,着手研究制定与我省村医现状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承担公卫工作任务量化指标体系。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现有村医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助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如20xx年5月20-21日,我县对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10.关于“多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及时缴还财政,涉及金额71424元”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已停止发放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并将已发放的71424元分别于20xx年5月10日、5月8日上缴县财政(其中: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共41664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2人共29760元)。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县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借用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棉湖华侨医院、县中医医院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已以清退上缴县财政,合计上缴奖励性绩效工资298876.4元。
11.关于“揭西县疾控中心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疾控中心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已调整相关科目,今后县卫健局将组织加强培训,督促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质量方面
12.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未达标”问题。一是根据20xx年度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约为67万,与目前下达管理常住人口85.69万人相差巨大,常住人口外流严重,重点人群返乡常住我县的时间较短,且无法掌握返乡时间,难以完成管理任务。二是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现有人才,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后续学历教育以及职称晋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力争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站医务人员培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能达到基础任务目标。
13.关于“居民健康体检数据不真实”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卫健局已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1)龙潭镇刘玉新、良田乡刘佐闲是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体检日期记录晚于火化日期,体检记录除系统日期外其余信息均真实有效。(2)良田乡刘天标、刘胜治、陈国电、陈兰招、刘玉英、陈国雄是因良田乡村医未面访便简单记录原先体检的身高、体重等信息,因而导致数据不真实。良田乡卫生院已就本次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各卫生站进行整改。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严格杜绝虚假档案情况发生。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良田乡卫生院院长蓝华烽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良田乡卫生院对相关公卫工
作人员和村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14.关于“重点人群建档管理不到位。个别重点人群对象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问题。一是针对问题中提到的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县卫健局已取得未建档或档案不完善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各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信息。
15.关于“健康体检项目未达要求”问题。一是我县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落实各卫生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通过派发、张贴通知单,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加大基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对重点人群(特别是村居老年人)体检实行由辖区内卫生站进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提高体检率,及时反馈体检报告。三是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和健康讲座,组织发动慢性病患者前来体检,对未能前来体检的患者由村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体检要求协助进行健康体检。四是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7%、100%,任务完成进度已达到上级要求。
16.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缺失和不规范,揭西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有787人已经死亡,其中有58份是人员死亡火化后才建立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二是对死亡人员数据筛选核查,加强隐私保护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三是定时对注销死亡人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对销死亡人员信息管理。
17.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对已死亡129人的健康档案进行注销。二是针对特困人员535人、低保户5638人未签约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已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签约、续约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争取每季度贫困人口名单、死亡人口名单等数据共享,确保贫困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
18.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漏报、慢报传染病问题”问题。一是县疾控中心已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严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规范传染病报送管理工作。二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造成水痘报告不及时情况的原因是:村卫生站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在管辖内的卫生站发现传染病病例需先填卡,再上报至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需进行收卡确认并随访,在与卫生站人员沟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健康宣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系统管理人员接收返回的数据再上传到电脑系统存在延迟。目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照要求落实核查工作,其余报卡均及时且无漏报。三是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造成漏报、慢报传染病的原因如下:1.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缺补漏;2.门诊医生、住院医生在接收病人后,第一时间忙于对病人检查和救治,导致漏报、慢报情况发生;3.传染病制度培训不到位。目前灰寨镇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对本年度内漏报、慢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补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杜绝迟漏报现象发生。
(六)其他方面
19.关于“计生药具管理不到位。实际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数量不符;村卫生站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且存在闲置现象”问题。一是按《广东省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18号)文件精神,加强仓储管理,每月及时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截至20xx年5月23日,揭西县计生服务站系统库存与仓库库存一致。二是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问题,系签收表所述规格错误,现已按购置合同规格重新拟定签收表,并向村医说明情况后,由村医重新签收,原不符合同规格的签收表现场作废。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基本避孕药具供应工作的通知》(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42号)文件精神,逐步撤销发放箱网点,取消无发放记录。20xx年3月25日已撤销全县182个药具发放箱网点,简易药具发放箱不再使用。
20.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未公示疫苗价格”问题。对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改造施工,原预防接种门诊内制度牌部分卸下重做,现县卫健局按照审计整改函要求于5月份前完成整改,所有单位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已全部重新上墙公示。
21.关于“个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不规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额度使用资金未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资金超10万未上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的有7项,由于该中心对《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解读不到位,导致以上款项未按照规定报送研究。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重新学习《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精神。二是县卫健局将严格督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要求进行内部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经该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及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决策通过。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七)其他关注事项
22.关于“揭西县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现已建立县卫生健康、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机制。二是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我县已建立卫生健康与政法(公安)、社保、民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共享,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拟成立揭西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等40余个单位。
