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范文(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1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针对春节后的企业复工复产,商务局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到位,确保商务系统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管道、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组织相关力量,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其设备检修检测到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推动企业应急处理措施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尤其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要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把关,强化验收标准。
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虛作假。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对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四、切实加大复工复产期间监管执法力度。
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标准决不能降低。要严查、严管、严打,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罚的严格罚、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督,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抓实复工复产期间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在复产复工前,要督促各企业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实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上岗制度。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危险作业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切实做到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4
目前,xx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有序推进降级解封,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非进口冷链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各类主体责任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二、企业复工的必备条件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三、企业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四、企业复工后加强自身管理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五)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6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应急预案7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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