23.关于“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倾斜力度,县卫健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揭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揭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完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单位的薪酬管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培训计划,出台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技术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积极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共体工作纵向对接,加大人才、技术交流力度。四是完善各分院的医疗、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慢病一体化等制度建设和考核,全面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24.关于“未使用大数据管理的手段进行考核评估”问题。我县参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及财政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认真做好考核评估。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估方式的调整,优化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式,使用信息系统间数据匹配等大数据管理手段在考核评估过程中的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整体绩效。
25.关于“信息系统未能互联互通,增加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且影响数据的一致性”问题。一是目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省避孕药具系统”、“省精神卫生信息平台”编辑权限均不在县级,各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县级无权限操作。二是县卫健局积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加快互联网+卫生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各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其数据库的整合,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量。
26.关于“2家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在编不在岗,涉及18人”问题。一是5月20日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旭霞、蔡赞莲等2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张惠量、黄剑峰、刘美香、刘剑霞、林俊龙、杨沛源等6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二是对其他借调人员进行清退,返回原单位工作(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陈增、蔡淑清、李锦茹、张宁、张志贤、吴洁新、刘少光、张俊超、贝岳宏、林海生)。三是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借调人员进行排查,进一步做好在编人员合法合规性管理。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反馈的意见,我县认真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服务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县卫生建康局积极推进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等卫生资源要素协调。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包括城乡低保五保贫困人员、残疾人、死亡人口等信息,由县卫健局落实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档案更新等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常态化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在摸查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分门别类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档案有效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xx年9月份,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县级、乡镇级例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卫生医疗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整合和大数据应用步伐,推动全民卫生健康系统与当地医院有关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已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进一步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健康意识。20xx年5月份县卫健局印发《关于开展揭西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20xx年“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259号),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党史的学习教育以及全面贯彻国家健康战略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服务,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广泛进行宣传,共计覆盖人数23000人次,资料发放12000份,新媒体宣传推送210次,共计浏览量超过10万,举办专题讲座场次超过50场,参加人数接近3100人,有力地提升居民群众对服务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深入开展。
绩效整改报告5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在管理活动中,运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对人力进行规范的培训、调配和组织,使人力、物力保持最佳动态平衡状态,并对组织中人的思想行为进行合理的协调控制,使人事匹配相宜且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此来实现组织目标。事业单位能否保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增长,主要将依靠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知识技能,也就是事业单位所具有的高素质人力资源。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主要由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目前实行企业化管理方式的事业单位,其经营管理人员占据很大比例,这些都具有人力资源的基本特征。而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指的是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一定组织原则和工作绩效测量标准,对所属单位人员在工作成果、行为能力和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并将此作为事业人员职务变动、奖惩、培训和辞退等管理活动的主要客观依据。
一、当前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方面进行着探索和尝试,但实施结果却差强人意,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的缺失。当前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1.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缺乏科学规范的认识,人员的能力不够
对绩效管理缺乏科学规范的认识。很多事业单位对绩效管理存在主管认识上的误区,将绩效管理简单地等同于各种考核,从而使绩效管理的实际效果不如人意,反而有可能使员工产生烦躁、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对具有重要价值的人力资源的管理根本没有一个完整的机制,而是把人力资源管理视为事务性工作,采用多体系管理,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麻痹单位的管理岗位,造成单位管理人员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岗位上错误地安排设置,或者进行管理的人员缺乏必要的管理能力,不能发挥人力资本的核心作用。
2.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岗位设置不合理
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岗位设置问题是目前大多是事业单位存在的共同问题。在单位内部复杂事务的影响下,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安排面临极大的难度,很多岗位的数量和分工都存在问题;在单位不断扩充规模的影响下,聘请的务工人员在编制方面存在纰漏,进而对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等。工资分配制度中缺乏按劳分配的体现会使员工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影响其工作效率和效果。
3.绩效管理的方法运用不当和操作能力不强
在绩效管理实际操作中,指标不易量化,量化的过细反而又不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部门和岗位的工作实绩,因此绩效指标选择不当极易造成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而且当前在多数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并没有成熟的模式,各级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丰富的工作经验,对绩效结果缺少反馈。于是出现事业单位频繁进行评估,却忽视了对员工工作结果的绩效反馈,从而导致绩效管理与实际工作情况分离,不能真正的为实际工作服务。这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将影响到事业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的健康发展,绩效管理也就失去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4.对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的结果应用不当
部分绩效管理人员出发点并不是将绩效管理作为科学管理的工具,而是简单地将其作为一种手段和工具,仅注重控制、监督和考核员工,而忽视了激励和发展员工的根本目的。由于部分员工对绩效考核深刻内涵理解的不深刻,绩效考核的结果反而使员工与管理者产生对立的情绪,让员工缺乏成就感、安全感和归属感,绩效考核最后也就变成了流于形式,从而使事业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涣散,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管理。
5.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突出表现在事业单位管理中领导的绝对权威以及薪酬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现象。部分从事创造性工作或者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却得不到合理的绩效结果。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和组织目标,缺乏有效的激励促进机制,不能很好地激发职工创造性的动力和工作热情,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在事业单位中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二、做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措施
1.提高员工对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认识,树立科学绩效的管理理念
要提高绩效改革在事业单位的应用成效,必须从员工的思想观念和认识方面做好工作。让员工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领导做起,带头执行绩效改革,明确这一改革和公司发展的内在联系和潜在作用,从而提升绩效改革的成效和结果。同时,必须从观念上和思想上正确认识绩效管理的价值和地位,要把绩效管理从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工具提升到一个战略的高度和层次。绩效管理不仅仅是人力资源岗位基本职责,还要跟单位的职能与组织的发展有效有机地结合起来,绩效管理不再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附属配套系统,它本身就具有其他管理系统不可或缺和替代的作用和重要价值。
2.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员工执行企业要求的最好约束条件和促进方法。事业单位为了将绩效改革和绩效考核落到实处,就应该将这一内容纳入到单位的规章制度当中,将其作为每一个员工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考核的对象和考核的内容,从而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和执行度。
3.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实施的最本质目的就是进行人的管理。只有保证员工的基本业务能力有所提升,才能够保证绩效考核的`实效。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的一个关键就是完善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上岗前培训,使员工意识到绩效管理和考核的意义,充分把握工作的重点和要点,准确评价工作成效,保证单位发展。
4.强化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培训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初始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和不均衡,因此就很有必要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从而使这些新进人员很快的进入和适应工作环境。对于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也应当提供相应的绩效管理的技能培训课程,使其掌握工作必要的技巧和处理手段;对于基层绩效管理人员,应当提供专业的绩效管理技术培训,使得绩效管理工作突破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局限,更加突出关注具体实际工作的效果。事业单位全体员工都要理解自身的绩效和整体单位绩效间的关系,实现事业单位希望引导的行为改变与绩效提高。
5.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对于员工的发展和管理非常重要。激励机制能够充分挖掘员工工作的源动力,从内而外地提升员工的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绩效改革的效果,从绩效工资着手进行员工的激励工作,通过薪酬分配制度带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促进单位的整体发展。
绩效整改报告6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在20xx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确保预算资金的科学性、细致性、准确性。从20xx年起,为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并拟于6月、9月底和10月中旬、12月上旬四次召开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调度会,梳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通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1)抽样点中未完成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未完成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抽样点未完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备及建设资金已全部使用,建设资金已完成拨付,其余资金用于配置设备,并已经采购完成。
(3)县级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已积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到位,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主动对接县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筹集下拨,截止20xx年4月9日,在资金调度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部分医院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审批到招标到采购到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且自20xx年起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制定了《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强了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了财务、设备、信息等各业务科室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研究和制定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省级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xx〕34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再次就我委资金分配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强化了各处局的时间约束和责任,确保资金按时提交财政及时下达。
3.存在问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已组织相关处局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和整改,提高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做到立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实施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次年的资金分配挂钩。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4.存在问题:个别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医院已从自有资金中落实到项目资金中。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项目批复口径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类别设立专账核算。
5.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与发改委等部门就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积极沟通协调,并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由于个别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附的概算审定表中各类工程的概算投资进行资金控制,并根据项目的各类工程按照概算投资中的分项概算,编制相应的招标控制价报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
6.存在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碎片化突出,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已对全省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跟进项目进度。通过至上而下的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整改,在次年的资金安排中做了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及下达。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能够如期开展。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预算执行负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纪律,保证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切实用于专项项目支出;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绩效整改报告7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我单位认真对照报告提及的存在问题,在20xx年就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完成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整改情况
针对“评价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执行性需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编制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20xx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平时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按规定按程序调整绩效。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组织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线上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绩效管理水平;严格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为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我镇将严格对照实际存在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工作,同时,有效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并继续按照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绩效整改报告8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xx年年初我局共对20xx年度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覆盖率为100%。经自评,我局20xx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12个二级项目中,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含)—100分,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院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资金管理方面
20xx年我局省本级全年预算数为10,507.15万元,实际执行预算数为8,288.79万元,预算执行率78.89%,我局省本级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加强。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计划
变动等多方面原因,部分项目产生了结余资金。如,世行项目还贷资金项目年初预算安排4,541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外经处下达利息偿还贷款,实际支付利息2,976.95万元。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类、调研类项目开展比预计有所减少。
(二)项目管理方面
20xx年我局个别项目部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类和课题调研项目未能按照计划开展。如“调研课题”≥9个,实际开展7个课题。二是因工作计划及不确定因素影响,个别项目指标未完成,如“脱贫攻坚表彰奖励活动”≥106人,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将该工作推迟到20xx年开展,故20xx年未开展脱贫攻坚表彰奖励活动。
(三)绩效管理方面
虽然我局实施绩效管理后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已有提高,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善。如,信息化建设运维经费项目,在设置成本指标时,未按照预算批复金额设置,仅设置了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移动政务相关运维费≤17.60万元,未全面覆盖项目批复的所有建设项目。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自评发现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绩效管理:
(一)资金管理方面
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效率。我局在编制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时,充分借鉴以往经验,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20xx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日常财务管理,督促指导、及时下发工作提示提醒各资金使用处、中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管理方面
加快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监控。平时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发现部分二级项目因疫情影响、财政未批复资金、工作计划调整等,导致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无法完成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向财政厅申请了调整。
(三)绩效管理方面
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聘请专业人员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绩效整改报告9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督促预算部门做好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函》要求,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厅的有5个项目问题,我厅高度重视,按照贵厅反馈的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要求,针对每个项目问题,逐个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5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
1.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0〕20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4号)转发至28户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二是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进行深入宣传,促进社区和困难企业的相关业务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
2.针对资金发放标准未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未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督查和指导,认真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费补助标准。二是对已制定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的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省属国有困难企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2月底前,28户社区和困难企业已全部制定和完善了本企业的资金发放标准。
3.针对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贵州省国有企业脱困与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省国有企业脱困资金的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从2021年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
4.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挪用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一是责成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对挪用资金事宜做出深刻检讨。二是督促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按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六盘水市钟山区杉树林铅锌矿社区服务管理局已将挪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资助款”清理还原。三是督促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以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问题,及时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类记账凭证,杜绝类式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5.针对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从2021年起,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步工作打算:1.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意识和绩效管理意识。一是开展上门辅导与政策宣传解读;二是鉴于疫情的实际情况,拟于5月期间开展一次会议培训。2.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通过督查、巡查等方式,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对有困难补助资金的社区和困难企业进行督查;二是组织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3.坚持资金申请程序。各社区和困难企业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资金申请手续,并长期坚持。
二、贵州省锦绣计划专项资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9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8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88.89%。
1.省工信厅未单列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管理,中小专项提出了年度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申报指南中已明确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发展是支持重点之一,不宜再单列锦绣计划类别。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未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缺少具体的管理细则。(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拟定《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明确各类项目的申请、验收程序,制定了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规程。
3.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年度申报通知中已明确资金申请程序。
4.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文件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和专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项目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
5.存在可回收资金。(整改情况:整改中)
已与铜仁市工信局、贵州省松桃梵净山苗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2021年1月29日,铜仁市工信局、财政局验收组再次对该企业以前年度获资金支持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部门协同管理较弱,省直部门间沟通较少。(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明确省工信厅、省妇联各自报送专项资金中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每年通过网上预算管理系统报省财政厅审核并通过省人代会审议,强化了预算管理和目标约束。
7.项目的过程管理较弱,项目实施单位并未按照锦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管理等工作。(整改情况:已完成)
专项资金下达时,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市州,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及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项目实施单位档案管理能力较弱,核心资料有缺失。(整改情况:已完成)
2016年我厅建立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要求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系统上传,做到全部资料可留痕、可查询。
9.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较弱。除省本级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未做绩效自评、项目申请时未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未宣贯到县。(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我厅官网上公布及下发各市州,同时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对各市(州)、贵安新区、部分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培训。
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州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意识。2.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锦绣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各市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继续督促有关市州做好现场勘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优势产业--刺梨产业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7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正推进整改1个,整完成改率85.71%。
1.关于“刺梨产业仅有三年发展推进方案,未明确分年度实施内容、实施数量、详细进度安排及执行计划,导致市县级主管部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不能及时组织项目申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刺梨产业工作专班已于2020年印发《贵州省刺梨产业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委托中鼎资信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2019年安排刺梨专项资金自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2021年2月8日印发《贵州刺梨产业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关于“省林业局未完全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省林业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已重新认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0〕11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有关工作经对接后,华昆公司已认可,达到相关要求”。
3.关于“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区)10个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尚处于协议签订、设备采购过程,进度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毕节王老吉公司“王老吉贵州刺梨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入正常生产阶段;贵定绿视野公司“刺梨种植加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已投入生产;贵定山王果公司“刺梨原汁扩能提产及刺梨精深加工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厂房钢构建设;贵定敏子食品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设备已进场,正在修建冷库,部分场地已完成场平。下步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见实效。
4.关于“惠水县仅对刺梨加工企业开展督导调研,未形成全面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据惠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县贵州潮映大健康饮料有限公司2019年获批的500万元扶持资金为刺柠吉加工企业,属于加工项目,不涉及其他产业”。
5.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滞留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截止2020年6月,水城县年产12万吨刺梨鲜果深加工建设项目,已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经了解因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中)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按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申请拨付资料,并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但是因财政资金拨付压力较大,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仍未拨付,已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拨付。
6.关于“多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开展专项检查,如刺梨产业抽查的5个县是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将刺梨产业项目实施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按照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各项要求再次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企业获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7.“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本次抽查的5个县(区)中,项目主管部门均未按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按照《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村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及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核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进度。例如,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落实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反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的审核与跟进,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对项目申报企业加强指导,规范企业申报资料。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绩效意识。指导各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拨付流程。二是切实敦促项目实施,提高资金到位率。敦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严格对项目施工情况、生产线改造、设备购进安装等进行跟踪督促;敦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资金拨付申请后,对于已经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以加快项目进度。
三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完善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以此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优化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基金运营存在合规性问题——基金财产托管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财产托管并无不合规。根据《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方案》明确了工业基金将选定多家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方。《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xx〕5号)中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货币资产进行托管,其本质目的便是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基金的资金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安全性。工业基金一方面本着审慎性原则,从所有金融机构中挑选14家经营作风稳健,经营行为规范,具备高效清算、交割能力,拥有足够熟悉托管业务专职人员的银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托管/监管协议,对基金资产开立独立托管/监管账户,按约定对工业基金提供的划款资料进行审查等工作;另一方面工业基金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与这14家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后评价机制,使银行能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发挥投贷联动的最大效能。
2.闲置资金较为严重。(整改情况:已完成)
资金使用并无闲置严重的状况。一方面工业基金项目的推进及资金投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资金量也随时处于一个流动的状态,项目会不断投放、到期收回、再投放、再收回,账上资金并非一成不变;另一方面为充分调动银行跟投的积极性,加大各方对贵州省工业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工业基金需要在留存余额和投放金额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让基金的资本撬动效能最大化。
3.投资方式不合规。(整改情况:已完成)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10号)规定,政府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1)根据省政府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整体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拟设立一支以股权投资为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投资贵州省内非上市工业项目股权、工业类子基金、上市工业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的贵州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并将工业基金中1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减资后收回并注资到新型工业化基金。
(2)持续加大股权投资业务工作力度,工业基金对内已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股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外一方面不断加强尽调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内部已有企业中梳理,从价值链、产业链的上下游发掘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现已投放3个股权项目,金额合计1.5亿元。同时,工业基金目前储备股权项目16个,正在积极的开展尽调摸底和分析研究工作。
(3)积极对接外部培训机构,并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业基金员工开展股权业务系统性培训,目前已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有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清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国内金融领域知名机构。
(4)建立股权业务智库。股权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第三方机构的智力支持,工业基金充分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分别与贵州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大学以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使其成为工业基金股权业务的智力资源储备。
(5)加强探索创新业务。探索和学习供应链金融模式,以保理作为切入点,提高企业运转效能。争取今年底之前获得保理牌照。
4.未按照基金方案进行委托管理。(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管理方式方面,基金既委托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受托管理,也设立了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根据工业基金2021年第一次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同意工业基金今后采用自我管理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5.出资方式不合规、投资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基协备案、间接对出资人承诺最低收益。(整改情况:已完成)
工业基金设立时,100亿元出资实际来自于茅台集团的借款,违反了监管与自律管理规定。同时,过于重视政府引导,未能建立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黔晟国资公司等委派组成,最终的投资决策权由政府部门掌握,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工业基金实际承担了茅台集团的借款成本。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更名为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性质由公司型基金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由股东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6.缺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基金的总体目标明确,缺少可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利于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该问题,前期已完成《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并通过设置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量化绩效目标。
五、贵州省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伴)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该项目有6个问题需要整改,现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
1.资金募资进度不达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将原对基金规模100亿元的描述性约定修改为“基金总规模4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作为引导资金”。
2.明确基金存续期限。(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由“原则上不超过7年”修改为“暂定为15年”。
3.完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四条第(二)款,投决会成员的规定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委为委派1名,贵州产投集团委派1名,战略合作伙伴委派3名”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各委派1名,省金控集团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派3名,省工信厅委派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根据项目需要,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投委会决策,但外部专家不享有表决权。对基金管理公司报送项目进行表决时,需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五分之四及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4.遵守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四)款,删除原投资金额、比例的限制性规定。
5.上调基金管理费率。(整改情况:已完成)
修订后的《贵州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方案》第三条第(五)款,作如下修该:一是原管理费用由按已投金额的0.5%/年的提取比例修改为按2%/年的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二是为激励基金管理团队,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以基金每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20%作为业绩奖励,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剩余80%按照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三是为实现风险共担,完善亏损弥补方式,基金投资发生亏损时,基金管理公司以收到的业绩奖励为限回补。
6.制定可量化的年度绩效目标。(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后将制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基金其他文件也就上述问题做了相应修订,但是,鉴于我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正在进行基金优化整合,为避免相关文件与基金优化整合方案不一致,尚未正式印发实施。待基金优化整合方案批准后,我厅将根据基金优化整合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
绩效整改报告10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遵财绩〔20xx〕7号)文件精神,贵州天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遵义市文体旅游局20xx年部门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逐项分析原因,据实分类及时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直属事业单位决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问题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与“二下”批复下达预算数不一致
基本情况:遵义会议纪念馆差异27,026,100.32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703万元误填入部门决算报表年初数中,应填列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栏,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美术馆差异576,399.51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0万元和调整预算数17.64万元填入年初预算收入数里,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差异8,766,964.50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调整预算数8,766,964.50元误填入部门决算报表年初数中,应填列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栏,导致数据不一致。遵义市文化馆差异0.20元,主要原因是在填报20xx年部门决算报表时,将“二下”批复预算数21,851,855.56元,填报决算年初预算数误写为21,851,855.36元,导致数据不一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自身责任意识,提高决算编报质量,使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问题二:决算报表中汇总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分别公开的预算数之和不一致
基本情况:遵义市博物馆公开网站公开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报表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xx年预算时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未下达,只在市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中预算1万元,在中央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预算5.3万元。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对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人员编制决算报表进行业务指导,并在汇总部门整体预决算时加强审核,确保部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年末结转结余较多,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多,主要原因:一是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根据具体销售业绩分成,一般为半年下达一次资金;二是20xx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5月我局按上级要求关闭下属文体场馆,暂停所有文体活动,大量经费未使用;三是20xx年12月因市级财力困难,财政于12月15日提前停止支付,导致我局大量支出未支付。
整改措施:20xx年2月,市级财政收回我局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32,255,789.16元。20xx年已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基本情况:“遵义市美术馆商业性文化设施”350万元、“美术馆专用设备购置”150万元,项目执行率低于80%,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按上级要求关闭美术馆,大量经费未使用。二是20xx年12月因市级财力困难,财政于12月15日提前停止支付,导致大量支出未支付。
整改措施:20xx年初已向财政申请结转资金“遵义市美术馆商业性文化设施”499,220.67元 、“美术馆专用设备购置”354,117元,并于20xx年全部列支完毕。
(三)预算调整率较高,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本情况:遵义市博物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1719%,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17万元、中央免费开放资金542.5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杨粲墓博物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2400%,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中央免费开放资金4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杨粲墓陈列提升项目200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遵义会议纪念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率为4003.75%,主要原因是编制20xx年预算时,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中央免费开放资金2703万元),未纳入 “二下批复”预算,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使预算编制更加精准化。
二、资产管理方面
问题一: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基本情况:20xx年遵义市市级机构改革,组建遵义市文体旅游局,使用原遵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产系统账号。为便于资产管理,我局委托微帆科技有限公司将原遵义市体育局、原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数据导入遵义市文体旅游局资产系统,在导入原遵义市体育局、原遵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数据时,技术原因无法导入使用人及使用部门,为区分原体育局、原旅发委导入资产,将使用部门设置为“原体育局”、“原旅游局”,如要查询原旅发委和原体育局使用人的资产,只能通过合并前原单位资产系统导出的数据进行查询。20xx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未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经20xx年第1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于8月19日委托贵州恒煜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清理固定资产,贵州智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目前正在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今后我局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会计核算方面
问题一: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基本情况:凭证附件不完整。遵义足球运动学校20xx年10月13号凭证,支付20xx年全年的生活费、住宿费时使用单位其他资金支付199,154.00元及使用零余额账户额度支付68,800.00元,后未附相关支付凭证。
整改措施:经核查,遵义足球运动学校20xx年10月13号凭证后所附的支付凭证仅为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授权支付凭证以及生活费和住宿费分摊计算表,未附食堂支出成本类支付凭证。原因是其在遵义市体校内办公,所有教职工及学生均在体校食堂用餐及住宿,通过和市体校签署协议后采取按人数分摊的方式支付食宿费及住宿费。食堂成本类支付凭证太多且已由体校食堂财务入账,故未附相关支付凭证。今后涉及上述分摊情况的业务,会在凭证中将相关情况备注说明。
问题二:经济科目未严格区分。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12月208号凭证、20xx年10月121号凭证,会计核算经济科目未严格区分,因20xx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故不能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做到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
问题三:差旅费报销超范围。
基本情况:我局20xx年12月208号凭证,将服装费、补助费、其他费用以“差旅费”核算,因20xx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故不能进行账务调整。
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做到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一)绩效自评有待加强。
问题一:“遵义大剧院商业性文化设施”项目进行自评时,以实际拨付大剧院资金作为项目支出,未以实际支出作为项目支出。
基本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遵义大剧院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由我局编制,预算经费由我局转拨。根据《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二下”预算的批复》(遵财教[20xx]2号)文件精神,批复“遵义大剧院商业性文化设施”350万元,财政实际下达指标346.68万元,我局转拨资金346.68万元,故我局在项目绩效自评时只能按照账务金额346.68万元填报。
问题二:遵义市文化馆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项目自评代替整体自评。
基本情况:经核查“遵义财政云平台”,遵义市文化馆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不存在以项目自评代替整体自评。
问题三:整体绩效自评中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与单位本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目标相关程度较低。
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学习,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设立细化、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切实提高绩效自评工作水平。
五、业务管理方面
(一)维护维修费支出庞大,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高
问题一:遵义大剧院,因其体量大、设施设备高端,物业管理及设备运行维护成本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更新费用增加。大剧院运转对财政拨款依赖程度较高,每年财政拨款350万元仅能满足大剧院基本费用支出。
整改措施:下步工作中持续加大对剧院的运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管理制度、维护方式、服务人员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内部财务和项目管理,为剧院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
(二)专业化程度较低,业务开展受影响
问题一:硬件设施欠完善。遵义市美术馆目前没有固定陈列展厅及标准化藏品库,专业化程度较低,向外界宣传推广形成一定阻力。
整改措施:下一步遵义市美术馆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补助,推动场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场馆使用功能,打造专业化艺术场馆,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问题二:演出内容欠丰富。遵义大剧院目前没有剧目引进费的专项预算,经营行为存在短期性、临时性,演出剧目有待丰富、场馆利用率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公益场馆运营管理效能,有效向市民开放,切实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指示要求和市政府关于遵义道桥集团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遵义大剧院运营管理效能,切实盘活资产资源,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根据市文化旅游局与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7月21日专题座谈会议精神,遵义市大剧院服务中心与遵义产投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次协商,就遵义大剧院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一是经营管理模式。坚持以“政治效益为先、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统领剧院发展,采取“政府补贴、中心监管、委托经营、市场运作”模式,由遵义市大剧院服务中心与贵州禾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注册成立遵义大剧院禾田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执行方,负责大剧院的演艺及研学项目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5年。二是将遵义大剧院的物业管理项目、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项目、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项目委托给遵义产投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绩效整改报告11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xx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全面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智库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服务水平,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用管用好用的对策建议,争取将专项经费用出实效,使研究成果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
绩效整改报告12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自评和2022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黔财绩〔2022〕3号)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针对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年初我局共对20xx年度36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包含我局本级、贵州省乡村振兴监测中心和贵州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资金范围涵盖省级财政资金的22个基本支出和14个二级项目支出,自评覆盖率为100%。同时,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经自评,我局20xx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36个预算项目中,有35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含)~100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占比97.22%;1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80(含)~90分,绩效自评等级为“良”,占比2.78%。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4.64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局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项目管理方面
20xx年我局个别项目的部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计划调整,个别项目的绩效指标未完成,如“省级龙头企业公示公告”≥1项,因20xx年进行了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公示公告,根据工作安排,20xx年不再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调研课题”≥4个,课题调研未能完全按照计划开展。三是因我局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职责有所调整,部分工作任务已取消。如“设立大扶贫频道和开展视频直播”=1项,由于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大扶贫频道宣传项目已撤销。
(二)绩效管理方面
我局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改善。如,外资项目管理经费项目中成本指标设置为“项目实施成本”=32.8万元,实际完成值为32.43万元,剩余0.37万元已按要求上缴国库。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设置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符号设置有所偏差,导致绩效指标未完成。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自评发现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我局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一)项目管理方面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绩效监控管理。我局在2022年8月开展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对于部分二级项目因疫情影响、工作计划调整和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无法全部完成的,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申请了调整。
(二)绩效管理方面
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一是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绩效整改报告13
为切实加强乡镇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xx〕61号)文件要求,卡斯镇于20xx年6月10日至30日对卡斯镇20xx年度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任务指标
1.建设内容。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村集体经济商铺5间.
2.任务指标。
完成提升改造卡斯村综合楼一幢3层,改造面积1500m2;修复综合楼屋面防水350m2;翻新综合楼内外墙面7100m2;换综合楼门窗470m2;改造13格商铺房自动门130m2;修复综合楼水电1400m2。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全部为云南省昌宁县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卡斯镇成立了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成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成员为付任虎、李媛。
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实施自评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50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专户储存管理,付款按照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详见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大于等于21万元,实际完成18.615万元,因受到市场行情影响,租金未达到预期。社会效益指标均完成(详见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详见20xx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存在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对外公开。
应用和打算:
(一)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比较功能,实施标杆管理。绩效考评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重要的标杆作用:用于当前与过去的比较;实际绩效与绩效标准或目标的比较;组织或项目等单位间绩效的比较;一个组织或项目的绩效与其他相似组织或项目绩效之间的比较,而且强调建立“外部标杆”、“公共类标杆”以及“统计性标杆”等以使标杆在多个层面上实施。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比较功能,即比较不同项目之间的绩效水平。应该将比较绩效指标限制在工作条件非常相似的机构或者项目中,在所有可能的类似组织中,由于它们在重要环境因素上可能差别很大,因此应该建立一个“对照组”,即由很少几个在工作内容上更具可比性的组织组成。
(二)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公民的满意度。从一定意义上讲,公众的受益水平和满意程度才是评价政府绩效的终极性标准。基于公众满意度的绩效评价可以巩固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价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实现竞争性选择和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收益者满意标准的实施,评价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与收益者满意度之间的差距,并通过资金使用效率的优化,降低公众使用公共服务时的资金性和非资金性成本,真正建立起服务型和效能型政府。绩效评价的结果也可以用于政府决策优化、绩效评价方案的完备、政府审计、机构重组以及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方面。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政府绩效评价的公开与应用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绩效评价具有很大随意性,缺乏制度化保障,缺乏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照搬西方国家或企业绩效评估措施的现象普遍存在,盲目性严重。
(二)政府绩效评估缺乏评估主体的制度建构;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评估公务员绩效时彼此分割,负责公务员绩效评估的专门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
(三)绩效评估的内容不全面,没有建立科学、综合的评估指标体系,片面地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或者将公众的满意度评估等同于政府绩效评估的全部;绩效评估与政府职能和岗位职责严重脱节;同时,政府绩效一般没有进入市场交换领域,导致政府绩效评估难以用市场价格来直接标示必要的行政成本。
(四)评估程序没有规范化、程序化,存在着随意性;评估过程具有封闭性、神秘性,缺乏透明、公开与应有的监督。
(五)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单一,缺乏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如绩效奖励、精神补偿、增益分享、共享节余、绩效工资、绩效合同等。
(六)绩效评估功能的定位没有注重通过科学合理和可量化的绩效目标、绩效标准来规范行政行为,不是把绩效评估作为提高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和进行激励的有效措施,而是作为消极防御、事后监督与制裁的手段,因而总是陷于被动。
(七)在科学政绩观、绩效目标和评估指标体系没有有效建立的条件下,表面化的绩效评估进一步助长了政府部门及其领导者把政府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见效快、表面化程度高的行政事务上,不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挥霍公共财政,刻意制造政绩工程。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绩效整改报告1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拨款共计1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共1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xx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计110万元,主要有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6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30万元。
(二)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三)绩效目标
一是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二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自评结果客观准确。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8.27分。
(二)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设定较为科学,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落实,基本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94.09分。
(三)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付完毕,取得预期的绩效成果,自评分数为100分。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1)论证决策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11号)、《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批复》(梅市机编发〔20xx〕129号)、《关于印发20xx年梅州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梅市医保〔20xx〕3号)以及我局的三定方案职能设立该项目,项目经费用于顺利开展医保相关工作。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设置方面,我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指标完整、合理、可衡量,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的设立与我局的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相符性较高。
(3)保障措施
我局依据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工作经费,制度完整,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2.资金落实情况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均足额到位、及时到位。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支付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含宣传培训费)专项资金60万元,当年支出数42.7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71.22%,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支出数0.3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55%。因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在20xx年4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在20xx年7月到账,下半年才开始有中心专项资金的各项支出,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计划用于中心修缮工程,因决算资料已报财审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截至20xx年尚未结束,故部分费用要在20xx年才支付。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20xx年完成。
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开办费专项资金30万元,当年支出数3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2)支出规范性
我局编制《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事项管理
(1)实施程序
20xx年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均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
(2)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8月修订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能积极做好检查、监控、验收等管理工作,20xx年我局未存在审计问题。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
在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方面,我局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到支出合理。
2.效率性
我局对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且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目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
较好地完成了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各项日常任务及重点任务如民生实事等如期完成,实现了预期效果。
2.公平性
我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五、主要绩效
20xx年,我局财政项目拨款资金基本为单一用途的专项资金,根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因此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一致。总体而言,我局全年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该专项资金确保能够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虽然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影响资金的使用。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转效率。同时,我局也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下拨情况,从而根据资金用途及时做好资金支出计划。
绩效整改报告15
一、基本情况
xxxx年6月省财政厅对我省xxxx-xxxx度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分别选取了6个地区作为民族工作经费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17个地区作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实地抽样绩效评价点,指出民族工作经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四个方面8个问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本次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重视问题,提高认识。检查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全省民宗委系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两项资金整改工作专班,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并作为责任领导,副组长由规财处和经发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同志组成。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两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制定了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按照责任分工,督促委本级各资金使用处室、市(州)县抓好落实,下发了《省民宗委关于做好xxxx年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民宗委关于落实民贸民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民宗部门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时完成。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系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较为完整的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制度,推进了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我委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民族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问题整改
1、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整改。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原《贵州省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xxxx年12月12日印发。
2.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列支基本支出问题整改。指导各级民宗工作部门完成资金清退,并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资金进行进一步摸查,梳理实施项目和无法实施项目情况,根据结存资金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资金拨付。
3.部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问题整改。xxxx年12月我委会同省财政厅对黔财行〔20xx〕24号民族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民族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中对上述项目的使用做了进一步明确。
4、项目管理方面
(1)少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取消实施或未实施问题整改。一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对涉及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摸清未完成项目、未实施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级民宗部门加强与本级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未到位资金落地,启动项目实施。三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科学做好项目论证并建立项目库,避免项目资金到位后无法实施问题,或实施条件变化取消实施等问题。四是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未及时完成项目,对已完成未验收或拨付的项目,要加快验收报账进度,完善有关资料,尽快拨付资金,及时完成项目会计核算。五是指导各级民宗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好民族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不允许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
5、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我委绩效目标围绕主要工作进行编制,涵盖了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对年度重要工作均有具体指标体现,但鉴于民族工作多为事务性工作,指标设置中确实存在无法定量只能定性的描述,我委将进一步挖掘梳理既体现工作要点又更加适合评价衡量的绩效目标。
(2)未开展绩效自评问题整改。我委督促各级民宗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被抽查州县及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未被抽查到的要认真自查、梳理问题,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问题整改
1、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资金预算编制、设立绩效目标、分配拨付、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理顺各级财政、民宗、人行、承贷机构之间的关系,厘清部门间的职能职责,强化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近期将印发管理办法。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建议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担保机制和政府奖励制度,激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小微型民贸民品企业的贷款准入条件。
2、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沟通联动。加强各部门之间要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民族工作部门要及时将贷款申请审核意见书抄送财政部门,人行当地分支机构要及时将贴息审核意见抄送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财政部门下达、拨付、兑现贴息资金后及时抄送民族工作部门。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每年要对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规定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
3、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政策具体操作执行力度。一是注重提高时效性。及时开展贴息资金清算和拨付,及时兑现贴息资金,切实让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好处。二是严格贴息资金兑现程序。纠正各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民贸民品企业、对企业采取“先收后返”的贴息方式等不合规的情况,规范贴息渠道和程序,完善资金拨付兑现审批手续。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针对贴息补助企业覆盖率过低的情况,采取动态监管方式,对已命名的但不再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适时清理,对以后不再生产民族特需商品的民品企业,适时清理、调整。同时,加大对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覆盖面。
4、积极指导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一是按时报送基础档案。按照规定,每年3月份前,民贸民品企业基础档案需要及时更新报送。二是定期报送生产供应情况。按文件要求,督促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按规定定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三是规范年度审计报告。针对部分县(市、区、特区)存在项目资料不合规、不完整、未提供等情况,已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有流动贷款需求的,要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需要按要求提及载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事项。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经过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产生实在效果。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抓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问题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对我委制定的各类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指导,总结绩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各级民宗部门项目资金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各级职责,确保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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